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详宁
青春,也是那么容易受伤,像一场梦,安安痛醒了。
1
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宿舍里就我们两个,她安静地坐在靠窗户的那个上铺,捧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着。我把我半人高的巨型行李箱往地上一丢,坐在全是灰的床上大口喘着气。她将头探下来,黑色的披肩直发如瀑布一般倾泻,她冲我莞尔一笑,说了声:“你好。”
我是一个人坐火车来的,到了这座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未免有些陌生与尴尬。我上铺的她叫魏安安,和我一样,孤身一人前往这个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然后一个人收拾好床铺,静下心来读一本喜欢的书。
我站起来细细打量着她,那时候夏天还未褪去它的颜色,火热的太阳依旧将明媚的光射在我们的地板上,她穿着白色的半袖衫,天蓝色的格子裙,一双可爱的印着蜡笔小新图案的袜子搭在床沿,雪白细腻的双脚并在一起,乖巧而可爱。
魏安安高考失利,所以到了这个她并不喜欢的大学,但是她仍然充满了信心,她在墙上贴了一张大学计划书,我踮着脚勉强可以看个大概,无非就是要读多少本好书,上好每一堂课,为考研做准备云云。“真是个乖孩子。”我一边小声嘟囔,一边将所有家当都从行李箱中掏出来,一点一点整理好,耳机里的歌曲循环了一圈又一圈。
魏安安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女孩,也是关系最好的女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总是并肩走在林荫路上,提前去教室占座,一起去食堂排队打饭,点一样的食物,喝一样的饮料,去夜市的地摊上淘便宜而漂亮的衣服,在操场上喂流浪猫和流浪狗,看天空的星星眨着眼诉说着青春的美好。
魏安安是一个文静的女生,刚从高三厚重的书本中逃离,尚未融入这纷繁绚烂的社会,对一切活动有些淡漠,可是在听完班长用她那伶牙俐齿讲的滔滔不绝的一番话后,她犹豫不决地问我:“要不要我也报一个节目?”
那是我们文学院不久将要组织的迎新晚会,班长正在拉节目,我自然是鼓励她的,我拍着她的肩膀说:“大胆去吧,我坐在台下为你加油。”
她的眼睛看了看天花板,嘴角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然后盯着我的眼睛,猛地点了点头。
她在那张白纸上写下了第一行字,她的名字后面是一首英文歌曲,那首歌我是听过的,很劲爆热辣的风格。我看着她穿着Hello Kitty睡裙的样子,趿拉着一双粉红色蝴蝶结拖鞋,细细弱弱的小胳膊端着一杯咖啡,突然“扑哧”一声笑了。
“我说你这斯文的小姑娘啊,你怎么选布莱尼小甜甜的歌呢?你这样能hold住全场吗?”我实在不忍心打击她,可是我就是这样直爽的人,想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
魏安安冲我做了一个鬼脸,调皮地说:“在KTV聚会的时候我总是唱这首歌呢,他们都说我的嗓音很适合。”我耸耸肩,给了她一个加油的手势。
那之后,我的耳朵就没有安生过了,魏安安独特的歌声总是会穿透床板直戳向我的耳膜。说真的,如果是《中国好声音》的现场,不看人只听声音,你一定猜不出魏安安竟然是那么文静的女生,好像后面站着一位美国辣妹,让人转身就会为她的风情万种所倾倒。
2
习惯了每天晚上睡前听魏安安的一阵“狼嚎”后,终于迎来了晚会的第一次彩排,魏安安硬是拉着我让我去为她加油鼓劲儿。
“这可是我第一次登台演出,我会紧张的。”她一边说一边摇着我的胳膊,在我的胳膊快要被她摇断了之前,我答应了她的请求。
我们坐在靠走廊的位置上,偌大的阶梯教室仅仅坐满了前几排的座位,看来只有有节目的人才过来了,我到这里完全是打酱油的,我掏出手机开始玩游戏。魏安安一直在对我说:“快开始了,快开始了,你别玩了,认真点儿。”她抓我胳膊的手心里全是汗,我索性停下来,开始安慰她,让她放轻松些。
彩排正式开始,四位主持人登台,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的手松开了。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人,那个男主持,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系着黑色的领带,戴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很帅气地翘着,声情并茂地背着台词。
我用手在她的眼前晃了晃,坏坏地说道:“小样,你是不是看上他了?他是一班的,叫陈宵。”
魏安安转头看向我,赶紧说:“哪有啊,别瞎说。”
即使光线有些昏暗,可我依然能感受到她的脸很烫很红。我听见她轻轻地念了念他的名字,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拄着下巴看表演了。
当听到下个节目是陈宵的歌时,我看到魏安安的身体颤了一下,她用手拨了拨眼前的刘海儿,聚精会神地看着聚光灯下的他。缓慢的带着忧伤的旋律响起,陈奕迅的《红玫瑰》让他唱得那么动听那么迷人,富有磁性的声音令魏安安如痴如醉,还有那双闭着的眼睛,仿佛可以看透世界上所有的哀伤,也就是在那一瞬间,他的声音击中了魏安安的心。
也许是还沉浸在他的歌声中不能自拔,魏安安上场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她的左手攥着格子裙摆,站在舞台的中央,前奏响起,富有节奏的跳动,握着麦的右手有些轻微地抖,可是她的声音没有变,闭上眼睛听绝对是完美的CD。魏安安一个人唱着,像在KTV时黑暗中无人看到的样子,一动不动。
于是,文艺部长在听完她的歌后,给她提了些建议:“要放得开,加上些动作,这首歌是能够掀起现场高潮的,你还可以做得更棒。”
“可是……可是我不会跳舞,我只会唱歌。”魏安安面露难色,小声地说道。
“只需要一点简单的动作就可以,剩下的就是现场发挥了,你既然选择了这首歌,就要按照这首歌的风格来,否则的话……”魏安安为难地点了点头,她不想听到下面的半句话,她悄然地从舞台上走了下来。
“你今天很棒的!”我鼓励她道,“我知道你的性格有些内向,没关系的,你再多多训练啊,一定行的。”我啰啰唆唆说了好多安慰她的话,可是她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她最后失望地对我说:“要不然算了吧,我不……”她的话还没说完,我看到她的眼睛突然瞪得老大,我顺着她的目光转过头,陈宵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们旁边。
“安安,你刚才唱得很好听,就是差那么一点点爆发力,还有现场的感染力,以后我可以做你的导师,只要你跟着我训练,保证劲爆全场。”
“你怎么会认识我?”魏安安疑惑地问他。
“你可是咱们院的小才女啊,我怎么会不认识呢。”陈宵笑道。
她的脸又红了,不好意思地说道:“不是啦,我其实很笨的。”
“别谦虚了,说真的,我以前在酒吧唱过歌,教你还是没问题的。”魏安安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3
那天晚上排练到很晚,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终于结束了,我是一个人回宿舍的,因为魏安安正和陈宵在空荡荡的大教室训练呢。
很晚的时候,我在睡梦中被人晃醒,魏安安趁着还没熄灯,坐在我的床边兴奋地说着刚才的练习,说陈宵唱歌多么多么厉害,跳舞多么多么帅气,教她的时候多么多么耐心,笑起来是多么多么迷人。她第一次觉得原来在舞台上是可以变成另一个人的——与现实中完全不一样的人,一个奔放、洒脱、自然、充满活力与不在乎的另一个自己。
我努力抬起已经瘫痪的眼皮,含糊不清地说着“嗯、啊、哦”等一系列语气词,然后一扭头就又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没有课,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了一张放在我枕头边的纸条,魏安安和陈宵去排练了,连早饭都不和我一起吃了。有了帅哥就抛弃了闺蜜,我无奈地撇撇嘴。
打扫屋子的时候,我无意中翻看到了魏安安的日记本,她一定是昨晚写完后忘记放回床上了,于是我就好奇地瞅了几眼。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女生,不善与人交往,喜欢沉浸在自己用美好的童话故事编织的世界中,我也一直不相信,会有谁能够轻易地走进来,可是你,竟然毫不费力地打开了我的心扉。从看到你在聚光灯下那么投入地唱歌,到你关心地走过来帮助我,我的心里始终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受,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仿佛你瞬间就能把我读懂,用歌声征服了我。你说,要让我放得开,我尝试不去在乎别人的眼光,让自己的身体随着音乐摇摆,让自己的灵魂跟着旋律飘荡,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一种自由的快乐。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我。”
我合上日记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这孩子,怕是爱上他了吧。”
可是校园里除了她谁不知道,陈宵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和他谈过恋爱的女生数不清,手机里全是他各任女友的照片,都可以办个选美大赛了。魏安安,那么单纯天真的女孩,除了读书就是读书,没有一点儿恋爱经验,以为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童话故事中的主人公——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魏安安回宿舍的时候,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她飞快地跑到窗户前,冲着外面摆了摆手,我们住在一楼,陈宵正站在我们窗户前面,微笑地看着她,然后离开了。
“你去哪儿了?不是排练吗?怎么还去购物了?”我刚说完,突然发现魏安安变了,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她的黑色直发烫成了咖啡色梨花卷,穿了一件崭新的白色蝙蝠衫,黑色牛仔裤,还有一双高跟靴,成熟了许多,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清新可爱了。
“怎么样?好看吧?陈宵说就让我穿这身去唱歌,一定惊艳全场!”魏安安在宿舍本来就不大的地方走了好几圈,练习着如何穿高跟鞋演出,毕竟这不是她的强项。
以后的日子里,魏安安很少与我一起在校园里穿行了,她的身边总是有陈宵的身影。他们一起吃两人份的米线,喝“吸吸吧”的奶茶,并肩坐在毓秀园的小长椅上聊天。她开始不再与我一起占座上课,而是经常逃掉公共课和陈宵一起排练,听陈宵讲他的故事,讲他家乡的天空很蓝很蓝。
4
正式演出那天,陈宵和魏安安都化了很美很美的妆,我坐在靠前的位置,看着魏安安穿着高跟鞋熟练地走着舞台步,眼神和表情拿捏得恰到好处,魏安安狂野奔放夹杂一些甜美部分的歌声,惊起台下一阵又一阵掌声和欢呼。
魏安安下场后坐回了我的旁边,我真心地说:“刚才真的很棒,与你第一次上台排练完全不一样了。”她有些羞涩地笑笑,我看到她的眼神望向了陈宵。
聚光灯下的他,微闭着双眼,深情款款地唱着那首《红玫瑰》:“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我看到魏安安小心翼翼地从包里拿出了一朵包装精美的玫瑰,火红的颜色,娇嫩的花瓣极力绽放着它的美丽,像安安一样,开得那么艳,渲染着华丽的色彩。
她的手紧紧地攥着带刺的茎,想要献上去却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直到他把最后的一句也唱完:“玫瑰的红,烧空绽放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再落空。”魏安安才又把那束玫瑰放回了包里,很轻很轻。
后来的节目是一个很感人的朗诵,我看到魏安安很认真地听着,然后眼泪开始大滴大滴地往下掉,最后她忍不住捂了嘴,尽量让自己不发出声音。我悄悄把纸巾递给她,说了声:“妆都花了。”
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震了起来,她示意我帮她看一眼。
当我打开短信把屏幕放在她的眼前时,她的泪决堤了一样涌了出来。
是陈宵的短信:“丫头,别哭了,这样不漂亮。”
丫头,在我们那里是很亲切很亲切的称呼。我看到,魏安安的泪脸露出了幸福的笑。
那天晚上结束后,我们出去吃了顿庆功宴,大家都很开心地喝了些酒,我看到魏安安的脸上有了微醺的醉意,不知道是酒精的缘故,还是被爱情撞晕了头。
早已过了宿舍楼锁门的时间,有人提议通宵去唱歌,一帮人浩浩荡荡地去了KTV。魏安安是第一次通宵,她明显有些倦意,不过音乐响起后,她立马被唤醒了,她和陈宵对唱情歌,每次都能拿很高的分数,我们在旁边打趣道:“他俩真是天生一对啊。”
第二天早晨,我们带着兴奋与困意回到了宿舍,魏安安将那朵玫瑰插在了杯子里面,放在窗台,它依旧那么红,明艳的光胜过一切,仿佛永远不会凋谢。她希望有一天,他走到她的窗前,可以望一眼这束红玫瑰,她也可以每天都看到这束玫瑰,想起他唱歌时迷人的样子。
5
可是美丽的东西总是短暂的,玫瑰终有凋谢的那一天,鲜艳的红色也终有完全褪去的那一天。
魏安安不再每天开心地笑了,因为她看见陈宵的周围有太多的红玫瑰——像玫瑰一样美丽的女生,他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说那些很动听的话,唱那些很陶醉的爵士乐。每当这时,魏安安都会悄悄地走开,呆呆地望着窗前的那朵红玫瑰,看它的花瓣一瓣一瓣地落下,想要挽回而又无能为力。
原来,一直以来,都是她在一厢情愿,残酷的现实让她明白,这美丽的红玫瑰,原来一直以来只属于她一个人,并未入过那个人的眼。
我实在不忍心了,我劝她:“安安,不要再想他了,他不值得你这样做。”
魏安安抱着我哭了,她啜泣道:“我第一次对一个人这么动心,从一开始到现在,我以为他对我,至少应该有那么一点点喜欢的,没想到我错了,他说我很烦,每天发那么多无聊的短信,他说他对我好,只不过是出于礼貌,他对哪个女生都这样……或许他原本就是一个自由的人,他不希望我牵绊了他的脚步,都怪我,都是我的错……”
我摸着她的头,洗发水的香气扑面而来,“玫瑰味的,连洗发水都换了,这孩子也真够痴情的。”我心里想着,嘴上却什么也没有说。
那天晚上,红玫瑰落下了最后一个花瓣,准确地说,是被安安拽掉的。她含着泪,像撕扯自己的内心一样纠结,仿佛拽下来后,就与过去再无瓜葛了。
“安安,还记得我当初见你的模样,黑色的直发如瀑布般倾泻,甜美清新的蓝色格子裙,白色衬衣就如你的心灵般纯洁美好,而红玫瑰,即使美丽而妖艳,也终究抵不过岁月的侵蚀,那绽放的美丽不会长久,当一切都倒带回原来的模样,我希望那才是最本真的你。”我在她睡熟后的耳畔轻轻说道。
然后,她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青春,也是那么容易受伤,像一场梦,安安痛醒了。
更新时间: 2022-09-1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