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小城
城市大有城市大的好处,你若想要躲着一个人,那么他就永远不会找到你。
01
我讨厌去超市。
小时候我妈在家附近的一家超市里卖鱼,她熟练地将顾客手里的鱼摔在地上,捡起来开膛破肚,再打包装好。杀一条鱼只需要半分钟,但身上的鱼腥味可能一辈子都消散不了。
当时班上流行分小组做作业,轮到去我家时,我都很想推脱,因为家里太小了。后来有人提议说不如去你妈那里吧,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看杀鱼。
提议人是孟阳,我也不知道他为何会有这个癖好。他爸每周都会来给他买鱼,他说他爸除了会做鱼便一无是处。但我们都好羡慕有这样的老爸,衬衣永远被熨烫得整整齐齐,说话慢条斯理的,最主要的是会满足他各种各样的要求。
孟阳说:“李珍珍,我好羡慕你。”
“羡慕啥?”
“你家是不是每天都有鱼吃啊?”
“你有毛病吧,谁会每天吃鱼。”
“我呀,我愿意每天都吃。”
我给了他一个白眼。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其实很怕鱼,哪怕我会帮我妈打下手,但我真的很讨厌触摸它们光滑的身体。好几次我都想吐,我更受不了下班回到家满身的鱼腥味,用香皂洗好几遍手,凑近鼻子,还是很难闻。
后来离开家乡去外面上大学,我妈也终于从超市的水产区调去了收银台,摸惯了那些沉甸甸的“尸体”,我妈开玩笑说:“钱也没有香到哪里去嘛!”
“那也比鱼好闻!”我没好气地说。
02
大二的暑假,我留在学校做暑期工。工作是帮学校招生,每天到附近的几所高中去发传单,有时候会被保安赶得到处躲。
孟阳比我胆子大,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学校,碰到保安还会递一支烟,先套近乎,后面办事就没那么难了。忘了说,孟阳是为了陪我才留下来的。他说反正回去也要陪他爸妈去山里避暑,又说山里没信号,连游戏都打不了。
招到一个学生,我会分到一百块钱的现金。有时候运气好,一周可以领到几百块。但有时候就没那么走运了,不仅要自掏腰包吃饭坐车,还要陪孟阳去逛超市。
我不知道一个男生为什么那么喜欢逛超市,他会流连于每一个货架,认真比对每一件产品。
后来我们提着满大包的零食进了一家小餐馆,孟阳点了一条清蒸鱼。他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还一边催我:“你怎么不吃?”
我笑笑:“我真不喜欢吃鱼啊!”
“天哪,你竟然不吃鱼!”他总是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
“天哪”是他的口头禅,好像世上任何只要是他觉得不合理的事情,他都会加一句“天哪”。
我去烫了最近流行的卷发,孟阳见到我后的第一句话是:“天哪,你好像我家以前养的狮子狗哦!”万圣节前一晚,我和室友熬夜看完爱豆演的电视剧,顶着一双黑眼圈的我被他吐槽:“天哪,鬼看到你都会被吓死吧!”我一口气吃完一个冰激凌,他也会咋咋呼呼地吼:“天哪,李珍珍,你忘了你要来大姨妈了吗?”
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我的大姨妈周期的,但看他一副欠扁的样子,我只想对他咆哮:“天哪,你真的好像我妈!”
03
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卖红酒的公司实习做会计,上班的地方在一个公园的对面,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很多大妈去公园锻炼。说来也可笑,我在那里从实习到转正,却从未喝过公司的红酒,也从未去过那个公园。
直到公司解散,我才被孟阳拉着去了那个公园。公园里有一个很大的人工湖,我们坐在湖边的草坪上,我从包里拿出一瓶红酒。他惊呼:“天哪,你不会是偷的吧?”
“偷你个头,公司遣散员工的福利。”
他安慰我说:“不就是辞职吗,也不用借酒浇愁吧!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你说是不是?”
“大城市不适合爷,爷只想回老家过点小日子。”我顺着他的话说。
“好啊,那我就陪着爷一起打道回府吧。”
当然最后我们没有一起回去。我觉得我不服输的性格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我妈。八岁的时候,我爸突然就离家出走了。我妈说他去很远很远的城市工作去了,其实我知道,他们离婚了,他在别的城市有了新的家庭。
我跟孟阳不一样,他如果回老家,他妈会给他找关系安排一个还不错的工作,或者他爸可以出钱让他做自己的事。我回去了什么也没有,我难道要跟我妈一样去超市收银?或是重操旧业去卖鱼?
我讨厌超市,讨厌鱼腥味,讨厌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我必须拼命在这座城市活下去。我从卖红酒的会计小妹摇身一变成了咖啡馆小妹,甚至还去推销过牙刷。不要笑,就是那种一板十支装,便宜到让你不敢相信的家庭装牙刷。
那半年时间,我身边的朋友都被迫买了很多牙刷。孟阳成了我最大的客户,他们公司的年会上,每个人一套牙刷套装。大家虽然都在翻白眼,但还是都将牙刷带走了,谁家里还不来两三个朋友呢?
为了感谢孟阳的帮助,我请他去吃韩式料理。
“炸鸡配啤酒,金钱大大有。”孟阳和我碰杯。
“泡菜一下肚,没人比我酷。”我当然不服输。
04
牙刷公司是我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可能这样称呼前公司有点像是在骂脏话。但不能否认,从那以后,我对任何困难都无所畏惧了。
新进的一家儿童教育机构刚起步,我除了要做业务,还得管人事,有时候也会去采购一些小礼品来送给小朋友。
孟阳买了车,自然是最合适的人选。他不肯收我的车费,我就请他吃夜宵。他嘴不叼,哪怕是路边摊也吃得心满意足。
有时候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会觉得心疼。他明明可以跟同事一起去吃大餐,却甘愿陪我吃一碗粉。
圣诞节,我们要和小朋友一起表演,我拉来孟阳同我一起唱歌。他一开始拒绝我,“我一个外人去不大好吧?”
“连保洁大妈都认识你了,你装什么装!”我知道他唱歌好,想让他为我撑面子。
我们在家里排练《小酒窝》,我五音不全,他就一遍遍耐心地教,我发现他皱眉的时候也有小酒窝。演出那天,我们手拉着手唱完歌,台下的小朋友起哄说:“好甜哦,在一起!”
孟阳有点尴尬,看看我,然后说:“李珍珍阿姨是我很重要的朋友,你们可不许乱说哦!”他居然还用港台腔,我要吐了,而且谁要当阿姨啊!
我对他来说重要吗?我有时候也会这样问自己。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如今还在一座城市,隔三岔五就会找各种理由聚一聚。这样看来,我在他生活里还算是一个重要的角色。
可反过来一想,都这么多年了,如果他真的对我有意思,应该早就会有所表示吧。我们王八瞪绿豆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都没发生,大概我真的只是他的朋友吧。
05
那年生日,孟阳神秘兮兮地把礼物递给我,拆开包装,是一瓶迪奥的香水。他笑嘻嘻地说:“这可是限量款,我托人在美国买的,很好闻,而且留特别持久。哪怕你再去超市杀一天的鱼,也不会让你变臭!”
我知道他是开玩笑,但我却高兴不起来。
以前我始终认为,班上的人都不愿意跟我玩,因为他们总说我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但孟阳从没说过,我以为他跟大家都不一样,可原来他也闻得到我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也许不只是鱼腥味,还有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那种寒酸和窘迫的味道。
那瓶香水我从未喷过,虽然它很昂贵,可我觉得我不需要。而送我香水的孟阳,我同样不需要。
我不再见他,换了新的公司,也搬了新的住处。城市大有城市大的好处,你若想要躲着一个人,那么他就永远找不到你。
两年后,我陪我妈在老家看房子,回来的路上碰到超市做活动。她拉着我去挑几个柚子,现在正是吃柚子的季节。
我很少去逛超市,日用品可以网购,急需的东西可以去便利店。超市于我而言,更像是一个伤心之地,那种人潮拥挤、混乱不堪的场面简直就是我不想再回忆起的兵荒马乱的青春。
路过水产区,我妈突然说:“以前你们班那个孟阳,总是跟着他爸来买鱼,其实就是想找你玩。后来你们又一起来超市做作业,超市里怎么做作业啊,都混着一起玩了。”
“妈妈,我很怕鱼的,我一点也不喜欢吃鱼。”
“哈,是吗?”我妈也没太惊讶,继续说,“对了,孟阳都结婚了。他之前来过家里几次,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支支吾吾又说没啥事,只是路过来看看。我心想这孩子还挺懂事的,好几回想跟你说,但都忘了。”
“没事。”如今也真没我啥事了。
从超市出来,下起了雨,我们被困在门口。音响里正放着《小酒窝》,我妈竟不自觉地跟着唱了起来。我笑她还很潮嘛,她得意地笑:“超市经常放的,好听。”
是啊,好听,只是再没有人会跟我一起唱了。
更新时间: 2020-08-09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