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临水
遇见你之前,我以为沧海是我的归宿;
遇见你之后,我发现你才是我想要的归宿。
楔子
沈未晞在美国读书时有一个朋友叫司铭,做宝石生意,受他之托,沈未晞来到马达加斯加,以旅行之名,在这里勘探宝石资源。
沈未晞将勘测的地点选在中南部的一片森林,这里还未被划为保护区,但听说有不少灵长类动物。因为勘测过程中要砍伐树木,动工前一天竟然有人出面劝阻,来人不是旁人,正是纪思吾。
他正在那里收集资料,打算为这片森林申请保护区,资料还未收齐,就听当地人说有人要砍伐树木,勘探矿源,于是他想办法寻找负责人,希望劝他们放弃。
时隔半年的重逢有点出乎意料,她也未想到此次面对的人会是纪思吾。她惊了半晌,但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连寒暄都不知该从何而起。
直到他先一步做了自我介绍,她才如梦初醒。
“我是沈未晞。”
1:这感觉从何而来
沈未晞是一名地质勘探工程师,自小在国外念书,毕业后东奔西跑。沈爸爸为她的终身大事而操心,遂她一得空,就会被以各种名义塞进聚会里寻找未来夫君。
但她一直不怎么招人待见,虽然她本身的条件还算不错,长得也不难看,但对方一听说她的工作性质是一年到头不着家,就立即举红牌请她出局。
幸好沈未晞并不着急,她想趁着年轻闯出一片天来,在最好的年纪看这五彩斑斓的世界,所以在她对未来的所有规划里,并没有另一半这一条。
听说这次聚会的主办方是纪家,纪家有个儿子叫……叫什么她不记得了,当然这不重要,反正她只走一个过场就去赶飞机。
沈未晞端了盘点心站在角落里吃,半小时前她定好了机票,等这一波结束以后赶去机场刚刚好。她不慌不忙地喝了口果汁,眼睛朝人群最集中的地方望过去,纪家的大公子赫然站在灯光下,以他为原点来计算,半径五米以内的人口密度明显较大,那大概都是他未来妻子的候选人。
沈爸爸之前和纪家有过合作,所以这场聚会的名额也有她一个,虽然极可能是用来凑数的。毕竟以她老爸的资产来算,她能被纪家看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出神的沈未晞被电话叫醒,这时不知道是谁横冲直撞过来踩了她一脚,她倒退一步,听到电话那边说前几天刚定好的项目突然出现了一点问题,她下意识说了句“该死”。在弄清楚事情大概以后,她用手机看了下时间,与其在这里干着急,不如先去机场。但她每走一步路都觉得脚趾痛得不行,不知道是被踩了一脚的关系,还是鞋子太不合脚,她干脆一脚蹬掉鞋子,瞬间感觉痛快了不少。
来之前,她把出行的物品寄放在了会所前台。她取完行李,换好便衣和平底鞋,出门坐车的时候好像还远远看见了纪思吾的身影。他倚在角落里靠墙休息,闭上眼睛的同时轻轻叹了口气。而这些是她坐在飞机上时才回味过来的事情。
抛下别的不说,那男人长得还挺帅的,笑起来时,无论嘴角扬起的弧度,还是深陷的上眼窝,都足够勾魂夺魄。
其实那会儿她是有机会跟他说句话的,只是当时她什么也没想,只顾着赶紧上车走人。上车以后她又觉得有一点儿遗憾,这感觉从何而来,她思考半天也没想明白,等到她把思绪一根根捋顺的时候,机场已经到了。
2:我想坚持做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
时间一晃过了半年,沈未晞在这里见到他。
纪思吾说完来找她的原因,她却只顾着在心底感叹缘分的奇妙,又觉得手心阵阵冒汗。这半年来她确实偶尔想到他,但她以为不会再跟他见面,所以偶尔和朋友们聊天时会不由自主地惋惜道:“早知道就该和他说句话,毕竟那么好看的男人不常有,就是看着也养眼对不对?”
一句无心之说,到了这一刻反而让她有羞赧之感,好像她背地里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有了见不得人的心思。
纪思吾把他收集到的部分资料以及他拍下的稀有狐猴视频给她看:“目前在马达加斯加岛上有二十万个已知品种,其中有四分之三是在别处找不到的。但是近几年,岛上超过八成的森林遭到砍伐,树木消失的同时不少灵长类动物也跟着消失,其中包括八个属,与至少十五种巨狐猴……”纪思吾的专业就是研究灵长类动物,在他工作的地方有一只快要绝种的跳狐猴,还有少数红领狐猴,所有工作人员都在极力帮助它们繁殖生长,等待环境稳定后让它们回归。但森林失去以后,栖息地无法保存,他担心它们无法返回野外,于是寻到最好的一片森林收集资料,以保护中心之名义,为狐猴申请保护区。
沈未晞看完那些照片,想到她抵达这里的头三天,每天沿着海岸线散步,沿途的凤凰木生机勃勃,一种不该破坏这里的愿望油然而生。她微微点头:“那我能做些什么呢?”
“换个地方寻找矿源,除了森林,不是还有很多地方可以开采矿源吗?其实我也不是有意为难你,只是你重新换个地方也就是时间精力的问题,可这片森林如果消失了,有些动物可能这辈子就无法回家了。”
“我们没想过事情会这么严重,我以为它们最多就是搬个家而已……”沈未晞抿抿下唇,虽然她不敢保证司铭一定会听她的话另觅地点,但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或许我可以尽我所能。”
纪思吾长呼出一口气,低头用手撑住额头:“千恩万谢,你帮我解决了最大的难题。”
“那你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等找齐资料以后,我要写一份申请书,然后等待批文。”
和纪思吾分开后,沈未晞回去和司铭商谈,为了如约保住那片树林,她还违心地说了谎,把那块地可开采的价值说成最低。好在还没有正式开工,司铭也是性情中人,在沈未晞拿出白天纪思吾留给她的照片时,他似乎也动容了。于是她趁机而上,背课文似的把纪思吾的话重新声情并茂地讲了一遍。司铭纠结了一天,最终决定让掉这一步。事情顺利得不可思议,在沈未晞对他鞠躬道谢的时候,他十分痛心地叹了口气,说:“我妈说,赚钱虽然很好,但积德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你还问你妈了?”
“从小到大,我遇到犹豫不决的事都问我妈,怎么,你有意见?”
“没意见,当然没意见!”沈未晞点头哈腰,“不如我请你吃饭吧!”
那顿饭的钱是纪思吾出的,沈未晞点菜的时候一点都没客气,反正他家有的是钱。所以后来听说他为了工作和家里决裂的时候,她还后悔了好一阵子。
司铭在餐桌上和纪思吾一拍即合,两个人海阔天空聊了大半夜,最后司铭被助理扛回了家,而沈未晞送纪思吾去酒店。
听说他的任务就快完成了,再过一两个星期,他就可以回保护中心了,沈未晞不知如何开口打破沉寂,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上回见你,还以为豪门公子只知道醉生梦死。”
这话题起得不好,纪思吾佯装愠怒:“哪儿来的谬论?”
“你不在国内工作,你父亲同意吗?他也许更希望你安心留在他身边继承家业。”
“他确实不怎么乐意,所以我们起了争执,这回我离家,他还嚷嚷着要跟我断绝关系。”
“这么严重?”
“嗯,他觉得我是不务正业。”
“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想坚持做我认为有意义的事情。”
“是啊,不该让大好年华荒废了,趁年轻做喜欢的事,看想看的风景。”沈未晞捋了下被风吹乱的头发,“你还需要什么资料,不如我帮你一起找?”
他转过脸看她,夜色撩人,晚风把凤凰木的影子吹到她脸上,影影绰绰,的看不清表情。纪思吾笑一笑:“好啊。”
其实,也没什么东西需要找了吧。
3:那是夕阳的颜色
在顺利地把资料和申请书上交之后,纪思吾打算启程离开。
临走的前一天,他和沈未晞见了一面。在听说他要回去以后,她热血冲头,转身就和司铭请了辞。纪思吾问她这冲动来源于哪里,她别开脸去,仔细想了想,小心翼翼地隐瞒了对他心怀不轨的事情:“这几天你带我在树林里穿梭,教我认识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生物品种,我突然觉得,如果做这样一种事情,或许比我现在的工作要有意义得多。”
沈未晞这个人,向来是三分钟热度,读书时喜欢过一个学长,毕业后交了一个男朋友,但因为她对什么事情都不甚上心,所以两段感情都无疾而终,于是周围曾为爱疯魔过的好友都痛批她不懂爱情。她从来不知道惦念的滋味,唯独上次和纪思吾一别后后悔了半年,再见面时似乎也有些微惊喜在心头萦绕开来。她一直想不清楚,这到底就是所谓的情感作祟,还是仅出于对他的好奇,所以这回说什么也不能轻易放他走掉。
见纪思吾犹豫,她接着说:“而且司铭这里缺了我也没什么关系,我为什么不去做想做的事情呢?再说你那里应该需要义工吧?待会儿我发一份简历给你,事先说好,我不要工资,管吃住就行!”
在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后勤保障始终是战斗的重点,缺少员工是肯定的事情。沈未晞的话正中核心,他没有拒绝的理由。
“那,也好。”他答应下来,“可是那个地方非常艰苦,信号不是很好,人也不多,不仅寂寞,而且危险。”
“没关系!”沈未晞毫不在意地拍胸脯,“千万不要小看我吃苦耐劳的能力,这些年我借着工作的由头也算跑遍了大江南北,沙漠、孤岛,只要是想去的地方,我都没有错过。危险嘛,也遇到过,不过我福大命大,最后都化险为夷了!”
纪思吾仍然劝她:“去了就不能后悔哦。”
“保证不后悔。”最多后悔了再回来。
纪思吾无话可说,只好带着她一起上路。
他们坐飞机从马达加斯加飞到波斯湾南部的卡塔尔国,一下飞机便有人等候在机场,迎他们上车。彼时还是凌晨,深夜的城市看起来总是那么温和可亲,但沈未晞太过疲惫,无心欣赏卡塔尔温柔的夜景,只一路靠着纪思吾肩膀昏昏欲睡。
他们从下午转坐直升机,沈未晞睡眼蒙眬地向外看,飞机逐渐驶入卡塔尔心脏地带的沙漠,荒芜的景色让人心生困倦。她推开纪思吾递过来的食物和水,头一歪就又睡了过去。
等太阳只剩下半张脸,纪思吾把她摇醒:“把眼睛睁开一下!”
她不情愿地扭了两下身子,眯着眼睛问:“到了吗?”
“还没有。”
她打算继续睡下去,却似乎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仅存的余晖钻进身侧的玻璃,原本还半梦半醒的灵魂瞬间苏醒了一大半。她坐直身子,只见沙漠内部隐藏的绿洲奇迹般出现,湍急的河流边上是一大群歇息的非洲羚羊。她不由自主地掩住嘴巴,像读初中那年偷跑出去看演唱会时一样惊喜地尖叫:“哇!它们的身体是粉红色的!”
纪思吾随着她看了一眼,纠正道:“那是夕阳的颜色。”
4:你看,我一忙完就来见你了
绿洲的中央是一片雨林,也就是纪思吾工作的地方—阿瓦巴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这里相当于一座与世隔绝的孤岛,隔离了病毒和所有外界的伤害,将近两千多种濒危动物在这里生长、繁殖,等待有朝一日重回家园—这是所有工作人员的使命和信仰。
他们抵达目的地时已经到了半夜,医疗站那一侧还是灯火通明的,各个区域的值班员工都枕戈待旦候在岗位上,以防紧急事件发生时无法应对。沈未晞一下车的首要事件就是去消毒室全面消毒,任何从外界带来的东西都要检查过后才能带入。沈未晞觉得自己来到了部队,而她成了外侵人员。
翌日,纪思吾将她交给了后勤组长,也没说别的,于是她被分到三十四组。这一组正为一窝新生黑脚貂而忙得热火朝天,沈未晞在培训期,主要的任务就是跟在老师后面记录、打下手,以及随时准备给小祖宗们端饭送水。
来之前,她做好了要吃苦的心理准备,但没想到这里会这么艰辛。先不说她每天从凌晨忙到深夜,就连睡觉都是在室外进行的—值夜。脸盲的她被要求记住组里的全部品种,可那些长得差不多的动物偏偏有着不一样的名字,且又长又难记。
而且为了让黑脚貂来日能正常回归自然,保护中心必须让它们吃活的草原犬鼠,沈未晞每次参观完喂食,都得跑去洗手间里吐上一回。
还不到半个月,她就很自然地瘦下来一大圈。
这样的生活简直苦不堪言。
而这期间,她一次都没有见过纪思吾。
他们说是在一起工作,但其实纪思吾的工作室在医疗站旁边,与沈未晞的工作区域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而她没有筋斗云,工作区的手机信号又几乎是掐断的,两个人各忙各的,根本无暇见面。
大概过了一个月,他终于良心发现,来看看她的情况。彼时她正忙里偷闲躺在地上晒太阳,一听见脚步声就慌慌张张地站起来,在看清是他以后又倏地瘫回地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我们组长又来骂我了!”
他应该也是从工作中刚刚抽身,身上的白大褂还没脱,在沈未晞身侧盘膝而坐:“怎么,你经常挨骂?”
“都怪你把我分到这一组,我们组长是个骂人精!”
他嗤笑出声:“那真是不好意思咯!”
沈未晞嗔怪道:“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我还以为你早就把我忘了呢!”
他用手抹了一把遍布下巴的青黑色胡茬,眼里流露出的沧桑感显得他无可奈何:“这是一个情有可原的问题,你看,我一忙完就来见你了,连胡子都没空刮。”
她转过头看着他:“别说,你的胡子和五官还真搭调!”
“不显老?”
“是成熟的韵味。”
“真的?那我以后就不刮胡子了,还省了剃须刀的钱。”
“可以啊,你可以留到太白金星那个程度,那样显得你德高望重。”沈未晞一边说一边笑,笑着笑着就咳嗽了起来,纪思吾拍她的后背:“活该,让你胡说八道!”
谁知道她这一咳嗽就收不住了,他下意识探了下她的额头,温度起码三十八度以上:“你发高烧了。”
“是吗?”她后知后觉,摸了摸自己脑门,“还真有点儿。”
他牵着她上车,把她送去医疗站验血,医生诊断没有病毒感染,那可能就是疲劳所致,于是他又把她送回宿舍。沈未晞吃了药,睡了一觉,醒了以后暮色四合,见他竟然还在:“你没走?”
他答非所问,递给她一大杯牛奶,还是烫的:“我已经和你们组长说过了,今天你可以休息。”
她还是不太安心:“你那边忙不忙?”
“我请了三个小时的假。”他看了下腕表,“还有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你可以珍惜时间,多看我两眼。”
沈未晞握着牛奶杯,轻咳了一声:“说得好像我看着你就能痊愈一样。”
“不能吗?”
“又不是相思病!”
“不是吗?”
不到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充斥着剧烈的心跳声,沈未晞往后靠了靠,把牛奶当成烈酒一口干掉。
“不是!”
5:这种感觉,比抓心挠肝还难受
沈未晞用她的高烧换来了两天的假期,纪思吾可能是觉得过意不去,那之后不管他多忙,都会每周来看她一次。只是高烧退掉之后,她又开始浑身起小红点,医生说她有可能是不适应这里的湿热环境,有些人刚到这里的时候也有这个毛病,时间长了就会好。听他这么说,沈未晞就没当回事,偶尔发烧也没怎么在乎。
她逐渐熟悉了这里的节奏,有了多余的心思想些别的事情,比如,纪思吾什么时候会来看她。
她一向不喜欢等待,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先下手为强,唯独这次犹豫不决、惴惴不安。因为对方总是表现得忽远忽近,情绪也飘忽不定。他常和她说笑,也会在不经意的时候靠近她,可他大多时候都冷静得像个机器人。他有他固定的行为模式,让人望而生畏。
有时候她明明觉得他是对她有好感的,可是一转眼,他就换了个态度,专业人士管这叫川剧变脸。
只是有一个念头越发明朗,她的确喜欢他。
如果不是喜欢他,她才不会心甘情愿在这里吃苦,外面有大片的海阔天空供她驰骋,她一定是吃饱了撑的才会每天守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等待和他重逢。
这种感觉,比抓心挠肝还难受。
不过没关系,她向来是三分钟热度,等过了这段时间,她不喜欢他了,就可以挥挥衣袖走人。她希望那一天尽早到来。
为了离他近一点,她申请调换工作区域,希望分到纪思吾经常出没的第七组或者第九组。
前两回申请都被驳回了,因为她说不出调换理由,最后在组长的反复审问下,她不得不承认醉翁之意不在酒。组长是一个西班牙壮汉,操着一口不知道是什么口音的英语跟她沟通:“纪博士不近女色,你确定你泡得到他?”
“你误会我了,我只想和他发展革命情谊。”她说得情真意切,一回头,看见纪思吾就站她身后,“我的妈!”她猛拍胸大肌,“吓死我了……”
“革命情谊?”纪思吾低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盯得她无处可跑。她眨巴着眼睛嘿嘿笑:“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没回答她的话,转身走了。第二天,她得偿所愿被调换到七组。去报到的时候,她看见纪思吾似笑非笑地与她擦肩而过,莫名其妙地对她眨了一下眼睛。
她觉得心里……有点乱。
6:我的东西,我自己摔摔打打都可以,但别人碰一下我就觉得不开心
然而七组的工作比三十四组要繁重得多,一些斯比克斯金刚鹦鹉被列为重点伺候对象,结果沈未晞到那儿不到俩星期就不小心碰坏了一枚鹦鹉卵,差一点就不能孵化。
这些鹦鹉相当珍贵,整个保护中心只有不到五十只,虽然失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小鹦鹉得以正常孵出,但纪思吾听说此事之后还是勃然大怒,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她数落了一顿。
他发起火来太可怕,组长都被吓得一愣一愣的,最后看不过去,还反过来劝他。
沈未晞揪着衣角低着头,眼泪吧嗒吧嗒掉在地面上。她知道自己错了,可他的态度实在伤人。当天晚上,她委屈得躲在床上哭,好不容易降下去的体温又开始升高。如果骂她的是别人,或许她会好受一点,可偏偏是他,她千辛万苦想去喜欢的人。
那之后一段时间,沈未晞有意避开他,她觉得自己没有勇气和他继续发展革命情谊了,她一颗心都在他身上,思忖他的表情,分析他的内心,有生之年第一次想为一个人妥协,却吃了闭门羹。纪思吾的态度,让她觉得她在自作多情。
刚好马达加斯加的保护区得到批准,而这里有一批狐猴正准备放生,沈未晞申请作为后勤队员之一护送狐猴回家,想趁这段时间整理心情。
可在她准备出行的前一天,名单又进行了更换,沈未晞的那个位置换成了其他人,她向组长打听原因,才知道是纪思吾突然跑出来作梗。
她不过是想出去散散心而已,他竟然有毛病到连这种事都要干涉?于是她到他的工作室找他,要求他再把她换回去。
“那估计不行。”他换下白大褂,准备出去吃饭,“他们明天一早就准备出发了。”
沈未晞咬着牙生闷气,他一眼识出:“你还生气?”
她把目光别向一边:“我有什么可生气的?”
“上回骂你是有原因的。”
“是啊,你责任心重大,就算那件事不归你管,你也觉得生气,因为我是你带进来的嘛,真抱歉,给你丢脸了!”她说完这句话,觉得难受,没忍住吸了吸鼻子。
纪思吾偏偏绕到她面前:“因为那件事你的确做错了,我不能替你说话,也不想看着别人批评你。如果批评你的人是我,事情过后,你还可以拿我出气。我这人很奇怪,我的东西,我自己摔摔打打都可以,但别人碰一下我就觉得不开心。”
沈未晞语塞,她目瞪口呆地顿在原地足足三分钟,最后在纪思吾朝她伸手的前一秒破门而出。他在她后面紧追,拽住她的手腕,她挣脱不开,刚刚平静的心湖又被他丢来的石头激起涟漪。她带着哭腔问他:“我有时候真搞不明白,这一套若即若离的功夫你到底是和谁学的,简直出神入化。可是你要实践,有的是人陪你练习,你干吗非得死抓住我不放?我后退一步你就跟上来,我上前一步你又保持距离,看着我郁郁寡欢,你很开心是不是?我受够了,所以从今天开始,请你离我远点!”
他稍稍松了手:“你要是不喜欢,可以直接辞职,谁也拦不住你。”
“我……”
“你不走,就证明你喜欢我。”
某些人就是看准了她的心思,料定她不会轻易离去,遂把这作为把柄。沈未晞恼羞成怒,一个耳光打过去,被他半途拦住,他也不恼,只悠悠地说:“我也喜欢你。”他放下她的手,顺势把她拉进怀里,“很久了。”
7:如果两个人当中一定要有一个人做出妥协,那就让她来好了
纪思吾在三十岁之前谈过两次恋爱,最后皆因聚少离多而结束,对方无法理解他的志向,全当他是浪子,一心游行四方,他疲于解释,自那之后对感情便抗拒了。
但沈未晞的出现让他有了动摇。
一年前,纪爸爸打着商业聚会的幌子找来一大票千金小姐来和他相亲,满屋衣香鬓影映得人眼花缭乱。纪思吾被人推来推去,纪妈妈每隔三分钟就跟他介绍一个人。他趁她不注意时躲进角落,一不小心就踩到一个女生的脚。他连忙道歉,却听见那女生不依不饶地说:“该死!”
纪思吾抬眼,发现她只是在讲电话。女生穿着浅粉色吊带长裙,头发拢在左胸前,露出来的脖颈很漂亮,锁骨线条也分明。纪思吾停下来多看了她两眼,她似乎遇见了什么难题,专心致志地打电话。就这么站在这里偷听人讲话总归是不妥,于是他耸耸肩,正准备走开。这时候她又一个闪身走在了他前面,左手举着电话,右手提着裙摆,左右两脚踢掉了鞋子,迈着焦急的步伐匆忙在他眼前一晃而过,全程都没看他一眼。
纪思吾怔在原地好几秒,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挫败感。
他下意识地追出去,但等他出门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地上的一双银白色细跟高跟鞋。
要不要拿着鞋满城寻找她呢?纪思吾就着这个有趣的问题想了一夜。
那是他和沈未晞的第一次见面。
自打那天她光着脚消失在他面前,而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后悔自己当时没有快点追出去。他把这归于好奇,等再见面时,他方知这就是喜欢。
可喜欢是喜欢,做不到长久的陪伴就不要给她希望,她却千里迢迢追到了他身边。
当理智与情感针锋相对,心下是一片星光燎原,他忽远忽近,既伤到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我其实不愿意靠近你,但是我仔细想了好多天。”他松开手看她,“或许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你不是也很喜欢这份工作?如果你愿意留下来,我们既可以长相厮守,又能够兼顾理想,一举两得。”
她是明白他的意思的,如果两个人当中一定要有一个人做出妥协,那就让她来好了,反正对她而言,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只要能和他并肩而行。
沈未晞从那天开始修改对未来的计划,遇见他之前她满腔豪言壮志,鲜衣怒马闯荡江湖,以为自己强大得可以撑起整片的天;遇见他以后她觉得自己脆弱得像纸片,一丁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她伤心好半天。她收回单枪匹马闯天下的心愿,只看得到百米之内的地方,而那里装下了全世界的美好。
是真的美好。
因雨林上方的星空比任何地方都要澄澈,夜晚就算没有灯光也很亮。沈未晞会趁值班的时候敲纪思吾的窗户,他应了暗号出门,跟她一左一右席地而卧。每逢这时,她都被生活感动得一塌糊涂。
她想把所有有趣的故事都讲给他听,连一丁点儿的细节都不愿错过。
但隐藏在幸福下面的祸根很快就被发觉。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沈未晞被一只西班牙大山猫抓伤了小腿,伤口随即发炎,致使她高烧不退,原本以为没什么大事,直到她在工作时突然头晕,栽倒在众人面前。纪思吾焦急地把她送去医疗室,检查之后才发现她有过敏迹象,身上的红疹一直没有消除,这几个月来始终有发烧的迹象,所以这一次受伤才会加重她的病情。
她的体质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好,对这里湿热的气候条件根本无法适应,只是她一直勉强自己,忽视了这轻微的病痛,只为了心安理得陪在他身边。
纪思吾这才发现,他一味地把志愿排在首位,因为喜欢她,便顺理成章把她留在身边,从来没问过她是否愿意,也没注意过她是否难过。
他觉得自己过于自私了。
8:他没有回头
因这段时间天气不好,欧洲的货柜不能及时送达,医疗室里药物稀缺,沈未晞得不到治疗,生命垂危。
纪思吾守在她床边三天三夜,却不见她有好转的迹象。高烧四十度的时候,她开始拽着他的衣角说胡话,两床大被盖在身上却一点汗也发不出来。纪思吾心急如焚。
直到第四天凌晨,天气终于转好了一点,确定直升机可以飞行后,他刻不容缓地送沈未晞出去治疗。
在她躺在医院昏迷的那几天里,他的脑海里一直翻江倒海,担忧和伤感铺天盖地地袭来,所以等她醒来以后,他做的第一个决定就是送她回国。
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用了好几天的时间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没有疼痛,可是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来,她只能瞪圆了眼睛看着他,想知道到底怎么了。
他帮她掖了掖被子:“医生说你体质太弱,没办法继续在那边生活下去,所以你的首要任务就是回家把身体养好。”
她挪了挪四肢想坐起来,但每动一下,全身都酸痛。纪思吾坐在她后面给她当靠枕,端了一杯水喂给她。她轻咳两下,小声说:“可我没觉得有多严重。”
他纠正她:“很严重!”
“没关系,我可以多备点药。”
“沈未晞!我已经很难受了,你想让我自责到死是不是?”
她倏地沉默,低头看着他端着水杯的手。
“那你呢?”
“我送你回国,”他放下杯子,扶她躺回去,“然后再回去。”
她一声不吭地用被子蒙住脸,纪思吾安慰她:“我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回去前我们可以在这里逗留几天,卡塔尔的景色其实很好,你应该会喜欢。”
他已经做了决定,除了听从他的安排以外,她别无选择。半晌,她从被子里伸出手抓住他的衣袖,低低地“嗯”了一声。
然而旅行的计划因为沈未晞身体不适而作废,纪思吾的时间不多,他们只好直接回国。
因分别在即,就连中途转机的时间她都格外珍惜,全程紧紧拉着他的手,一刻也不愿意松开。
飞机晚点了两个小时以后终于落地,纪思吾帮她取好行李以后直接定返程的飞机,她惊诧:“你不顺便回家看看吗?”
“如果回去了,我妈一定想方设法不让我出门。”
“那……你就这么走了吗?”
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对不起。”
比起她千丝万缕的复杂情绪,他这一句道歉显得太过轻飘飘,但为了让他安心地走,她只好佯装镇定地目送他转身,然后在心里倒数三二一。喜欢一个人就是会变卑微,明知道他不会为她停留,却还是奢求他回头多看一眼,下一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
但他并没有回头。
她在回家的出租车上哭成了一个傻子,满街熟悉的景色都因为没有他而变得陌生无比,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把她的脑子换了一遍,她再也不敢随意地说她是一个潇洒的人。
尾声
那之后整整一年,沈未晞得不到他的消息,见不到他的人,以为这就是他给出的答复了,只是她不甘心。她把锻炼身体当成天道大任,希望下一次去见他的时候不会发烧起红疹。
她没有再东奔西跑接工作,而是踏踏实实地和沈爸爸一起打理生意。江湖太远了,她只想留在这里等着他。
但她没想到纪思吾会回来。
接到电话的时候,她正因失眠而辗转反侧,从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沧桑而遥远,他说他到了机场,打不到车。
她借了沈爸爸的车,一路飞驰,把两个钟头的车程硬是缩减到一个小时。她从车上下来,一眼就看见站在门口的纪思吾。她跌跌撞撞跑过去扑进他怀里,使劲抓着他的衬衣不松手,生怕这又是一个仓促的梦。
“你看,我急着见你,连胡子都没来得及刮。”
她忍着眼泪:“你这次请了多久的假?”
“大概是很长很长的时间。”
她抬头看他。
那两分钟漫长得像一个世纪,他目光深邃得像夜里的海。她积压了好久的寂寞和委屈突然迸发,眼泪大颗大颗落下来。
“不走了吗?”
他点头:“你刚刚离开的时候我忙着工作,所以并不经常思念你,我以为我会就这么逐渐把你忘掉,可奇怪的是,时间过去越久,我反而越是经常想到你。我备受煎熬,无心工作,所以我只能回来。”他收紧了抱她的手,“那里缺了我一个人,还会有更多的人奔赴,而我没了你,就没了归宿。”
遇见你之前,我以为沧海是我的归宿;遇见你之后,我发现你才是我想要的归宿。
更新时间: 2020-09-11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