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侬

发布时间: 2019-12-23 21:12

分类:青春爱情 / 睡前故事

勿忘侬

文/林稚子

01

整个新年里雨水连绵,春寒扑在透明的窗玻璃上,漫成一片牛奶似的薄雾。雾气积得多了,一股一股聚集起来,像是无根无源的小河,在半空中流淌。

金缕专心致志地用手指蘸着窗户上的“河流”画画。

“哭了——”金缕转过头,指着大落地窗对保姆奶声奶气地说。

她才五岁,粉团似的脸,母亲给她穿大红色绣龙凤福字的绸袄,辫梢上别一支翡翠翅子镶的蝴蝶发夹。一转头,隐藏在蝴蝶下面的弹簧便微微颤动,像一只真正的蝴蝶落在了头上。

“是呢,窗儿哭了,咱们也该去睡觉了。”保姆阿春打了个哈欠,抱起金缕,朝卧室走去。落地灯在地毯上溶开一簇暖融融的奶油色的光,阿春用软糯的闽南腔慢慢地唱——

“蓝色花一丛丛,名叫勿忘侬,愿你手摘一枝,永佩心中……”

夜雨下得更密了,台南的雨天是一幅厚实的帷幕,金缕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她想着刚才的事,落地窗外,草坪上站着一个如小兽般惊惶的孩子。她看见他皱成一团的五官,肩膀隐忍地抖动着,像是在低声呜咽。她很想告诉阿春这件事,可是呢喃的声音渐远渐弱,直到听不见……

阿春熄了灯,悄悄退出儿童房。

这是1990年再平常不过的台南雨夜,过了这一夜,年节才算真正结束,明天就是新的一年,可新年又怎么样呢?日子始终簇新又漫长地过着,只是把人给过旧了而已。

阿春是去放下落地窗的帘子时被吓一跳的,这样阴冷的天气,雨地里竟然站着一个孩子。花园里的灯光透过雨水照在他的身上,像给他镀上了一圈毛茸茸的弧光。

后来每当阿春回忆起这个夜晚,她也很奇怪自己没有被“吓掉魂”——大概是那首哼了太久的摇篮曲,是他身上淡黄色的光芒,又或许是她的疲累,让她还没来得及告知主人,就自作主张地把雨地里的孩子给捡了回来。

02

金缕第二天一早醒来,多了个小玩伴——是昨夜在院子里哭鼻子的小哥哥。

他从哪里来,叫什么,没有人知道。他像是迷了路,一身衣裳又脏又破,警察来了,他也只是沉默地摇头,一问三不知。洗过澡再看,一张小脸虽然瘦,却生得白净清秀。

阿春看着很喜欢,一心想要收养这个孩子,倒是黄太太不赞同,她讲出自己的担忧给阿春听:“猫来财,狗来福,怎么想起来养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怪不吉利的。”

阿春听了也不说话,只是每日流眼泪。黄太太心一软,就应允了。阿春很年轻的时候在花莲结过婚,常常被丈夫毒打,离了婚逃了出来,从此再也没有成过家。

她一直很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自从元夕来了——她给这个从天而降的男孩取名元夕,她领着他打扫干净黄宅后院里园丁放工具的小屋子,办了领养手续,阿春就正式成了元夕的养母。

中秋节时,黄宅里照例聚集了一大群家族里的长幼。一起玩闹时,玩具分配得不公,便有亲戚家的小孩霸道地指着元夕问:“你是谁?”

“是我的哥哥元夕。”金缕上前护住他,俨然像个小大人。

“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他是阿春在元宵节晚上捡到的儿子。”

金缕自以为很得意,说完还笑眯眯地看了元夕一眼。

她才五岁,能够一口气把话说得这么清楚明白可不容易。然而孩子们却开始互相咬耳朵,脸上还挂着促狭的笑。为首的孩子走上前去推了元夕一把,有人开始起哄,也有人顺势抢走他手中的泥娃娃。

个子最小的金缕很快便被挤到孩子们的最外圈,她远远地看着元夕被推来搡去,可他没有掉一滴眼泪。他只是在人群中定定地回望她,深色的眸光一寸一寸地暗下去。

03

从那以后,元夕就再也不肯上大宅来。阿春笑着问他怎么不跟小姐玩了,他就沉默地扭过头盯着墙壁。

他讨厌她。可为什么讨厌,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初次见她,他又冷又饿,沿着街跌跌撞撞地走,望见一处亮着温暖灯光的屋子,不自觉地被吸引过来。他太瘦小了,从铁门的栅栏一挤便钻了进来。

如同流浪狗一般卑微顽强地生存着的他从未见过那么幸运的小孩——她裹在温暖华丽的衣裳里,胖藕似的小手在玻璃上画画,壁炉的火光映在光洁的木地板上,她是温室里娇养的花朵。

他从小流浪,不知道父母与来历,甚至从未吃过一顿饱饭。可是那个雨夜,他心里第一次有了空落落的难过。连他自己也分不清那到底是眼泪还是天上的雨水,他只记得自己浑身湿漉漉的,后来被养母抱了进去。

从此,他在这里念书,长大。无论去到哪里,他的屁股后面永远跟着那个讨厌的、胖胖的小姑娘黄金缕。到了十二岁,她仍不知羞,也不管他是否冷着面孔,手里一有好吃的,一迭声甜腻腻地追着唤他“元夕哥哥”。

那时他已经十五岁,还是十六岁?不过没关系,反正也没人会在意。每年只有养母阿春会在元宵节替他做一碗寿面,接着便去大宅里照顾小姐。金缕也是这一天生日,可他从不去她的生日宴。阿春夜里回来,笑眯眯地将便当盒里盛着的一大块蛋糕带给他,说是小姐特地留给他的。

“不要。”元夕看也不看就把蛋糕推开,继续埋头做题。

他从不要她的任何东西。到了渐渐懂得审美的年纪,知道女孩穿大红色绣龙凤缎袄配满头珠翠有多土气,她年纪那样小,脖子上套一个金项圈,白胖的手腕上挂着两个沉甸甸的金镯子,富丽得俗不可耐。

她的名字比她的打扮更俗气。

他们念同一所国中时,金缕常常爬上五楼来找他,在班级门口大声嚷嚷着自报姓名,“我要找元夕哥哥!”

同班的女生每次看见这个胖胖的小姑娘满头大汗地出现在门口,总要抿嘴一笑,用笔敲敲沉默寡言的辛元夕:“喂,你妹妹来找你了。”

“我没有妹妹。”辛元夕头也没抬。女生们一路传递给他热乎乎的糖炒栗子或是草莓泡芙,他从来都挥挥手任她们随意分食。

天晓得金缕是不是偷偷藏了一整个零食库来了校园!她的奇葩还在于她是全校唯一被许可能够戴首饰的女生——没有比这更丢脸的了。她实在是因为太胖,童年那些雕龙刻凤的金首饰套在胖手腕上再也取不下来了。

04

黄家缓缓没落的时候,是金缕上国中的第三年。

她父亲是牛肉面大王,辛辛苦苦白手起家,那几年不知怎样做到了全台南第一,又顺风顺水地开了多家连锁店,运气好到连电视台都争相播报。

可是再好的大王也始终是卖牛肉面的,念书不多、品位又差劲的黄太太在上流社交圈里受过几次明嘲暗讽的打击,便把所有兴趣转移到美食和女儿身上来。她一度深信女孩要有福相,并不知道当今社会早就流行吃沙拉保养,一味喂得金缕好似一尊无锡泥娃娃阿福。

到了金缕十五岁时,正逢全球经济不景气,黄先生购买的股票全线崩盘,牛肉面连锁店也一家接一家开不下去。十多年砥砺经营,也不知为谁辛苦为谁甜,结果又回到当初那家小小的街边面店。

“还欠下一屁股债。”阿春喃喃地说。她一手养大金缕到十五岁,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干不下去。

元夕和养母搬离黄家大宅的那天,北下的寒潮刚好触及台湾。淅淅沥沥的冷雨落了一天一地,十七岁的元夕肩背挺拔,拎着行李和阿春一起走出了萧索的黄家花园。快到铁栅门时,元夕回头一看,白色油漆剥落的落地大窗前,十五岁的金缕就像当初那个胖胖的小丫头一样,正抚着玻璃愣怔地望着他。

他想起十年前,也是这样的雨天……并不甜美的回忆剥夺了元夕的最后一丝惆怅,他很快便转身跟着养母离去。

再后来,偶尔有一次,元夕骑自行车经过这条路时,发现大宅已经粉饰一新,门口的铭牌上印刻了陌生的姓氏,连那扇奢侈得惊人的落地大窗,也被新主人请来的建筑师改造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暑假里,元夕接到了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他凭着优异的成绩得以北上去到更好的中学念书。

新的城市有新的生活,在台北,元夕第一次领悟到竞争的残酷与无限乐趣。第一虽然不再那么唾手可得,但好像身体里残存的野性被激发了,越是辛苦就越是感到刺激。

只是阿春偶尔会在电话里念叨,金缕的联考成绩并不好,没能升上好的高中,好像在哪里念了一所职业学校。

元夕并不觉得奇怪,他记忆中的金缕,手里永远拎着一袋吃的,傻呵呵地追在他后面笑。她从来就不是念书的料。

“瘦得多了,金首饰也不知怎么取掉的,蹲在面店门口洗一大摞碗,她以前哪里做过这些事啊?我的心头肉囡仔……”元夕听到这些就皱眉,面无表情地把电话挂断。

他像是怕被烫伤一般,不愿意听到母亲提及关于金缕和黄家的一星半点。

05

阿春很得意,她没想到半路收养来的儿子会这样争气。

念高中时,元夕联考夺得全台北第一,顺利升上台大建筑系。也不知他是怎样做到的,仿佛天生就有对建筑设计的天赋。大学不到一年,课外兼职也做得风生水起,从此不仅学费不需要养母负担,甚至连阿春也接来台北赡养了。

才过五十岁便早早退休,辛劳做了大半辈子仆妇的阿春,终于可以颐养天年了。

她唯有一件事不满,就是元夕身边的女朋友换得太快。

那时候J·k·罗琳写过一系列《哈利·波特》,犯花痴的台大女生们背后常常把元夕学长称为“混血王子”。

辛元夕身材高大,品位又十分得当,一件普通白衬衫也能穿出落拓潇洒的西部牛仔风范。皮肤尤其白,栗色头发微微蜷曲,眸子里有复杂的颜色——像深到发黑的墨绿,倒映在幽幽寒潭里。

他从不开口谈及自己的身世,可越这样缄默就越是显得神秘。有人说面相带着西洋味道的辛元夕的父亲是英国爵士,又有人打听到元夕幼年是在台南别墅区长大的。

追他的女生很多,可他真正感兴趣的女生却没有一个。

有跟他交往到心力交瘁的系花在背后讲,元夕的行为古怪,跟女生约会,点一杯咖啡枯坐到胳膊酸掉,永远敲着键盘忙建筑设计,一句话也不多讲。

他不会嘘寒问暖,从不肯花一点心思哄女生开心,只要听到半句抱怨就直接分手,恋人关系永远不允许公开在大众面前。这类人只适合远远观赏,跟他交往,会冷到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也曾有疲累到绝望的女朋友试图用十二分热情融化他:“辛元夕!你到底有没有心啊?我比爱自己的生命还要爱你,拜托你可不可以给一点回应?”

“谢谢,可你的生命对我而言并没有价值。”他低头看德语原文版叔本华,眉眼也不抬一下。

然而,就是这样冷酷的冰山男神,也会有突然坠入爱河的时分。

“本世纪最冷门的新闻!今天早晨我去克里蒂娜买面包,那个新来的面包房小妹正从辛男神的自行车上下来哎!难道辛元夕秘密恋爱了?!”

仿似见证了奇迹的女生激动地在寝室里展示着手机相册,果然,元夕的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女生,不过仅仅拍到背影。这一席话后,哀鸿遍野,几乎整层楼的女生都巴不得立即跑到面包房去参观美人。

但眼前的景象明显令所有人都失望了。

在她们左顾右盼地寻找那位幸运的面包西施时,眼前出现的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店员小妹。她圆圆的脸长得就像一只英短猫咪,袖子挽得很高,在透明橱窗里揉着面团做羊角面包,力气大得惊人。

看见橱窗外围满的人群,金缕有些不明所以,只好绽开一个甜甜的笑容。

橱窗外一片沉默。

眼前的这个姑娘……真的,真的好土。

06

就在围观的一众女生以复杂的神情望着在橱窗内忙碌的金缕时,她还有些不明所以,赶紧擦擦手上的面粉,一脸开心地笑着跑出来问客人要买什么东西。

她们没有理她,窃窃私语着一哄而散。夜里有促狭的人贴画着漫画的A4纸在克里蒂娜门口,画面上元夕拼命流汗踩着自行车,车后座上坐着一个长着猪头的女生。

这样莫名其妙的围观和贴纸事件发生过几次以后,金缕好像渐渐明白了什么。她虽然性格很大条,但那些漫画画得再清楚不过,她并不傻。

坐元夕的自行车上班,其实是阿春的意思。

那时金缕刚满二十岁,笑起来脸颊上会蓬出两朵红云,手背上一按一个小梨涡。她从台南兴冲冲地跑来台北时,对工作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够离元夕哥哥的学校近一点。

她职专学的是烘焙,在克里蒂娜找到事做以后,特地买了大包小包的礼品上门去拜访阿春。旧时的老保姆看见金缕一时悲喜交加,寒暄过后执意要金缕搬到自己家来也好有个照应。

“台北的开销大,你就搬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住,有什么要紧的,反正只多双筷子而已。”把金缕当成女儿一样看待的阿春完全无视儿子反对的眼神。

之后她又以顺路的名义,要元夕从此以后送金缕上班。母亲的意思元夕再明白不过,她想为他找个知根知底的女朋友交往,从此稳住他的心。

那时的元夕正忙着工作室的事,他已临近大学毕业,比起辛辛苦苦在写字楼为他人作嫁衣,元夕更想凭自己的天赋开一间私人工作室。

他从前做兼职时攒了一部分钱,可缺口还很大,现在连小汽车也卖掉了,换成骑自行车上下课。金缕不知什么时候知道了元夕攒钱的事情,有一天夜里,她从行李箱底层找出一个密封得紧紧的檀香木盒。

打开盒子,才发现里面不仅有金缕的那对宝贝镯子,还有黄太太从前那些价值不菲的首饰。

“这些够不够?”她像个孩子一样捧起一条红宝石项链,一双大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元夕。这么多值钱的东西就这样随身带着满台北跑,阿春和元夕都惊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怎么使得,这是太太留给你……”阿春喃喃。

“没关系,没关系,都是身外之物。”金缕把项链放回盒子里,看了看,盖上盖子,郑重地推到元夕面前:“元夕哥哥,这些都给你!”

辛元夕默不作声。他知道母亲没有说完的话,这些珠宝,大概是黄太太从前私藏下来,留给金缕做嫁妆的。许久后,他才轻声对她说:“以后我会加倍还你。”

从那以后,元夕载着金缕上下班再也没有怨言。甚至在下坡的地方,他还会叮嘱金缕抓紧自己的衣服。

他不知道,他肯开口跟她讲话,已经足以令她默默地在自行车后座上喜极而泣。

金缕每个月都要回台南一次,她渐渐不再买新衣服,反而将黄太太年轻时的衣服一包一包运到台北来:褐色带流苏的皮风衣,系着珍珠纽扣的西瓜色套装裙——料子都很好,他们从前阔过。可再好的料子也已经是过时的裁剪,加上黄太太对时装的品位,金缕穿上后,看起来就像老了十几岁。

可她一点也不在乎,央求阿春替她把旧衣服改得合身后,倒是穿得很欢喜。

学校里的流言渐渐越来越难听。金缕的相貌本就土气,再穿上一身上世纪阿嬷款的衣服,那些苦追元夕不得的女生,渐渐把自己失败的原因归结为男神有严重的心理问题。

“一定是这样,所以他才会喜欢那种女生啊!”

即使流言把人压得抬不起头来,可传到了辛元夕耳朵里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他仍然每天按时接送金缕,有人揶揄他看上了面包房小妹,他就翻开手里的书本沉默不语。

07

元夕忙着做毕业设计,很久都没回家吃饭。直到圣诞节的前夜,想着总该回去陪陪母亲,这才破例提前离开了图书馆。

快到家门口的林荫道时,就看见路灯下影影绰绰有几个人聚在一块玩闹。元夕将自行车骑得飞快,经过他们时耳边只影影绰绰听到几声抽噎。他本能地停了下来。

不是玩闹,是欺凌。

五六个剑拔弩张的小混混,围着中间的女生,有人咒骂着用树枝往她身上劈头盖脸地打去。元夕身形高大健壮,怒喝着走过来,几个不良少年交头接耳了一番,还没等他近身,便一哄而散。

扶起来看时,元夕才发现是个很清瘦的短发女孩。眼角有淤青,黑色外套上布满脚印。元夕皱着眉帮她拍打干净,他问她还有哪里伤到了,女孩不答话,抬起头来,眼里如有一块冰,是灰色的。

元夕看见这目光,心里倏忽疼了一下。

快要被忘却的记忆,这时隐约透回一点光。他想起自己从小被遗弃,在台南的码头游荡成长,那些暴风雨的夜晚抱着膝盖露宿的水泥柱,和野狗抢食物被咬伤的小腿,被渔民家的小孩们恶意捉弄的过去……

那时候的自己,眼里也同眼前的少女一样,是黯淡到快要熄灭的灰色吧?

那天金缕兴冲冲地跑去为元夕开门,还没来得及迎上去问候,元夕已经弯腰从橱柜里多拿出一双棉拖鞋来。

“换一下鞋会比较舒服。”这时金缕才看到一直躲在元夕背后的女生。眉眼淡淡,一副纤弱细瘦的样子。看她不动,元夕又主动蹲下去帮她换鞋。两个人窝心的小动作,让任何旁观的第三者都显得多余。

金缕热情洋溢的笑瞬间僵冻在脸上,都来不及褪下。四周的空气艰涩得快要变成真空,她平生第一次觉得喉头堵堵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一样咽不下去。

那顿晚饭吃得很安静,四个人想着各自的心事,彼此都没有多说话。

08

被元夕在平安夜里救下的女孩叫千树。她是个画家,刚刚完成一次埃及旅行,喜欢用大红和浓黑的颜料,涂抹出迷离变幻的画面。

之后元夕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生换了人,金缕是从什么时候悄悄不见的,没有人在意。

这一次的交往令所有人心服口服。

在闹清了“面包西施事件”不过是个青梅竹马玩伴间的乌龙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甚至有女生拍着胸口说:“好险,我就说男神怎么会品位那么差呢。”

说这话的时候,几个女孩正在克里蒂娜挑着不同口味的葡式蛋挞,有同行的女生立刻用胳膊肘暗示了一下说话的人。

在柔暖的鹅黄色灯光下,金缕那张红扑扑笑吟吟的脸上看不出丝毫生气或是不满,打包好蛋挞,仍然用略带台南口音的国语鞠躬说:“谢谢光临哦!”

没有什么顾客的下午,金缕会坐在店里,看阳光一点一点从房间这头移到那头,四周一片寂静。也只有这时,她才会想,自己就好像一块戚风蛋糕。

没有甘纳许甜品的迷人外表,没有慕斯方块的幼滑口感,而是戚风蛋糕,最不起眼的,树桩子般傻乎乎戳在那里的戚风蛋糕,“一点也不妩媚。”

妩媚这个词,还是金缕在千树的画室旁听到的。那时有很多慕名元夕学长的小学妹,一拨一拨来观望那个能够征服传说中斯内普学长的神秘少女。

千树总穿一身黑,模样里有种清冷不驯,鬓发间系一条细的黑色蕾丝带子,红唇温软,连学妹们都为之倾倒:“哇,有种危险又妩媚的味道。”

金缕也去画室看过,张望了半天,她看见黑夜里几枝凋零的红色虞美人花,闭着眼睛没有羽毛的乌鸦,一轮掉到深渊里拼命挣扎的太阳——更多的是抽象的线条和圆点。

金缕不明白这些画有什么寓意,踌躇了老半天,紧紧攥着帆布小钱包的手上满是汗。她最终买下了那幅最小的虞美人,至少这是她能看得懂的画。

千树收钱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她记得她,这个脸蛋红红的胖女孩,她们一起吃过一顿饭。

“你喜欢这个?”

“因为,画、画得很好看。”

金缕一紧张,说话就更加不利索了。背上热腾腾的全是汗,捏着钱包的手用力到指节发白。

千树包装完那幅画,打量了一眼金缕,她曾经从恋人口中听到过这个小女生的故事,一时之间忍不住好奇心大发,突然从柜台上凑近,一根细白的手指挑在金缕的下巴上,轻声细语地笑着说:“这幅画可是我的男朋友,辛元夕画的哟。”

金缕羞得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09

千树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金缕于是懂事地搬出了辛宅。

她安慰阿春,克里蒂娜附近有个小阁楼出租,那里便宜,离面包房也更近。阿春抹着眼泪,万分舍不得,叮嘱她常回来看看。

然而金缕却很少回来。有时候乘捷运过来,也只是打电话叫阿春下楼来拿糕点,各式各样的点心都是三份,装了满满一提兜。阿春很不好意思,想对金缕说点什么,可张嘴又不知说些什么好。

多亏了那盒珠宝,她儿子的设计工作室才得以顺利开张。元夕现在租了千树画室旁的高层复式楼做办公室。法式露台上种着的大把大把的红玫瑰,丝绒花瓣翻卷,盛夏夜晚海风清凉,有时男主人会跟女伴优雅地举着香槟杯倚在月色下。

其实阿春不说,金缕也知道。

她常常绕远路偷偷跑来这边购买面粉和香料,路过元夕的工作室时,忍不住仰头看看自己的心上人。高处的灯火远如星辰,哪能看得清面孔呢?但金缕觉得自己是能够看见的,她想象自己看见他们房间里幽暗如梦的曼妙烛光,他英俊的侧脸,她美丽的脸庞。她低下头看看自己,胖胖的身材,两手提着大只食品购物袋。她有些羞惭地想,幸亏元夕哥哥没跟自己在一起。

金缕不肯上去,阿春就陪她在楼下绿化带的长椅上坐坐。天气晴好的时候,金缕会像小时候一样撒娇,央求阿春唱歌给她听。

她们唱《雨夜花》,被遗弃的酒家女失去了她的情郎,知道他再不会回来,在风雨里憔悴了容貌;她们唱《望春风》,风吹开了房门,她以为是他来,结果连月亮也嘲笑她的自作多情。

一首一首唱到后来,黄昏的太阳像浮荡在海面的溏心蛋,一点一点滑下去。太平洋上的风吹过城市,高大的槟榔树在晚风中枝叶招展。阿春唱到“蓝色花一丛丛”时,金缕拿双手捂住了眼睛。

“阿春,我不记得了。”

这首歌叫《我怎能离开你》,还是金缕很小的时候,阿春常常放磁带给她听,夜晚也哄着她睡觉听,她怎么会不记得了呢?

“蓝色花一丛丛,名叫勿忘侬,愿你手摘一枝,永佩心中……”

金缕很久都没有把手指从眼睛上移开。夜幕缓缓降临,阿春默默地陪金缕坐着,她从前带了她十五年,她当然知道这个如女儿般的小姑娘在想些什么。

然而金缕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又是笑意盈盈的模样了。两人说笑着在楼下分手告别,小姑娘迎着夜风一步步低头认真地走着,她无数遍数过这条小路,走到尽头刚好是七百八十四步。

却没提防正好撞上一个人,路灯还没有全亮起,那个人高大的影子在疏朗的槟榔树下,像是站了很久。金缕抬头看了看,是梦里拼凑过无数回的影子。

她赶紧低头说抱歉,手指死死地抠着背包的带子,心惊肉跳地擦肩而过,脸红得发烫。她知道他不会看到。

即使会面一千次,即使那个人始终冷冰冰的毫无表情,金缕的小心脏仍会“怦怦”地跳上第一千零一次。

“你唱歌又不好听,下次别那么大声了。”走了几步,身后传来辛元夕清晰如刀锋的声音。

“哦……哦。”金缕的一张脸早已变得绯红,恨不能立马有个地洞钻进去。

她转身走得飞快,一路上眼泪像断了线似的流,无论怎么也擦不尽。从前念书时她听老师说哀莫大于心死,可现在才知道,真正的悲哀,在于一颗爱着人的心始终不死。

10

金缕离开台湾的那天,是一月份冬末的下雨天。

那天清早阳光还很好,即将登机时,天空却忽然阴了下来,濛濛细雨飘洒在脸上。一直克制着自己的金缕,忍不住湿了眼眶。

她想起幼年时在一个雨天遇见了一个小哥哥,从此他去哪里,她就跟在后面跑。以前不觉得日子快,可一不留神也渐渐到了二十五岁。她暗恋了他整整二十年。

这二十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又好像隔了前世今生。

这些年里金缕一直没有谈恋爱,生活于她而言太沉重了。离开大宅不到一年,黄先生就郁郁离世,黄太太经过破产和丧夫的双重打击,再也振作不起来,甩甩手把牛肉面店卖了出去,整日躺在公寓里织毛衣度日。她的情绪状态时好时坏,有时糊涂了,会一直反反复复地念叨:“黄家怎么就这样了呢?都怪领养了元夕。”然后她就哭着闹着要回大宅去。

有一天雨夜,黄太太真的跑了出去,金缕找了好久才找回她。从那天起她知道,再也不能将母独自留在家里,不得不含泪把黄太太送进了精神疗养中心。元夕便在此时如他所言,将她曾赠予他的,加倍还给了她。

但她宁愿他不要跟自己算得这么清清楚楚。

偶尔,那个遥远的过去,无忧无虑的小金缕,在有着温暖壁炉和光洁木地板的大宅里笑闹的时光,也会如前世的记忆般浮现在脑海。

如今,时光变了,她也再回不到从前,连她爱慕的人也要彻底跟她说再见——今天是元夕和千树订婚的日子。

仪式的蛋糕没有在克里蒂娜订,阿春甚至连消息都不敢跟金缕透露,怕她会承受不住。可知名建筑师辛元夕即将订婚的报道一早就铺满了大街小巷的报纸,她又怎么会看不到呢。

从前她为他偷偷哭了那么多,以为离开他就一定会是世界末日。可到真正死心的时候,她却连一滴眼泪也没有了。

现在,她只想为自己活一回。回想起来,这一整个漫长的暗恋中,最棒的就是她从来都没有向他表白过。

所以他们还可以一直做彼此的朋友,对不对?金缕望着脚下迅速向后退去的岛屿,傻傻地想。

这真的是太好了。

所有的童话故事都有一个Happyending,而这已是最美好的结局。飞机进入平流层时,金缕已经平静地睡了过去。她想,自己真的是太幸福了,分手的怨偶那么多,可他始终还是她的朋友。

这就够了。

11

千树指挥着菲佣在大包小包地拆纸箱时,元夕一直看着窗外的大海。

蔚蓝色的海面波光粼粼,远处有不怕人的海鸟如洁白的羽箭一般俯冲向岸边,啄着人们在沙滩上撒落的面包屑。

今时今日,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无家可归的小孩。工作室开张不到五年,他已经成为中国台湾最有名气的新晋建筑设计师。随名誉而来的是滚滚财富,当初那个连工作室都无法开张的穷小子,如今可以买下一栋海景别墅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今天是他搬进新居的日子。

“阿元,这个是做什么用的?”卧室里传来千树细细的声音,元夕赶紧走过去看。她如今已经是辛太太,还有一个月就要临盆,面颊上闪耀着初为人母柔和润泽的光芒。

“不是叫你不要忙吗?快点坐下休息。”元夕一边将妻子扶着坐下,一边将目光落到梳妆台上。菲佣刚刚不知从哪里整理出了一个檀木盒子。

盒子上落满了灰尘,表面刻着八十年代流行的喜庆花纹,里面衬着金色绸缎垫子,看着像是盛放珍贵物品用的,装饰却有些俗不可耐。

“不过是个空盒子,扔了吧。”元夕皱了皱眉,一抬手将盒子扔进了垃圾篓。

却没有命中。“吧嗒”一声,盒子落在地上,底部的木片碎裂开来,一个圆溜溜灰扑扑的小东西滚了出来。

是一个褪了色的、已经很旧很旧的不倒翁,滴溜溜地转了几圈,元夕的手指还没有碰到它,泥塑的不倒翁已经自动碎成一堆土渣。

“哎呀,你还有这种癖好?”千树忍着笑,她没有料到丈夫竟然会偷偷在盒子里藏一个泥娃娃。

元夕愣怔地看着那堆渣土。记忆的线往时光深处延伸,像藤蔓一样紧紧缠住了他的心。

那是他刚到黄家大宅时最喜欢的玩具,连睡觉也放在枕边,可那个中秋的夜晚,却被一群比他大的孩子给抢了去。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踏进过大宅一步,也再没见过这个泥娃娃。

却没想到,时隔多年,它原来一直都藏在他身边这个小小的檀木盒子里。被当成最珍贵的宝贝,比黄金和宝石还要珍贵的宝贝,深藏在盒子最深处。

辛元夕不敢再想下去,他的指节已经捏得有些痛。他深呼吸一口气,扭头无意中看到千树,却发现千树正用奇怪又平静的眼神注视着他。

“晚餐想吃什么?”元夕一边说着些无关紧要的话,一边蹲下身子将盒子的碎片慢慢拾进垃圾篓。正是六月晴好的天气,初夏温暖的风送来客厅里小提琴乐曲的声音。千树仍默默地坐着,盯着那堆渣土,没有说话,也没有再看他。

元夕疲倦地闭上眼,只觉得在这温暖如醉的傍晚,内心的某一处如裂开一般生疼。

他从前从未留意的地方,他最初感到冰川融化的地方,原来那个地方竟生长着一片微小又温柔的勿忘我。蓝紫色的花瓣连绵起伏,隐没在无休止的台南雨天,那是1990年元夜的雨天。

他忽然明白自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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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8-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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