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刚毕业那会儿的老板很好玩,住市区的昂贵旧公寓,却骑一辆二手折叠自行车来上班。下班的时候商务区永远在堵车,他就打开那辆自行车骑上去,一溜烟地钻进车与车之间的缝隙。我男朋友来接我,我忍不住指着老板的身影说:“看,那个就是我老板!”郑恩把眉毛一皱,说:“在这种公司上班有什么意思?还是跳槽算了!”
他也不过是毕业的第二年而已,开一辆绿色的甲壳虫,大部分钱是父母出的,也不知道拽个什么劲。可是他在电力局待久了,耳濡目染的,眼睛就长到了脑门上,动不动就指手画脚:“跑车只能当备用车,底盘太低,也只能半夜开出来兜兜风,没什么实用性。”
我对车一无所知,但我知道我男朋友还是爱我的。我生日,他带我去新开张的高级餐厅吃饭,恰好碰到我老板在见客户,我犹豫着要不要去跟他打声招呼,我男朋友却说:“还是别去了,免得一会儿他把你叫过去在外办公。”
最终我跟我老板只是互相点了点头,走的时候,他却把我们这一桌的账给结了。两个人三百多,一顿这样的饭对他而言不算便宜,我知道他平时连二十块的盒饭都不肯吃,自己带便当拿来热。公司正在创业阶段,需要省钱的地方太多。
他女朋友却知道了这件事,月底算账的时候大声咆哮:“你怎么可以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吃两桌饭?”
办公室的门没关,所有人都听到他解释说:“小琪那天生日,我们刚好在餐厅碰到……”
于是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到我身上来——也不过就是七八个人,我本来以为小公司人事纠纷会少一点,但看现在这样子公司是待不下去了,人人都知道抠门的老板替我买了单,甚至还清晰地记得我的生日,私下里不知道发挥了多少想象力呢。我只好去辞职,老板充满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
他道歉的表情实在太真诚太内疚了,仿佛是不小心毁了我的一生,我说:“没有没有,我只是找到了更好的工作而已。”
他这才放下心来,大声祝福我,说:“祝你前程似锦。”
瞧,他连祝福都这么土气。
2)
辞职之后我去了一家大公司,这间公司比先前那一家像样多了,人事部、事业部、推广部整齐划一。周一开会的时候人人都穿着考究的商务制服,化很淡却很精致的妆,顺便漫不经心地提一句新买的包包又花了多少钱。我只有一只很廉价的包,还是商场打折时买的,但是没关系,郑恩立刻买了新的给我,几千块的coach,背起来也挺像那么回事。CBD就那么大一点儿地方,我跟旧同事也常常能遇到,他们都夸我越来越漂亮了,鞋子是新买的吧?你男朋友对你真好。末了又说,老板被他的女朋友甩了,公司现在没有财务,乱成一团,看样子不久就要倒闭了。
我总觉得我欠老板一点人情,于是发了工资后就请老板吃饭,略微上档次的那种小馆子,环境不算太好,菜品却是一流,正宗的南方菜,冬天还可以象征性地温一壶黄酒。老板见到我很高兴,问我工作还顺利吗,打算什么时候跟男朋友结婚云云。我一一作答,其实他也比我大不了几岁,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像个长辈似的。低头的时候我看到他鬓角处有几根白头发,心里吓了一跳,却没有讲出来。
几杯酒下肚我们才终于摆脱掉旧上司和旧下属的身份,也聊聊别的,说起家乡,说起他女朋友。老板是内蒙古人,说小的时候,站在草原上,真的可以一眼看到陆地的尽头,那里蓝色的天和绿色的草连成一片,像油彩画;说他是他们那里唯一一个考到北京去上大学的人,四年之后再回家,却发现家乡早已不是原先的模样;说父母去世,牧场被收购,赔了他一点钱,人家都说做电子商务要来南方,他就带着那些钱来到南方,想做一点事业,不用太大,够用就好,但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与这个世界总是有点格格不入,提不起劲来。
寥寥几句,组成他短暂又清苦的小半生。告别的时候我打车,他还是骑着他那辆小自行车,冲我挥一挥手,钻进人群之中。我看着他高大的身影和窄小的车身,觉得有点好笑,又有一点心酸,怪怪的。
3)
后来我们常常出来吃饭,有时候他请,有时候我请,有时候则是AA。也不算太频繁,一个月一次,有时候两个月一次。倒也不是没有别的人陪我玩,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跟他见面,一开始是觉得好玩,后来则是因为习惯了。他跟我讲小时候帮父母看牧场的事,深秋,北方的风已经足够掀倒屋棚,这时候他听到远处传来的狼嚎。
“后来呢,真的有狼吗?”我像是在看恐怖片一般入戏。
“有,很快就围过来了,吓死人,眼睛真的是绿色的,一个个瘦得皮包骨一样,更显得恐怖。”
“那你怎么办!”我简直尖叫了起来。
“不知道,就把手边的东西拿来烧,当时身上只有一件旧棉袄,就烧了,边烧边往它们身上丢,你知道动物怕火的,所以它们匆匆叼了几只羊就跑了。”
“哇!”
“但还是很可惜,那时候几只羊加起来值很多钱呢!”他有些懊恼地夹了一小块羊肉看了看,突然又说: “我打算移民了。”
“去哪里?”
“新西兰,比较便宜,离这里又近。”他说,“我喜欢在那种空旷的地方生活,方圆几里都看不到一个人,虽然寂寥,却很诚实,不像现在,到处都是人、车、房子,却其实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简直像幻觉似的。”
我维持沉默,他顿了一会儿,又说:“我是一个没什么志向的人,只是想娶一个老婆,生一个孩子,努力工作,平平淡淡地过一生,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做不到,就像是出现在了错误的地方一样,总是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我没有说那种感觉其实我也有,在公司里,在马路上,在郑恩的车子里。郑恩向我求婚,一枚硕大的钻戒,他说:“是卡地亚的honymoon,本来是想买蒂凡尼的,但还是觉得卡地亚更庄重一点。”
为什么?我想问,为什么卡地亚就比蒂凡尼庄重?为什么kelly包很经典?为什么牛仔裤上不可以有刺绣?为什么我不可以穿着乱七八糟的裙子出来约会?只要我高兴就好!
4)
终于结婚还是摆到了日程上,这是我跟郑恩在一起的第七年,双方的家长早就见过了,房子也开始供了起来,郊区的小洋房,幸好是有车。约了设计师一起去谈装修方案,那天我睡过头,起床就匆匆抓起一件裙子穿上,套上球鞋往外跑。郑恩见到我,眉毛都打成了结,问:“你怎么穿成这样?”
“睡过头了,”我说,“没时间挑。”
“那也不能穿着这种裙子和球鞋出门啊,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还好意思去见设计师呢!上楼换衣服去!”
我忽然就生起气来:“我怎么样?裙子配球鞋有什么问题?我凭什么就不能见设计师了?”这不是我跟郑恩第一次吵架,事实上我们总是在吵,但吵到最后郑恩都会向我道歉,唯独这一次没有。我推开车门跑下去,郑恩也没有追上来,末了才打电话跟我说:“你别这样,我们都要结婚了。”
我忍不住说:“也许我们还是不要结婚比较好。”
“到底为什么?我觉得你可能是婚前综合征,要不然我介绍心理咨询师给你?”
我挂了他的电话,之后就哭了起来。我突然发现郑恩爱的根本不是我,而是一个走在他旁边,可以彰显他身份的女人罢了。如果我不是名校毕业,不是长了一张比较讨人喜欢的脸,不是恰好能把chanel的裙子穿得很得体,他还愿意娶我吗?
不是我清高,我只是有点倦意罢了,满大街都是廉价的精英主义,成功学的书打折时不到十块钱一本,但是又怎样呢?真的就高贵了吗?
我想,可能我还是配不上郑恩。他需要的是一个芭比,我需要的则是一个能容忍我乱穿衣服的男人。我想起我的老板,想起新西兰肥沃却孤寂的土地,那里人很少,没有比较,也不用刻意穿得很华丽给旁人看。
于是我打电话给了我老板,请求他带我一起走。我不笨,一个男人,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一个女人,怎么会几年如一日地陪一个女人吃饭,而不去找新的女朋友?
好在,我猜对了。(文/小短)
更新时间: 2020-03-20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