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素水流颜(来自鹿小姐)
01
卓少琛为了一桩官司,连续加班了三天才回到家中。他推开门,把公文包丢在一边,将沉重的身体扔进柔软的沙发里。他捏了捏鼻梁,手提电话却不识趣地响了起来,显示的是个座机号码。
他压住倦意,接起电话:“喂。”
电话里只有沙沙的电流声,他不由得烦躁起来,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哪位?”
对面的人如梦初醒般应了一声,周围很安静,声音里的颤抖清晰可闻:“少……卓少琛,我是阮筝筝。”
卓少琛的手一抖,玻璃杯砸在大理石桌上,发出一声巨响后,碎片飞溅,有一块堪堪擦过他的手背。
他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电话那头阮筝筝低声说:“我……我好像杀了人,你可不可以帮我?”
他忽然嗤笑出声:“阮筝筝,我凭什么要帮你?”积蓄的怒火灼烧着喉咙,一点点从齿缝间挤出来,“别忘了,当初说分手的人可是你。”
阮筝筝愣了一瞬,才缓缓道:“对不起,打扰你了。”
电话里只剩下忙音。
卓少琛扔开手机,疲惫地靠在沙发上。白炽灯的光刺得眼睛发涩,他下意识伸手去挡,那些光亮却像阮筝筝一样无孔不入,从指缝间钻进他的眼里。
以前,卓少琛总听发小说江南山水养人,那里的女孩都像是水揉成的,跟香港的不一样。他听了一笑而过,直到在大学遇见阮筝筝,他才明白原来水灵可以是个动词。她是江南人,模样生得清丽,眉眼间俱是青山秀水孕育出的温柔,整个人就像一幅写意山水画。
卓少琛喜欢看她。
读书时,阮筝筝刻苦,整日泡在图书馆里,卓少琛就收敛起好玩的性子,守在旁边看着她发呆。她被看得不好意思,皱起眉头,用笔指着书本:“看书。”
“书没你好看。”他的甜言蜜语张口就来,也不觉得害臊。
阮筝筝说不过他,转过头专心做题。许是被他的目光盯得不自在,她顺手将长发捋到耳后,却露出了泛红的耳郭。甜蜜就像雨滴落入水面惊起的涟漪,一圈圈荡开在他心里。
那时候他们也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
想到这,卓少琛霍然起身,抓了车钥匙冲出门去。车子行驶在去往警署的路上时,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
一路上连闯了几个红灯,他急匆匆赶到警署:“我是阮筝筝的代表律师,请问我的当事人在哪?”
他被警官领到口供房门口,似是光阴之门打开,阻隔的过去和现实重叠起来。他看见阮筝筝站起来,目光里泛起波澜,很快又沉静下来。她瘦了很多,巴掌大的脸仿佛脱了水的梨子,纤瘦的身子套在一件风衣外套里。
她个子不太高,只到卓少琛的胸口,此刻仰着头看着他,他这才得以看见她白皙的脖颈上深红色的瘀痕。他蹙起眉头,忍不住伸出手,嗓音哑哑的:“验过伤了吗?”
阮筝筝缩了缩脖子,点点头,说了句不相干的话:“我以为你不会来。”
他怕她疼,手插回裤兜里,苦笑着:“阮筝筝,你总是这样,什么都是‘你以为’。你是不是觉得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
她好像永远都可以平静如水,分手时是,现在被当作杀人犯也是,她为什么不像其他当事人一样?卓少琛又觉得好笑,像其他人干吗,惊慌失措地扑进他怀里哭吗?
他拉开椅子坐下,拿出专业态度:“你先将事情的经过告诉我一遍。”
02
阮筝筝毕业后,在中环的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工资尚算可观。但香港吃住太贵,她做着白领的工作,住的也只是比深水埗好一些的劏房。货箱似的长方形空间,里面只有一张小床,连个书桌也放不下,好在有一扇狭小的窗,晚上透过窗户,能看到一扇维港夜景。
今天是工作日,她感冒了才请的假。她吃过药睡得昏昏沉沉,门锁被轻轻打开时,她因为药效还没有清醒。一个人的重量突然压在她的身上,她瞬间惊醒,想喊却立刻被人捂住了嘴巴。
那个人是这里的房东,平常看起来很和善,也很关照她,可谁知道……
粗重的喘息声像蛇信子一样黏在她的耳边:“阮小姐,我一直很喜欢你……”
阮筝筝拼命挣扎,幸亏床小,她使尽全力终于将他推了下去,可也因为狭小,她被堵在窗户边无处可逃。她大喊着救命,可四周静悄悄的,一点人声都没有。
“阮小姐,没有人的。”房东笑了起来,一把扑上去撕扯她的衣服。
她尖叫着反抗,手脚并用,房东一怒之下掐住了她的脖子。空气一点点从肺部被抽走,她感觉到大脑开始缺氧,挣扎间,抓起床头的保温杯狠狠地砸向他的后脑。她不知道房东是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直到她反应过来,才察觉保温杯上全是血,然后她报了警。
“刚才听警官说,那个人……还在医院抢救。”
阮筝筝叙述的时候很冷静,条理清晰。听的卓少琛反而像个当事人,他攥着笔的手背青筋突起,隔了好一会儿,他才得以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坐一下,我先去给你办保释手续。”
由于之前的住处成了案发现场,阮筝筝又在香港举目无亲,卓少琛便将她带回了自己家中。甫一进门,阮筝筝说:“我想先洗澡。”
卓少琛拿了干净的毛巾和睡衣给她:“你先穿着我的,明早我再给你买点换洗的衣服。”
阮筝筝抱着衣服站在浴室门口,一副低眉顺目的模样,看起来像蒙了尘的明珠有些暗淡:“卓少琛,谢谢你。”
他笑了笑没回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进去。
他独居,家里只有一间卧室,自然是让阮筝筝睡。夜晚熄了灯,周围静得可怕,卓少琛躺在沙发里翻来覆去睡不着,房里传来声响时,他第一时间冲过去敲门,连拖鞋都忘了穿。
阮筝筝拉开门。台灯的光芒很弱,她长发垂下遮住脸颊,神色很憔悴,声音里藏着的颤抖掩饰不住地溢出来:“我梦见那个人了……”
卓少琛脑袋里空空的,反应过来时,已经伸手将她搂进了怀里,让她的脸贴在他的胸膛。压抑过的哭泣声响起来,他才意识到,阮筝筝不像他想象中那么坚强,她只是习惯了把情绪藏起来。
他轻抚着她柔顺的乌发,等她的哭声渐渐平复才说:“筝筝,做错事的人不是你,你不需要提心吊胆、如履薄冰。”
这晚,卓少琛一直守在阮筝筝床边,台灯彻夜未熄。阮筝筝睡得不安稳,很晚才睡熟,醒来时天光大亮,她忽然发现地上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他紧跟着醒过来,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讪讪地解释道:“昨晚不小心踩到了地毯里的碎玻璃,小伤不碍事。”
阮筝筝二话不说下了床:“医药箱在哪?”
窗外春光大盛,她低着头替他处理脚底的伤,还好玻璃小扎得不深。她神情专注,秀气的眉头微微蹙着,一绺不听话的发丝从肩头滑下来。卓少琛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捞起那绺长发在指尖摩挲。她的头发细软,没经过烫染,是最自然的乌黑色。
“阮筝筝,不如我们和好吧。”
话一说口,卓少琛自己也吓了一跳。
阮筝筝慢半拍地抬起头,发丝从他指尖溜走。她的目光不偏不倚地看着他,声音冷冽如泉水:“卓少琛,我们是不可能的。”
卓少琛努力勾起嘴角,却是徒然,明明当初说万事皆有可能的也是她。
03
卓少琛这人从小得天独厚,家世好,样貌好。年少的时候贪玩,他在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身边的朋友称呼他一声“卓少”。学校的人大抵都当他是个花花公子,可他第一次喜欢上人,就栽在了阮筝筝的手心里。
是在大学附近的书店,卓少琛十次经过九次都不会进去,唯一那次就遇到了阮筝筝。她手捧着一本外文书,静立在书架前,阳光自身后的玻璃窗透进来,碎金洒在她素色的裙摆上。
卓少琛像受到蛊惑一般走上去,在她警惕地望过来时,脑子一抽:“我想要你手上这本书。”
“不好意思,我要买。”阮筝筝绕过他的身边,走向结账台。
他从来没被人拒绝过,一下子来了劲,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同样装帧的书,利用腿长的优势抢到她前面买单,然后他回过头:“对了,你手上这本书其实有上下两册。”他一脸骄傲地将书在肩上敲了敲,接着扬长而去。
阮筝筝收回目光,对店员道:“麻烦帮我再拿本下册。”
当晚,他宝贝地将那本下册放到书架里,发小在旁边损他:“卓少,你这样追女孩子可是不行的。”
发小仗义,没多久就把阮筝筝的资料查得清楚。她是拿着奖学金来香港读大学的,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平常也独来独往,待的最多的地方就是教室和图书馆。发小想了好几个追女孩的惯用手段,但通通被他否决了。
“她不一样。”
他这么说着,开始用自己的办法追阮筝筝。知道她要去图书馆学习,他一早就去给她占座,等她经过再默默让出座位。他没有送花、送礼物、约她吃饭,只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还始终保持着刚刚好的距离,不过分靠近,笨拙得令众人瞠目结舌。
发现他是动了真心,发小忍不住问他,到底喜欢阮筝筝哪里,他也说不上来。眼缘就是那么奇妙的东西,他只看了她一眼,就认定了她这个人。
全校都知道卓少琛在追阮筝筝,她却不动声色,有人说她是“欲擒故纵”,有人说她是“眼高于顶”。但卓少琛心里跟明镜似的,阮筝筝是真的不在乎,在她眼里好像只剩下学习,期末临近,更是连周末都泡在图书馆里。
这么拼命真的没问题吗?
这份担忧让他成了第一个发现阮筝筝不对劲的人。
那天的天气很差,毛毛细雨下个不停,阮筝筝弯着腰趴在桌上,好一会儿都没动。卓少琛察觉出不妥,快步走过去,就见她面色惨白,嘴唇泛青,右手一直捂着胃。
“我带你去医务室!”他脱下外套给她,然后不由分说地将她打横抱起,冲出了图书馆。
胃部一阵阵绞痛,她难受得微闭着眼睛,仅剩的视野里是他紧绷的下巴。雨丝落在面上很凉,卓少琛只穿了一件短袖,抱着她在雨中狂奔。她张了张嘴想说话,却抵不住疼痛的侵袭,晕了过去。
医院里,阮筝筝醒来时,他衣服上的雨水还没有干透,头发湿漉漉的,眼睛也是,看起来像被人遗弃在路边的小奶犬。
她碰到他冰凉的手臂,心一软:“卓少琛,你冷不冷啊?”
“冷啊。”他又说,“如果你对我笑一笑,我就不冷了。”
她被他逗笑了,脸上渐渐有了红润之色。
病房是单人间,空调温度开得高,窗户上蒸出一层白茫茫的雾气。药水输到最后一瓶时,她忽然开口:“我知道你喜欢我。”
“嗯,我很喜欢你。”他答得干脆,表情坦荡,“我也知道你不可能喜欢我,但这个不重要。”
这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不知道其他人的喜欢是什么样,可他只要时时刻刻能看见她就好。如果她觉得困扰的话,他可以……可以离她更远一些。他有些害怕她真会这样说,沮丧地垂下头,湿漉漉的发贴在额头上,也像是不高兴。
“可我听过一句话,叫作万事皆有可能。”
他一下抬起头来,瞪大了眼睛,只见她眉眼一弯,笑起来:“可能我也喜欢你。”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被隔绝,病房里,时钟滴滴答答地跑着。卓少琛的五感仿佛放大到极致,阮筝筝的眼睛眨了眨,都在他心里放大成了一场风暴,携来铺天盖地的欢喜。
04
在一起之后,卓少琛才知道阮筝筝拼命学习,是为了拿奖学金。
大学给外地生提供的舍位有限,到了大二,阮筝筝就需要在校外租房,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钱在卓少琛眼里从来不是问题,可她没开口提过,他也不想主动给钱让她误会,依旧陪着她东西南北到处看房子。
这个夏天热得出奇,太阳像是要释放出所有的能量,几天跑下来,她的脸上、胳膊都晒得有些泛红。卓少琛看得心疼,买了最好的防晒霜,每天监督她涂好了才让出门。
学校附近的租金被炒得很高,环境还不好。阮筝筝愁得食不下咽,拿筷子一下下戳着米饭。
“其实,我朋友刚好有房子想出租。”卓少琛斟酌着开口,“环境还不错,离学校也近,就是房子有点大。不然我和你合租吧,租金、水电对半。”
阮筝筝看着他没说话,他紧张得手心全是汗。
“卓少琛,我怎么觉得你不安好心呢?”
他心一紧,生怕被她当成了花花公子:“你别误会,真的只是合租!”
她“扑哧”笑了:“我逗你的。”
合租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为了省钱,一日三餐都是阮筝筝亲自下厨,她做的是家乡菜,总担心卓少琛吃不惯,可他每次直夸好吃。
自从和阮筝筝在一起,他已经很少出去玩了,这次发小专门为他策划的生日派对,他不能再拒绝。派对是在游艇上举行,夜晚的维多利亚港灯火霓虹。阮筝筝喜静,避开喧嚣的人群,悄悄溜到甲板上透气。
卓少琛跟着出来。海风很冷,他将她拉到面前,用身体为她挡住冷风:“不如我们逃吧。”
她愣了一下:“往海里逃吗?”
“是的。”他搂住她的腰,“Youjump,Ijump。”
她忍不住失笑:“要跳你自己跳。”
“好绝情啊。”他将头埋在她的颈窝,讨好似的蹭了蹭,“跳之前,可不可以先让我看一眼生日礼物?”
阮筝筝拗不过他,拿来礼物塞到他怀里,他立刻拆开,是一条围巾。
“你亲手织的?”
她撇开头:“嗯,不值钱。”
跟他朋友送的那些价值不菲的礼物相比,确实不值钱。可他喜欢得不得了,直接戴了起来,明明和身上的衣服一点也不相衬。他笑得傻气:“我家筝筝织的就是暖和。”
海风吹乱了她的长发,他伸出手替她捋清。她喝了一点香槟,此时脸颊浮出些许玫瑰红,纤长的眼睫跟把小刷子似的垂着。他低头看着她,心中微动。
下一刻,她忽然踮起脚尖,柔软的嘴唇轻轻地贴上了他的,如蝶触蕊。她往后要拉开距离时,搂在腰间的手忽地用力,又将她带回了怀里。他俯下头,加深了这个吻。
卓少琛的初吻是薄荷味的。
他用了薄荷味的唇膏。
香港的气温偏高,到了二月寒冬也用不上围巾,但卓少琛整天炫耀似的戴着围巾不肯摘。发小第一个举手投降:“卓少,别再给我喂狗粮了,我很饱了!”
一个月下来,卓少琛先把自己给焐出了病,脖子上密密麻麻全是红疹。阮筝筝拿着棉签给他涂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卓少琛,你是不是傻呀?”
他盘着腿坐在沙发上,自知理亏不敢还嘴,可怜兮兮地望着她。她心一软,低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乖,不许挠。”
那时候,卓少琛甚至在心里想,等到毕业了,他一定要立刻把阮筝筝娶回家。可谁知道,还没等到毕业,阮筝筝就跟他提了分手。
05
后来,卓少琛回过头想了很久,才意识到在这段感情里,他始终是被动的那一方,就连分手也是被动接受。
大二那年的暑假,送阮筝筝上车前一刻,卓少琛还恋恋不舍地拽着她的手:“筝筝,你把我也打包带回去吧。”
她拍了下他的手背:“别闹。”看见他垂头丧气的模样,她又不忍心,抱了抱他,“少琛,我会很想你的。”
离别总是让人讨厌,哪怕只是短暂的。
阮筝筝走后,卓少琛还住在他们俩的小家里,到处都是她的气息。他度日如年地数着日子,没等到她回来,却先等到了她说分手的电话。
“为什么?”他的声音有些颤抖,“筝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她很平静,平静得近乎无情:“我和你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是住在太平山豪宅的公子哥,生日收的是全球限量的名表,甚至可以随便买下一套房子,用来骗我说是朋友的。”
“你都知道了?”他想解释,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恨隔着电话没法传达内心的焦急之情,“我骗你是不对,我只是不想你那么辛苦。你不喜欢我乱花钱,我马上改!”
“卓少琛,你没有错,我也知道你对我好,错的是我和你所处的环境差异太大,没法勉强走到一起。”
她没给他反驳的机会,电话挂断前,她说:“卓少琛,对不起。”
卓少琛是在当天下午坐上的飞机,又转了火车,才在第二天早晨来到了阮筝筝的家乡。他跟着导航寻找着她的家,穿花拂柳后的巷子口,不期然与阮筝筝相遇。江南小镇的夏天,阳光盛大而灿烂,知了在树上鸣叫,一瞬间恍然如梦。
他远远地望着她,哑声道:“筝筝,我不想和你分手。”
她站在那里,久久没有说话。她的手抬了抬又垂下,淡淡道:“来都来了,进屋坐一下吧。”
阮筝筝的家不大,可能还不如卓少琛家里的客厅,但是打理得很干净,有家的温馨感。
“叔叔阿姨不在家吗?”
她倒茶的动作顿了顿:“有事出去了。”
茶水入喉带着丝丝苦涩,他应了声,四周就此沉默下去。在来的路上,他心里有无数的话想对她说,可是到了她面前,他忽然一句也说不出来。
她拿起桌上的莲蓬问他:“吃过吗?”
他摇摇头,她就掰开莲蓬,剥出莲子递过去。他吃下去,苦得眉头皱起来,她忍不住笑起来:“还没有剔掉莲心呢。”
“筝筝……”
“卓少琛,我要退学了。”她说着,给自己也剥了颗不去芯的莲子,果然好苦,她吐了吐舌头,“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就在这里。”
他急道:“钱的话我可以……”
她笑着摇了摇头:“我不会要你的钱的。”她偏过头看着他,眼底有什么在闪烁,“所以卓少琛,我不会再回香港了。”
他没有再说,因为说什么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走的时候,阮筝筝将他送到了火车站,不巧遇上晚点。卓少琛舟车劳顿,那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过,在候车室靠着她睡着了。周围人声嘈杂,混着各种汗味和泡面味,空调的风吹不散闷热,衣服汗涔涔地黏在身上,却成了卓少琛心里最舍不得的时刻。
进站后,他在往前行的人流里回过头,阮筝筝依旧站着那里,穿的是他们初见时的那件素色长裙,视线一下子模糊起来。
原来这世间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勉强的,他不能勉强她让出那本书,也不能勉强她继续和他在一起。
06
卓少琛起初并没有怨过阮筝筝,直到半年后,在大学再次见到她,听说她是接受了资助才复学的。
发小用手肘撞了撞他,他抬起头,她却像个陌生人径直走过他身边,没有一句解释。他勉强笑了笑,心里难受得不行。
世事难料,转眼三年后,他竟然成了阮筝筝的辩护律师——房东最终没有抢救过来,于三天后死亡,阮筝筝被控误杀。
因为这件事,她被公司辞退了。卓少琛去接她的时候,她神情恍惚,抱着小小的纸箱子站在大楼门口。他走上去接过纸箱,紧紧牵住了她的手:“阮筝筝,我不会让你有事的,这场官司我不会输。”
这桩官司并不棘手,但以防万一,卓少琛格外谨慎,反复研究控方的资料,翻阅了无数案例,常常忙到深夜才回去。阮筝筝帮不上忙,就每天煲好滋补的汤等他回来喝。他回去得再晚,客厅里也永远为他亮着灯,而柔和灯光下,睡着他此生唯一爱过的人。
被开门声惊动,她揉着眼睛从沙发上起来:“你饿不饿?我去给你热汤。”
“好,我先去洗澡。”
等他洗完出来,骨头汤已经盛好放在餐桌上,饱含心意的汤流入喉咙,疲惫顿时消散。她撑着脸颊坐在对面,他舀了勺汤,吹了好几口,然后递到她面前:“尝一尝?”
她就着汤勺喝下,他又舀了一勺递上去,来来回回好几次后,他终于舒了口气:“你太瘦了,应该多补一补。”
她避开他温柔的目光:“我去洗碗。”说完,她拿起空碗,一头钻进了厨房里。
周一开庭前,阮筝筝很紧张,卓少琛忽然俯下身子,捧起她垂低的脸,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别低着头,你没有做错什么,一切照实说,剩下的就交给我。”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他才放心离开。
卓少琛是打刑事案件的好手,在律师圈子里名声不小,几次庭审下来,控方毫无招架之力。双方结案陈词后,陪审团以六比一的票数,裁定阮筝筝的误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从被告席走出来时,阮筝筝的眼眶已经红了,她一步步走向卓少琛,眼泪不知不觉间落了满脸。其实得知房东死后,她一直活在恐惧和自责之中,夜夜被噩梦纠缠。有时候她甚至绝望地想,如果当时她没有反抗……
卓少琛伸出手替她擦去眼泪,笑得温柔:“我说过的,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你该为保护了自己而感到高兴。”
其实听宣读的时候,他也紧张得不得了,手心渗出一片汗水,像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事关于她,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都不能令他安心。
阮筝筝说不出话来,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掉。明明她什么都没有说,卓少琛却仿佛看穿了她的内心。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裂缝间渗进来的光,一点点照亮了黑暗,是他将她从深不见底的泥潭里拽了出来。
他忽然想到什么,俯下身靠近她:“阮筝筝,你有没有觉得庭上的我特别帅气?”
她终于止住了抽泣,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看着他。此时的他换上了律师袍,黑色长袍、白色领巾,衬得他的面容多了几分严肃。可他的目光太温柔,她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反而很怀念。
她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指腹触上他眼角一颗小小的泪痣:“卓少琛,能认识你真好。”
07
周末的海洋公园游客如织,阮筝筝瘦小的身形一下就被人潮淹没,卓少琛大步走上去,不由分说地牵住了她的手:“跟紧我。”
这次的海洋公园之行完全是个意外。当阮筝筝说不知道如何感谢他时,他突然就生出了这个一日游的念头。
其实这算得上是他们第一次正经的约会。
读书时,别人的约会是海洋公园,是迪士尼,唯独他和阮筝筝的约会是图书馆和书店。就连情人节,她也是后知后觉地想起来,立刻放下课本,说要出去买菜给他加餐。
那时他忍不住失笑,连忙拽住她,将人紧紧抱在了怀里:“不用这么麻烦,我只要有你在身边就好了。”说着,轻柔的吻便落在她的眉心,“小书呆子。”
最后他们没有加餐,寻常的两菜一汤,加上翻箱倒柜找出的两支蜡烛,吃了一顿最简单却最温馨的“烛光晚餐”。
这次,卓少琛决定要玩个够本。他们一起坐过山车,感受翻天覆地的刺激,又到海洋馆看可爱憨厚的海豹。经过纪念品商店时,店员向卓少琛推荐商品,那是一顶竖琴海豹造型的毛绒帽子:“这么可爱的帽子,给女朋友买一个吧。”
“是前女友。”阮筝筝在一边补充。
店员反应极快地改口:“那更要买来哄哄前女友,说不定就变回现女友了。”
付了钱之后,卓少琛将毛绒帽子戴到自己头上,歪着头冲她笑道:“我有没有变得很可爱?阮筝筝小姐,有没有一点点回心转意呢?”
阳光下,他的笑脸格外耀眼,帽子上白色的毛绒看起来很舒服。她憋着笑,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他的头,他发觉了便弯下了身子,让她轻松够到自己头上的帽子。
帽子软绵绵的,像抓了一片云握在手心,让她的心也轻飘飘起来。她举起拇指和食指,掐出一点指甲盖大的距离:“嗯,好像有这么一点点后悔了呢。”
他没有沮丧,反而燃起了斗志:“那我还要再努力一下。”
从海洋公园出来,卓少琛带着阮筝筝回了一趟大学。他们顺着晚风闲逛,不知不觉走到了初见的那家书店,店里熄了灯,看上去没有营业。可他推开门,就拉着她走进去。
灯光亮起,书店里的摆设一切如旧。阮筝筝不由得走向记忆中的位置,果然在书架里看到了那本外文书,是他曾买走的下册。
书里似乎夹了一枚书签,签尾嵌着一条细小的银色链子。她好奇地翻开,这才发现在链子另一端挂着的,竟是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就在这时,卓少琛捧着一束满天星缓缓走过来,她意识到什么,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阮筝筝,当初是你告诉我万事皆有可能,那我总要再努力一下,努力让你知道我的决心。”他看着她,眼里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可能以前你也觉得我是个花花公子,整日游手好闲,只知道乱花钱。可是现在我当上了大律师,靠自己的能力赚钱,我可以你给更稳定的未来。”
她摇着头:“不是这样的,我从来没有那么想过你。”
那一年她家里确实出了事,父亲突然病倒,需要一大笔医药费,所以她才会决定退学去工作,但这并不是她选择分手的主要原因。
阮筝筝咬着唇,强忍住眼里的泪水:“明明是你一直为了我在勉强,勉强自己不去玩,陪着我读书,勉强自己吃根本不喜欢的家乡菜,勉强自己整天戴着那条围巾,小心翼翼地维护我的自尊心。我不想你这样,不想你将原本宽广精彩的世界缩小到只有一个我。”
“可是筝筝,你忘了问一问我。”他用指腹一点点擦去她的眼泪,声音放得很轻,“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你,发自内心地愿意为你而改变,从来就不是勉强。我的世界要有你的存在,才会变得更精彩。”
小小的钻戒躺在她的手心,折射着灯光,亮得像一颗星星。然后他摘下了这颗星星,向她单膝跪下:“所以筝筝,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嫁给我?”
刚止住的眼泪又顺着脸颊滚下来,她怎么可能拒绝他呢?
当初得到好心人的资助复学,再次见到卓少琛时,她是特别高兴的,但是之前是她坚决要分手,还有什么立场再去靠近他?后来毕业了,父母都希望她回去内地,找份安稳的工作,她却选择扛着巨大的生活压力,留在了香港,只是因为他在这里。
这两年里,他打的每一桩官司,她都有去旁听,小心翼翼伪装着不让他发现。关于他的每一份报纸,她都仔细剪下来贴在相册里,每一次她抚摸着剪报,嘴角就会泛起笑意,其实他穿律师袍的样子很好看。
后来发生了那样的事,她吓坏了,下意识拨通了他的电话。听到他饱含怨恨的话语,她以为他不会来,可在警署见到他的那一刻,她险些控制不住落下泪来。然后那个春光明媚的早晨,她狠下心拒绝了他,只因为那时候她手上还沾着一个人的鲜血,又怎么能答应他提出的和好呢?
他等得有些焦急,忍不住又问了一遍:“筝筝,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她回过神来,含着泪点了点头。看着戒指被缓缓推入指间,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他一把抱在了怀里。
这一次,她紧紧地回抱住他。
他们已经迟了三年,可还好,未来还有无数个三年又三年,直到时光的尽头。
08
时间拨回六年前的某一天,大学附近的书店里,阮筝筝开口对店员道:“刚刚说的那本下册不用了,我就买这本。”
她抱着书快步走出书店,卓少琛的身影还没有消失。她远远地看着,想起他方才一脸骄傲的神情,不由得道:“真幼稚。”
她这么说着,嘴角却微微勾起。
时间再往前回拨十五分钟,盛大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将卓少琛笼在浓墨重彩的光影里,而阮筝筝从书本里抬起头,恰好撞进他深邃的目光之中。
一眼即一生。
更新时间: 2019-12-19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