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路
在爱情中,我是个理性的人。个人认为,要获得令人感觉幸福的爱,一个基本条件就是,爱情中的双方,爱的程度基本相当。
有人会说:“我爱你,就算你不爱我,也没关系。”还有无数文章和爱情名言告诉我们:“爱一个人,就是希望TA幸福。”
对我来说,爱一个人,就要让我俩都幸福。我做不到把别人的幸福置于自己的幸福之上。爱情中的两人,要么一起幸福,要么一起不幸。
也许又有人说,这样的爱情“不纯净”。不纯净就不纯净吧,反正当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照样会激动得睡不着觉;走在街上,连路人都会可爱不少……为什么生活会突然这么美好?不仅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而且还因为对方也爱着我。
我想解释一下,理智在我的爱情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如果我感觉对方没有那么爱我,我不会用“理智”来压制感情,让自己也少爱他一点,因为我做不到也不想这样做。
但是,我会用“理智”来让他多爱我一点。当我半夜三更想打电话给他的时候,当我想一大早就冲到他家门口跟他说早安的时候,当我喝高了买了一大堆东西想送给他的时候,当他接到女性电话、我想询问那是谁的时候……理智能帮助我及时STOP。在自己眼里,这是在为爱释放,但在对方眼里,这完全是在破坏你的形象。
这正是我偏向于理智之爱的原因,它能帮助我跳出个人的立场,从对方的角度审视自己。理性压制的绝不是爱的激情,而是自己身上那些让人烦的东西。
我觉得感性之爱与理性之爱,最大区别在于,前者着重于让自己最大程度上释放爱;而后者着重于让对方最大程度上接收爱。就算我能给一百分,但人家一分也不想要,这爱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你给予的,并不能让你爱的人更开心,这给予又有什么意义?一个不爱我的人,就算我能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给他,也不及一个他爱的人的眼神。
其实,我并不抵触感性的爱,那种“把心掏给你了,不要就还给我,我也不会怪罪你”,这样的姑娘,我会觉得很可爱。我抵触的是,那些一股脑儿把爱奉献出去,到头来却怪罪对方不要,指责对方是混蛋、人渣的人。
说到底,我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我要他爱我我爱他!我要我们两个一起幸福!但我不会去求他来爱我,我得让他心甘情愿地爱我。给他真正需要的东西,用他想要的方式爱他。同时,我也会去体会他对我的感觉,他到底适不适合我,他是不是也能理解我、尊重我、鼓励我……
当我们把心交给彼此之后,再一起发神经也不晚。(完)
更新时间: 2014-08-31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