一
作为一个工科宅男,季然在对时下热点话题的触觉上永远落后别人一千零一天,比如最近他才神秘兮兮地跟我说起:“原来老版《西游记》只有二十五集!”
天哪,这起码是一年以前的微博热门话题了,不消说,他肯定又是在话题永远比微博延迟一年的朋友圈里看到的。他还一脸嘚瑟,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大秘密,跑来跟我炫耀,试图得到我的夸奖。
我才不要他称心如意呢!
我说:“我早就知道了。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一千零一夜里没有讲一千零一个故事呢。”
他睁大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心里暗笑,继续一脸正色地跟他科普知识:“《一千零一夜》全书共有一百三十四个大故事,再加上每个大故事里包含的小故事,总计大约两百六十个故事。”
他一脸不可思议,搜肠刮肚了半天,终于想出来该怎样挽回尊严。他下定论:“不愧是无业游民,你好闲。”
是啊,可不是好闲嘛!如果不是闲得发慌,谁会去一个个数《一千零一夜》里到底有几个故事呢?
可那时我确实是个闲人,八九岁的年纪,被父母带去参加一场亲朋宴会。大人们觥筹交错,我觉得好无聊,于是被安排进书房里看书。那书房卷帙浩繁,鲜少有适合小孩子读的书,挑来挑去也不过几本《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之类的童话和神话。我正捧着一本《一千零一夜》看得津津有味,书房门突然被推开,一个衣着素净、身形消瘦的中年女人走了进来。看到我手里的书,她愣了愣,旋即笑眯眯地说:“你喜欢这本书?”
是啊,我回答她:“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个故事,每天读一个,等到我读完了,就是初中生了。”
小学的时候总是对初中充满了向往,好像上了初中就立刻变身为成年人,能自己上下学,超过八点不睡觉,无限制吃甜点……那女人笑笑:“《一千零一夜》里没有一千零一个故事。” 我蒙了,这打击太沉重,令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她在我面前蹲下来:“是真的,不如我陪你数一数?”
一个下午,她和我在书房里数完了那一整本书,果然没有一千零一个故事。这是我童年时期遭受的最大一次打击,因此刻骨铭心,永志不忘。
尘埃瑰丽,她微微笑着,表情怅惘,说:“像你这么大小的时候,我也数着故事过日子。不过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看故事,而是自己编故事,满心想着,等到编完了一千零一个故事,就去做一件大事。”
二
1961年的美国波士顿,和纪方圆第一次见面的那天,凌初蓓刚刚写完人生中的第一个故事。
故事用汉字工工整整写在稿纸上,这对于出生成长在美国的十三岁少女凌初蓓来说是一项大工程。她花了两天时间构思这个故事,又花了一天时间把这个故事用英文写下来,再花了五天时间把它翻译成中文抄誊在纸上。等到一切程序完毕,她捏着一沓手稿坐在楼梯上,下巴颏枕在楼梯扶手上,巴巴地等着父亲回来,好把故事拿给他看,向他献宝邀功,讨两句夸奖。 父亲终于来了,凌初蓓欢呼雀跃。她飞奔下楼梯,像一只翩跹的蝴蝶扑进父亲的怀里,两只手臂环住父亲的脖子,用怪腔怪调的中国话跟父亲撒娇:“爸爸!”
爸爸看上去匆匆忙忙的,他满脸堆笑地摸摸凌初蓓的脑瓜顶以示慈爱,一边急匆匆地朝卧室走过去,一边向跟在身后的秘书发号施令,一句话里下十个命令。凌初蓓跟在他的身后:“爸爸我写了个一个故事……”
没等她说完,爸爸已经要走了,原来他回来一趟只是为了拿一样东西。他捏捏凌初蓓的脸:“爸爸要走啦,下次再看你写的故事。”
他大步流星地走出家门,留下凌初蓓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客厅里。
凌初蓓好失望,十岁以后她就很少见到父亲,父亲总是很忙,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忙碌。他是波士顿唐人街里的热心人,对每一个来波士顿谋生的中国同胞都尽职负责极尽友爱,这一城的中国人有什么问题都喜欢找他商量解决。她等了一个星期才终于等来的父亲就这样没待几分钟就走了,为什么父亲总把时间分给不相干的人?凌初蓓又失望又生气,她一扬手,把手里的一沓稿纸扔在地上,愤恨地踩了两脚,“噔噔噔”跑上了楼。
她独自一人坐在卧室里生闷气,突然有人敲响了房门。打开门,一张清秀的东方男孩面孔出现在她眼前,他手里攥着那沓稿纸:“小姐,你的故事。”
那就是纪方圆了,那年纪方圆十四岁,他是凌初蓓见过的唯一一个正当好年龄的中国人。那是一张尚未被世事蹉跎磨折的少年人的脸,有光洁鲜亮的皮肤,洁白整齐的牙齿,乌黑的眉和深瞳,看人的时候很专注,被他盯着看久了,会忍不住脸红。
凌初蓓愣了愣,然后脆生生地回答他:“我不要啦,扔进垃圾桶吧。”
纪方圆没有照办,而是看着那沓稿纸。最上面一张有一个鞋印,小小的女式皮鞋的鞋印,精致而小巧。他捏起衣角小心翼翼地把脚印擦拭干净,再把稿纸递还给凌初蓓:“写一个故事,从构思到下笔再到写出来,多不容易啊,怎么能就这样糟蹋了。”
凌初蓓很好奇:“你也会写故事?”
纪方圆怔了怔,半晌后回答:“我爸爸会写故事,我从他那里听了很多故事……自己也会胡思乱想一些故事。”
纪方圆那个会写故事的爸爸引起了凌初蓓的兴趣,她问他:“你爸爸在哪里?”
纪方圆垂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如扑簌的乌鸦羽翼:“他已经去世了。”
呀,凌初蓓赶忙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哀伤的情绪在空气中弥漫,凌初蓓搜肠刮肚想办法岔开话题:“你说你会写故事,那你看看我的故事写得好吗?”
转移话题的方法奏了效,纪方圆接过稿纸三两眼就看完了。看着一大沓稿纸,实际上全是因为字写得太大。这个故事很简单,格林童话最经典的模式,王子与公主的幸福传奇。
纪方圆看了一眼凌初蓓,少女盈盈十三四岁,皮肤雪白乌发如墨,穿洁白的连衣裙系洁白的发带,穿蕾丝白袜和浅棕色皮鞋,纯洁无辜得恍如生活在下雪的水晶纸镇里。这样的女孩,她能写出怎样的故事呢?无非是公主和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罢了。
他点评她的第一个故事:“是豌豆公主、白雪公主、睡美人的大杂烩。”
这话可不怎么好听,凌初蓓有些萎靡,像是霜打的蓓蕾,纪方圆安慰她:“没关系的,外国人的童话都是讲给小孩子听的,所以都是同一个套路,很简单,很乏味。”
他的话勾起了凌初蓓对“不套路、不简单、不乏味”的故事的兴趣。她出生在美国,从小只有《格林童话》这类故事书读,书里的故事都是简单的,千篇一律。她问纪方圆:“东方的故事比较有意思吗?”
纪方圆沉思片刻,给她讲了一个中国公主的故事,是明末长平公主的故事。明朝末年,崇祯帝女儿长平公主许配给太仆之子周世显。李自成攻入京城,大明遂亡,崇祯手刃后宫女眷后自缢身亡。长平公主侥幸逃生,为明旧臣所救,藏匿家中,后旧臣投靠清朝,长平公主冒名女尼避居尼姑庵。偶然之间,周世显来到尼姑庵遇到长平公主,几番试探下两人相认。但事情终究被清朝皇帝知道了,胁迫他们一同回宫。长平公主与周世显为求清廷安葬崇祯佯装返回宫中,在乾清宫前的连理枝下交拜成亲,而后双双饮砒霜自杀殉国。
这是一个很长、很复杂的故事,讲着讲着,纪方圆想起来美国之前的久远岁月:倚殿阴森奇树双,明珠万颗映花黄……人声鼎沸的戏园子,滚烫的茶水浓艳的妆,任剑辉、白雪仙的粤剧大戏《帝女花》演了一幕又一幕,港人永远听不厌的经典……
但凌初蓓不懂,她一脸茫然:“明朝是什么朝代?崇祯帝是谁?太仆又是什么官?李自成是谁?”
她有那么多那么多的问题,像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不怪她,她在美国长大,对于故国不了解。她父亲和她父亲身边的人也都已经是第二代移民了,来美国的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修建太平洋铁路的十九世纪。
纪方圆叹了口气,看着她,口气温和:“没关系的,多知道一些关于中国的事情,迟早会懂这个故事的。”
凌初蓓一双眼睛亮晶晶地望着纪方圆:“你会做我的老师吗?你会给我讲那些关于中国的事情吗?”
她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有着俘获人心的魔力,纪方圆忍不住点了点头。
那时候他们都太小,还不知道《格林童话》讲的是故事,《帝女花》讲的是人生,而故事和人生是不一样的。
三
纪方圆是凌家的下人。
他刚来美国没多久,独身一人偷渡而来。因为种得一手好花,被荐入凌家做花匠。现在因为会讲故事和对中国的了解,受到大小姐的赏识,兼任大小姐的中文老师,只比大小姐大两岁的小老师。
凌初蓓十三岁,却没去学校读书。爸爸给她请了家庭教师,他不让她受鬼佬的学校教育,他总说,落叶归根,阿蓓是要回中国去的。
为此,他还专门给她请了个中文老师,是个前清老秀才,一身当啷作响的棺材板骨架子,满口的之乎者也,摇头晃脑自我陶醉地背诵那些老文章。好无趣,跟年少漂亮会讲故事的纪方圆比起来就更加无趣了。
凌初蓓喜欢和纪方圆待在一起,他给她讲中国的事情,教她写中国字……凌初蓓最喜欢的,还是听他讲故事。
他肚子里有那么多的故事,简单的、复杂的……发现她听不懂《帝女花》那样复杂的故事后,他就挑简单的讲给她听。比如《孔融让梨》……凌初蓓兴奋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这个!” 用这样的方式,纪方圆让凌初蓓学会了很多成语。
凌初蓓的十四岁生日,纪方圆送了她一本《一千零一夜》。
凌初蓓不喜欢这本书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故事太血腥、太残忍,一点也不美,但她却很喜欢讲了一千零一个故事的这个设定。每夜在星光下讲故事,讲了一夜又一夜,一千零一个故事讲完,爱悄然滋生,暴虐的君主因为爱情焕然新生,听上去多么美好!
纪方圆好笑地打断她的遐思:“《一千零一夜》里并没有一千零一个故事。”
凌初蓓呆住了,纪方圆摊开书:“不相信的话我们来数一数啊。”
他们盘腿坐在地板上数了一整天,数完的时候外面的夜幕已经降临。纪方圆说得果然没有错,一共有一百三十四个大故事,再加上包含的小故事,总计大约两百六十个故事。
凌初蓓有些失望,但当她抬起头来看到外面深蓝苍穹上的点点星辉,豪情顿生,她一挥手:“既然《一千零一夜》没有一千零一个故事,我就自己写一千零一个故事出来!”
说得容易,但做起来何其难也?凌初蓓写了一年的故事,最快的速度不过是五天写一个,以最快的速度计算,再除去生病、懒惰等突发状况,等到她写完一千零一个故事,也已经是十三年以后的故事了。十三年后她都要二十七岁了,二十七岁,多老,多可怕啊。
别笑,在十四岁的女孩心目中,任何超过十七岁的年纪都是很可怕很可怕的。
纪方圆安慰她:“没关系,我可以跟你合写啊,像玩接龙游戏那样,你写一半我写一半,这样就能缩短一半的时间了。”
凌初蓓心算了一下,一半时间也就是七年,七年后自己二十一岁,还好,还不算太老,还来得及。
“来得及什么?”纪方圆好奇地问她。
原来她不小心把心里想的话从嘴边溜了出来,凌初蓓忙捂住嘴摇了摇头。
纪方圆不解其意地耸耸肩,来美国一年,他学会了某些鬼佬的肢体习惯。窗外的花该浇水了,他站起身来去给花浇水。凌初蓓趴在窗台上看着他的背影,十六岁的少年郎,清瘦修长如柳似杨,好看得让人神魂颠倒。
二十一岁,还来得及,来得及做什么?来得及嫁人呀,嫁给同样已经长大的竹马少年郎。
她喜欢他,喜欢他的漂亮面孔,喜欢他的机智谈吐,喜欢他满肚子的故事……可是,他喜欢自己吗?凌初蓓忐忑了。
想了想,她又豁然开朗起来,《一千零一夜》里的国王最初还想杀掉王后呢,一千零一夜后他还不是爱上了她?时间和故事有神奇的魔力,能催生爱情、改变性情,更何况他们还是合写故事呢,比国王和王后之间更加亲昵。
她相信,他一定会爱上自己的。
四
从十四岁的生日到十七岁的生日,凌初蓓和纪方圆一共合写了五百四十七个故事。
每两天一个故事,他们恪守最初制定的规则和对彼此的承诺。即使后来两个人长大了,纪方圆从一个小小的花匠受到凌初蓓父亲的拔擢成为他身边的红人,他每天都跟在凌初蓓的父亲身边,跟着他进进出出,有时候还要离开波士顿去别的城市,他也从没有违反过他们的创作原则。
有时候,他白天跟着父亲出去做事,凌初蓓就一个人在家里写故事。睡前她把写好的故事从门缝里塞进纪方圆的房里,第二天早上总能在自己的门缝里发现纪方圆塞回来的下半个故事。
有时候,纪方圆跟着父亲出差去别的城市,晚上她写完了自己的那一半,就会打电话给他,在电话里把自己的那一半故事讲给他听。他总会在第二天结束前打回来电话,把自己续完的那一半故事汇报给她。
有一回,他跟着父亲去外地,竟然一下子失踪了一星期,打电话也找不到他,她好生气。一个星期后的半夜,她在床上辗转难眠,突然听到门口有窸窸窣窣的声响。她拉开门,他正蹲在地上把一沓稿纸从门缝里塞进来。看到她,他吓了一跳,站起身来微笑着跟她打招呼:“还没睡啊。”
他的眼角微微有些下垂,显得分外温柔,脸色苍白如纸。他低声向她解释:“上个星期病了,没有及时续你的故事,对不起。”
她的一腔努力瞬间泄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满腔软软的柔情。鬼使神差地,她踮起脚在他的脸颊上飞快地吻了一下,然后趁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砰”地关上了门。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无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都还惦记着与你的约定,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更感动的呢?
写故事的游戏凌初蓓玩了整整七年,并乐此不疲。
五百四十七个故事,从简单到复杂,清楚明晰着的,是一对少男少女的成长轨迹。
这三年里,凌初蓓终于练就了一笔漂亮的中国字,她懂得了很多中国的文史典故,知道了明朝是中国的倒数第二个封建王朝,知道了崇祯是明朝的亡国之君,知道了太仆是怎样一种官职……但对于《帝女花》的故事她还是一知半解、模模糊糊的。
她想起了纪方圆曾经跟她说过的粤剧大戏,或许看一出戏能让我对这个故事了解得真切些?凌初蓓想。
她向父亲提出了自己十七岁的生日要求:她不要别的,只要看一出粤剧大戏《帝女花》。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父亲满口答应,请了人来家里搭台唱戏。凌初蓓欢呼雀跃地去找纪方圆,迫不及待要把有大戏看这件事告诉给他。
她莽莽撞撞地推开纪方圆的房门,纪方圆正在换衣服,凌初蓓“呀”地惊叫一声捂住了眼睛,却还是忍不住从手指间露出的缝隙去偷窥纪方圆。纪方圆上身精赤,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年轻异性的肉体,结实的、生机勃勃的,以及……疤痕交错的。
他的身上什么时候多出来这么多的伤痕了?凌初蓓讶异,纪方圆却飞快地披上了外衣。白衬衫黑西装,英倜无俦的青年,他站在她的面前,问她:“找我什么事?”
这些年来他精壮了不少,颇有些男子气概。在他的男子气概前,凌初蓓忘了刚才的困惑,她想起来这儿找他的目的,把惊喜告诉他,谁知他竟一脸的抱歉:“对不起,那天我有事要和凌先生出去。”
沮丧如潮水一浪高过一浪,他要和凌先生一起出去,也就是说,她的十七岁生日只能自己寂寞地看戏,没有他,也没有父亲。
但她已经长大了,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一生气就乱撒稿纸。她把失望按捺在心底,乖巧地点头:“好,我会写好上半个故事,等你回来续写。”
五
凌初蓓的十七岁生日,是一个人看着粤剧大戏《帝女花》度过的。唱戏的是刚移民到美国的粤剧演员,那咿咿呀呀的调子,凌初蓓听不懂,只觉得很好听,就像当年她听纪方圆讲《帝女花》的故事一样。
台上的长平公主与驸马爷周世显凄凄切切的,台下凌初蓓歪靠在椅子上百无聊赖地嗑着瓜子。她眼睛的余光瞟着门口,今天的半个故事她昨晚早就写好捏在手里,只等着父亲和纪方圆回来,她就要一跃而起冲到门前去,让他给她续下半个故事。
台上唱到《香夭》时,门终于开了,凌初蓓攥着稿子一跃而起旋风似的刮到门边。然而进来的却不是父亲,也没有纪方圆,只有凌初蓓称为“姜叔”的父亲的朋友。他满臂鲜血一头冷汗,凌初蓓吓得头脑发蒙,她问姜叔:“发生什么事了?”
姜叔咬着牙:“今天谈生意时被警察伏击了,你爸爸被警察抓走了!”
凌初蓓的脑袋嗡嗡作响:“谈生意为什么会被警察伏击,警察为什么要抓我爸爸?”
还有纪方圆,他今天是和爸爸一起出去的,爸爸被警察抓走了,那他呢?
姜叔冷笑道:“不要提这个人,警察的狗腿子,就是他出卖你爸爸的!”
凌初蓓愣住了。
台上的长平公主在唱:落花满天蔽月光,借一杯附荐凤台上,帝女花带泪上,愿丧生回谢爹娘……
手里的稿纸飘零着落在地上,一刹那,凌初蓓懂得了那个她花整整三年都没想通的故事。
人群喧闹起来,戏被迫散了场,来来回回的人们来来回回地踩着地上的纸张。稿纸纷飞,再没人看上面写的故事。那故事写的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的华裔小女孩,她的童年富足而孤独,她好喜欢听故事、写故事,可是却没有人看她的故事。直到有一天,她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俊俏的中国男孩。那男孩跟她合写故事,并在心里许下大愿:等到写完一千零一个故事就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现在,故事写到了第五百四十八个,在第五百四十八个故事里,她想问一问这个男孩,我想把我的一生托付给你,你愿意接手吗?
凌初蓓大病了一场,若干年后跟我说起那场病。她说,她那时病了那么久,病得那么重,其实无非是因为心里希望一病不起罢了。现实比疾病更可怕,她软弱不堪,只想借病遁逃。 但她无法一直病下去,她还有责任要担。父亲只有她一个女儿,既然他已经被捕,有些事情就需要她来拿主意。
在十七岁这年,凌初蓓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父亲是怎样一个人。
什么唐人街的热心肠,什么对每个中国同胞都极尽友爱,什么每个华裔的好朋友。
都是弥天大谎,是他在凌初蓓面前编织的假象。
真相是——他是这一城唐人街某社团的首领,带领着手下一帮人违法犯罪作奸犯科,他的手上有累累命案浸满鲜血。警察早已盯上他,却苦于没有证据无法下手,直到社团里的一个年轻人愿意做警方的线人,为警方搜集他的犯罪证据。
而这个年轻人,就是纪方圆。
在法庭上,凌初蓓再次见到了纪方圆。
不过数月不见,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成熟沉着地站在证人席上,有条不紊地将他所搜集到的那些证据呈现于人前。一条条证据都是一把把尖刀,深深地戳进凌初蓓父亲的心里。
在凌初蓓父亲所犯的累累罪行里,有一条是杀人,直接或间接地丧命于他和他的社团手下的有数十条人命。而其中有个人是一位记者,他因为在报纸上发表抨击唐人街黑势力的言论而惹恼凌初蓓的父亲,被社团杀害了。
这个记者从中国香港来,他生前在报纸开设有专栏。他擅长讲故事,他独自一个人在美国,他在香港老家还有一个儿子……
他就是纪方圆的父亲。
凌初蓓眼前一阵眩晕。
她曾想过,父亲血债累累罪有应得,纪方圆或许只是出于一个知情的正常人的道德才将他检举揭发的。但她没有想到的是,他并不是出于正义,他只是为了复仇。从一开始来到凌家,他就是怀着仇恨和目的的,他步步为营,只为取她父亲的性命。
而她竟然还天真地想着,等到与他合写完了一千零一个故事,她就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
多么可笑啊。
六
凌初蓓的父亲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后来,在凌初蓓二十一岁那年,他因心脏病发作死在了监狱里。
二十一岁,曾经她在内心许愿,要在二十一岁那年做一件大事。一转眼多少年过去了,那年她想嫁的人变成了她的仇人。
纪方圆没有错,无论他是出于普通公民的正义感,还是出于为父报仇的私人仇怨,他都没有错,是她的父亲罪有应得。
但那毕竟是她的父亲啊,正如明亡清兴,谁的天下不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可是身为崇祯的女儿,长平公主也只能殉国。
她花了那么多年时间才终于明白看懂了这个故事,以这样沉重的代价,明白得这样痛楚,看得这样透彻。
凌初蓓平静地收敛了父亲的尸体,用所有积蓄为父亲买了一块小小的墓地。父亲下葬那天,正是她的二十一岁生日。
她收到了一份生日礼物。
十七岁之前,她每次过生日都能收到好多礼物,多得来不及拆。但自从父亲入狱,她瞬间从云端跌落,每日为父亲的案子和衣食奔走。到今日,她终于明白简单有简单的好,简单是福。人世间并不缺乏复杂,只是简单难得。
简单的是故事,复杂的是人生,如果一直可以活在故事里该有多好?
可是没有可能啊,没有可能。十三岁那年纪方圆给她讲成语故事,讲到孔融让梨,她好高兴。
这故事她是知道的,多么可爱的小孔融,她一直觉得他应当是圆头圆脑的,像只小老虎。可世人大多知道孔融让梨,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个让梨子的小小孩童,后来成了一个抨议时政的狂儒,最后被曹操杀害弃尸呢?
终究要从故事中走入人生里,芸芸众生,概不能免。
凌初蓓打开收到的唯一一份二十一岁的生日礼物。
是一个信封,信封里有一沓稿纸,上面是熟悉而清秀的中国字,写着一个没有写完的故事。
凌初蓓在书桌前发了一整天的呆。
算上她那个没续成的故事,这是第五百四十九个故事。如果没有发生那些事,她的一千零一夜原本是要在今天完满地画上句点的。
她没有回信。
隔了一天后,她又收到了一封信,里面仍旧是一个没写完的故事。
从那以后,每隔一天她都会收到一封写着半个故事的信。无论她搬家到哪里,总能收到那么一封信。
但她从来没有回过信。
二十二岁那年,凌初蓓成了一名修女,她住进了修道院。她仍会收到信,从两天一封,慢慢变成三天一封,四天一封,五天一封,六天一封……
她隐约知道,纪方圆成了一名警察,他升职升得很快,人也越来越忙。
二十四岁那年,有整整一个月没有收到信。凌初蓓心想:或许他终于腻烦了,终于放弃了。
她长舒了一口气,这口气里带着更为悠长的叹息。
然而一个月后,新的一封信又来了。
从那以后,信的频率固定了下来,一个月一封。
凌初蓓从来没有回过信,但有时她会忍不住计算这是第几个故事。
或许等到一千零一个故事讲完了,他就不会再“骚扰”自己了吧。凌初蓓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转眼就到了1978年。
1978年9月,是装着第一千零一个故事的信寄到凌初蓓手里的日子。
但是那封信没有来,凌初蓓从早晨一直等到傍晚,那封信都没有来。帘外雨潺潺,凌初蓓望着窗外的雨,那封信为什么没有来?是因为下雨天吗?
天黑下来的时候,有人带来了消息。修道院的姐妹从外面回来,一进门就拉住凌初蓓,压低了声音向她道喜:“凌姐妹,好消息,你的仇人要死了。”
一道闪电将天空劈裂,凌初蓓一脸茫然地望着。
她的仇人,要死了?
是的,纪方圆要死了,今早他执行任务时被子弹打中了,现在正在医院里抢救。医生说,兴许他撑不到天亮了。
凌初蓓茫然地撑着伞走出了修道院。
她在大雨滂沱的波士顿街头茫然地走着,不知要走向何处。她走啊走啊,最终在医院门口停下了脚步。
雨中的医院像一个可怕的吞噬人生命的怪物,凌初蓓呆愣愣地走进去。她上了楼,在走廊里看到了几个警察。其中一个认识她,警惕地盯着她:“你想干什么?”
他知道她和纪方圆之间有深仇大恨,杀父之仇。
世人都只知道他和她之间不共戴天,却没有人知道她和他曾经合写过那么多故事,更没有人知道她和他之间那些隐秘而辛酸的往事。
凌初蓓微微一笑,她的眼神依旧是茫然的。她轻轻开口:“我来看他死。”
七
1978年9月15日深夜11点27分,纪方圆死于医院。
2006年9月15日清晨7点半,凌初蓓死于中国浙江的老家。
她是我家的远亲,在为她料理身后事时,我的父亲从她的遗物中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檀木箱子。
打开来,里面是一沓沓的稿纸。因为年代久远,纸张已泛黄,但按着日期装订得很精细。
1962年7月1-2日,第一个故事。
1962年7月4-5日,第二个故事。
1978年9月15-16日,第一千零一个故事。
每个故事都由两种字迹书写完成,每个故事也都是完整的。
1968年后的每个故事,都以“对不起”三个字为分割线,她在后面都做了续。
于世人无知的隐秘里,她续完了他的故事,所有的故事。
文/沈鱼藻
更新时间: 2020-06-29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