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凌初(来自飞魔幻)
新浪微博:@Silut凌初
我突然想好好活着……好好和你看一看世上的风景,好好陪着你过下半辈子。
楔子
入夜时分,院子里的秋虫百无聊赖地鸣着,朱致恩坐在案前,对着烛火把玩着新得来的一只白玉扳指。
“啪!”
突然一阵阴风袭来,吹灭了烛火,烛台也掉在了地上。
“谁!”朱致恩站起身来,四处环顾,面对他的是死一般的寂静。窗外惨白的月光透过窗子,照得他的脸同样惨白。
“哈哈哈——”背后凉风飕飕,一阵阴恻恻的笑声直钻进他耳朵眼里去。朱致恩从腰间掏出手枪对着虚无的夜空,吼道:“谁!快给老子出来!”
有个人影从头顶上空掠过,他失措地胡乱开了两枪,而那瘆人的笑声却越发清晰地环绕着他,他额头不禁渗出涔涔冷汗。忽然,不知从哪儿伸出一双冰凉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掐上了他的脖子!
朱致恩大睁着双眼,吓得晕死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从昏迷中醒来,魂犹未定,见到我,猛地抱住了我的腰,边咳嗽边说:“竹疏,我又做噩梦了。”
我道:“梦见什么了?”
“我梦见一具满脸是血的尸体,他飘在半空,猛地上前掐住我的脖子……”
我微微一笑,慢悠悠道:“听说冤死的鬼是最容易缠上人的,这年头兵荒马乱,南京那边长毛匪患猖獗,直隶又刚闹过蝗灾,冤魂到处都是,可千万小心着些。”我顿了一下,继续道:“说不定哪一天……他就又来了。”
朱致恩大口大口喘着气,浑身颤抖着朝我要烟枪,我扶他进屋,点了烟枪递给他。他猛吸几大口,脸上痛苦的神色有所缓和,最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我望着天上的月亮,它从乌云中穿出来,又被另一朵乌云所掩盖。
掉在地上那把手枪,枪口的火药味还未完全散去。
一切都不是噩梦。
他,沈延平,真的来了。
一
我从镇子东面的河里挑着两桶水回沈家,心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脚下一个不留神,被一块石头绊倒在地。
可惜了,满满的两桶水全洒了。
沈家后院原是有井,少夫人偏说河里的水更合她口味,指名道姓要我去挑,还不得误了早饭的时辰。
此时朱致恩出现,他的大辫子盘在脖子上,穿着一身黑衣,唯有腰间系着的玉蟠螭白得耀目。我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他诧异地看着狼狈的我:“是走路不小心跌了跤?……我帮你吧。”说罢,他拎起两只木桶:“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他的声音在我耳中莫名熟悉,我寻思片刻,猜想大概是江浙地方的乡音。
在折回河边的途中,我问:“你是谁,为何帮我?”
“我叫朱致恩。”
此时东面的天已蒙蒙亮,露水不知不觉中湿透了鞋面。他说道:“你一个姑娘家,大清早便出来干重活,多多少少令人心疼。”
我嗤笑一声,却不禁脸红:“滚开去,谁要你心疼!”
朱致恩放浪地笑了两声,一副街边混混的模样,唇边青色的胡茬子跟着肌肉一起动。他冷不防抓过我手腕,几道青紫的鞭痕裸露在他眼底,他愣了愣,叹道:“沈家那群人也真是可恶,竟如此欺负你。”
我把手缩回来,骇然反诘道:“你如何知道我是沈家的人?”
“嗬——我和你家大少爷沈延平是哥们儿,前几年我还去过沈家几次,看见过你。”他如是说。
沈延平的朋友很多,有他这个德行的倒也不奇怪,我也觉得在哪里见过他,却是想不起来了。
朱致恩送我直到沈家大门前,院里公鸡已开始打鸣,所幸无人发现,他放下竹木扁担和水桶,道了声告辞便离开,黑色的身影转过几重树丛便不见了。我呆呆地目送他远去,有凉风吹动鬓边碎发。
我甫一踏过里院的月亮门洞,刘妈尖厉刺耳的嗓音就传过来:“你还知道回来,也不看看都什么时辰了!”江秋挺着大肚子倚在门边,见我回来,她扶着腰走下台阶,刘妈赶忙上前搀着。江秋走到水桶旁边看了看,随即恼怒道:“好你个沈竹疏,竟然偷懒到这个地步,真是找打!”
我近前一望,见水桶中只剩下半桶水,连忙俯身仔细查看,原来桶身有一处不大不小的裂缝,想是我摔倒时磕裂的。朱致恩一路帮我挑水,却漏掉了一半,我当时大概是心里慌张才马虎到没有发现。
刘妈道:“少夫人快看,这桶漏了!”
江秋越发怒道:“果真是贱蹄子,什么东西到你手里都没得好。”
她叫来一旁的丫鬟掌嘴,看着我跪在地上脸被打得啪啪响,她抬头望了望天色,往手掌上哈着热气冷笑道:“天生贱命,连下人的活都干不好。你别觉得你曾经勾搭过延平,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延平他就只是玩一玩你,他如今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你记住。”她弯下腰贴近我,唇色艳红语气阴冷:“你要为你过去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低着头,脸上继续挨着火辣辣的巴掌,嘴角渗出血丝。耳畔嗡嗡作响,一片混沌中,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
“嗒,嗒。”
是沈延平,他每天清晨都会从书房走到正厅,去给老夫人请安,路上恰好经过里院。
我跪在地上,竭力凝视着他长袍的一角,沈延平却踏着青石砖地面,从我身边默不作声地经过。
果然如江秋所说,他默不作声地,没有施舍给我半分目光。
二
第二日,凌晨天未亮时,我又在挑水的途中遇到朱致恩。
朱致恩在长满野草的荒径上拦住我,我往左他也往左,我往右他也往右。我恼了,抬起头来瞪着他:“你想做什么!”
他让我放下扁担,然后往前走了两步,我俩之间的距离更近了,他审视我一会儿,道:“哟,多好的小脸蛋就这么……那帮人下手也太狠了。”我有些局促,看着脚下湿漉漉的野草不说话,朱致恩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药瓶:“恰好我这里有上好的消肿止痛药,拿着。”
“我体质古怪,对某些草药过敏,所以不敢用。”
“不碍事,保准没问题。”
我狐疑道:“真的?”
他点头:“不骗你。”
我收了药瓶,而他再次送我到沈家大门口,然后离开。回屋后,我对着镜子把药涂在红肿的脸颊上,一阵清凉传来,顿时好受了许多。爹娘早逝,我从没遇到像朱致恩这样毫不掩饰对我好的人,心头不禁一热。
连续数日,我总在那条小径上遇见朱致恩。一来二去我们已渐渐熟稔了,我不禁问他:“你家住在哪里?看你每次夜半出行,都是去干什么?”他的那身黑色夜行衣,总让我警觉重重。
朱致恩摆摆手道:“娘们儿家,别问。”
我知趣地不再出声。
我回到沈家,独自待在狭窄阴暗的厢房里,四处弥漫着深宅大院里木质物件陈腐潮湿的气息。
听说今日有贵客到沈家拜访沈延平,外面嘈杂声一片,有人招呼我出去拾掇东西。
我刚迈过门槛,突然听到有丫鬟高声尖叫道:“不好了,少爷丢了!”
我心下大惊,跟着众家仆一道挤到沈延平的书房门前,雕花木门大大敞开着,里面却没有半个人影。
江秋怀孕后脾气不好,沈延平月前和她吵了一架,随后自己带着贴身小厮顺子搬到书房睡,晚上点灯看书,将门反锁以免打扰,旁人只能看见他映在窗纸上的剪影。
今日一早贵客等了许久都不见沈延平从书房出来,如何敲门也没人应,情急之下有人踹开了书房的大门,这才发现沈延平……失踪了。
屋内值钱的财物细软都不见了,其中还包括沈延平这些年倒卖私盐的账簿。
老夫人膝下就沈延平一个独子,指望着他登科中举光耀门楣,自幼把他泡在书堆里,他也极是守规矩,二十几年来从未对老夫人放过高声。现下老夫人少夫人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沈家大乱,几乎所有丫鬟和家仆都出去寻找大少爷,自然也包括我。
自从上次那件事过去,已经两年了,沈延平足足两年没和我说过一句话,连见面都极少。每次,都是我仰望着他。我倒希望沈延平不要被找到,这样我就不会再看见他,永远永远都不会了。
三
寒夜寂寂,镇子里唯一一家赌坊里却是喧嚣盈耳。
我不知怎么便踅摸到了赌坊门口,记得沈家人一向被禁止进赌坊,那里面都是些活得混沌的富家子弟,抱着妆容媚人的歌女吆五喝六,时不时拿过一旁鎏金的烟枪吸上一口,脸上是欲仙欲死的醉态。
我默默叹了口气准备离开,却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从赌坊里溜出来。我手里提着灯笼,他一眼便看到我,惊异道:“竹疏?”
是朱致恩,他手里犹自提着根烟枪,一脸疲态,眼里的光却灼灼吓人。我霎时就明白了,原来他便是那些纨绔中的一个,厌恶之情顿生,转身欲走,却忽然被他从身后抱住。我大脑里一片空白,挣扎道:“放开!”
“这下子你终于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了,”朱致恩箍住我乱扑腾的双手,压着声音古怪地笑道,“是不是很讨厌我?”
我无奈,默了许久,道:“大烟这东西……不能沾。”
朱致恩苦笑:“乾隆年间就下令禁了,吸它的哪个不知道这玩意害人?心里苦罢了。总想着解脱,即使是片刻也好。”
我无言以对,他又续道:“听说沈延平失踪了?”我心间一震,停止挣扎,转过脸去看着他。他“扑哧”一声轻佻笑道:“丫头,跟爷走,爷带你去见你家大少爷。”
深山中,我手里的灯笼烁烁地闪着,跟着朱致恩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山间的石路上,四周虫鸣唧唧,冷气袭骨,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朱致恩脱了外衣伸手递给我,我抬头望了他一眼,他的笑里满是邪气。
“这是……要去哪里?”
“想要见沈延平,就跟我走。”
我低了头不再言语,却听朱致恩又问道:“你恨沈延平吗?”
“可能……”
我也不清楚,爱与恨到此为止,早已不能分明了。朱致恩回过头来看着我,青白色的眼白在夜色里散着寒气。
“……可能恨吧。”我低声回答,声音被跫然的脚步声湮没。
我跟随朱致恩直到一间破庙里,他很熟悉此处,似乎是他常年的住处。里面一片漆黑,他掏出火折子点亮了灯烛,气氛森然,四顾无人,我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出口的声音都是颤的:“人……人呢?”
朱致恩不说话,一步步朝我逼近。我转身就要逃,却被他一把拽了回来,烛火映照得他眉目狰狞。
衣服被一件件撕开,我挣扎着绝望地哭喊道:“你骗我!”他冷笑:“谁叫你相信我。”
他满意了,就穿上衣服,将那块通透的白玉蟠螭系在腰间,俯身掐着我的脸,又露出轻佻的笑容:“沈竹疏,你就跟了爷吧,忘了沈延平,和沈家一刀两断,爷也能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被关在破庙里,被迫和朱致恩一起生活。
朱致恩起先天天陪着我,后来有一段时间连日不归,或是匆匆忙忙起身便走,眼里的光纠结悲怆,又时而阴鸷而疯狂。我极感不祥,问他去了哪儿,他随口搪塞而过。
我在破庙里绝过食,撞过墙,也咬过舌,结果都一一失败,阎王爷可能是不愿收我这条贱命,免得脏了地府的奈何桥。朱致恩一次次救下我,丝毫不介意地继续从外面带点心给我吃,永远是我最爱吃的那几样。
一个月后,我终于趁朱致恩外出时成功逃离。
蓬头垢面的我未敢直接回沈家,只在一处街角歇脚,却从来往行人的对话中听闻了沈延平的死讯。
他的尸体在一处山崖下被找到。
我眼前发黑,跌跌撞撞地跑到山崖下。一大堆人围在不远处议论纷纷,我从乱哄哄的人群中挤进去,看到了沈延平。
他穿的是平日里最常穿的一身云锦大褂,而他的脸被人用刀子划得血淋淋的看不清模样,再加上死了已有些时日,早已腐坏。老夫人和江秋在一旁痛哭,我转过身去不想让众人发现我,干涩的眼眶流不出泪,我只想着要为他报仇。
“是不是你杀了他?!”
我明明已有机会逃走,却还是回来问了朱致恩。
朱致恩闲闲地把玩着手里的一把洋枪,对我的逼问不屑一顾。末了,他把枪往身边桌上一撂,冷笑道:“我若是想杀他,能用那么愚劣的手段?况且我不缺钱也不缺女人,我为什么要杀他?”他走到我面前,掏出手帕擦干我眼角的泪水:“你不是恨他吗?他死了,你应该开心才是。”
朱致恩把我揽在怀里,我第一次顺从地靠过去,没有反抗,压制住哭腔低声问:“你有枪,也有本事,能不能帮我找出凶手?”
“我试试。”他回答说,“我帮你这次忙,条件就是,你必须爱我。”
真是荒唐到顶点的交易。
四
得知沈家少夫人江秋为沈延平生下遗腹子,我坐在破庙前的大槐树下,叹息道:“倒是可怜了这孩子,一生下来就没了爹。”
“是呀——”朱致恩同样叹了一声,随后说,“若想查明究竟是谁杀了沈延平,不如去沈家探看,再问问他身边的家仆,也许能找到些有用的线索。”
当天晚上,朱致恩换上夜行衣下山。
天亮之后他才归来,我慌忙出去迎他,问道:“怎么样了?”
“据顺子说,沈延平失踪的那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样退到书房外面守着。沈延平夜晚读书的时候,是不让任何人进房间的。过了很久,他感觉昏昏欲睡,这时忽然闻到一种奇怪的香味,渐渐地便没了知觉。第二日早上,自己身处墙角,少爷也不见了。”
“用了迷香,是谁想暗害他?”
“他从前倒卖私盐,可能惹了商埠那边的帮会中人,我也未必能惹得起,杀人抛尸,确实是黑道上做出来的手笔。”
朱致恩欲言又止,忽然笑起来,握住了我的手,说了句不相干的:“我突然想好好活着……好好和你看一看世上的风景,好好陪着你过下半辈子。所以,我想把大烟戒了,需要你帮我。”
当天晚上他拿来麻绳,让我把他绑在椅子上,并告诉我,他烟瘾发作的时候,不要给他一口烟吸,一口都不要。
我愣了愣,说了一句“好”,把朱致恩五花大绑。
半夜时分,我本已睡熟,却被朱致恩的喊叫惊醒。他浑身抽搐痉挛,虚汗把衣服都湿透,像只即将被屠宰的野兽一样。他大喊大叫,表情狰狞,喊着我的名字:“竹疏——我要烟枪——把烟枪给我拿来——”
见我不动弹,他极为痛苦地求我道:“就抽一口,我就抽一口——求你了——求你了,竹疏——”
我站在原地微闭了双眼,心怦怦地跳个不停。却是片刻之后,就去取了烟枪来,在他眼前点着了火,他大口大口喘息着,而我把烟枪递给了他。
朱致恩好像溺水者拼命呼吸空气一样吸着大烟,胸膛起起伏伏,渐渐安定下来不再挣扎,我站在他面前看着,面无表情。
一口而已。
足以毁掉一个人。
五
两年没说过话,沈延平的面容声音,我几乎记不清了。或者说,我是刻意去忘的。
他本不该惹我爱上他,我本不该爱上他。
咸丰五年的时节我初次来沈家,彼时粤匪向北进军,家乡遭逢战事,我一路逃亡到这个小镇,沈延平收留了我,让我在沈家做个洒扫丫鬟。
时值初春料峭微冷的早晨,偌大院落里的梅花开得正好,沈延平看了看我,道:“来了沈家,过去的事都忘了吧。竹外疏花,香冷入瑶席——竹疏,你以后的名字就叫,沈竹疏。”
十五岁的我,望着面前眉目温和的长衫男子,点了点头。
从此,他便是照亮我年华的一轮皎皎皓月。
被调到沈延平身边服侍的那日,我头一次走进他书房,低头看着鞋尖,心跳得怦怦直响。沈延平站起来,伸手为我别了下鬓边的碎头发,笑道:“我记得你刚来半年,却好像长大了不少。”
我依旧低着头,不敢回一句话,他似乎看穿我的心事,轻声道:“不要怕。”
当天晚上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失了眠,一只手绕着鬓边那绺头发,心里长草了一样痒,蜷在榻上,忍不住捂着嘴笑弯了双眼。
咸丰七年冬天,沈延平染了时疫,卧床不起。我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两个月,春暖花开时他的病情好转,悠悠转醒,冷不防抓住我的手腕。
我脸红得透透的,小声道:“少爷……”
沈延平欲言又止,看着我,笑得竟有些不好意思。
他平素内向,并不善于言辞。我知道他也是喜欢我的,所以当他后来把我抱到床榻上的时候,我的嘴角竟还是含着笑的。
夜色缠绵,沈延平在我耳畔轻声道:“竹疏,我喜欢你,我一定要娶你。”
大少爷和身边丫鬟有私情,很快就被老夫人知道了。老夫人把我叫到后院厅堂中,正襟危坐,严肃道:“沈竹疏,你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归根到底也就是个下人,你要明白,我们沈家世代书香,延平,他是不可能娶你为妻的。”
我垂头道:“我明白。”
春光骀荡,黄鹂鸟鸣声悦耳,光线切割出的明亮空气里,尘埃无声地絮絮飞着。
我被调离沈延平身边,过了一个多月,才再见到他。因着我身体不适,动辄无端呕吐,才私自请了郎中来瞧,这才知道我已经怀了沈延平的骨肉。我托顺子寄了一张字条给他,让他到偏院来瞧我一眼。
他跨过门槛进屋来,我站起来迎接他,行礼道:“少爷。”
我红着脸说:“郎中已经来看过了,已经两个月了。”沈延平不说话,空气凝固,我咬着下唇抬头望向他,望见他眼中的浓浓无奈和悲凉。
我心下仿佛悬在钢索之上,动唇唤他:“少爷……”
沈延平道:“对不起。”
语调虽轻,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刹那间惊雷劈下,仿佛将我本就飘荡着的心击为齑粉,他挥手令身后小厮端上一碗药汤,转身欲走,我“扑通”一声跪下,扯着他的衣袂哭道:“少爷,竹疏我不奢求做您的正室,只求一个名分,只求能保住我们的孩子……”
沈延平停住脚步,白色的阳光从他身侧刺穿到黑暗的房间里,他的面容有一半隐没在阴影中,良久,才道:“母亲已经让我和宁波江家二小姐订婚,江小姐父亲掌管商埠船只的进出,沈家必须得到他们的帮助。江小姐脾气差,定然容不下你,嫡子也只能是她的。”最后他几番动唇,又补说了一句:“对不起。”
虽然句句事实,我字字听来,却比不明说更痛苦。
我不甘心般道:“你……你爱她吗?”
“爱情算不了什么……”他摇着头,脸色苍白,只是不断摇头,“爱情能算得了什么?”末尾讽刺般上挑的语调,将空气撕开了一道裂缝,使我几乎窒息。
我哭喊着,头一次直呼他名字:“沈延平,我恨你!沈竹疏恨你——”
晦明交织的房间里,我最后抚了抚小腹,随后端起那碗苦涩的药汁一饮而尽,末了,在嘴角边尝到一抹淡淡的咸。
六
夜正深。
朱致恩再一次从昏迷中醒来,魂犹未定,见到我,猛地抱住了我的腰,边咳嗽边说:“竹疏,我又做噩梦了。”
我道:“梦见什么了?”
“我梦见一具满脸是血的尸体,他飘在半空,猛地上前掐住我的脖子……”
我轻挑嘴角,笑道:“恐怕,这并不是梦。”
话语刚落,一抹滴着血的衣角从上空掠过。
朱致恩目眦欲裂,面部表情恐惧得扭曲,连续半个月受鬼魂纠缠的他,精神已经有些失常了,他想大声叫喊,舌头却好像僵住了一样,发不出一点声音。
蓦地,半空中的那人停在了朱致恩的面前——
蓬乱披散的头发下面,赫然是血淋淋的、被人用刀子割得看不出模样的一张脸!
“朱致恩,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性命?!”
“朱致恩——还我命来——”
朱致恩“扑通”一声坐在地上,拼命摇晃着脑袋。许久,他终于能哆嗦着嘴唇,出声道:“你本就该死,我只不过帮你一把罢了……”
蓦地,半空中的鬼魂竟伸出冰凉的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掐上了朱致恩的脖子!
他又一次晕死过去。
我把朱致恩半拖半拽地扶到屋里椅子上坐下,他紧闭着双眼,人事不省。
我从腰间抽出早已藏好的尖刀,双手握紧举在半空,轻声念道:“延平,我要为你报仇了。”
说罢,我闭上双眼,将刀尖对准朱致恩的心口,狠狠向下刺去。
未曾想,我尚未刺下去,刀尖被紧紧握住,我骤然睁大了双眼——朱致恩在千钧一发之际,忽然醒来。
他用手握着我的刀尖,鲜血滴答滴答染在他的衣服上。我用上全部力气,刀尖在他胸口的布料上打转,相持间布料被划破,我俩的距离近在咫尺,四目相对,我看得清他瞳眸里的不可置信。
我的眼睛里,却是浸满了毒汁。
朱致恩趁我一个不注意,反手钳住我手腕,大力夺过尖刀扔了出去,精钢的刃碰上地面,鸣声铮铮。局势刹那颠倒,失去武器的我被他反剪了双手,控制在方寸之间,他把我摁在桌案上。
硬木桌角硌得我的腰生疼,他贴近我的脸,鼻尖对鼻尖,咬牙切齿:“沈竹疏,你想杀我?!做梦!”他盯着我的眼睛问:“为什么?因为我抢你来这儿?”
我不说话,他又哑着声音问了一遍:“为什么?”
我勉力掏出一块白玉蟠螭举在朱致恩的面前:“因为你杀了我最爱的人。”
他瞳孔骤缩,我冷笑道:“这就是物证,你身上一直带着的玉,却不小心掉在了那个山崖下,被我拾得。而后延平的魂魄出现,更是逼得你主动承认了,我听得一清二楚。”
朱致恩眸光变了又变,面无血色。
“你爱沈延平?”他古怪地笑出声,“你竟然爱沈延平?——不……你恨他!他负你,你合该恨他!”我愣住,而他蓦地放开对我的钳制,直起身来:“没错——是,是我杀了沈延平。是我杀了他——”摇摇晃晃地,他转身迈步向门外走,我在他身后拾起地上的尖刀追上去,颤抖着手一刀扎在他背上,没中要害,拔出刀的时候鲜血溅出来,我哭着摇头,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神情一滞,痛得眉毛都拧在了一处,却是随后便踉跄着继续走了出去,头也没有回。我脱了力般坐在地上,用沾着血的双手捂住了脸。
天边浓云翻涌,破旧的木门晃了几晃,门轴上挂着的蛛网暴露在阳光下,爱与恨的界限,终是隐没在背面冰冷潮湿的黑暗中。安静的空气里,我紧紧握住那块玉蟠螭。
七
朱致恩走了,从此再没回来。
我也没有再回沈家,而是流浪街头。小镇里出入的洋商渐渐多起来,洋厂、洋车和歌舞厅也渐渐多起来,我更名改姓进了一家新开的歌厅打杂,煮茶倒酒,虽一样是伺候人的活计,总好过在过去的沈家。
同时我也留起了新式卷发,穿起了改良旗袍,俨然一副截然不同的新装束。我总觉得,这样便能使我忘掉旧时生活的残影。
有段时日生活实在无以为继,我无奈,将那块玉蟠螭拿去典当。当铺是沈家开的,最近生意已冷清了,掌柜的接过蟠螭,觉得不是凡品,便探头去里面叫出了一位华衣妇女。我定睛一看,那妇女正是沈家老夫人。
她眼神昏花已认不出我,只是翻来覆去地端详着玉,蓦地老泪纵横:“这,这是我亲手送给我儿延平的玉呀!”
我呆愣片刻,忽觉脑袋嗡嗡作响,脚下一个不稳,险些跌倒。
——这块玉蟠螭,明明在我初见朱致恩的时候,就挂在朱致恩的腰间。
我急忙托人寻来了顺子。
故人相见,我眼泪不禁盈眶:“顺子哥,我是沈竹疏。”
“看来,终是瞒不住了。其实少爷之死一案本就事有可疑,那具尸体看不出面容,仅凭一身衣服,怎能轻易断定那便是真正的少爷?”顺子定定地看着我,“少爷曾千万叮嘱我,不能将真相告诉任何人。但既然你来找我,就肯定已经知道了些什么,我也再不必瞒你。其实少爷他根本就没有死,这件事,你大概是能想明白的……”
顺子将沈延平从前的一本手札递给我。我大脑已几乎不能思考,浑身颤抖,过往的春夏秋冬匆匆岁月,纷扰掠过我的双眸。手札上,纸张已泛黄,铁画银钩自成风骨的字迹,一如庭院中那个清风朗月般的男人。
“他顶着沈家少爷的身份,根本不可能与你长相厮守,无奈只能娶别的女人。他心中郁结,背着家里人偷偷抽起了大烟。晚上烟瘾发作,他索性用易容术化装成另外一个人,趁夜翻墙逃出沈家,跑去烟馆或赌坊。每当这时,他就反锁房门,让我扮成他的样子坐在书房里,家人看见窗上的剪影,于是不疑有他。
“一日,他在凌晨回沈家的时候,遇见了在挑水的你。他随口编了朱致恩这个名字,你没认出来……他知道你恨他,所以情愿你不要认出来。他每晚都穿上黑衣,变成朱致恩,决绝、放纵、张扬,可以守在你的身边,而一到白天,他就又要回到那个怯懦的人偶般的大少爷沈延平。
“他当朱致恩当上了瘾,渐渐不满足于短暂的相守。于是他想,假如让沈延平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做朱致恩了?——于是,他亲自编排了一起劫财杀人案,自己将攒了多年的财物带走,溜出沈家,另去找了个死囚穿上他的衣服,用刀子划了那人的脸,将尸体丢在山崖下。”
可他在以为自己算无遗策的时候,不提防将母亲赠他的蟠螭玉佩掉落。
一霎时,我忍不住抱住了头。
造化嘲弄。
那溜出去作案时连日不归的可疑行踪。
那故意压低却依旧熟悉的声音。
那对我令人生疑的熟悉程度——知道我爱吃什么样的点心,也知道我对什么样的草药过敏。
还有当听完江秋为自己生了孩子,马上便赶去,名为探听消息,其实那是一个父亲斩不断的血脉亲情,他想远远地看自己孩子一眼。
他竟然……
我素来清楚沈延平为人,他内向寡言却出奇固执,他被逼着恪守尊卑礼节,他从来不曾喜欢过这个腐旧的沈家。我知道他读书无数、接触过西洋留学回来的朋友,听闻过江湖上的侠义故事。只是连我也想不到,他其实竟然如此乖张,那被无形大手挤压扭曲了的灵魂,露出凶恶獠牙来将他原形吞噬。
——为什么不说?当他终于明白一向顺从的我竟要为了他沈延平而手染鲜血,明白我其实爱着他,他为什么不说出来?是因为明知一切都晚了吗?
处心积虑策划这么一起,可真是个心神失常的疯子。
疯子——谁又不是呢。
我捧着他的手札,“与子偕老”的墨迹被滴落的泪珠晕染开。
原来简简单单的相守啊,是最奢侈的一件事。
结局
我红着眼睛四处寻找朱致恩的踪迹,始终无果。
直到很久以后,某个天寒地冻的清晨,有人发现他僵卧在横溪落雪的长街上。他花光了所有金银,被人从烟馆里赶了出来,瘦骨嶙峋、半死不活,由于深中烟毒,面容都已经走形。不像朱致恩,更不像沈延平。
我找来大夫,大夫摇头。
我守在床边,紧握着他的手,眼泪簌簌落下。
他睁开眼睛看着我,忽然笑了。
歌厅里的生活纸醉金迷,我也只有在偶尔夜深人静,洗干净脸上的劣质脂粉,对着镜子照一照时——才能想起来自己是沈竹疏。
能想起来,当年我拾得玉蟠螭后猜想朱致恩是杀人凶手,于是花钱请人扮成死尸的模样来装神弄鬼。朱致恩看到的鬼魂索命,全是我一手编排,来试探他究竟是否杀了人。
也能想起来,我在决心复仇的时候,在他的烟土里配进去了大量致幻剂,故意给他吸食以毁掉他,这才导致他后来的精神失常。
致幻吗?
我卧在软榻上,含笑端着烟枪,慢慢地吸进去一口。
“曾记得当年来此郡,浪打鸳鸯两离分——”街边老旧的戏台子上,那旦角儿仿佛还在咿咿呀呀地唱着,穿云裂石的语调儿穿过窗户透进来,“——从今后再不照菱花宝镜,清风一扫未亡人。”
更新时间: 2020-07-11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