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温血动物
十二岁,初中一年级,发育尚未开始,穿四角内裤,戴三百度眼镜,去靓丽发廊理发,只需要横竖推五下就完事了,搭配钉鞋和扎到胸口的松紧裤,没有女生想要多看我一眼。
当时我们班花长得像高圆圆,气质脱俗,当时倚天屠龙记火的一塌糊涂,我们班有二十多个男生宣称暗恋她。
我们班主任长的更像灭绝师太,她毕生有两个宏愿,“第一力争全班同学都能考上高中,第二是把一切早恋扼杀在摇篮里,让流动红旗永不流动。”
那些年被她抓到早恋的男男女女,基本上都被一套四象掌废了内功,终生恋爱无能,惨绝人寰。
在那个“喜欢”一个人都是违法乱纪的年纪,我义无反顾地爱上了班花。
“喜欢一个人,从送她回家开始吧”,我不知道从哪本书上看到过这句话。
于是每天放学回家,我都假装顺路,骑车载她回家。
班花很瘦,每次我问“上来了吗?”,她就用指甲掐我后背说“上来了”,我疼的嗷嗷乱叫,感觉所有的甜蜜就在那一下小小的疼痛里。
就这样,我和班花的关系越来越近,她宣布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男孩,这样的关系一度让我很沉醉。
操蛋的是,我的单车从此经常遭殃,经常有王八犊子偷偷拔掉气门芯子,导致我只能推车步行三公里回家,我至今不知道是哪个情敌所为——可见,为了周芷若,张无忌们什么缺德事都干的出来。
备胎一种让人感觉无限靠近,但又无限遥远的关系。
但所有的备胎一开始都是奔着转正去的。
十三岁的我,决定用更多的行动来证明我对班花发自肺腑的爱。
我把零花钱省下给她买橘子汽水,下课时间都用来给她当跑腿,考试给她递小抄,翻墙替她买早餐,只有她想不到,没有我做不到。
我也越来越在意自己在她眼里的样子:
每次去理发店我都会要求老板把我耳朵前面的鬓角留长,理想是拥有周杰伦那样忧伤的刘海;
刷鞋比刷牙还用力,一双回力鞋每天用洗衣粉擦的干干净净;
五点起床绕操场跑十圈,幻想过完这个暑假就能长到一米八,偷偷地,在厕所对着镜子练习接吻。
班花曾经说过,她喜欢穿白马王子一样的男孩。
于是有一天,我特意翻箱倒柜,穿上了白色衬衫,白色牛仔裤,白色板鞋还有白色长袜,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被飞轮海和F4灵魂附体,浑身散发着偶像剧里的贵族气息。
那个课间,我略微忧伤地靠在栏杆上,在班花抬头就能看到的位置,用四十五度的帅气仰望天空,我侧耳倾听,只听到教室里传来小声的一句:
“快看,他为什么要穿的像一片卫生巾啊?”
十四岁,我把初二生物书第九页翻的稀烂,但还是没能搞懂爱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越来越喜欢班花,烦恼也越来越多。
在我们班上,长得漂亮的女孩子都不太爱读书,她们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美瞳和刘海装修工程上,在我们镇上,只有裤裆最垮的男孩,才能配的上刘海最厚的女生。
而爱读书的女孩,受报刊亭青春明媚忧伤文学的影响,大多喜欢上了班上的小混混。
像我这样文文弱弱,发育不全,缺乏男性荷尔蒙气息的,在早恋市场上基本属于残次品。我只能感慨生不逢时,放在现在都叫小奶狗啊,早就脱销了,但在2008年,女孩们下课只会围着我,释放她们的母爱,揪着我的耳朵,强迫我叫姐姐。
其实在校园时代,判断你是不是备胎有一条终极铁律:那就是看TA的闺蜜/兄弟会不会拿你们的关系开涮,堡垒往往是从内部崩溃的。
比较惨的是,从来没有人拿我和班花的关系开玩笑。
有一天终于鼓起勇气想要表白,在她值日那天,偷偷折回教室,结果撞见她和隔壁班的男生在教室后面拥吻,回家之后,我把自己锁了起来,还没开始哭,眼泪就叭叭地掉下来了。
过去十年了,想起那场面的时候,我的内心依旧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悲伤。
2008年,终于初中毕业了。我申请了第一个QQ号,昵称叫“硪の眼泪伱看吥见”,QQ签名同样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源自林俊杰的一句歌词,“再见,再也不见”,一语成谶,那时互留QQ的同学,在一两年后基本永远失去了联系。
那晚我们去长江边放孔明灯,长江边上渔船灯火闪烁,大堤边杨柳依依。遍地都是没钱开房的小镇青年男女们,留下的保险套,一旦涨潮,这些套套就会随着涛涛江水,流向不知名的远方。
班花哭着找到我的时候,我正蹲在地上研究套套,她走过来,我站起来,她抱着我,我赶紧丢下手里那玩意,她抱我特紧,我特紧张,不知所措,我说你怎么了,她说我分手了,我说没事,没事,挺好的,挺好的,伦无语次。
班花抱着我说,“谢谢你对我这么好,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答应我……做我的BF好不好?”
我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证实自己没有出现幻听。
“B—F—就是Bestfriend的意思!你永远都是我的蓝颜知己啊!”班花擦干眼泪解释说。
我想,这些英文梗还真是他妈的有意思啊!
班花的玩笑话差点又把我搞哭了。我看到孔明灯摇摇摆摆飞上天空,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愿望是可以成真的。
三年之后,风靡全国的《那些年》才上映,后来我想,那些电影,大概抄袭的都是我们的青春吧。
高中三年,书信往来,隔三差五晚自习逃课,到电话亭给她打电话。
临近月底的时候,电话亭一般都爆满,排着长队,支支吾吾,可怜巴巴的,大多是厚着脸皮,找家里要生活费的。
我常常逃课过去,她用我送的手机和我通电话。听她说学校最近发生的鸡毛蒜皮的事,哪个老师怎么的傻逼,以及,她暗恋的男生永远只把她当备胎,她觉得很伤心,诸如此类。
所以严格追究的话,我变成了备胎的备胎。
这样一来我承受的痛苦又翻了一倍:看到她伤心的时候,我也伤心,看到她开心的时候,我更伤心了。
我始终等待着某一天她能发现我才是她最终的港湾,然而她似乎瞧见了灯塔,却没想过靠岸,渐行渐远。
在我25岁的时候,我碰到过很多像我一样的备胎,他们曾经都和我一样,沉浸在一段感情中无法自拔,他们把自己放在很卑微的位置,试图用温柔来驯服一只蝴蝶,最后往往只是徒劳无功。
蝴蝶怎么可能被驯服呢?
2012年,高中毕业,我往北方走,她去了南方。从此我成为两性关系中的奇行种——“异地备胎”。
新时代来临,社交网络飞速发展,人们无时不刻在交流,无时不刻在互相关注,微信偶尔聊一聊,就能维持一段若即若离的感情,我们称之为“养备胎”,有的人同时挂着好几个,美其名曰云备胎存储技术,北京老炮同学称之为“撩骚”。
当时我们宿舍六个人,有四个同时爱上了学院的女神,此女神也相当凶悍,诸君同时成为了她的备胎,被我们嘲笑为“四驱兄弟”。
最后“冲锋战神”不敌宝马X6,宿舍小胖一日提着水果摊买的小西瓜满怀期待地去进贡女神,却看见她坐上了豪车扬长而去。
众人的女神梦最终破灭。听到近况,女神已经远嫁澳洲,结婚生子,幸福美满。
最后大家用歌词来总结就是“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我也渐渐怀疑书上所描绘的坚贞不渝的爱情了,少年维特爱不到心爱的女孩,最后吞枪自杀的事情,放在现代,顶多上上法治在线和微博热搜吧,没有人会歌颂那样的爱情了。
大学四年,我依然老老实实地做着备胎的本职工作。填报志愿的时候我选了机电工程,其实,当时文理分科的时候我就决心学理了,原因说出来,你们别笑话我,我当时心想:
将来要是和班花成家了,家里的维修电器的大小杂活我就能一手包办了啊。
班花学的广告传播专业,她一有作业做不完就来找我,直接导致后来我毕业找工作的时候,简历上自信满满地写着:“精通PS”,为我的求职加分不少,这里我必须要感谢班花,她至少让我变得越来越好了。
备胎关系中最不公平的一点,就是时间都让一方操控着,班花回我的消息越来越慢,我像是在她两条微信消息之间遥遥无期的鸿沟中,无聊而孤独地生活着。而她也在感情中也渐渐成熟,具体表现为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2016年6月16日凌晨三点,我在朋友圈看到了班花的结婚请帖。
班花邀请我做他的伴郎,我以工作为由拒绝了,听说她真的把前男友凑了一桌,娜娜是我们的共同朋友,她说,“十年啊,不容易,我觉得你才是最有资格坐在那个位置上的啊。”
我决定终于要放弃这段十年的备胎感情了,约朋友出来,发现喝了两瓶就喝不下去了,我意识到,我已经舍不得把自己喝醉了,我这次大概是真的放下她了。
“是啊是啊”,朋友说,“普通轮胎的保质期才他妈五年呢,十年了,你也该好好谈恋爱了”。
我突然发现,25岁的我对她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感觉了,十二岁那会儿我骨子里挺自卑的,每天想着怎么才能让她高兴——后来她谈了不少恋爱,把我挂着,我每天都因为她而失眠烦恼——再后来我们微信搞暧昧,得知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之后,心里已经觉得变了味——我想我爱的那个人也许不是她,而是一个遗憾,在2008年的那个晚上,已经飞向了遥远了的地方。
最后只要想起班花那张脸,我都会觉得蛮难过的。
那是初中的某个下午,她坐在窗户边上,穿着白色的校服,露出细细的胳膊,阳光从侧面照过来,我能看清她耳廓上细细的绒毛,她认真地看一本书,偶尔用手挽一下耳旁的头发,眼神专注,我偷偷望着她,又害怕被她发现,风从窗外的香樟树那头吹过来,吹到教室的另一边。
那时候,我真的好爱她啊。
更新时间: 2019-10-24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