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那夏
01
陆江轩喜欢上沈书云那日。是内罗毕刚下过雨的一个傍晚。
他忙完一天的琐事,去附近唯一一家酒吧坐了坐。这里本就生意清冷,所以统共不过三两个客人,他的视线很容易就落到隔壁桌那个女人的身上。
只见那女人正摸索着掏出一支烟,点上了,轻轻吐了口气。
烟雾缭绕间,他不禁看得出神。等回过神来,才发现那个身影有点眼熟。
“沈医生?”他脱口而出。
她如今这样的打扮,和在医疗队时穿着白大褂的样子截然不同,他一时没认出来。
沈书云今天穿了条红色吊带长裙。露出纤长的脖颈和漂亮的肩胛骨。她回头的姿态,在他眼中犹如一只优雅的白天鹅:“哦,是你,医疗队今天新来的翻译。”
“你们医生……也吸烟?”说完这句话,陆江轩简直想抽自己一个嘴巴。到今天,他才知道自己也有不会聊天的时候。
但她好像并不介怀他的冒犯,反倒眯着眼笑起来,模样有种张扬的好看:“我不如别的医生惜命。”
说着,她又瞅了他一眼:“你大学毕业了吗?”
“刚毕业。”不知为何,他竟莫名生出几分羞涩,这种感觉还挺有趣的,“其实我英语还不如沈医生你好。”
“没什么,你要是在国外待久了。估计会比我更好。”她漫不经心道,“对了,怎么毕业了不去工作?”
“我觉得既然迟早都是要去工作的,那早一年晚一年也没什么区别,就一时兴起申请了这份工作。”
“這想法不错,我毕业那时,要有你的这分率性就好了。”她说着,已站起身。
“这就要走了?”他莫名有些不舍。
“对,还要去看看下午收进来的病人。”她倒是很利落。
说着,她背对着他摆了摆手,整个人已没入如丝的细雨中。
她没带伞,他也没带。
要换了他在国内的时候,他就算是扒了身上那件T恤用来遮雨,也要凑过去和她一道回去。
但面对沈书云,他竟没有了往日那分敢想敢做的勇气。
他隐隐觉得,她一定不想自己去打扰他。
等他反应过来,便发现沈书云坐过的桌上落下了一样东西。白色的万宝路,他念书时抽过,后来觉得没劲儿,就戒了。
但今夜,那好久不曾起过的烟瘾竟然又浮上了心间。
他走过去捡起来,取出一支,借酒保的打火机点上了。
外面的雨仍然没有停,棚外的一切犹如一幅朦胧写意的山水画。什么都是轻描淡写,什么都是氤氤氲氲的。
陆江轩抽完那支烟,缓缓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对沈书云动心了。
虽然不是初见吧,但“二见钟情”对他来说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02
想当初。陆江轩在国内读书时。也曾担起过“风流”二字。
外院的学生会会长。英语系著名的才子之一。大学四年里交过不少漂亮的女朋友,但最后毕业,他却挥挥衣袖,没带走一片云彩。
他最后一任女朋友是因为他要来内罗毕跟他分手的。明明是她自己提的分手,但哭得伤心欲绝的人也是她:“你为什么非要去那里?”
他愣了一下,旋即淡淡一笑:“没有为什么,就是想去,不行吗?”
他走得很潇洒,也就没在意那姑娘肝肠寸断的神情。他后来总觉得,沈书云不爱他,一定是对他辜负了那么多心意的报应。
沈书云确实对他没有兴趣。这件事从他给她写第一首十四行诗开始,他就知道了。
那天夜里医疗队的人都休息了,只有她还在大厅里看书,他探过头去瞥了一眼,竟然不是专业书,而是一本笔记。
他那时还不知道那是谁的笔记。
他只是迫不及待地想向她表明自己的心迹,顺便秀一秀自己的才华。
就算是英语系出身,也不是谁都会写十四行诗的。
她果然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什么?”她拈起他放在她面前的那张精致的信纸问他。
“十四行诗。”他的神色非常沉静。很好,他告诉自己,这次总算不是那天那个孬样了。
没想到沈书云努努嘴,问出的话令他差点没憋出内伤:“写给我的?”
“是。”他有些词穷。
“哦,那我看看。”说着,她才认真去读那些句子。她到底是在英国待了许多年,不用他费心翻译什么,让他觉得很省心。
半晌,沈书云抬起头,点评道:“写得挺好。我读书那会儿,就没有人给我写过这么漂亮的情诗。”
她的神情温柔却寡淡,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他蓦地觉得屈辱:“我是认真的。”
“我信你。”她笑起来。那笑容竟让他仿佛看到了从前的自己。
“你不懂。”他有些焦躁地将那张信纸抢过来,“你要拒绝我就直说,不要做出一副长我几岁的过来人的姿态。”
“对不起。”她一怔,面上渐渐显出愧色,“我没有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他抬起头,觉得这样锱铢必较的自己,还真像个不懂事的小孩。
“我已经有爱的人了,所以很抱歉,不能回应你的感情。”
窗外不知何时又下雨了,先前的人忘了关窗,她走过去,伸手将窗子关上,回头对他浅浅地笑了笑:“很晚了,回去睡吧,我也要睡了。”
03
陆江轩的失恋来得迅雷不及掩耳。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女人身上栽跟头,丧气之余,竟感觉有几许新鲜。他辗转了两日,觉得不能轻易放弃,有爱的人不等于有爱人,她要是真有了爱人,估计也不会孤身出现在这里,所以他决定再搏一搏。
他原本就是一个挺有韧性的人,要是没有一点吃苦的决心,他当年也考不上那所国内一流的高等学府。
沈书云倒像是完全忘了那天那档子尴尬事,每日照常与他交流沟通,有什么工作需要找他的,也从不避讳。
她眼中有一种大气的坦荡,他从没见过哪个女人有这样的神采。他觉得自己的眼光挺好。
这天下午,医疗队队长进门的时候,她正在跟他讲急救的基本技巧。
这不过是他接近她的一点小伎俩,所以队长进来后,他很懂事地停止了提问,退到一旁,恭敬地望着他们。
“有一桩事,”队长看了沈书云一眼,“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去?”
“你说说看。”沈书云放下手中那本刚才准备拿给陆江轩的《急救手册》。
“我上午接了个电话,是上海来的那支医疗队的队长打给我的。说他们昨天去贫民窟看病时,发现有些女人病得挺厉害的,且都是妇科病。他们队里没有这方面的医生,想问我们有没有,又是否愿意去给她们看看。我想到我们队里就你是学妇科出身的,想问你有没有意向?”
“行。”沈书云想都没想。
“你可以再考虑一下……据说好几个都有艾滋病。”
沈书云笑了笑:“队长想得挺周全的。”
“我只是担心你有什么顾虑。”
“我没什么好顾虑的。不过那边的治安确实不太好,为了安全起见,再找个人陪我一道去吧。”
“明天的诊疗行程都是昨天安排好的……要不,我待会儿再去调一调吧?”队长有些歉疚,沈书云到底是个女医生,他有责任保证她的安全。
“太麻烦了。”沈书云摆摆手,说着偏头看了陆江轩一眼:“你有空吗?”
但她望着他的眼神中,却分明没有期许。
陆江轩愣了一下,咬牙道:“我去!”
那一瞬间,他竟然有种被低看了的感觉。他当然知道沈书云没有那个意思,但他对着她,却总想着要争一口气。也不晓得是争给她看的。还是自己。
扪心自问,他当然是有点怕的。
他家境殷实,从前待在象牙塔里,世间万象都是由一根网线牵给他看。他来这里也不过是一时兴起,觉得日后回去,说不定会是个显摆的好谈资。
这些浅薄的心思,他藏在心中,遇到她后,再也不好意思拿出来看一眼。
但他毕竟喜欢眼前这个女人,所以就算真的怕,也是会去的。
晚上,沈书云难得地敲了他的房门,嘴里还叼着半截烟:“我其实就是给队长宽宽心,不想他麻烦,要不你先送我去,完了自己先回来?”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他的声音中陡然生出一丝恼怒。
沈书云也发现了他的变化,愣了愣,笑了:“抱歉。因为你比我小,就总是忍不住把你当小孩子看。是我唐突了,我向你道歉。”
“沈书云,你到底信不信我是真的喜欢你?”
沈书云似乎回头看了他一眼。没说信,也没说不信。
04
当陆江轩踏入贫民窟,才知道从前听过的、看过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你没有真正触摸过这个世界的贫瘠,就永远不会知道贫瘠是什么样的。
在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搭建起的屋棚内,只有一盏昏暗的灯。陆江轩环顾四周。发现这里的墙壁都是用塑料布和旧布料糊起来的。他只要轻轻闭上眼睛,就能真切地闻到疾病和绝望的味道。
陆江轩后来又来过这里很多次,在他决定长久地留下后,期间曾有一家杂志社想跟他购买一些当地贫民窟的照片。他拍了一些带回去,回传之前,却又通通删掉了。
他自己都无法再看一眼,更遑论拿给他人了。
这天,来找沈书云看病的女人排起了长队,以黑人居多。偶有一两张白色面孔,但不是白种人。在这里,黄皮肤的女人也被当成白人。
陆江轩静默地蹲守在一旁。望着这些女人。發现她们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年轻,反倒大部分看上去都已年过三十,身形走样,姿色平平,眼中莫不是同一种他不曾见过的平静。
陆江轩那时不知道,那便是认命的眼神。他只是本能地觉得不适,心理上、生理上皆是。
“很多人都是负担不起孩子的费用,才做这个的。”替人看病的空当,沈书云见他一脸深沉,忍不住低声用中文跟他解释了句。
他闷闷地“嗯”了一声,没讲话。
等轮到排在最后的那个黄皮肤女人时,天色已暗下去大半,天边只有一两朵火烧云,红得惊心动魄。按照队长给陆江轩的交代,他们应该在天黑之前赶回去。天黑之后,这里斗殴盗窃之类的事情层出不穷。
他伸手想拦住准备进屋的女人,沈书云却严肃地阻止了他:“看完吧。”
“可是……”
“要不你先走,我自己回去。”
“沈书云!”他怒不可遏。
“那就陪我留下。”她对他微微一笑。
那笑容很温柔,他一个晃神,她就已经把那个女人带进了房间。
但沈书云要给她检查的时候,那女人却突然变得闪躲起来。良久,她嗫嚅道:“我有艾滋……”
沈书云愣了愣,说:“那我注意些。”
等为她拿了药,嘱咐完她需要注意的事项后,沈书云才缓缓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收拾起自己的箱子。
“准备回去吧。”她背对着他。伸了个懒腰。
她洒脱的背影,令陆江轩想起那个下着雨的傍晚,他觉得心中渐渐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
他有些忐忑地等待着她的回应。
没想到沈书云竟然笑眯眯地回过头,扬眉道:“好啊。”
那一刹那,他爱上了她眉间那一点子然的傲气。
05
还是在那家顾客稀少的酒吧。
沈书云撑着半张脸,叼着一支烟发呆。
吞吐之间,神情已不见下午时的紧张肃穆。她平日其实不是一个太严肃的人,所以偶尔严肃起来才显得格外庄重。
今夜无雨,夜空中挂着三两点星,稀稀疏疏,有一种古人诗句中克制的婉约之美。
陆江轩怔怔地看着她的侧颜,不知不觉一杯威士忌下肚。
他酒量一向很好,今天也不过是借酒壮胆罢了。
“沈书云。”他稳稳地放下酒杯,偏头叫她的名字。
“嗯?”沈书云回过头来,他的唇便不偏不倚地印在她薄薄的唇一。
她因此受惊,一口气没顺上来,别开脸咳了几声。
突然而来的静默。
陆江轩镇定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那个巴掌落下来。没想到过了很久,沈书云都没有半点反应。等她把那支烟吸完,摁灭,才若有所思地抬起头看着他:“算了,我本来就说什么时候也尝尝接吻的滋味……原来是这样的啊,倒不如我想的有意思。”
这下换陆江轩傻眼了。
“做什么?我们做医生的,好奇心都很强。”她勾勾嘴角,微微笑起来,那模样,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是……你的初吻?”
“不可以吗?”她蹙了蹙眉,像是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因此感到些许被冒犯的不快,却又不是真的生气。
陆江轩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终于找回了一点从前“风流”的姿态:“沈书云,我觉得可能你有些误解,真正的接吻不是这样的。”
说着,不等她回答,他的吻已重新落在她的唇上。
这才是真正地吻了,唇齿交缠,辗转温存。
一吻结束,沈书云脸上渐渐浮现一些淡淡的绯红,却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如此,这么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
陆江轩之后觉得,就算没在那个雨夜遇到她,他也还是会在后来爱上她的。
你注定爱一个人,遇到早一点,晚一点,都会爱上。
那夜他们一同回了医疗队,一路有说有笑,沈书云脸上竟然完全没有尴尬的神情。他本来心中还有些别扭,见她这样坦然,也就说服自己放下,否则反倒衬得自己不够大气了。
到了营地,沈书云朝他摆摆手,就上楼去休息了。
他望着她的背影,心中渐渐生出一些从未有过的怅惘。
像凝望着一轮遥远的明月。他因而沐浴着数万光年以外的光辉——
无可避。也握不住。
那一夜,他辗转难眠,写给她的第二首十四行诗,刚刚开了个头。
06
第二天。医疗队送来一个病人。
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面目凶恶,精壮的胸膛被人砍了一刀,不深不浅,也不致命,却足以令人痛得死去活来。
他此刻蔫巴巴地躺在担架上,撕心裂肺地呻吟着。沈书云见状,忙让队里的志愿者把他抬进去,说是准备做缝合手术。
“怎么回事?”她问队长。
“斗殴弄的……”
队长话还没说完,便聽见屋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哭喊。
沈书云冲进门,便看见上周她们才救回来的那个妇人此刻正一脸惊恐地跪在地上。号啕大哭着。
她的哭声之惨厉,似要把心肺都呕出来。
沈书云瞥了一眼凌乱的床铺,心中有数,应该是被吓得狠了,从病床上生生滚下来了。
这妇人送来时已被人打得神志不清,身上新伤并着旧伤,让人看了触目惊心。她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令队里的小护士见着都暗自垂泪。
他们好不容易才帮她捡回一条命,这些天她留在这里休养,却总是不开口说话,也没有表情,整个人呆呆的,像是真的傻了。
“是他……就是他……把我打成这样……”妇人仍颤声哭泣着,话都说不利索。
顺着妇人手指的方向,沈书云看见了躺在担架上的男人,心蓦地一沉。
这里条件有限,病床区连着手术室,要进手术室,都得从这里过。这个妇人应该是看见了那个男人,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看来是家暴。
众人心中皆有了定论,一时间,整个病区都沉默下来,就连抬担架的志愿者也停下了脚步。
那个男人看上去实在是痛得不行,眼下呻吟声更大,完全没发现这个可怜的妇人。
沈书云厉声对志愿者说:“还愣着做什么,赶紧送进去啊!”
“可是……”抬担架的是个刚过二十的小伙子,是眼中揉不得沙子的个性,脖子一梗,一脸正气道,“他是个人渣!”
“我知道。”沈书云按了按太阳穴,平静地说,“但我们是医生,医生没有资格选择自己的病人。”
说着,她又回头向队长请示:“不是什么大手术,我来替他缝针吧。”
陆江轩那天被派去做同队其他医生的翻译了,因此没有见到这个场面。等他赶回来,就听见队里的小护士说,沈医生刚给那个人渣缝合完伤口。如今人去餐厅休息了。
他心中有些沉甸甸的情绪。走进餐厅,就看见沈书云一个人坐在那里抽烟。
她见了他,略微一笑。
他不禁开口:“今天你帮了他……对她来讲,岂不是很残忍?”
沈书云没想到他会这么问,良久,她起身来到他身边:“我只知道,有人告诉过我,医生的责任就是救人。对了,你过来……”
未及他深思她的话,她已经踮着脚,吻上他的唇。
“我发现接吻是件不错的事,能让人心情愉悦,省去不少胡思乱想的麻烦。”
07
我是你的什么呢?陆江轩偶尔很想问问沈书云,一个偶尔接个吻的玩伴吗?
但他不敢。
他是在某天清晨醒来,意识到的这种卑微的心情。是她令他体味到一生中没有过的爱情。
嫉妒、卑微、心酸,只有感受过这些,才算真正爱过。
他恋爱过多次,却是她让他明白,他从未懂爱。
陆江轩在后来偶然得知,沈书云托人在蒙巴萨为那个妇人找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她自己掏钱,将那个女人送走了。
这件事,她竟从没有跟他提起过。
可能她觉得这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事吧,在他和沈书云熟稔后觉得,她好像真的没有把任何事放在心上过。
自然也没有把他放在心上过。
她只有在对着那本笔记时,才会露出他从未见过的神色,温柔的、悲伤的、酸楚的神色。
那是爱着一个人的神色。
那天傍晚,他约她喝酒。酒过三巡,他有些微醺,抬起头,对她笑着嘲弄:“沈书云,他们都觉得你是个妙手仁心的医生,我却觉得你这个人其实很残忍。”
她居然是一脸洗耳恭听的认真模样。
他便拱拱手,笑道:“算了。”
“怎么?”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今晚的月色很好,适合接吻。”
说着他侧过身,吻上她的唇。
那一晚确实有很好的月色。她的脸被晶莹的月光镶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美得像落入凡尘的仙子。
然,仙子无情。
陆江轩望着她闭上的双眼,心中隐隐生出一点恨。
恨她无情,也恨她爱着的人比她更无情。
原来这世间的爱恨,都是这么汹涌且不讲道理的。
08
沈书云意外染病,是在那一年的冬天。
在他们接过无数个吻,却永远戛然而止于亲吻后,沈书云感染了艾滋病。
那日他们去贫民窟看病,遇到一场暴乱。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提刀的暴徒们杀红了眼,根本不理会无辜的路人。
在他们逃走的途中,沈书云没能避开那些人,胳膊被砍伤,刀口很深,新鲜的血液刚刚涌出来,又有不知道是谁的血溅到了她的伤口上。
等她把伤养好的时候,确认感染的诊断书已经下来了。
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在许多人的一生中,也许永远都不会遇到,但偏偏沈书云遇到了。
他爱的这个人,以万分之一的概率,遭遇了命运的滑铁卢。
对此,沈书云竟然表现得十分冷静,只一天就接受了这个结果。队长想安排她回英国接受治疗,她却坚决拒绝,只是把来探望自己的人都赶了出去。包括他。
“我想打个电话。”她说。
那是陆江轩第一次听到蒋羽森的名字,他躲在窗外,无声地重复着那三个字,眼眶渐渐蓄满泪水。
他成人后第一次流泪,是为了她。
“羽森,是你吗?
“你爱着的那个人,和我同姓的那个人,如今知道你的心意了吗?
“说来惭愧,我原本是因为和你赌气才来到这里,但这段时间以来,我竟然真的爱上了这里——羽森,你不爱我,我却因你爱上世人。我觉得,真是三生有幸。”
“羽森……”她最后又喃喃了一声,像是想起什么快乐的事,嘴角溢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兀自摇了摇头,“不,没什么要说的了……祝你幸福,羽森。”
陆江轩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正捧着那本笔记发怔。见到他,她不动声色地放下:“还不睡?”
“我想吻你。”他觉得此刻自己身体里的血液像是刚沸腾过一遍,又迅速被冻住了。
“不行!”这一次,沈书云冷漠地抬起头,拒绝道。
“接吻不会传染,你还是个医生……”
她似乎是推了推他,但他太坚决了,在力量的抗衡上,她很快败下阵来。
“我爱你。”漫长的一吻结束,陆江轩捧着她的脸,一字一顿道。
沈书云抬起头。对上他悲痛的眼神:“你爱上的,是爱着他的我。”
09
沈书云说,陆江轩爱的这个自己,是爱着蒋羽森的自己。
“我认识蒋羽森很多年了,都记不清到底有多少年了。我们都出生在英国,家世也相近,一直是邻居。但我爱上他,却是在十六岁。我们住的附近有个很漂亮的小公园。我周末偶尔会去晨跑。因为那里不仅空气好,景色好,人也不多。有一天我跑完步坐在长椅上休息,就看见蒋羽森蹲在草丛里不知在忙活些什么。我那天很闲,因此就干脆坐在那里观察他。后来我才发现。他救了一只受伤的蝴蝶。很幼稚是吧?我当时也是这么觉得的,但他看那只蝴蝶的温柔的眼神,我却从没有见到哪个同龄人有过——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那是对生命悲悯的神情。我那时还没见过什么世面,一下子就陷在他那个眼神里,因此一路追着他念书。他报医学院,我也报医学院:他去学妇科,我也学妇科。我以为凡事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却不知在感情的世界里。这个道理是完全行不通的。他不爱你就是不爱你。去年他又一次拒绝了我。我一气之下就加入了医疗队。然后来到这里。其实当初我完全没想过要来这里做点什么,就是单纯地想让他担心,让他愧疚,我因为他而来了这么危险的地方……”
十六岁的沈书云因为一只受伤的蝴蝶,爱上了十六岁的蒋羽森。
二十六岁的沈书云因为爱着蒋羽森,而爱上了这残酷也温情的人间。
“所以我才说,你爱上的我,是那个爱着蒋羽森的我……”
“不!”陆江轩矢口否认,“就算你不是现在这样,我也一定会爱上你。”
“不会的……因为没有他,我就不是我。”她说着,侧过身去,将那本笔记拿起来,在他的眼前晃了晃,“这是他念书时的笔记,我走的时候把它偷来了。也不知道他最后发现没有。”
“沈书云……”陆江轩静静地望着她。
“嗯?”
“你要不要。从今天起,试着爱一下别人?”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她似乎是很认真地思考了片刻。旋即扬起下巴,笑容有一些无奈:“可我没有时间了。”
命运令他们在此相逢——
早一点,晚一点。都不是他们。
可他们,却没有时间了。
10
陆江轩觉得,人生在世,最残忍的事莫过于看着生命从自己深爱的人身上一点一滴流逝。
心痛难当,却无可奈何。
他给她的十四行诗写到第十三首时,沈书云躺在床上,像想起一件十分遗憾的事,向他摊了摊手:“我觉得。我有点亏。”
“怎么?”
“我应该早一些和你在一起。”
陆江轩给她倒水的手一滞,心中一痛,重重地点点头:“我也觉得。”
“那等下辈子吧——这里的人好像都很相信上帝,我想入乡随俗也不错。”
“这辈子也可以。”他的声音带了些鼻音。
“这辇子不行,我是个医生,你不要跟我讲些歪理邪说,我是不会同意的。”
他不说话了。
“不过,歪理邪说听着倒是很顺耳,你抽空跟我多说一些。我觉得你以前肯定谈过不少恋爱。因为你接起吻来,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
“你是在夸我吗?”他凑过来,望着她。
“就当是吧。”她撇撇嘴,狡黠地笑了。
他第一次覺得,她脸上有了些他不曾见过的神采。
他可否当她也稍稍爱上了自己?
陆江轩为沈书云写的最后一首十四行诗,是一封悼词。
她最终还是回了英国,长眠于生长了二十余年的故乡。
他到底是个异乡人,不懂英国绅士们那种克制而庄重的悲伤。
他此刻只想放声大哭一场。
那一天,他终于见到了蒋羽森。
那个男人脱下帽子向墓碑上的她深深地鞠躬,他突然很想冲过去问一问他:为什么过去十年,你从不肯爱她?
但这句话沈书云没问,他自然不会问。
他爱的她,一身傲骨。
即便不被爱,也不是一副衷威的可怜样。
他不仅爱这样的她,更敬重这样的她。
陆江轩后来留在了内罗毕。做了个教英文的老师。
很多志愿者来了又走,只有他坚持留了下来。在一个下着雨的傍晚,他和当时的一个志愿者一起在酒吧里抽烟。
陆江轩问那个人:“怎么想到来这里?”
那个男孩笑得有点腼腆:“我和我喜欢的姑娘一起申请做志愿者,不过她被分去了毛里求斯,而我来了这里。”
“那你怎么不要求换过去?”
“在哪里都一样啊。无论在哪里,我们都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我都会爱她。”
陆江轩没说话,微微点了点头。
无论你在哪里,我这一生。都因爱你而光荣。
更新时间: 2020-10-25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