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倪一宁
今年五一我顺路回了一趟绍兴。
家里还摆着钢琴,很久没人弹了。我把琴盖打开,随便按下一个键,感觉往事就会扑簌簌地随着空气振动掉落下来。
我们家楼上住过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我们常一起玩。那时我已经开始学钢琴,每天被规定要弹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不只是把我放在琴键缝里细细磨。
但很快我发现了一件事,当我在家练琴的时候,如果楼上的姑娘下来找我玩,我妈就会假装开明地放我去玩,等我回来,她大概也忘了我没有弹满一小时这件事了。
到如今我也忘不了姑娘在门口探出头说的那句:“在吗?”如同天降神兵。所以我们就约好,以后我每次弹《水边的阿狄丽娜》的时候,她就下来找我。
直到有天,有客人来我们家,我被要求弹奏点什么,思来想去,最熟的就是《水边的阿狄丽娜》。弹到一半,有人敲门,我去开,我说:“你怎么这个时候下来,我家有客人呢。”她耿直得要命,问我:“你不是弹了我们的暗号吗?”
……
那天,我真的是被我妈追在屁股后面打。
小姑娘们一起玩,当然也会吵架。但我们的道歉方式好简单,我只要冲上楼,拍她家的门,问一声:“你在吗?”不管吵得多凶,好像只要拍一拍门,她就会在里头瓮声瓮气地说:“我在。”
记忆里的夏天都是混淆在一块的,凉拖,短裤,没完没了地剥着盐水毛豆吃。
只有2005年例外。那一年,李宇春出现了。
而我家楼上的姑娘,成了她的忠实拥趸。我陪她买完了附近街边小店所有李宇春的海报和贴纸。
2006年,我们升入初中,她在隔壁班。
她上初中的时候很朋克,上课下课耳朵里都塞着耳机,跟全班女生关系都紧张,跟男生都特别玩得来。老师把粉笔丢到她桌子上,她轻轻捡起,回扔过去。
我也没安分到哪里,上着奥数课,手边摊着习题集,其实紧张地在草稿纸上写小说。
她是我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那时我太小了,也不讲究布局和构思,主要就是把我们看不爽的人,一个个写进去,让人家出门被盆栽砸中什么的。当然她也是我笔下的主角,某一天被星探挖掘,从此成为闪闪发光的大歌星。她看了很感动,说:“我觉得你会成为很牛的小说家的。”
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没有想过真的以写小说为业,不为别的,主要是我觉得写小说会很穷很苦。但她是真想像李宇春一样自由自在地唱歌。每个周末,她都拉我去KTV练歌,我们只包得起两个小时,她唱,我坐着听,拿手铃给她欢呼。
她唱过《漂洋过海来看你》,也唱过《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歌词都写得很缠绵,但我们当时对爱情毫无兴趣,我们只想成为牛X闪闪的大人,站在舞台中央,所有的灯都为自己点亮。
初中快要毕业的时候,她妈妈想把她送出国,去念会计,但是她不肯。她说:“我要留下来,我要考音乐学院,我要唱歌。”
她妈妈努力跟她沟通,沟通不成,就打她,她被打急了就离家出走了。她妈妈来找我,说:“你知道她在哪儿吗?你给她打个电话,就说你去看她,然后带着我去找她。”
我居然就真的带着她妈妈去找她了。她当时住在她的一个朋友家,那朋友是玩乐队的,染黄毛,扎鼻环,反正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她把门打开,看到是我,然后再看到她妈妈,立马就崩溃了,她说:“你背叛我。”
但我当时没什么愧疚感,觉得她再跟这种朋友混下去,就废了,我要把她拉回正途。她再也不跟我说话了。我每天上学前,去敲她家门,问她:“在吗,一起走吗?”再也没有了回应。
到后来,每天早晨去上学,不是下楼而是先上楼敲门,成了我的习惯。直到有天我崩溃了,一屁股坐在她家门前,抱着书包号啕大哭,我在门外问她:“你明明就在,为什么不理我啊?”
终于她冲出门来,眼睛通红地看着我,她问我:“为什么你不相信我啊?为什么你不相信我会成为很棒的歌手啊?”
我后来就去杭州念高中了。学校里也有玩乐队的人,男生在台上拨吉他唱《海阔天空》和《光辉岁月》,底下一群小姑娘嗷嗷叫。这时候我总会想起她,那时候还没有微信,只有QQ,我只能跨越太平洋问她:“在吗?你在那边都顺利吗?”
有天我在晚自习的时候,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是她。她没有自报家门,但我还是靠声音很轻易分辨出那是谁,她小声问我:“在吗?”
我说:“嗯。”
我看了看,那是个来自北京的号码,我说:“你怎么回来了?”
她说:“我回国了,我还是想唱歌,我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声乐老师,他答应收我为徒了,我要拜师。”
我沉默一会儿,说:“那你找我干吗呢?”
她说:“你借我两千块钱吧,我瞒着爸妈回来的,我没钱了。”
我当时很纠结,我很怕她一个人流落在外没钱被欺负,我其实下意识很想告诉她爸爸妈妈,可是又想起初三的时候,她愤愤地说“你背叛我”的样子。
我到底还是偷偷把钱转给了她。这个跟我懂不懂音乐、是不是热爱李宇春没关系,作为朋友,我理当支持她每一个形状滑稽的梦想。
然而尴尬的是,那个老师是个骗子。她没钱买回加拿大的机票,只好灰溜溜地回了家。她父母震怒,连带着借钱给她的我也很尴尬。
我最后一次听到关于她的消息,是去年,我妈说,她彻底回国定居了,在北京后海的酒吧里当驻唱歌手。
也是那一年,我用做错事很愧疚的语气跟我妈说,我真的还挺喜欢写小说的。
我长大了。
我觉得绍兴是个好小好小的城市,市中心都可以用脚步丈量完。
长大后,低头变得好难,
会讲很多恭维的话,
就是不太会老老实实说一句“对不起”。
我尽量过健康的,容易被世俗接纳的生活。我喝排毒果汁,每周健身三次,早睡早起。我恨不得在自己脑门儿上写“无害水果”。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我常觉得很寂寞。
我假装人畜无害,每个朋友都捏着我的脸说:“你怎么那么可爱。”我心思细密,特别记仇,谁对我说过什么重话,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过得挺好,但我不算快乐。
我跟朋友聊起过这一桩往事。我很认真地问他:“到底是上初三时的我做得对,还是高中时候,那个偷偷借钱给她的我做得更正确?”
朋友说:“当然是初中时的你脑子清楚。世界上很多人有梦想,但不是所有人都有天赋,很多人的梦想就该越早抹杀掉越好,才能安心做个普通人。”
我说:“可是她现在在酒吧驻唱,应该也挺快乐。”
朋友露出轻蔑的神情,觉得很多人都误解了。他认为快乐是个主观概念,但它是有客观标准的。一个人过得好不好,路有没有选对,当然是可以被评判的。在朋友看来,她就是被自己的妄想耽误了。
我很想反驳他,可是我这个人,越气愤的时候嘴越笨,我脑子里突然闪过的,是我妈当年对着英语老师说的那句:“我们家孩子也不是省油的灯。”
我跟他说:“那可能,我也是个没什么天赋却空有梦想的普通人,你也看错我了。”
这不是气话。很可能,我们都是没什么天赋却空有梦想的普通人。
可是我总记得,在我笔法幼稚得要命的时候,就有人兴奋地每天催着要看我写的小说;在我都觉得自己不行的时候,有人说:“我觉得你会写出很好看的小说的。”
长大后拼命跟世界要认同感,但早在很多年前,就有人,毫不犹豫地站在我身后了。就像很多年前,我弹《水边的阿狄丽娜》,类似于朝楼上的她发问:“你在吗?在吗?”而她永远都用敲门声回答我:“我在。”
我还想说,长大后,低头变得好难,会讲很多恭维的话,就是不太会老老实实说一句“对不起”。
我很羡慕小时候,只要拍一拍她家门,吼一声“在吗”,就能把积攒的怨气清零。
我后来想,“在吗”是世界上最无关紧要的开场白,后面跟着的,都是一些我们觉得难以启齿的话。
在吗,我还是挺想你。
在吗?很多年后,还是觉得欠了你一句对不起。
又或许,很多的“在吗”,是在试探,在追问,寥廓世界里,你是不是我仅有的同盟?
每当想起当年那个用一句“在吗”拯救了我一下午的她,我都会打开电台听歌,让思绪回到那年,让自己听见回忆。
更新时间: 2019-11-18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