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书
全世界都在结婚,可有多少眼泪落得值得。——楔子
毛慢穿着一件简单的婚纱,本有人猜测她已经怀孕,却失望地从她平坦的小腹上收回眼神。
婚礼办得是小城市的基本配置,男方家境还不错,加上本来就是喜欢铺张浪费的性子,不精致,但还算奢华。这个酒店基本满座,楼上楼下都有婚礼,我差点走串场子。
全世界都在结婚。
开场来了个灯光秀,我赶到的时候已经颇晚,慢慢给我留了个位置,空荡荡的新娘桌。
我的目光搜寻不到新娘子,只被灯光带得晕头转向,抓起桌上的一个酒杯,灯光忽然大亮。大屏幕上亮起了一行字。
恭祝新郎朱原和新娘毛慢十年相爱,终成眷属!
响当当的一行字,滚屏闪烁着喜气,下面一片掌声如潮,在快餐时代,十年二字准确扎入人的心脏,标签贴满,情深情痴,都跃然于上。
现在的人真的好奇怪,时间长短就能证明什么吗?在一起三五天,就比不上在一起三五年吗?
这是毛慢问我的话,五天前,她喝醉,告诉我她要结婚,邀我做她的伴娘。
我当天有个大会,估摸着是没有时间,她只能作罢,我也微有遗憾,想起是十年前,两人还是扎羊角辫姑娘的时候我就跟她约定,一定做彼此的伴娘的。
她笑了笑,说没关系,遗憾什么,伴娘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有什么要紧,这场婚礼,连新郎都不是自己最想嫁的人。
这话简直是大不敬,我朝着她嘘了一下,也实在小题大做,坐在大排档里喝酒,一群大老爷们喊着先干为敬不干不是兄弟,谁会关心两个奔三的女人的酸溜溜话题。
十年。外人看起来冗长的岁月,相持相守本就不易,可青春易逝,哪怕是我这个旁观者,也竟觉得这十年光景是弹指间的事。昨日广播里还唱着音色模糊的《兰花草》一瞬间钢琴开始奏起了《结婚进行曲》。
司仪在说话,我的耳朵却出现了一个声音。
十年前,朱原从老远的地方跑过来,将一朵玫瑰塞进了慢慢手里,慢慢一脸惊喜,玫瑰色的脸凑近玫瑰色的玫瑰,然后大声尖叫。
玫瑰花瓣中有一颗虫子,少年人的恶作剧,前方传来几个男生幸灾乐祸的笑,慢慢气呼呼地将它丢到地上大力踩上去。
你在年轻的时候爱过吗?并非是那种朦朦胧胧岁月静好的爱,而是他捉弄你你又气又急,却企盼着你下一次的恶作剧。我虽没早恋却早慧,跟气急败坏地骂着朱原的慢慢说你喜欢上她了。她瞪我说你别瞎说。我拍了下桌子说我赌一个星期的早饭。
十天后,我赢到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的免费早餐。买的人不是毛慢,是朱原。
中学时候谈恋爱才不会想那么远,什么誓言,也不过空泛说成不存在的永远。哪有什么适不适合,只有什么喜不喜欢。
那时候多简单,一颗糖就能换来笑容,却也是一颗沙子,就会心痛。
青春在玫瑰色夕阳的时候定格,坐在小河边的两个人一起回头,朝着他们奔跑的我,忽然停下来。
慢慢脸上的笑真好看,高三毕业那天,她第一次跟我说,我,以后要嫁给朱原。
事实上,他们从来都不是良配。毛慢是学校里的优等生,从小好强上进。而朱原是小富二代,从商的家庭,对他也没有过多的期盼,并且本着有钱就能平天下的观念来教育儿子。偏偏高三那年他家生意滑铁卢,所有投资全被套牢,这辈子拿不拿的出来还是问题。不过没关系,朱家靠着那点不动产也是小土豪了,只是似乎,短时间没机会变成大土豪了。
18岁不是一个现实的年纪,而毛慢一直都活得非常少女,这些都不叫事儿。就算朱原家砸锅卖铁,她也能陪他喝粥吃青菜,况且自己有手有足,怕什么?
大学的时候他们隔得不远。毛慢上重点学校,而朱原在一家小专科混着日子。
旁人都看出差距,她陪着朱原和他那群朋友吃饭时安静却格格不入,但毛慢没什么抱怨。
我偶尔和慢慢出来喝咖啡,最初朱原也偶尔来,请我们吃饭,后来就很少了,我想,他不太喜欢毛慢的圈子,静悄悄的,怪无聊。其实换我我也如此,如果一群人吃饭谈论着我听不懂也毫不感兴趣的话题,我也会想要给自己的杯子里加几颗安眠药的。
我当时谈着一场恋爱,校园恋情,学长是玩吉他的,也算是风云人物,却在酒后对我吐了真言,一段旧时家世,童年阴影,末了他哽咽着说,你是我第一个诉说的人。当时心疼就化作心动,伸过来的手握住时,忽然想起高三那年玫瑰色空气里毛慢脸上的笑容,应该,跟我的一样吧。
我当时逗毛慢,你看你啊,不想换一个吗?
女生八卦什么都说,闺蜜之间更是无所顾忌,我跟毛慢分析着她和朱原之间的差距,她摇着头说,这些算什么,喜欢就好了啊。你不也是吗?
她简简单单哼着歌,还相信爱情就能永恒,一辈子粗茶淡饭也能吃出人生锦绣来,只要那个人陪着她,不牵手,到老也很美。
那是什么时候,毛慢不再爱他的呢?
此时司仪终于说完了那千篇一律的话,舞台上的新娘毛慢,接受了朱原的戒指。新郎拿过话筒,言语之间有些哽咽,他本来就不是擅长正式讲话的人,虽然平日里耍帅够了,毕竟第一次结婚嘛,有些拘谨,却饱含深情,他说。
“老婆,我们十年风风雨雨走过来,我对你的感情,有这时光作证。钻石有如我对你爱,坚贞不渝,直到永远。”
台下掌声雷动,我盯着她的脸,却在她的嘴角发现了一抹冷冷的笑,转瞬即逝,变成了一个激动的表情,然后拥抱,亲吻,那抹类似幻觉的轻蔑,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大二的时候,我分手。学长大人勾搭了大一小学妹,还是小学妹跑过来哭着求我放手,她跟我说,学姐你知道吗?学长其实很苦的。他跟我说他家里的事,他其实发生了很多事……他没跟你说过吧,他说他是第一次跟人说这个故事,因为觉得我懂他……我很心疼他……
深情满满的故事,千篇一律的泡妞手段,我在当时傻了眼,装作洒脱地说:“你喜欢,你拿走好了。学姐还有课要上,能让一下吗?”
毛慢就没有那么潇洒了。当时她正急性肠胃炎在医院打吊瓶,中秋节的晚上,一个人坐在医院里,吊瓶里的液体幽幽地有节奏地灌进身体里,而朱原,正在和一个女生看演唱会。而人生狗血,毛慢的室友也去了这场演唱会,传到网上的照片里,她一眼就认出了人潮之中的朱原。
她当时脑袋空白了整整三分钟,然后拔掉了自己的输液管,给室友打电话,问她在什么方位,跌跌撞撞下楼,狼狈地摔了一跤,胃部的痉挛哪里还顾得上,心被什么东西用力地搅着,血肉模糊。
她没有在人山人海的演唱会门口,找到她的朱原,她当时自作聪明地想要给他一个下马威,捉了奸,可不知怎么的,这种勇气很快就被绝望消磨掉。那日一定有人记得,演唱会出口的台阶上,有个女孩儿哭得旁若无人,惊天动地,然后她拿起手机,对着电话里的人喊。
“朱原你在哪……哦……我在哪吗……我被车撞了!”
越要强的人越脆弱,她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很久很久之后她才跟我揭开这块伤疤,离她和朱原复合,已经有半年之久了。我这才留意到她的眼神变化,原先温柔的毛慢,眼神里开始带点轻蔑和冷静,她指着自己的心口说,你知道伤心吗?你想象一下,你用很多年,在这颗心上建立了一个城堡,哐一声,被推倒了,樯橹灰飞烟灭……然后她笑起来,眯着眼睛,忽然抱住我的肩膀。
“不说了。都是命。”
我却执拗于一个问题。
“你还爱他吗?”
毛慢没有回答。
“老婆,我爱你!”亲吻完毕,仪式结束,新郎满脸的眼泪,坐席之中,有许多人也跟着哭泣,被感动得那叫一个心肝脾肺都打颤。旁边桌的有个高中同学坐过来,跟我说话。
“你看你家闺蜜都嫁了,你啥时候?”
我最烦别人问这句,脸上却还是堆着笑,快了快了。
差不多就是三五年,十三五年的事吧?嘿,命运不给我安排这么个人,我有啥办法?似乎这些人都有翻云覆雨手,迅速就能从人群里找到良配。逗我呢吧?
但那人许是真心羡慕,看着台上的新人说:“真羡慕他们,十年啊。”
十年。
莫以成败论英雄,也莫以时长论情侣。
这世界也不知怎么的,十年恋爱走进婚姻就值得佩服,三个月投缘快速领证就招人非议,爱情的保鲜期走得快是不太负责任,可是,吃着过期食物一辈子的那种就值得标榜吗?
我想,如果没有出现X先生,毛慢的这一瞬间,也许会幸福一点吧。
尽管城堡被推倒,可城堡里的王子还是鼻青脸肿地站在那里,告诉她,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我们重新堆一个好不好?
可是,有些人,一生,只能堆一个城堡。若不幸坍塌,或许以后还能堆出别的来,小花园洋楼,海边别墅,高楼大厦,建筑工地,农民房,就是甭想再给她堆一个城堡了。
有时候,我倒是蛮庆幸我的爱情起点低的,这些年我一直在爱着,换了很多男朋友,虚情假意的,装模作样的,也偶有情深意重的,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分开,都没什么大不了。但毛慢不一样,尽管她已经知道自己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心无旁骛地爱着朱原了,可她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不会再有心砰砰跳的瞬间,也不会再有分别的时候想多看一眼的冲动,更不会有等电话时期待的心情。
同时丧失的,还有安全感,失去久了,便不在乎了。
毛慢鲜少对我哭,失恋的时候她没有打电话给我,而有一回,她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跟我说,我以前不懂什么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我不爱你,我现在懂了。
这些年朱原也没闲着,给别的姑娘建着各种城堡。而毛慢不再计较,她口头上说着“他玩他的我玩我的”,尽管应酬变多,可我知道她的底线。她不会干出那种为了保持平衡感的报复的事儿。何况,当你不爱的时候,才懒得做那些没有意义的“平衡”。
所以她跟我说这话的时候,我脑子里闷了一下,知道她这次来真的了。
毛慢在一家影视公司上班。最近合作的一个项目,X是编剧,开小组会议的时候,他为了活跃气氛讲了个笑话,挺好笑的。但就毛慢拧着个眉头没有笑。他心里磕了一下。好不容易散会了,他搭讪说,hey,amanda,你好像不太开心?
毛慢是个聪明人,捂着肚子痛苦地说,其实你讲的笑话很好笑,但是我笑不出,我胃好痛。
巧的是那天也是中秋节,他送她去医院,跑里跑外,最后陪她坐在蓝色座椅上打吊瓶,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就像老朋友。
好不容易打完吊瓶,他提出送她回去,或者去喝一点粥,毛慢却警惕着任何一点逾界,直接抛出一句:“我让我男朋友来接我。”
X愣了一下,绅士地拿起她的包,说,那好,我送你下楼。
毛慢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她的人生很久没有出现这样的时刻了,有些头重脚轻,可能是生病和吊针的缘故。
电话接通,那头很吵,她问,来接我好么?
朱原说,啊,老婆,我这边一下走不开呢。你打下车好不好?
呵。酒肉场合,自然是离不开。她挂掉电话,然后对着身后的人说,X你先走吧。谢谢你。
X很知趣,他说,不客气,应该的。你注意身体,急性肠胃炎,吃点清淡的,让你男朋友给你买粥喝。
X穿着风衣,瘦且高,笔挺的个子,还有笔挺的鼻梁,说话声音好听,何况干的是编剧,跟她本就对盘。她望着他的背影出了会儿神。然后反应过来,在秋风之中,掀掉了自己针孔上的纱布,露出了小小的一个红点,然后打开手机,定位。
朱原在某个夜总会,她很快打到车上去,一间间地看过去,总算在最豪华的包厢里找到了他的身影,他搂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女孩,正唱着一首据说只唱给她过的歌。
少女时代第一次明白他的不忠时,她曾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目击,可现在心冷了,再烈火烹油的场景也让她难有心潮澎湃,是因为老了吗?
她摸着自己的心脏,没有难过,也没有失望,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一片废墟。
有个服务生走过来,问她,小姐,你找人吗?
走错了。她放开那门把手,礼貌地笑,然后踩着高跟鞋走出去。
X的短信发来。
“到家了没?我发现一家粥铺不错。改日推荐你。”
她回,择日不如撞日吧,在哪里?
因为一开始就摊了底牌,X一直都表现得非常礼貌绅士,但慢慢地,开始避开了“你男朋友”这个词。那年李宗盛开演唱会,他买了两张首席票,邀她一起去。他知道她喜欢李宗盛,他也喜欢。不像朱原,他觉得李宗盛唱歌很奇怪,歌词怪怪的,一点都不high。像老头子听的歌。
可是那天入场的时候,她望着站台上的人群,忽然有种岁月倒转的幻觉,她回头说,我们可以去站台上听吗?
傻瓜,放着一千多块的票不用,去站台上挤,多傻啊。如果是朱原,一定会这么说吧。
可X却笑着说,我也正有此意,觉不觉得,只有在那里挤,才是青春啊。
李宗盛唱《给自己的歌》,唱道,旧爱的誓言像极了一个巴掌,每当你记起一句就挨一个耳光。
但她脑中空白,一句关于朱原的誓言都想不起来了,而岁月却像是在她脸上左右开弓,不断地盘问,你为什么变成这样?
她挤进站台里,很多年轻的面孔,听着朱原嘴里老头才听的人生箴言。忽然觉得悲伤无比。
掌声雷动的时候,她像多年前一样哭了出来,只是当时歇斯底里旁若无人,如今小心翼翼掩着口鼻。
他紧紧地抱住了她,在她耳边轻声地说。
“会好的。会好的。”
那天晚上,朱原彻夜未接电话。她在凌晨两点多,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我们分开吧,给彼此点空间和自由。”
然后,她开始恋爱。少女时代和朱原的校园爱情久远得像上辈子的事,而就仿佛今生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X。他有天马行空的思维,却对她有细若春雨的关怀。他绅士般的大度却又小孩脾性爱吃醋。他带她去见所有的朋友,恨不得全天下知道她毛慢是他X的女朋友。
可毛慢却有负罪心理,所以直到他们分手,见过X的人,也极少数。公司之前的项目停了之后,也没什么交道。所以,他们俩,倒像是校园时代偷偷摸摸牵手的小情侣。
但我回忆起那段时光,毛慢的眼神里有光。
婚礼前五天她邀我喝酒,她本就肠胃不好,酒精就不是擅长物,喝一点吐一点。
我问她,那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嫁给那个不想嫁的人?
怕十年青春空掷?怕新欢是场幻觉?还是出了什么问题?
她摇摇头说,不不不,他很好。
因为太好了,好得让她开始起地基新建一座城堡。然后她吃惊地发现,在X心里也有一座城堡。
那城堡太完美了,X对她的幻想重重,而她却觉得害怕。
她知道城堡坍塌的痛,她怕她,一不小心就成了推倒那城堡的人。樯橹再次灰飞烟灭,她又凭什么跟他说,我们再来造一个,好不好?
不可能的。材料不足精力有限,人的一生只能盖一座城堡。
X有个去美国的项目,可他却大大咧咧地说,不行不行,你没我可不行,我陪着你。
什么都可以推,哪怕是锦绣前程,这就是X的爱情之道。
她受不起。
于是,在她听到X的种种未来生活幻想之时,她选择了逃离。
X并不像朱原,他懂她,但也只是浅显的懂,明白她是想要分开,而不明白分开的原因是因为畏惧。高傲的他误以为是她还困在旧爱里难以清醒,他咬牙松手,他不会要一份委曲求全的爱情。
那段时间,久未露面的朱原向她求婚。这个简单头脑的小伙子啊,从来没把那句“我们分开吧”当成是分手,只当是两人吵架,他错了,道歉了,她就会回来。他举着玫瑰花跪在大街上求婚,堵住了当是正一脸惊慌的毛慢,大声地问她可以嫁给她吗?
她呆呆地接过来,玫瑰里没有虫,可玫瑰,也不再是玫瑰。一群人冲出来,那是酒场上的酒肉伙伴,他们都叫她大嫂,朱原仰起头的一刹那,眼神里的虔诚让她想起了十年前。
有人向围观群众说,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呢!
十年啊!
十年……
哪有十年,相爱相守也不过是短短一瞬,后来的一切,无非是惯性。
可她却没有再上坡的力量,抱着玫瑰的手微微发麻,她哭着说。
“嫁就嫁吧。”
“太好的梦就不要做。醒来会很难过的。”她跟我这么说,然后招手,“老板埋单。”侧过脑袋,一脸的痛苦,“胃好痛,我得去医院。”
我站起来,拨出一个电话,小声地威胁着,朱原,你老婆现在去医院,马上给我滚过来!
可站在医院走廊里,我还是莫名其妙地哭了。
我想起高三时玫瑰色的傍晚,想起她的笑容,想起那被踩碎的玫瑰,想起学长和他的吉他。
十年的青春,我们的眼睛里揉了好多沙子,渐渐适应下来,竟也能够活下去。
荧幕上的十年和她的微笑,不过是两管遮掩疮痍的美容针。一管打在旁观者的眼球里,一管打在自己的心上。
成年之后我们却明白,要找个口味一致的饭搭子都不容易,莫说,是一起共度余生的灵魂伴侣。
可我还记得她说的话。
“我就听到自己的心脏,噗通,噗通,噗通地跳。我跟自己说,那不是爱。”
我皱眉。
“那叫意乱情迷。”
她从台下走下来,每桌敬酒,到我这里,她笑了笑,语焉不详。
我希望她忘记了。
忘记那心脏噗通噗通跳动的瞬间,就当那是梦一场。我举起酒杯,祝他们百年好合。
音响里放着欢乐的口水歌,我的脑袋里却响起李宗盛的词。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呵,永远有多远啊,百年就已经太长了。多少人住不了城堡,只能抱着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挨着彼此生活。
更新时间: 2019-10-24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