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杏在
1
“你知道溥仪是怎么认识胡适的吗?他在养心殿装了一台电话,突然想起总是在报纸上看到胡适的文章,就打了个电话过去,问胡适,‘你猜我是谁?’胡适说,‘您是谁啊,我怎么听不出来呢?’溥仪就说,‘甭猜了,我是宣统啊!’就这么着,两个人认识了。”
我盯着电脑上这段文字看了半天,才问:“溥仪?那位皇帝?”
“是啊。”启牧打字速度飞快,继续说,“然后溥仪就把胡适叫到宫里去了,两个人聊了半天,胡适挺喜欢溥仪的。总而言之,《我的前半生》很好看,你应该抽空看看。”
国内的晚上十点半,是温哥华的清晨六点,天一点一点地亮了起来,像一块大幕布缓缓地拉开。灰蓝色的天空上,星星正随着夜晚一起褪去,阳光从遥远的地方渗了进来,金闪闪的,十分刺眼。
启牧问我:“你还不睡?”
“已经醒了。”我想也不想就撒谎。
“真早。不过我得去睡了,明天一大早还要去接月歌。”
“辛苦了,晚安。”
我给他发了一个告别的表情,然后关上电脑去洗脸。
房子还是当初我在温哥华住的那套,唯一的区别是如今多了很多人。三层楼的小房子,连带地库都租了出去,整整住了八个人,一到傍晚,房间里的声音几乎没有停过。负责收拾这里的是我家的老阿姨,见我起床了便问:“这么早?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会吵到大家吗?”
“他们差不多也该起床了,我每天都是这个时间开始准备早餐。那几个男孩几乎能吃下一头牛!”她语气感慨,神情却是高兴的。
到底是有一大群年轻人陪着,不像之前只有我们两个人住的时候,整个房子都空荡荡的,独在异乡,寂寥得吓人。院子也很久没打理过了,我在几年前种的玫瑰如今犹如野草,垃圾到处都是,烧烤架倒在一旁。
我坐在门口发了很久的呆,才重新回到厨房。果然,那些男孩都已经起床了,一律十八九岁,天真又快活的样子。说是来留学,其实不过是混日子,如我当年一样,带着说不清的优越感和骄傲。
他们一见到我就围了上来:“你是房东?与你约会的话会不会给我们免租?”
我只是笑,吃饱了才收拾东西出来,把行李都塞进了后备箱,可车子无论如何也打不着火。正在我焦急的时候,阿满走了过来,接过我手中的钥匙,很轻松地就发动了车子。我钻进车内,他看了我一会儿才问:“没睡好?”
“时差没倒过来。”我说。
他是这次跟我一起来的同事,二十八岁,明明已经不小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脸上总是挂着孩子式的愉悦。他问我:“又跟启牧聊到半夜吧?”
我没回答,只是望着窗外。好像人人都知道我喜欢启牧的样子,然而每次有人问起,我又不太确定。
2
如果你很喜欢一个人,但又不想跟对方在一起,这算不算是变态?
我认识启牧已经很久了。
高三那年,整个年级都兵荒马乱的,只有我们俩优哉游哉的,于是被分到了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我是不打算学习,他呢,则是不需要学习。每次临考前翻翻课本,连作业也不写,回头他照样拿第一。
这世界上或许是有天才的吧?那启牧算是其中一个。整个高中生涯我们几乎都没有讲过话,他是成绩最好的那个,而我是最差的那个,我们兴趣不同,性格也不同。
刚成为同桌的那个下午他在看一本很厚的书,我偷偷留意了—下,才发现是《自然》杂志的百年合集,问他:“为什么看这本书?”
他说:“这样以后骂人就比较有说服力了。”
“什么?”
他一本正经地说:“你想啊,假设有人跟我争论问题,我就可以骂对方‘还是滚回去你的1877年吧’,对方就会问‘1877年怎么了’,我就可以说:‘你连1877年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还跟我争’!你说是不是很棒?”
我震惊地看了他许久,才问:“所以,你之所以看这么厚的书,就是为了骂人?”
他认真地点头:“没错。”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既是同学们羡慕和嫉妒的对象,同时也是老师心目中最头疼的人物。据说为了让启牧好好学习,全校能叫得出名字的领导都去他家里家访过。但启牧的父母好像是一对非常平凡的夫妻,根本不知道天才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单纯地以為孩子成绩不错,却又不爱学习,便说:“让他自己决定好了。”
就这样,启牧成了全校最自由的人,老师再痛心疾首也管不了他,毕竟他也没做过什么穷凶恶极的事,上课不吵不闹,不逃学,不打架,名列前茅……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好孩子。
而我就截然相反了,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什么大出息,仗着自己家里有点钱,只想快点结束在国内的日子。那时候我们就是这样过的:启牧看闲书,我玩游戏,只要我们不打扰其他同学上课,就不会有任何人找我们的麻烦。
然后高考结束后,我顺利飞往加拿大,启牧却高考失利,并没有去北大或清华之类的学校,只去了一所很普通的大学。校友群里很多人暗自嘲笑启牧,说他罪有应得。有一次我跟他聊起这件事,他撇了撇嘴说:“我故意的。”
“故意什么?”
“不想去太好的学校。”他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说,“太没意思了。”
那时我已经跟启牧成了同事,下午三点的办公室,连空气里都充满了倦意,但他这句话却把我吓醒了。我想了很久才问:“后悔吗?”
就像我预料中的那样,他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眼神则充满困惑,问:“为什么要后悔?”
而我则有点后悔,后悔当年那么大手大脚,那么懒散,丝毫没有为将来着想过。
就在我去加拿大的第三年,我的父母离婚了,我爸重组了家庭,不打算再供养我。我妈则回了娘家,也不怎么理我。他们的意思都很简单:你大了,该学会照顾自己了,如今你已经有了绿卡,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们已经仁至义尽了。
谁又能说不是呢?
唯一的问题是,这一切来得太猝不及防了,前一秒我还是有房有车富裕的留学生,后一秒就变成了除了房子和车子之外银行卡上只剩下三千块加币的穷鬼,而且我还有六千加币的房产税要交。
我在桌前坐了整整一天,才决定求救。意料之中的,没有人肯帮我。然后启牧出现了,他说:“正好,我手头有份工作很适合你。回来吧,我借钱给你。”
3
启牧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私人旅行定制的网站,比普通旅社别致一些,也高级一些。我拿着加拿大绿卡,到了北美也有自己的住处,对公司来说聘请我的话差旅费至少可以省三分之一,所以他们毫不犹豫地留下了我。
而我的工作内容也很简单,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加拿大跑来跑去,拍拍照片,记录一下各个景点的路线和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我搭档的另外一个人则负责制定路线和洽谈业务。
这次跟我搭档的阿满是公司最优秀的员工之一,据说他去过几十个国家,各地的语言都会一点,交通规则也记得一清二楚,跟着他我也放心。
一上车我就忍不住睡了,直到车子停下来才忽地惊醒。我望了望四周,问:“到哪里了?”
“嘘——”阿满直直地看着前方,小声说,“熊。”
我抬头,这才看到前方的马路上有一个壮硕的影子正迟缓地朝这边走来。是不是熊我不太确定,可是那庞然大物还是把我吓着了,我抓住他的胳膊问:“怎么办?”
“别动,等它过去就好了。”
不久我才看清,那的确是一头熊。
北美的冬天黑得很早,才下午五点就已经什么都看不清楚。附近只有我们这一辆车,漫长的马路像是没有尽头的样子,等了很久周围都寂静无声。那头熊就这样朝着我们缓缓走过来,也不知道是好奇,还是在警惕。我手脚发软,牙齿打着冷战,阿满则镇定地看着它,双手紧握在方向盘上,像是随时准备逃窜。
但那头熊在距离我们只剩二十米远的时候调头走开了,我们静静地等待了很久,阿满才长出了一口气,握着方向盘的手也放松了一些。我却彻底吓哭了,双手抖个不停。阿满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才问:“你还好吗?”
“可能要找间旅馆……”我小声说。
他打开地图,看了一会儿,才调转方向,朝另一边驶去。这一次没过多久前方就出现了一个小镇,是专门为游客准备的,除了几家旅馆和餐厅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我们挑了其中一家办理入住,我上楼换衣服,阿满则在楼下吃东西。
天太冷了,店里只有三五个游客,我下来的时候,阿满把一杯酒推到我面前说:“喝一点吧。”
“谢谢。”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喝了一大口白兰地才总算好了—点。
4
一个月后,我被熊吓得尿裤子这件事整个公司都知道了——圣诞节那天,阿满跟人出去喝酒,不小心喝多了,就把这件事讲了出来。
其实我并不介意,但他还是每天追着我道歉,又是请我吃饭,又是给我送礼物的。我无可奈何,他却始终很在意。
而话题传到启牧的部门时,又变了一层意思。我在茶水间遇到他的时候,他才懒洋洋地问:“听说阿满在追你?”
他的头发照例乱糟糟的,拿着一个很大的杯子,把手是一只鹦鹉。他一身说不清道不明的黑灰色,那一抹红就显得格外醒目。
我只是说“不是”,其余的就不肯再解释了。启牧却说:“阿滿挺好的,他家里有点穷,念大学都是跟银行贷的款,出来工作了几年之后把家里的全部债务都还清了,这才开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从他的语气听起来倒是很欣赏阿满的样子,我呆了呆,没想到他也会欣赏别人。
可是我只装没听到,问他:“你呢?听说你要跟月歌求婚?”
“啊,她拒绝我了。”他喝了口咖啡,对着水杯发了半天的呆才道,“所以我算是失恋了。”
我再次呆了一下,才问:“为什么?”
“不知道啊,我没问。”
“没问?”
“是啊,拒绝了就拒绝了嘛,有什么好问的。”他抓了抓头发,端着杯子离开了。
我怅然若失地回到座位前,几个女同事还在捂着嘴笑。什么嘛,一边说着不要在意,一边又在背后笑别人,真是太无聊了。
我那张办公桌其实也跟摆设差不多,大家都要出差,所以几个人共用一张,谁先回来了谁先用,上面便摆满了杯子。我待了没多久就走了。年底了,我也挺忙的,把帮人代购的化妆品和包包打包寄了出去,又抽空做了做翻译,算算账,才发现我竟然熬过了这一年。
人的潜能总是会在出乎意料的时候被发挥出来,譬如我,一直以为遇到困难时会懒洋洋地等待失败的降临,连挣扎一下都不肯,但谁知道,其实到最后还是做到了。
手头略有盈余,我打算请启牧吃饭,他则叫来了阿满,我们三个人去吃比萨。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家店会摆放着一台三角钢琴,酒足饭饱之后,我心血来潮地弹了一小段,他们俩纷纷鼓掌。
散场后阿满提出要送我回家,我看了启牧一眼,他想也不想就说:“我去找月歌。”
那天夜里有雪,月光照着雪,雪又映着月,是一个冷清的夜晚。我和阿满一前一后往前走着,他讲小时候的事给我听,说是想学钢琴,但家里负担不起,所以还清了家里的债务之后,他第一时间就跑去学钢琴。
“二十六岁的大老爷们儿,琴行里都是小孩子,有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是我的学姐,每次练习的时候她都跑过来跟我说,‘你学不会的,不要学了。’”他笑着说,语气里却有着难以言说的苦涩意味。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只好沉默着。直到走到楼下,阿满才凝望着我说:“我一直很想有一个会弹钢琴的女朋友,也很喜欢你,希望你能考虑一下。”
我没有想到他是真的在追求我,徒然地呆了一会儿,才说:“我想一想。”
5
也并不是我倨傲或者别的什么,我只是……只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而已,既不懂怎么答应,也不懂怎么拒绝。
说起来是有点可笑,一个二十五岁的女生,长相不差,家境也不错,却根本不知道爱为何物。中学的时候隔壁班有一个男生对我很好,但直到我出国时他才告诉我他喜欢过我:大学时整个华人圈都在寻欢作乐,我却每天宅在家里,除了跟启牧聊天外,几乎什么也没有做过。
我对启牧的感情犹如暗火灼烧,可说到底,我也没有想要从中得到什么。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苦行僧,什么都不想要,平静得像死水一般。可那个夜晚我恍惚了,抱着膝盖坐在窗前思索着自己的人生,想了半天,结果什么也没有想出来。
我在北京的住处其实是启牧的家,三室一厅,市中心的房子。在北京这样一个地方,这房子其实很拿得出手了,可启牧把其中一间租了出去,自己住着最小的那一间,并把带有洗手间的那一间留给了我。
当初我刚回国的时候他就买了这套房子,二手的,连灯泡都是坏的。他说:“你帮我弄一下这个房子,我帮你交房产税。”
“怎么弄?”
“能住人就行。”他说。
于是那个夏天,我就是在家具城和建材市场度过的。为了能让房子好看一些,我几乎费尽了心思,然而完工后启牧只是看了一眼,然后说:“挺好。”
我跟启牧的关系不过如此,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这也已经算是一种暧昧了。
天渐渐亮了,我去厨房做早餐,启牧姗姗归来,带着浓重的黑眼圈。我问:“月歌还好吗?”
“没去见她。”
“那去哪里了?”
“在网吧打了一个晚上的游戏。”他说。
我把煎好的面包和鸡蛋放在桌上,我们俩静静地吃着,斟酌了很久我才说:“阿满跟我表白了。”
启牧头也没抬:“挺好的。”
“可我好像比较喜欢你。”
他没有说话。另外一间屋子里的人起床了,睡眼惺忪地走出来跟我们打招呼,看到有面包,立即兴奋起来,问:“我可以吃吗?”
“当然。”
于是那个话题就被搁置了,一直停留在半空中,像是被人遗忘了一般。
窗外是黑灰的雾霾天,春节将至,空气里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悦氛围。我有时候觉得这个世界太大了,大到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忽略掉:有的时候又觉得世界太小了,我就像被困在一个无形的牢笼中一样,永远也走不出边界之外。这么想着,我哀伤了起来。
吃完了早餐,启牧回房睡觉,我去洗碗。也不知道启牧什么时候走了出来,倚在门框上看着我,过了很久才说:“我并不知道感情是什么,跟我在一起,你会很孤独的。”
我转过头看他,他却已经回房间了。
6
因为不知道感,情是什么,无法付出同样的东西,就去跟并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样可以减少受伤的概率——这就是启牧的逻辑。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有道理的地方,却也想不出错在哪里。
阿满又要去出差了,这一次是飞热带,考察各种各样的小岛。其实在冬季去那样的地方是很幸福的,可公司里并没有多少人想去。大家都要回家与父母一道过节,唯独阿满,无处可去。
我向他致歉,说还没有想明白。他轻柔地拍了拍我的脸,说:“没关系,等我回来再说。”
我并没有去送他,因为我要工作。我找了一份餐厅的兼职,餐厅开在使馆区附近,进进出出的都是外国人。
我妈妈打了一个电话问候我,那边是哗哗的麻将声:我也打了一个电话问候爸爸,那边则是婴儿的啼哭声。
再孤独的人,春节其实也还是要照样过下去。
大使馆那些人来餐厅吃饭,听到外面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震惊地瞪大双眼。
夜里下了班,我走在荒芜的大路上,心血来潮地钻进便利店买了一小瓶白酒,喝醉了,打电话给启牧,可是他没接。
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很空虚,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的故事都很精彩曲折,我却什么都没有,连电话都打不通,整个人生都轻飘飘的,丝毫没有一个可以落地的地方。
十年了,我想,我人生最珍贵的十年,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春节过后阿满回来了,他带了一份礼物给我,我以为会是很俗的东南亚纪念品,谁知却是一包种子。
“我在泰国看到这种花,觉得你会喜欢,问了好久才买到种子。也不知道气候合不合适,你可以试一下种在你加拿大的花园里。”
那是一个很廉价的塑料包,上面写着蝌蚪一样的泰语。花并不算很美,像一串小鞭炮似的,只有花苞尽头带一点轻柔的绿。
我盯着那包种子看了很久,忍不住把手放进阿满的手心,他怔了一下,旋即便笑了。
7
启牧一直没想明白我为什么会因为一包种子而跟阿满在一起,我想了很久才说:“生平第一次,我好像知道了什么叫喜欢。”
因为我可能会喜欢,所以阿满为了我到处打听,这说明他心里记得我。仅仅只是这一点,就足够让我感动了。喜欢一个人就是把对方放在心上,这个道理太过简单,太过朴素,所以从来没有人提过。那么多人定义了爱,但说到底,能被人惦记,本身就足够一个人心里暖起来了。
启牧困惑地想了半天,还是一副不太明白的样子。
不过没关系,将来,可能,他会明白的。
跟阿满在一起我很快乐,他的的确确不如启牧有趣,的的确确不如启牧聪明,我对他也的的确确没有那么着迷,但阿满跟我说:“没有关系,我并不介意你當初喜欢的是别人,只要你每天多喜欢我一点点就行L”
我的确每天都多喜欢了他一点点。
春天的时候,那些种子终于发芽了,仅仅是一些星星点点的绿,也足以令这个荒芜的院子变得有生机起来。我的老阿姨看到了很高兴,说:“只要有一粒种子发芽,这片枯草将来就会被盖住的。”
可能她另有所指,也可能没有,然而对于这个观点,我却深信不疑。
更新时间: 2020-11-15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