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甄一遥
我的少年时代在北方的一个小城度过。整个青春期我都被两件事纠缠:一件事是什么时候能毕业,离开那个小城,因为受不了它冬天的寒冷;另一件事就是深陷在对一个男生的单恋中,整整十年。
那时我就读初中。学校里还没有楼房,一排排平房教室外有很多条红砖铺就的小路。我是一个特别偏科的学生,所有科目中最用心、学得最好的是语文。因为作文成绩好,教我的老师对我都很好。大概是为了鼓励我,虽然成绩不突出,数学老师却让我做了课代表。几乎每天,我都要抱着一摞作业本去老师的办公室。而他是化学课代表,我们曾经同桌。正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喜欢他。
于是,那条通向老师办公室的小路,成为我们短兵相接的地方。每次见到他,我心里都如小鹿乱撞,经常在突然一抬头间,看到他迎面而来,顿时肾上腺素飙升!手忙脚乱,眼睛不知道看哪儿好,恨不得把脚也卸下来藏在兜里。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我经常对他视而不见,有时演化为落荒而逃。和我一起送作业本的女同学,不止一次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对我说:“人家跟你打招呼,你都不理人家!”
天哪!亲爱的,我是多么想理他,可我是真说不出话来呀!我可爱的女同学,你就不能理解一下我的感受吗?最严重的一次我乱了方寸,把一摞作业本全散落在地上。
大概我的慌乱表现得太明显,以至于我觉得,我们全班同学甚至老师都知道我喜欢他。每天我都沐浴在自己假想的目光中,无数双眼睛如无处不在的监视器注视着我。可是对于白羊座的我来说,那真的不是事!谁爱说什么说什么,我就是喜欢!
那时班上流行练习钢笔字,很多同学照着字帖临摹,但是最终练成的只有两个人,他是其中之一。他不是特别有才华,但是很聪明。我们每天苦苦学到半夜,他却回家看《射雕英雄传》,每每想起这事,我都恨得想撞墙!
那会儿我特别喜欢李清照的词,觉得“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就是我每天的写照。不记得别人在读什么,而我在看《红楼梦》。每天说不上为什么愁眉不展,以至于我为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做“蹙颦”,仿佛只有每天皱着眉头才算成熟。现在想想,当年的那些小哀小怨,完全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这样张扬的喜欢,给我带来了另一段伤害深刻的经历。初三那年我丢失了珍爱的日记本。那个本子很厚,只剩下几页就要用完,里面记录了我的整个初中时代,其中至少有一半内容与他有关。经历过两周的寻找,某个中午它又悄悄回到我书包里,但已经被撕得支离破碎,只残存了最后几页。这件事直到今天我也不能确定是谁干的,但我怀疑是另外一个喜欢我的男生干的。当他看到我心里深藏着的人不是他时,他天真地以为毁掉这本日记就能抹去我所有的记忆。这件事给少年的我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导致高中时期我一直处于一种自闭状态,不去主动结交朋友,一直到高中毕业,我才走出那段阴影。
这段感情并未因初中毕业而结束。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只是不同班。日子绵长,云在青山水在天,偶尔的相遇还是会打破我内心的平静,我时刻盼望着快点结束高中生活。
青春的荷尔蒙对于中学女生来说,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男同学打完球后浑身的汗酸味虽然不好闻,却也并不令人生厌。
那会儿流行周润发的《纵横四海》,讲究的男生冬天都有一条白围巾。依然记得那年冬天,他穿一件过膝的黑呢大衣,在漫天飞雪的操场上逆风前行,白色的长围巾在风中轻轻扬起。他那时正处在快速发育阶段,个子颀长而瘦削。从那时起,那个穿着黑呢大衣走在风雪中的翩翩少年,成为我记忆中永远抹不掉的影像,镌刻至今。
但对于少年的我来说,他是那样英俊又优秀,遥不可及。虽然背负着高考的压力,但我依然深深地迷恋着他,我也从来不想在高中时开始一段真实的恋爱。
那时,我母亲身体不好,无暇顾及孩子成长中的烦恼,反而是父亲能够时常观察到我们的情绪波动。当有男生向我示好,对于一心喜欢另一个人的我来说,这件事情就变得异常棘手,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我只能沉默,对向我示好的男生沉默,在家里沉默。我曾经是倔强的少年,不想因家长和老师的介入给对方制造麻烦,我只希望对方的热情在我的冷淡中消退。所以虽然父亲找我谈了多次,我始终没有承认有人喜欢我。
抱歉,喜欢过我的高中男生,请原谅我的死心塌地,因为我的心里只容得下一个人!而你们在我的心中,永远是羞涩的双眸、清澈的眼神。
有一年暑假,我在街上遇到他与初中邻班的女同学在一起。看到他们双双远去的身影,我的眼前一片白光,心中有一种瞬间碎裂的感觉,那种沉重如铅一样压抑着我。我在痛苦中接受了这样的事实:他,有女朋友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共同的一个好友无意中告诉我,他们分手了。我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窃喜?重燃希望?杂陈在一起分不清楚。又一年的暑假,我们都已经上大学,我和他在好友家中偶遇,离开时他主动送我回家。那段路程并不长,但坐在他单车后座上的我,一直处于一种眩晕状态,一路小心翼翼紧抓着车架,生怕幸福过了头,一脑袋栽下去摔个好歹!
后来他通过好友转告我,他对我没有那样的感觉。我接受这样的事实,决意不再见他。当我接受一个男生的追求,开始我人生真实意义上的第一次恋爱时,我对他的暗恋已经持续了十年。我对自己说:“十年,喜欢一个人,足够了。”
我一直没有说过我“爱”上了他。也有很多人认为,单恋算不上恋爱,初恋也只是少年时情窦初开的懵懂无知。但是我以为,贯穿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单恋,那就是爱,而且是我人生至今为止,最最深情的一次恋爱!
多年后,当我们都已工作,他在日本,我在北京,我们曾经有过一次深谈。我第一次坦然面对,而他对于当年带给我的苦恼心存内疚。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自责。我一直认为,一个女人的初恋,对象是谁并不重要,不是这个人,也总会有别人,重要的是那段留存在你记忆中的青葱岁月和它的颜色。而初恋的颜色,取决于那个男生是否也喜欢你和他的品行。
我的初恋,是蓝色的,淡淡的忧伤,和幽兰一样芳香。
如今,他已为人夫,为人父。再看他的照片,已然是一个成熟沉稳的中年男人。但是,在我的记忆里,他依旧是高中时的那个翩翩少年。
我从未后悔过花费十年的时间暗恋一个人。当你长大成人,你会明白,人生是一次体验之旅,重要的不是得到,而是感受。当你四十岁时,无论曾经怎样撕心裂肺,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时光远去,那些回忆都已不再关乎疼痛,剩下的只有美好!
谢谢你!我永远的高中男生!
更新时间: 2014-08-24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