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呢喃

发布时间: 2022-03-25 16:03

分类:耽美甜文 / 睡前故事

白昼呢喃

文/阿梨

之棠,你的人生,一定要比我的更美满。

01

“姓名。”

“林之棠。”

“性别。”

“女。”

“年龄。”

“离开镇江那年二十岁,现在……二十六。”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02

之棠第一次见到程笠,是在某个夏末的傍晚。那天刚刚下过一场暴雨,路面上尚且残留着一摊摊积水。程笠就站在那个最大的水坑旁边,耐心地询问烧烤店的老板:“就是他们在你这里闹事吗?”

“是呀!”老板挥了挥沾满孜然味的双手,“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在店门口打起来了,生意都没法儿做了呀!”

“有人受伤吗?”

程笠转过头问那一群“闹事的人”,可是还没等到答案,警车上就下来了一位胖胖的中年警官:“小程呀,别跟他们废话了。我还赶着去接孩子,直接带回所里吧!”

女警官的手一挥,便开始把他们往警车上赶。站在一旁看热闹的之棠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大概因为年纪相仿,女警官把她也算在了那群小混混里。她的胳膊横在之棠腰后,十分强硬地把她往车上推。

“我不是……”之棠小声辩解着。

“每个进派出所的人都说自己没打架、没偷钱,上车吧你就!”

之棠瘦瘦小小的,自然敌不过中年女人的力气,三两下就被推搡到了座位上。车门“啪”的一声关上:“小程,这几个人就交给你了!”

程笠轻声叹了口气,认命地钻进驾驶室,转头对之棠他们道:“大家安静点,很快就到了。”之棠坐在临窗的位置,暗暗生着闷气。不过很快她就释怀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人误会,干脆就当打发时间了吧。

雨后的天空美得艳丽异常,之棠用手托着下巴,用心地盯着窗外的流云一朵朵飘过去。她看得入迷,一直到程笠停车的时候都没回过神。最后还是程笠伸手叩了叩车窗,之棠方才反应过来。

程笠把几个半大孩子安置在休息室,挨个叫他们进去做笔录。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不过是几个小朋友拌嘴,一时冲动便在街上打了起来。派出所的同事急着下班,习惯性地把活儿全丢给程笠,他站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少男少女间,觉得自己不像警官,倒像是个带孩子的老师。

之棠是最后一个被叫进去的,彼时程笠已经有些疲惫,他蹙着眉头捏了捏鼻梁:“姓名。”

“林之棠。”

之棠答完这一句,程笠忽然抬起头看她:“其实你并没有打架吧?”

之棠脸上闪过一丝被戳穿的慌乱。

程笠指了指她手边那杯早已融化了的冰激凌:“有谁打架还带着这个。”

之棠的脸莫名其妙地红了,程笠竟然看出来了,这让她成了整件事里看起来最蠢的那个: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被错带到了派出所,自己还不知道解释,一直从傍晚等到天都黑透了……程笠不知道之棠心里这些弯弯绕绕的小心思,他只是庆幸自己终于可以下班了。然而他刚站起身,之棠就抢先一步道:“是我让他们去打架的。”

程笠手上的动作一顿,不知道这小孩在想些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你要继续做笔录我才会说。”

程笠无奈:怎么净碰上这些难缠的人?他只好重新坐回椅子上:“年龄。”

之棠编故事的能力并不怎么样,笔录上的内容一塌糊涂,有好几处逻辑不通的地方,然而程笠并没有拆穿她,反倒装模作样地教育了她两句。

做完笔录后已经快九点了,程笠低头问之棠要不要送她回家。

“不用。”之棠的语气硬硬的,仿佛一小块倔强的石头。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程笠无奈地摇头:现在的这些小姑娘。

03

程笠没想过自己还能再见到之棠。

周五那天所里接到电话,说东街的林东升耍酒疯,追了人好几条街。林东升是镇江出了名的无赖,进派出所拘留是家常便饭,没人愿意和他打交道,于是这难缠的事又理所当然地被派给了程笠。

程笠隔着老远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林东升站在自家的小屋前,醉醺醺地嚷着自己就是不还钱。债主那边带了好几个人过来,然而面对一个疯子却也无可奈何。他们周围站着好几圈看热闹的人,一见程笠来都喊着让他把林东升关起来,说有他在都不放心让小孩出门玩。

程笠觉得头疼得很,转眼竟看见之棠站在角落里。边上有人戳她的胳膊:“快去劝劝你爸。”然而之棠并没有什么反应,沉默得仿佛一个影子。

程笠觉得自己的头更疼了。

他先安抚了债主的情绪,又费了好一番功夫才给林东升戴上手铐。把林东升押进警车之后,他本想安慰之棠几句,然而之棠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看起来比他还要镇定。

解决完林东升的事后已经是傍晚时分,程笠从办公室走出来,看见之棠沉默地坐在椅子上,夕阳余晖透过窗户落在她身上,衬得她整个人越发瘦。

看见出来的人是程笠,之棠的神情好似放松了些。她低声对着程笠道:“我们家的房子被抵押出去了,我没地方可去了。”

“你妈妈呢?”

“生我的时候死了。”

“……你们家还有别的亲戚吗?”

“有,但他们不会管我的。”

之棠每回答一个问题,程笠的心就好像被揪了一下。母亲早逝,父亲滥赌,所以才养成了她这样的性格。

“我送你去酒店住吧,剩下的事情,明天再说。”

程笠没有用问句,之棠也没有回答他好或者不好。

天空蓝而高远,他们俩一起穿过长长的过街天桥。华灯初上,桥下装着一个热闹繁华的人间。之棠沉默地跟在程笠身后两步的位置,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讲话。夏末的凉风吹过,程笠在风声里隐约捕捉到了之棠抽泣的声音,似有若无的,让他想起幼时养过的那只小狸花猫。

之棠努力克制着,大约是不想被人发现。程笠没有回头,只是默默叹了口气:秋天快来了。他一向不喜欢秋天,万物肃杀,没有一丝生机。希望这个秋天可以不要那么难挨,程笠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为了自己,也为了之棠。

04

程笠再见到之棠是在不久之后,那天是秋分,也是林东升去世的日子。

他喝醉酒后不小心摔进了湖里,那时正是深夜,没人听得见他的呼救声。人人都感慨恶人自有天收,镇江往后总算能清静了,然而程笠只记得,他是之棠的爸爸,是之棠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亲人。尽管他看起来并不怎么合格,但是往后,之棠连这点不合格的亲近也得不到了。

程笠在林东升的遗体边看见了之棠,她仍旧很安静,只是白净的脸上挂满了泪痕,仿佛一碰就会碎掉的瓷器。程笠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她的那天,之棠手里捧着一杯早就化完了的冰激凌,固执地坐在审讯室里,小鹿般的大眼睛一闪一闪,努力编出一个蹩脚的故事来糊弄他。程笠不会傻到真的相信“祈祷”的力量,只是他也没想到,这个秋天会这么难挨。

林东升去世后,之棠彻底变成了孤儿,他们家的小屋被债主收走,之棠成了无家可归的人。那一年她十八岁,同龄人忙着高考、念书,似锦的前程就摆在眼前,可林东升两年前就没给她交过学费了。之棠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人人都对她避之不及,也没有哪家餐馆或理发店愿意招她过去做工。

她家的亲戚们被挨个请到了派出所,这家说自己不富裕,那家说林东升死前还欠着他们的钱,不向之棠讨债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之棠就像一个不受人待见的皮球,被亲戚们来回踢了几天,只能睡在派出所那张窄窄的沙发上。

最后是程笠把她带回了家。

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所里的同事一片侧目,李警官难得为他考虑了一次:“小程,你何必呢,自己还没结婚,就冒出来一个拖油瓶……”

程笠知道别人不会理解他,一个大男人,带着之棠这么个非亲非故的小姑娘在身边,累赘不说,众人的议论更不知会难听到什么地步。可是程笠不要人理解,当初他一个名校高才生,屈尊来到镇江这家小派出所的时候,大家也都说他是读书读傻了。

程笠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只是心里多少有些忐忑:他是家里的独子,从小一个人长大,并没有什么和小孩子相处的经验。

第一次带之棠回家那天,程笠比她还要紧张,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之棠反倒比他坦然,她轻声对程笠道:“我不会让你白养着我的。

“我可以帮你做饭、洗衣服,你就当是请了一位保姆,但我不要工资,只要让我有地方睡觉就可以了……”

之棠的长睫毛扑闪着,大眼睛眨得程笠心碎:这个年纪的小孩,其实是不用这么懂事的。

晚饭的时候程笠问之棠想不想回学校念书。之棠的筷子停了下来,她没说想或者不想,只是低下头道:“老师说我很笨。”

“没关系。”程笠轻声安慰她,“念高中之前所有老师都说我很笨,但是我最后考上了最好的大学。”

之棠的睫毛抖了一下,语气有点怯怯的:“可以吗?”

“可以的。”程笠答得斩钉截铁。

05

程笠其实是个很讨厌交际的人,但是为了之棠学校的事,他破天荒地开始托人、找关系。要解决之棠的学籍问题有些麻烦,程笠奔波了好一段时间。但是看到小姑娘脸上那点喜色的时候,他忽然觉得一切都值得。

程笠给之棠买了课本、习题册,又亲自把她送到学校。

入学那天班主任上下打量着程笠,实在是年轻得有点过分,她低头问之棠:“这位是你的?”

之棠没说话,程笠便替她答了:“哥哥。”

之棠心里重重地酸了一下。

为了省下住宿费,她每天都坐公交车回家。第一天放学时程笠问她感觉如何,之棠不好意思说自己听不懂老师讲课。然而她不说程笠也猜得出来,他摊开习题册,坐在之棠身边从最基础的讲起。

程笠耐心,脑子转得也快,那么多细碎的知识他竟然都记得住,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在草稿纸上来回画着,几分钟就教之棠解出一道大题。

后来之棠才知道,程笠念的是国内顶尖大学的刑侦专业,所以初次见面时她的小伎俩他一眼就能识破。而这些高中的考点,于他不过是最基础的知识而已,程笠念书那会儿拿遍了物理、化学竞赛的奖项,追着他问问题的女生能一直排到教室外面。

有一次之棠鼓起勇气问他:“你这么厉害,为什么要来镇江呢?”

程笠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微笑着道:“所以你不要和我一样。你要变得厉害起来,然后去看看更好的地方。”

程笠告诉之棠,她其实很聪明。之棠不信,程笠言之凿凿:“真的,从前在学校里,给我同桌讲题时要说好多遍她才明白。”

“你的同桌是女生吗?”

程笠点头。

之棠哧哧地笑了起来:“那她大约是喜欢你吧。”

程笠那么个大男人,竟然被小姑娘笑话得害羞了。

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莹白的光映着光秃秃的枝丫。冬天来了——之棠最讨厌的季节。可是今年,有了程笠的陪伴,也许这会是个让人喜欢的冬天。

程笠的话没错,之棠的确很聪明。刚入学时她连听课都费力,可是才过去一年,她的名字就排进了年级前十。发卷子的那天之棠很高兴,她背着书包回家,一出校门就看见了程笠。

他挺拔地站在人群之中,待之棠走近后微笑道:“今天下班早,所以来接你放学。”

“我考了年级第十名。”

“我就知道你可以,买个蛋糕回去庆祝吧。”

那天的天气很好,他们俩坐在晃晃悠悠的公交车上。夕阳余晖在车窗外蛋黄似的泼洒开来,之棠手里的蛋糕隐约散发出诱人的奶油香。她忽然希望时间就停留在此刻,公交车永无止境地开下去,她不要明天,不要以后,只要保留下程笠坐在她身边的这一刻。

06

之棠的高考成绩好得吓人,不光吓到了老师同学,也吓到了她自己。

程笠倒是毫不意外:“我就知道你一定行。”

之棠打开那本厚厚的《报考指南》,未来骤然被摊在眼前。

她抬头问程笠的意见,程笠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小圈:“要不要去杭州?”

之棠知道程笠是杭州人,只是他从来都没提过家里的情况。

之棠仰头问他:“如果我去了杭州的学校,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过去,看看家人?”

程笠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笑了一下。

之棠后来如愿被浙大录取了。

程笠忽而变得唠叨起来,嘱咐她哪家的小笼包好吃,又教她该怎么用杭州话问路。

他站在边上絮絮地说着,之棠低着头打包行李。盛夏的天气,她却忽然觉得胳膊有些发凉,因为心里记挂着程笠。那样闪闪发光的人,为什么会甘心留在镇江?没人知道他心里装着多少秘密,之棠虽然好奇,但是程笠不说,她也不愿去问。

“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去吗?”

程笠顿了一下:“近乡情怯,你知道的吧。”

后来之棠到底还是独自去了杭州。她从来没见过母亲的面,林东升死的时候,她的解脱感其实大于悲痛,但是在车站冲着程笠挥手的时候,之棠心里酸得仿佛尝遍了全天下的柠檬、青橘以及以还未成熟的葡萄——原来这就是离别的滋味。

杭州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连空气都是从前没有闻过的味道。躺在宿舍小床上的第一晚,之棠梦到了程笠。梦里她又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程笠把她从派出所的小沙发上领回去。两人沉默着穿过长长的街道,皎洁的月亮挂在天上,月下的路灯昏昏沉沉的。

之棠走在程笠身边,心想这人长得真高,高得好像一伸手就能把天空拽下来一样。她自己个子矮,被人从小欺负到大,所以格外羡慕高个子的人。

之棠忽而问了一句:“你有多高?”

程笠一愣:“一米八九。”

原本很平常的三个数字,就那样被刻进了之棠心底。只不过,她要等到很久之后才能发现这件事。那天之棠站在路边等车,189路远远地开过来,一路亮着红红的光。程笠,之棠下意识地想起这个名字。

然后她忽然有种被撞破了秘密的窘迫,脸颊烫烫地红了起来。

之棠想起远在镇江的程笠,暗暗提醒自己不应该生出这样的心思,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少女的心动,一瞬就是永恒。

07

之棠的大学念得很让人省心,她年年都拿奖学金,又出去做家教赚生活费,程笠打过来的钱,她原封不动地再转回去。然而程笠到底担心她不够花,仍旧每月雷打不动地转给她,之棠每次都再还回去,两个人乐此不疲,仿佛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为了节省开销,之棠暑假也不回镇江,她留在学校里实习、兼职,卡上的数字比很多上班的月光族还多些。之棠原本很讨厌冬天,可是念了大学后却莫名喜欢了起来,因为冬天有春节,一年之中唯一一个能与程笠相见的时节。

和大学里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她每次回来都变样,虽然仍旧素面朝天的,但总说不出哪里变好看了些。程笠倒是没怎么变过,一直是那个挺拔的样子。说来也奇怪,他明明已经二十七八岁,看起来却总还有些少年的影子。

房间里暖气开得足,程笠只穿一件白色的衬衣,袖子挽至肘间,露出一截有力的手臂。之棠裹着围巾从外面进来,带回来一身凛冽的寒气。她嘟囔着抱怨蛋糕店今天关门早,没能买到想要的草莓慕斯。

程笠笑道:“人家也要过节的。”

他从厨房端出一口热腾腾的锅:“没有草莓慕斯,火锅也还可以吧?知道你喜欢,所以这次特意准备了番茄的锅底。”

之棠看见程笠就莫名地开心,嘴角不自觉地扬着,胜过吃到一百块好吃的小蛋糕。

两个人凑在一起吃火锅,番茄浓汤的热气翻腾上来,烟雾缭绕在他们之间。

镇江这种小城市监管得不严,所以大年三十多的是放烟花的人。外面噼里啪啦地响成一片,之棠裹着毯子出去看。程笠怕她冷,跟过去弹她的额头:“零下的天气还光腿。”

之棠没有说话,只是仰头看着烟花明明灭灭。后来看得累了,她把头低下来放松,转眼看见站在自己身边的程笠,斑斓的烟花映照在他脸上,亮一块暗一块。

其实很有家的感觉。

之棠心里忽然冒出这念头来,只是她不知道,程笠把她看作什么。那一年入学老师问他是之棠的什么人,他坦坦荡荡地答哥哥,一转眼都过去五年了。

他们相识多年,然而相见的日子其实并不算多。

念高中的时候之棠用功,一天之中只有晚上才能和程笠玩笑两句,大多数时候他们俩只是沉默地做自己的事,之棠偶尔会抬头问程笠一两道题目。后来她上了大学,见面的时间就更少,日常的联络也不算频繁,因为程笠本来就不是醉心社交软件的人,何况之棠自己也忙得很。一年间她只回镇江几天,因为有自己的兼职,所以之棠的寒假并不如别人长。

然而虽然不能见面,她却总是没由来地想起程笠。想他低着头给自己解题的样子,想他临出门前帮她热的那杯牛奶。思念弯弯绕绕的,穿过山穿过水,从杭州一路蜿蜒到镇江。喜欢是这样神奇的一样东西,连之棠这个从来不在意别人眼光的人也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怕打扰程笠,也怕他忘了自己,更怕他只把她当作妹妹来记住。

08

那一年的冬天暖和得过分,还没过完春节很多人就脱掉了棉衣。下午的时候程笠来了兴致,要拉之棠出去压马路。

之棠其实不怎么喜欢逛街,可是她很愿意和程笠一起走一走。街上的人很多,到处都熙熙攘攘的,路边堆着刚刚放完的鞭炮纸屑,小孩子手里拽着飞得很高的气球。程笠也给之棠买了一个,低头系在她的手腕上:“别跑丢了。”

之棠一只手拽着气球,另一只手举着个棉花糖,恍惚间真觉得自己是个小孩。

其实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被当成孩子对待过,别人尚在撒娇的年纪,她就要操心下一顿饭能不能吃得上,林东升打起牌来什么都不顾,所以她从小便要踩着小板凳做饭。

程笠拉她去街角新开的鬼屋,进门前之棠吹牛:“这都是吓唬小朋友的。”

程笠笑而不语。

两个人在鬼屋里并肩往前走,拐进一个屋子的时候灯忽然黑了下来。之棠冷不丁被吓了一跳,她到底还是害怕,下意识地往程笠那边蹭了蹭。

黑暗中程笠第一次牵起了之棠的手,四周无声,她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震颤。程笠的手掌大而干燥,握起来让人觉得十分安心,之棠瞬间就不害怕了,心里那点恐惧都变成了兴奋——原来爱真的会让人变勇敢。

“你有喜欢的人吗?”之棠大着胆子问程笠。

“……有。”

黑暗中,之棠不知道程笠的眼睛望向了她。

四周忽然响起怪异的尖叫,鬼屋的工作人员向他们这边跑过来,之棠没再追问下去。

告白这件事,她在电影、小说还有学校的后湖边见过很多次,也在心里演练了很多遍,只是面对着程笠的时候,一切彩排都没了作用。光是看着他的眼睛,之棠的心跳就快得要命。于是她只好等,等自己再长大些,等时间再往前走走,之棠想,若是程笠能自己看见她的喜欢就好了。

做毕设、答辩、入职参加工作,之棠一路都做得很顺利。从实习生转为正式员工的那天她很开心,往后终于可以完全靠自己,不必再做程笠的拖油瓶了。之棠总想着报答念书那几年程笠对她的照顾,她知道程笠一定不肯收她的钱,于是只好给他买东西。

之棠是从小苦到大的人,她没什么浪漫细胞,挑的净是些实用的大件:按摩椅、足浴盆,一件一件都是她的心意,傻气得要命。

快递箱子堆成一座小山,程笠给她发微信:当我是老年人吗?

之棠盯着那行字傻笑了很久。

冬天她照例回镇江过春节,那回程笠破天荒地没来接她,之棠也没有细问原因。

火车站离家不远,她独自推着箱子一道街一道街地走,转过弯的时候忽然就瞧见了程笠。

他仍然是那样高,高得站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之棠看见了他,自然也看见了他身边的女孩。那女生瘦瘦高高的,一张面孔晶莹得快要胜过四周的飞雪。他们俩从之棠喜欢的那家蛋糕店走出来,两张脸上都带着微笑。

之棠下意识地躲了起来,寒冬腊月,她的手心却出汗了。

之棠比程笠先到家,她在沙发上静静地坐着,程笠带着一身寒气从外面走进来,晃了晃手里精巧的小盒子:“给你买了蛋糕。”

之棠心里五味杂陈的,觉得自己快哭了。她囫囵应了一声,躲进房间无声地流泪。是她想错了,从前她总以为来日方长,时间会等她,可是她忘记了,程笠是会喜欢上别人的。那天他在鬼屋里说他有喜欢的人,可是他没说那个人是不是自己。

之棠胡乱拆开了行李箱里的那盒巧克力,一共有六颗,她一个接着一个地塞进嘴里,甜蜜的味道蔓延开来,之棠却哭得更加厉害了。

这次回镇江,她原本是打算向程笠告白的。她学着偶像剧里的样子,笨手笨脚地做了巧克力,又特意用了小熊的模具,因为程笠曾送过她一件带着熊耳的外套。她穿起来毛茸茸的,自己嘟囔着显胖,程笠却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样才好,你平时看起来太瘦了。”

往日的细节如同海浪一样翻滚而来,之棠才发现自己竟然记得那样清楚。程笠开门迎接她时的笑脸,程笠怪她吃得太少时的语气,这些往日再熟悉不过的东西,以后要一件一件忘记了。

09

之棠很快就收拾好了情绪,又坐上了回杭州的高铁。看着窗外翻滚的云海,她暗暗地想,不能再打扰程笠的生活了。

程笠长得出挑,工作也还算稳定,镇江那样的小城里,多的是喜欢他的人。可他这么多年一直单身,多多少少是为了之棠,现在她总算毕业了,程笠也该有自己的家了。

于是之棠便更加努力地工作,她原本就比别人认真,这下更是除了工作什么也不考虑。同事都说她太拼,别人五年才升到的职位,她非要用三年走完。

可是之棠自己知道,她哪里是真的热爱工作,她只是不能让自己闲下来罢了。时间都被工作填满,她就没有精力再去想程笠了。

临近年关,公司的项目出了点小问题,人人都避之不及,只有之棠留了下来。她很怕回到镇江,怕见到程笠、见到那个面庞胜雪的女生,更怕自己会绷不住,丢掉成年人的那点体面。之棠只说了一句“忙”,程笠便没有再追问什么,他们俩之间,一向默契。

她第一年没有回去,到了第二年便更加害怕,同样找借口搪塞了过去。而后又过了一年两年,之棠索性连招呼也不打了。她不说,程笠也不问,原本那样亲密的两个人,说不见也就不见了。

除夕之夜,之棠缩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看着平日熙攘的杭州变得空荡下来。程笠的联系方式一直躺在她手机里,只是她已经没有联系他的立场了。

之棠一直记得,她是在立春那天收到程笠的信息的。看着那个熟悉的头像跳出来,她的心跳竟然没出息地漏了一拍。

下一秒她就扫到了信息的内容,程笠说:我要结婚了。

办公室的暖气开得很足,之棠的手臂却密密麻麻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紧接着鼻子就酸了起来,总以为能忍住,没想到还是不行。程笠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她的生活打乱了。

之棠踟蹰了半晌,最终还是回复道:那我回一趟镇江吧。

回程的路上,之棠在心里默默地计算,她二十岁开始上大学,如今已经过去六年了。这六年她很少回镇江,杭州也算不上她的家。从前她把程笠当亲人,可是往后,程笠也有自己的家了。

之棠虽然难过,却也很想见一见程笠的新娘是什么样子,她想象不出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但总归,不是她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

之棠下了高铁又转车,一路颠簸总算是到了。可是刚出车站,她就被人偷了手机,无奈之下,她走了十分钟的路去派出所报警。

接待她的人竟然是程笠,婚礼前一天他还在工作。

程笠例行公事地登记之棠的基本信息,之棠一项一项答下来,到了年纪这一栏,她没由来地有些惆怅:“离开镇江那年二十岁,现在……二十六。”

程笠下笔的手顿了一下,在纸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墨点:“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之棠也这样回答他。的确是好久不见了,岁月待程笠不薄,他倜傥依旧,仍然是之棠记忆中的那副样子,只是之棠总觉得哪里变了。

10

程笠的新娘果真是那时之棠匆匆见过的那位,她一身白纱,亭亭地站在人群之中,脸上挂着和当年一样的微笑。

之棠从喜帖上知道了她的名字,陈意浓,听起来就是温婉多情的样子。

宾客们站在一起聊天,七嘴八舌地劝之棠:“程笠都结婚了,你也该快点找个男朋友。”

一天的喜宴结束后,之棠觉得累得很。新婚之夜,她总不好再住在程笠家里。之棠低着头在手机上找酒店,没想到陈意浓来跟她打招呼:“你就是之棠?总听程笠提起你,只是没有见过。”

她身上的礼服还没来得及换下,被月光一照,显得格外温柔。

旧日的同学们把程笠围在房间里,他高高地站在众人之间,微笑着听大家的打趣。

阳台上只有之棠和陈意浓两个人,之棠觉得有些尴尬,刚想找个借口走开,陈意浓却先开口了:“其实我并不喜欢程笠。”

之棠心下一惊,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然而她还没回答,陈意浓便自顾自地往下讲:“我喜欢的是个和程笠完全不一样的人,可惜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在一起了。

“程笠也知道这件事,只不过他并不在意。”

陈意浓的声音轻轻的,说出的话却让之棠心惊。

她转过头,认真地看着之棠的眼睛:“之棠,有些话程笠不说,但是我觉得你应该知道。”她们俩斜倚在栏杆上,初春的夜晚,月色冰凉如水,两个人却不觉得冷。陈意浓的声音轻轻的,仿佛在讲一个遥远的故事。

直至那时之棠才知道,程笠的父亲也是警察,一生英勇,最后因公殉职。母亲因为受不住打击,几年之后也去世了。程笠刚毕业就进了公安厅,做事干脆利落,人人都夸他有他爸爸的风范。

后来有一回他带队出任务,没能成功救出人质,原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却偏偏被同事捏住不放,于是程笠四处被人“穿小鞋”,还被外放到镇江这种没什么出路的小地方。

之棠听完后心里唏嘘,原来他们一样都是没有亲人依靠的人,所以程笠那时才愿意带她回家。“之棠,你不知道。程笠其实是很喜欢你的。”

陈意浓说完这句话后,之棠脸上泛起苦涩的笑:“怎么会,他从不肯把家里的事情讲给我听。”“他是不想让你分享他的苦罢了。”陈意浓递给之棠一个本子,“这个东西,我觉得还是交给你比较合适。”

之棠认得出,那是程笠的本子,从前她见他在纸上写写画画,便要笑他落伍:“现在哪还有人写日记。”

程笠只是微笑着不说话。

11

回程路上,之棠打开了那个本子,程笠写得并不频繁,内容也不算长。最早的一篇是他带之棠回家的那天:

“看见之棠坐在派出所的小沙发上哭,我想起爸爸去世的那年。他的同事把锦旗交给我,说我的爸爸是个英雄,可是我不想要一个英雄爸爸,我想要一个平凡的、活着的爸爸。”

……

“之棠考了年级第一,我第一次拿到年级第一好像也是在高二。希望她可以和我一样,拿到了第一名就不要再掉下来。”

……

“今天送之棠去车站,她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杭州,我没有告诉她,我不是不想回去,我只是害怕。”

“梦到了杭州,还有之棠。她明天回来,说很想吃糖醋排骨。”

“之棠今年没有回来过节。”

“之棠今年也没有回来过节。”

……

窗外的天空蓝得像在水里洗过一样,之棠不知怎么回事就流了满脸的泪。

最后一篇日记里,程笠写道:

我要结婚了,之棠说她会回来。虽然很久没见,但我知道她一定很好。杭州是很好的城市,之棠也是很好的小孩,希望小孩永远不要惦记起飞的地方,飞得越远越好。之棠,你的人生,一定要比我的更美满。

高铁准时到达杭州,比镇江好了千百倍,有山有水,有一切繁华景象,只是没有程笠的杭州。有好心的路人走过来问之棠有没有事,之棠轻轻摇了摇头。这就是爱呀,她没有办法,只能白白地为他流了这么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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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2-03-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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