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七微
“我活成了他喜欢的样子,可他还是不喜欢我。”最后,宗宗这样说。
那晚,我们坐在人民路的小酒馆里,要了两瓶桃花酿,一杯酒下肚,宗宗给我们讲了她的爱情。
宗宗是东北姑娘,一米六八的个子,一张大气漂亮的脸,大眼睛,头发高高地绑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二十出头的青春真是靓丽逼人,加上直爽开朗的性情,很难不让人喜欢。我们都认为她应该是学校里很多人追的那种女神级别的人,可她苦涩地笑了,说,我暗恋一个人很多年,做了很多傻事,努力很多,付出很多,可他怎么都不喜欢我。
是怎么开始的呢?她说:“说起来蛮莫名其妙的,是别人传闻说他喜欢我,听多几次,我就慢慢关注他。”
她真正对那个男孩子由关注变作心动,是因为他的一次维护。这不是她的初恋,却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爱情,这段长达四年的暗恋中,她为他做过的事情,在此之前,没有做过,在此之后,她很肯定地说,也不会再做。
“那些年,他喜欢过很多女孩子,一会儿是欧美风格穿衣打扮的女生,一会儿是韩系甜美风,一会儿又是日系可爱风。那阵子,是我买衣服最频繁最多的日子,我的衣柜里,有欧美风、韩风、日风、棉麻风,都是他喜欢的女孩子的风格,没有一种是我自己喜欢的。他换一个女孩,我就换一种风格,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适合穿什么样的衣服。”
她翻遍了他所有的网络平台,QQ空间、微博、微信、人人网,去看他每天的心情动态,去关注他关注的所有人。
“我们关系很近,却只限于朋友。我后来成为最了解他的人,他心情不好不用任何表示,我都知道。我不会安慰人,就收集一堆笑话讲给他听。有阵子,我觉得自己都变成了笑话大全。”宗宗说着,又开了一瓶酒。
“他不知道我的感情吗?不,他当然知道,他只是假装不知道而已。这样的爱累不累?当然。我也有过想要放弃的时候,但放不下。”
他毕业后,他们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他回到了老家工作。有一次她外出旅行,为了见他一面,特意从他所在的城市转机。他答应她来接机的,可她下了飞机,等了许久,他都没有如约而来。那晚下着大雨,她独自打车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找酒店住下来,蒙着被子哭。在深夜才接到他的电话,他喝醉了,没有说抱歉,只顾着说自己难受,让她买水给他送去。她委屈得直掉眼泪,可还是爬起来,冒着雨打车前往,买了酸奶带去给他解酒。见到他的瞬间,他拥抱了她一下,这个傻傻的姑娘,竟然一下子就原谅了他。
我问她:“爱得这么拼命,这么累,又没有结果,值得吗?”
她非常肯定地点头:“值得,我现在依旧觉得,喜欢他,是我大学时做过最好的事。”她说,“你知道吗?现在的我,不再是从前那个傻傻的他换一个女孩我就换一种穿衣风格的我了。我拥有自己的风格,我学会了打扮自己,我热爱旅行,变得开朗,交到很多志趣相投的好朋友。因为想要努力跟上他的脚步,我让自己变得优秀。我喜欢现在的自己。”
“虽然没有得到期待的结果,但是,对我来说,这依旧是一段好的爱情。”她说。
我心有戚戚,虽然故事不同,但宗宗做过的很多傻事儿,我自己在青春期,或多或少,也曾做过。
我想不只我,很多女孩儿都曾做过。
更新时间: 2015-10-11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