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欢喜
00.我不和你一起等了
那天晚上,夏弥又蹲在门口看星星,宋贻森路过,给她拿来一罐橘子味儿的气泡饮料,饮料的盖子被打开了,橙黄的液体在玻璃瓶里泛着夏日夜晚最清爽的一抹亮色。
山里偏僻,这瓶饮料还是半个月前宋贻森去城里的时候买的,他当时买了好多,每晚和夏弥分着喝一瓶,这是最后一瓶了。
夏弥咬着吸管,听宋贻森抱怨:“今晚的星星没有昨天的好看。”
“是呀,乌云比昨天的厚一些。”
“那边的路灯修起来了,影响了星光的视觉效果。”
他们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全是一些没意义的废话,最后宋贻森问:“你还不打算回去吗?”
夏弥愣了一下,偏过头:“回哪里?”
宋贻森把饮料接过来,抽出吸管,直接对着瓶口喝起来。
“夏弥。”宋贻森说,“我明天就走了,我不和你一起等了。”
01.是呦呦鹿鸣的鹿鸣
一九九九年,夏弥和宋贻森的友谊面临第一次巨大的危机,原因是他们两家中间搬来了一户新邻居。
新邻居家里有一位同他们年纪相仿的小男孩,名字叫鹿鸣。
“是‘呦呦鹿鸣’的那个‘鹿鸣’!”夏弥神秘兮兮地将自己新打听来的消息告诉宋贻森。
彼时他们正坐在南多巷中间的那间小卖部门口的石板上吃冰棍,两毛钱一根的冰棍,咬进嘴里,舌尖立马就会蔓延开一股冰橘子汽水的甜味儿。
宋贻森嫌甜,没有吃,直接把冰棍放进了白搪瓷杯里,等着它化成水,再给夏弥喝。
这是这天夏弥第不知多少次同他说起鹿鸣了,宋贻森的耳朵都快要听出茧子了,手指在杯壁上敲了两下。
“你怎么这么在意鹿鸣啊?”
“我哪有?”女孩被人戳中了心事,拖长了音调反驳。
那年她才十三岁,心思单纯得很,直截了当地说:“他好看嘛!”
像是怕自己这句话不够有分量似的,她又补充:“谁不想和好看的人交朋友?”
宋贻森哼了一声:“我不好看吗?”
夏弥咳了一下,没有答话,宋贻森扔下搪瓷杯就走了。
那个夏天天气特别热,室外温度大概有四十多度,青石板路被晒得发烫,宋贻森走到一半,恰好遇见刚上完钢琴课回来的鹿鸣。
他跟他们这些生长在南多巷的孩子确实不一样——他会穿小西装,打领结,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走起路来也板板正正。
像摆在橱窗里的假人儿。宋贻森想。
他停下脚步站定,叫他:“哎。”
鹿鸣转头看了他一眼:“不是‘哎’,是鹿鸣,‘呦呦鹿鸣’的‘鹿鸣’。”
宋贻森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了。
鹿鸣又说:“我知道你叫宋贻森,夏弥今天怎么没跟你一起?”
宋贻森心说:关你什么事儿?
转念一想,还真关他的事。他揉了揉自己的头发,说:“绝交了。”
鹿鸣“哎”了一声。
路上晒得很,宋贻森去旁边的商店里买了半个冰西瓜,老板给他切完,又递给他两个勺子:“夏弥呢?夏弥那丫头今天怎么没有跟你一起?”
宋贻森回头看了一眼鹿鸣,说:“因为她不喜欢他,而我今天和他在一起。”
他随口开个玩笑,唇边的肌肉笑成了一个小括弧。水果店老板知道他在胡言乱语,笑骂了他一声。宋贻森从水果店里出来,把另一只勺子递给鹿鸣,鹿鸣皱着眉接过,问他:“夏弥她……真的很讨厌我吗?”
宋贻森嘴里含了一口西瓜,还没来得及答话,后面突然传来夏弥气呼呼的喊声:“宋小贻,你又在造我的谣!”
02.你这还是不太行啊
宋小贻是宋贻森一开始的名字,那会儿急着上户口,是家里的奶奶帮他填的资料,随手就写了“宋小贻”三个字,直到他上学以后,才费了好大的工夫改掉。
宋贻森不喜欢别人叫他宋小贻,他觉得这像女生的名字,可偏偏夏弥总爱这么喊他。
宋贻森斗嘴斗不过她,经历了两次惨败之后,便彻底放弃纠正她。
这一次夏弥大概是真的气坏了,整整一个月都没有理宋贻森。
没过两天就开学了,他们两个不在同一个班级里,鹿鸣倒是插到了夏弥的班上。夏弥每天跟他一起上下学,离了宋贻森,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后来关系破冰,还是因为夏弥在巷子里学骑自行车,她平衡感差,车子骑得七拐八扭的。那几天正放国庆假,她仗着时间充裕,每天都要在巷子里练上两个小时。
两边开店的阿婆一见到她就发愁,生怕她一个不注意,把自家门前的摊子给撞倒了。但小朋友第一次学骑车,热情高涨,她们也不好意思打击她。
立秋早就过了,空气里开始有了丝丝凉意。那阵子宋贻森正在学街舞,从街舞班里一路跳着回来时,就看见夏弥正骑在她爸爸那辆老式的自行车上尖叫。
女孩的声音脆,楼上有人打开窗户往下看,宋贻森揉了揉额头,走过去按住了她的车后座,车子就稳了下来。夏弥“咦”了一声,听到宋贻森懒洋洋地说:“我教你吧?”
夏弥本来还想傲娇一下说“不需要”的,但宋贻森直接接过了她的自行车把,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棒棒糖,歪头看着她笑道:“我错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我一般见识了?”
棒棒糖是夏弥最爱的橘子味儿的,她早就习惯宋贻森给她投喂各种吃食了,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等橘子的甜味在她嘴里化开以后,她才后知后觉地记起来他们还在冷战呢。可宋贻森已经顺杆子爬上来跟她道歉了,她也不好多说什么,于是只好故作矜持地抿了一下唇,说:“那明早你记得给我带早饭啊。”想了想,又补充,“还有鹿鸣的,也别落下了!”
他们三个人的小组合就这样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正式形成。
千禧年来临的前一晚,南多巷的大人们难得抽出空来,围坐在一起打麻将、看春晚。南多巷的小孩子们也有活动,晚饭一过,他们就汇聚到了巷子口,每人骑来一辆自行车,相约一起去江边看烟花。
鹿鸣不会骑车,他是全场唯一一个走路过来的,夏弥见他窘迫,自告奋勇地拍拍自己的车后座:“我来载你!”
她最近的车技愈发娴熟,每日翘着尾巴跟宋贻森炫耀。
但女生到底体力不够,没走一会儿,她和鹿鸣就落在了最后面。少年们风风火火地在夜里骑行,一路欢歌,一路笑语,只有宋贻森察觉到了他们没有跟上来。他的一只脚支在地上,将车子停在路边,直到夏弥吭哧吭哧地追上来了,他才勾着嘴角取笑她:“你这还是不太行啊。”
要不是顾及车后座有人,夏弥真想撞他一下。
鹿鸣最终还是换到了宋贻森的车后座上,北风刮在脸上,宋贻森将围巾往上拉了拉,心满意足地朝夏弥弯了弯眼睛。这模样落在夏弥眼里,她只觉得他简直要得意忘形了,分明是在挑衅她。
她撇了撇嘴,蹬起车子就跑。
大人们早在江边的茶馆里给他们订好了包厢,包厢颇具古意,落地的窗户正对着淼淼的江面。
江上有游船,船上有个阿公一边拉着二胡一边用本地话唱民谣给大家听。
年轻人不爱听这个,两三个聚一起,全在说学校里的趣事,等第一朵烟花炸响的时候,他们才终于住口,不约而同地端起桌子上的果汁,玻璃杯壁碰在一起,发出一声声脆响。
“新一岁快乐啊!”
“考试不挂科,拿到很多压岁钱!”
小孩子的愿望简单又直白。
夏弥靠在窗户上,微眯着眼睛看外面不断炸开的烟花,不知想到了什么,她转头问宋贻森和鹿鸣:“你们长大后想做什么?”
03.你也是出门来看雪的吗
宋贻森的十四岁,是在各种训练和比赛中度过的。
这一年他终于发掘了自己在舞蹈上的天赋,念到初三时,直接转到了艺术中学。那年冬天恰好有个全国性的街舞比赛,老师为他报了名,于是夏天过后,他一直在为此做着各种训练。
训练很苦,有时他觉得撑不下去了,躺在舞蹈房的地板上擦汗,望着天花板想:夏弥和鹿鸣现在在做什么呢?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吗?坚持学街舞,长大后我能做什么呢?
少年第一次认认真真地思考这些问题——但是假如不做这个,他又能做什么呢?他不像夏弥和鹿鸣那样,学习成绩那么好。除夕那晚提及梦想时,他们想做科学家,想做律师,想做新闻工作者……
“哎,宋小贻呢?你以后想做什么?”见他久久不说话,夏弥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奇地眨着眼睛。
宋贻森的心里无端地慌了一下:“跳舞吧。”他好像也就跳舞还不错。
话既然说出来了,便要对它负责。那天晚上,他向妈妈提出想去读艺术中学的想法,被妈妈气哄哄地骂了出来。
天黑透了,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了雪,雪花很轻盈,碎碎地在半空中飘荡着。
他将后背抵在墙上,计算着妈妈多久会给他开门,正望着路灯发呆时,夏弥突然在不远处小声叫了一下他的名字。
她换上了棉睡衣,外面裹着带有兔子耳朵的毛绒外套,冲他招手:“宋小贻,你也是出门来看雪的吗?”
宋贻森把双手揣进裤兜里,酷酷地“啊”了声,夏弥便迈着小碎步跑了过来:“你还挺浪漫的嘛。”
宋贻森低头看着她没有说话,只是有点儿担心等会儿妈妈喊他进门的时候,会暴露他站在外面的真正原因。他抬起一只手蹭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停顿了一会儿,说:“夏弥,我请你吃芋圆豆花好不好?”
这么晚了,又是大过年的,哪里有豆花可以买啊?他们都心知肚明,却没有一个人拆穿这个借口。巷子很窄,石板路上结了冰,夏弥走不稳,怕摔倒,就拽着宋贻森的胳膊,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
男孩个子很高,比身边的所有同龄人都要高一截,鼻梁挺拔,眼角微微上翘,显得有些凌厉。
那日夏弥夸鹿鸣好看,宋贻森不服气地问她:“我不好看吗?”
夏弥当时没答话,宋贻森还以为她在间接地表示他不好看,其实啊,她只是因为被他灼热的眼神盯着,一时慌了神,不知道该说什么罢了。
夏弥抿了抿唇,问他:“你真的打算之后一直都跳舞了吗?”
她的语气有些迟疑,宋贻森还以为她也要说些“跳舞没前途”之类的话,谁知女孩突然捏了捏他的手臂,小声说:“那你要加油啊,宋小贻,我听说跳舞也很辛苦的。”
她甚至没有看他,眼睛仍专注地望着前方的路,好像他做的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决定,而自己说的也只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
十几岁的男孩子,就算再早熟,面对自己人生中的重要分岔路口时,心里也难免会有一些不安。他没打算把这些不安与纠结表现出来,也没打算告诉任何人,毕竟那样也太不酷了。可夏弥就这样轻描淡写地用一句简单的鼓励,抚平了他心里所有纷杂的情绪。
是啊,既然选择了,就要去面对,没有什么好矫情的。
在后来无数个难熬的日子里,每当他想偷懒,想放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出这一句话。
彼时他已经去往别的城市进行比赛。比赛场地是全封闭的,来参加比赛的人,必须将自己的所有通讯用品上交。上交之前,允许他们打最后一通电话,宋贻森想了想,拨通了夏弥家的座机。
恰好那天是周末,电话是夏弥接的,她雀跃地问他在那里怎么样,是不是见到了很厉害的明星。宋贻森心不在焉地“啊”了两声,夏弥才想起什么般问他:“你给我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
能有什么事呢?宋贻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给夏弥打电话。他想了一会儿,说:“我妈他们的电话打不通,就是想让你帮我跟他们说一下,我最近用不了手机,这里一切都好,让他们不要担心。”
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漫不经心一些,夏弥“哦”了一声,宋贻森憋了半天,最终还是问了一句:“你会不会想我啊?”不等夏弥回答,他又连忙说,“比赛过程到时候会在电视里播出,你……你和鹿鸣记得看啊,记得帮我投票。”
夏弥笑盈盈地答道:“好。”
宋贻森又沉默了一会儿,心里莫名有点儿懊恼,好像自己想表达的意思没有表达出来,想听的话也没有听到。
他有些烦躁地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那我挂了啊。”
那边夏弥说:“好。”
宋贻森的眼神彻底黯淡下来,正要挂电话时,忽然又听到夏弥说:“等一下!”
宋贻森沉默着没有出声。
夏弥说:“我就不跟你说什么加油的话啦,总之要照顾好自己,不要太拼了,得不得第一不重要,身体最重要。”
她明明才十四岁,这话叮嘱得过于老气横秋了。
宋贻森的唇嘴角抑制不住地勾起来。
“哎!”他假装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什么不重要?我肯定会拿个第一名回来给你看的。”
04.宋小贻已经很厉害了
那场比赛一直持续到来年初春才结束。而宋贻森也的确说到做到,捧了第一名的奖杯回来。
比完最后一场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他们第二天才各自乘飞机回家。
宋贻森回到南多巷的时候,夏弥他们还在学校里上课。他戴上口罩和帽子,直接骑着家里的那辆老式自行车晃晃悠悠去找她。
正是黄昏的光景,他到学校门口时,放学铃声刚好响起,大群的学生从校园里涌出来。有人看见他,歪着脑袋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宋贻森?”
宋贻森本来正低着头玩游戏,闻言抬起眼睛来,那人激动异常地说:“真的是你啊?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他们那个比赛已经播出一大半了,宋贻森刚从训练营里出来,没怎么接触过外界,对自己已经小有名气这件事还没有清楚的认知,乍然遇见这种情况,他微微愣了一下,旋即点了点头:“可以啊。”
谁知他话音刚落,后面又挤过来几个人:“还有我们!”
等他给所有人签完名后,学校门口已经恢复了冷清,夏弥正靠在保安室边,笑着看着他。几个月不见,她也长高了一些,头发长了,扎成了马尾,看起来干净又清爽。
宋贻森缓步走过去,轻轻地敲了一下她的额头:“出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
夏弥似真似假地叹着气:“我这不是怕你的粉丝追杀我吗?”她说,“我们宋小贻是大明星了哎!”
她表现得很夸张,宋贻森便把双手插在了裤兜里,应和她说:“是啊,你早该知道,我很厉害的。”
夏弥没想到这人的脸皮居然这么厚,一时有些哑口无言,又听宋贻森说:“走吧,请你吃东西。”
他说完,又蹬上自己的自行车,按了按车铃,示意夏弥坐上来。谁知夏弥冲着他摇了摇头:“不行呀,鹿鸣还在打扫卫生,要等他一会儿,而且……”她说,“而且我们只有一辆车。要不这样,你骑车子先过去,等一下我和鹿鸣去找你?”
她这样说,好像下意识地就将鹿鸣划分到了与她更亲密的关系里。
初春的风依旧凉得有些刺骨,宋贻森愣了愣,有些心不在焉地扯了扯身上的外套,握住车把准备掉头的时候,一个不稳,车子猛然往旁边一歪……
宋贻森在黑暗中醒来。
藏区的夏夜比南方的初春还要冷,他捞过滑落在地的被子重新盖在身上,想了好久,才想起来这已经是十几年后。他们早就离开了南多巷,前不久他来这边拍节目,刚好遇见了正在这里支教的夏弥。
“夏弥。”他在黑暗里低唤了声她的名字。
他想起那年那个初春的晚上,他终究没能把自己拿到冠军的喜悦分享出去,因为鹿鸣在那一次段考中考得不太理想,大家光顾着安慰他去了。
他们已经念到初三,要忙着中考,之后宋贻森就回到了自己的学校里去。
再之后,他因为在街舞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被某娱乐公司选去做了练习生,离开了南市,直接去了北京。
到了北京之后,生活变得更加忙碌起来——要训练,要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还不能落下文化课。
他的人生轨迹因自己一个决定而变得完全不同。
有时他也会给夏弥打电话,她和鹿鸣都考到了他们那里最好的高中。
但是,夏弥说:“会觉得有一些茫然。以前觉得自己很厉害,到了这里才发现,厉害的人好多啊。”
她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透过窗户看月亮,月色皎洁,不知北方的月亮是什么样的。
夜已经很深了,宋贻森仍泡在舞蹈房里,为隔天的演出做准备。听完女孩的话,他从地板上坐起来,抹掉额头上的汗:“永远有比你厉害的人,但你不一定要跟每个人都比的呀。”他不知道该怎样开导她,在脑内搜索着自己贫瘠的词汇,“我在这里也会遇见很多厉害的人,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变得很有名……”他说,“但是我不在乎,我在做我喜欢的事情,还有钱拿,这已经很好了,我很快乐。”
他这话说得很质朴,夏弥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用手托住腮,大概是困了,声音有些含混不清。
她说:“在我心里,宋小贻已经很厉害了,就是太厉害了……”
宋贻森问:“就是太厉害了……什么?”
可回应他的只有少女轻缓的呼吸声。
隔天宋贻森托人找到夏弥最喜欢的那个歌手要到了一张签名专辑,专辑上还应他要求,写了句“夏弥全世界最棒”。
那时的快递行业还没有这么发达,他把专辑放进了自己的箱子里,打算过年回家的时候带给她。可那年过年他被某部电影的导演选去,客串了一下该片男主角的少年时代。
后来那部电影上映时,他刚好在家,他记得那时候自己还买了票,邀请夏弥和鹿鸣跟自己一起去看。可那天他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他俩。直到晚上,两人才匆匆跑回家。夏弥向他道歉:“鹿鸣的老师突然拖堂,我一直在等他,我们走不了……”
鹿鸣转头看她:“我不是说了你可以先过去吗?”
夏弥说:“哎,我会丢下你吗?”
他们两个在他面前就这样旁若无人地斗起嘴来,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他们的角色好像完全对调过来,以前是他和夏弥吵,鹿鸣在一旁看着;现在是鹿鸣和夏弥吵,他在一旁看着。
宋贻森把手揣进兜里,才发现那三张票还好好地在里面躺着,他又把手拿了出来,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突然就觉得好没意思。
“没关系啊。”他说,“下次有机会再看,何况也就几个镜头而已,看不看其实也无所谓。”
05.他变成了一个她需要仰起头才能望见的存在
在藏区的最后一晚,宋贻森辗转了好久都没睡着,最后他索性从床上坐了起来,披上大衣出门继续看星星。
凌晨的星空变得更加好看了,云层很低,把星星一粒粒包裹在里面。
他出门时,才发现夏弥仍旧在自己的门口坐着。她从房间里扯了毛毯披在身上,耳朵里塞着耳机,不知在听什么。
他想起他一直放在箱子里的那张专辑,想回身去拿给她,夏弥却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宋贻森的脚步顿了顿,慢慢地朝她走过去,夏弥说:“我刚刚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你参加街舞比赛时候的事情。我记得比完赛的时候,你来学校门口等我和鹿鸣……”
“宋小贻。”夏弥仰头看着他,“你那时候刚比完赛,还拿了第一名,我是不是都没有跟你讲一句恭喜?”
人随着年岁渐长,总爱回忆一些过去的事,不等宋贻森答话,夏弥又继续说:“恭喜你啊宋小贻——恭喜你比赛拿了第一,恭喜你签了很好的经纪公司,恭喜你演了第一部电影……”
她絮絮叨叨个没完,宋贻森嗤笑了一声:“太晚了。”
他在最渴望这一声“恭喜”的时候,没有听到,这时候她说再多,都晚了。
因为他的情绪已经不在那里面了。
夏弥突然被他打断了话,愣了一下,须臾叹了一口气。
宋贻森却转移了话题:“鹿鸣应该不会回来了。”
夏弥和鹿鸣在大四那年开始谈恋爱,已有十一年之久。他们在一起的第十二年伊始,一向循规蹈矩的他,做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件叛逆的事情——他爱上了一名藏族姑娘,直接丢下夏弥,跟着人家走了。
夏弥在与他失联一个月后才知道这件事。她来到他曾经支教的地方,从初夏等到晚夏,都没有等到鹿鸣,却等到了前来录制节目的宋贻森。
宋贻森走到她的身边坐下,学着她的模样看着天空,他蹭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似真似假地叹气说:“我一直不懂,那时候有这么好的我在你旁边,你为什么会喜欢上鹿鸣?”
这个问题压在他心里好久了,兜兜转转讲那么多,他想知道的不过是——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夏弥将后脑勺贴在身后的门板上,转头看向宋贻森,她张了张嘴,胸腔里似有无限情绪翻涌。
她长长地“唉”了一声,抬起一只手,微微挡住了自己的眼睛。
“宋小贻。”她说,“我其实……喜欢过你。”
“我那时很喜欢很喜欢你的。”
有多喜欢呢?喜欢到觉得他太好,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觉得他值得拥有更好的女孩子,所以不敢继续喜欢他。
起初她是没有这种感觉的,直到后来他在舞蹈上的天赋渐渐显露——她见过他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样子,也见过他在闪光灯下被无数人簇拥着的样子。他不再是那个和她一起坐在南多巷里吮着两毛钱一根冰棍的小竹马了,而是成为了很多女孩子向往的小王子。
他变成了一个她需要仰起头才能望见的存在。
她说:“你知道,一个人在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会莫名自卑起来,况且那时的你在那时的我眼里,就像……”她指了指天空,“就像那颗星星,好亮,但是离我好远哦!所以继续喜欢你的话,我会更自卑。这不是我想要的。”
于是她努力压下对他的喜欢,努力不去在意他,努力骗自己说自己喜欢的其实是别人。
但可能是她假装自己喜欢鹿鸣,假装太久了吧?有一天她无意间听见鹿鸣和别的女孩子传出绯闻来,心里突然觉得很难受。
她有些无奈地笑了笑,想拿起旁边的橘子汽水喝一口,却发现里面早已经空了。
她说:“那时我突然发现,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了鹿鸣。”
06.夏弥全世界最棒
夏弥隔天醒来时,宋贻森已经离开了。他在他原先居住的那个房间里,给夏弥留下了两件礼物——一罐橘子汽水和一张签名专辑。
那罐橘子汽水不是他在山下的小卖部里买的,上面的标签已经泛起黄色,夏弥想起,那似乎是某一年她去北京找他,特意从南多巷里买了给他带过去的。
那年他还在读大学,被公司安排着和其他几个男生组成了一个组合出道,那大概是他们最红的一年,喜欢他们的人很多,讨厌他们的人也很多。
有一次参加活动的时候,不知从哪里蹿出一个人,泼了他们满身的油漆。那件事情闹得很大,远在千里之外的夏弥都听说了,她当时心疼得不行,买了夜间的火车去看他。
她按照他以前给她的地址找到他的公司,他下楼来带她上去,而后他和队友们继续练舞,她拘谨地站在一旁,看到不停有女孩子来找他请教动作。
她那天连妆都没化,又因为坐了一夜的火车,黑眼圈重得要死。
他的队友揶揄地问他:“女朋友啊?”
他看了她一眼:“你们别瞎说。”
人的情绪好丰富又好脆弱。她当时整颗心乱成一团,自己脑补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又把自己虐得不行。
譬如他当时那样说,或许只是怕她尴尬,又或者只是下意识地否认——毕竟她确实不是他的女朋友,他总不能骗人家说:“是啊。”
但那时的她实在太敏感了,她自动将他的否认与自己当时的狼狈样子联系了起来,一厢情愿地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又一厢情愿地难过了好久。
她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弯腰去拿起橘子汽水旁边的专辑。
好老好老的专辑了,封面设计得很文艺,没有印上歌手的照片,也没有印上歌单,只印了首残缺的外国诗。
诗的旁边有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签名上面是一行手写的小字。
大概时间太久远了,那行小字已经有些模糊,她凑近了些,目光在那行字上停了片刻,眼泪汹涌而出。
“夏弥全世界最棒”——她想,如果早一点儿让她看到这个,就好了。
07.阿利加尔
在火车站我向别人打听,
是否有一趟车可以到达你居住的地方。
我被告知确实有一趟车,但它已经出站,
第二天和第三天也是如此。
……
那个火车站,那里停车困难,
火车从不按时开出。
——阿文德·克里什纳·梅罗特拉
更新时间: 2020-11-30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