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夜未央
1)娶
收到初恋请柬的时候,梅若有一点点眩晕感。
初恋的婚讯她早就知道,因为他在朋友圈里晒了婚纱照。新娘被摄影师过度美化,不过还是很适合他,符合他一贯的审美——半长的头发,尖尖的下巴,细长的腿。
梅若决定,去。
一个中等水平的红包,昭示着两个人已是君子之交。衣服穿得也很随意,干净整洁是她的选择,她终究不是去比美的。她早到了半个小时,以示客人对主人的尊重。
那一场婚礼办得很隆重,和他当时的承诺没有两样。她是知道他的,很在意仪式感,所以值得纪念的日子,总是肯下血本。
好多年不见,初恋还保留着令她心动的气质,大概那就是她当年会不顾一切爱上他的原因吧。她坐在席间,听音乐响起,看宾客笑语,感受自己擂得震天响的心跳声。她和别人以为的不一样,她所有的祝福都是真心的。奇怪的是,她不嫉妒,不眼红,还能微笑着看到中场。
前半场专注仪式,后半场大宴宾客,但梅若无心享用美食。她中途离了场,证明了她还爱着他这码事。她选择中途离场,是她不打扰以及不停留的态度,至此他是晴是雨是昼是夜是潮起还是霜至都与她无关了。
可她还是得感谢他,只因他还保持着最值得她迷恋的气质。那是对她年少不顾一切的爱的最大尊重,也让她那美好的青春没有白活。
对了,去之前,她剪了短发。
改变了十多年没换的发型,梅若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习惯,但也只能选择习惯。
2)瘾
田苗养了九只猫。
九只猫啊,足以一步步毁掉一个姑娘的正常生活。
那些貓在她租的屋子里犯上作乱,挠墙皮、咬网线,折腾得不亦乐乎,所以她隔三岔五就得找物业或是请朋友登门处理琐事。
“如果你不打算一直养下去,就别接手一只猫。”田苗对朋友说。朋友一脸不解,反问:“为什么呢?”
大概,是责任吧。但这么大的词眼她讲不出口,她有言语洁癖,总觉得讲出来就显得浮夸。
她给猫买各种各样的猫粮,把它们喂得胖胖的,自己却节衣缩食,日子过得清苦。为了照顾生病的猫她丢了四份工作,也因为她身上总有一股猫粮的味道,所以才一直单身。
她不孤独,因为她有猫陪伴,因为她还有回忆。当她把回忆煮沸,便会深深地迷恋猫的闹腾与不甘寂寞。
之前她和男友养过一只猫,自从猫走丢的那个下午,男友便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在事故通知书上签字,一个人无限落寞地往家走。一只流浪猫跟着她回家,那脾性,仿佛通灵。那只猫与其他人斗狠,只跟她一个人亲近。她给它洗澡,把它抱到猫窝里,守着它睡觉,把它宠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它不想睡的那些夜晚,她就坐在猫窝边看着它。那眉,那眼,越看越像,越看眼睛越酸。她觉得,万物通灵,冥冥之中,是爱她的那个人赐她寄托与陪伴。
后来,她就见不得那些流浪在外面的猫,总想把它们带回家。
这是她的瘾,她的病,她的怪癖。
3)眼
看电影的时候,最嫌弃周围的喋喋不休,实在是影响观影的兴致。
袁越很想把爆米花塞到后排女生的嘴里,让她不要再剧透了。
那女生很明显看过一次这部电影,所以对剧情比较熟络。她的记忆也相当不错,对于下一幕要出现什么,竟能讲个七不离八。不过她好像并不擅长讲故事,总是把情节讲得很生硬。
可袁越买票进来,并不是来茶楼听说书的啊!
好脾气的袁越悄悄转了转头,看到女生身边有一个男生,男生的头发盖着眼睑,眼镜有一点扮酷的颜色。他一定爱极了身边的女生吧,所以才会听她在这里唠唠叨叨。
袁越摇了摇头,轻声叹了一口气,真为那个男生感到悲哀。同时,袁越也忍不住在心里想,如果热恋劲儿过去了,不知道男生的耳朵会不会起茧。那时候,他还愿不愿意听女生讲一个并不生动的故事。
未来的事,谁知道呢。不过以袁越的怀疑论,觉得很悬。
那天,电影一有结束的迹象,袁越便气鼓鼓地离场了。临走前,她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那个女生,可是好气哦,对方根本没看她。
许多天以后,袁越在附近的购物广场见到了这对小情侣。女生牵着男生的手,两个人缓慢地走着,她是他的眼睛。
男生一定经历了太多风霜雪雨,但他身边的人把那些风霜都暖化了,
袁越无比脸红地想起那个昏暗的电影院,还好光线稀少,没能映出她脸上的情绪。但在这一刻,那种甜过初恋的感觉忽地回到她心里。有人用力地爱着,才能让别人回到她身边。
袁越好像做了一个决定,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决定。
4)缠
嘉嘉和男友相处很久之后,心路慢慢变得不一样了。
少时的嘉嘉倔强,做事一板一眼,但男友不拘小节,换种说法就是懒到了新高度。他的袜子扔得满地都是,他翻来覆去就那几件旧衣服,他从来不穿白色的鞋子……嘉嘉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个保姆。
好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啊,可她又很想他能光鲜亮丽地走出去。
男友有很大的烟瘾,抽烟对身体不好哎,她总这样提醒他。然后她又提醒自己,他不抽烟的话,心情会不好。
相比他的好心情,少活两年又怎样。她竟然让自己相信了“抽烟、喝酒,活到九十九”这样的鬼话,在这之前,她觉得完全不可思议。
她没有想到,自己多年养成的理性会在因爱他而产生的感性面前溃不成军。
相处的平凡细节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无非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心里有没有装下她。他晚归时的小零食,他察言观色猜她心中所想,他时不时变出的小惊喜,都在告诉她,他爱她。
这就够了。
只是偶尔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嘉嘉站在窗前,望着天空中点点繁星,仍会想起少女时对另一半假想的模样。她曾遇见过,也曾错过,那样的他永不会再来,生命也不会再赐她第二个他。而身边的,便是未来的。她知道。
5)众生
莎莎守着一间生意清淡的牛杂馆,她卖的牛杂,牛肚特别多。因为曾有一个人,特别爱吃。
李萌的输入法里,有一个名字,至今都是首选词。她不知道怎样告别旧人,迎接新友。总有些太智能的匹配,把她往回忆里拽。
林灿有删朋友圈和微博的习惯,但怎么删,有一些东西,总在脑子里打转转,好讨厌啊!
阿蘼在戒写日记的习惯。她交过三个男朋友,后面两位都被她写的关于前任的日记给气跑了。她觉得所有的经历都值得珍惜,不想丢掉分毫,但她更不想丢掉明天。
你是怎样告别过去的?你又有怎样的怪癖呢?
我问过无数人这样的问题,总有人泣不成声。
有人说,失恋后仍然眷恋,大概是因为青黄不接。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台情感收割机。它们越过田野,轰隆隆地开向金灿灿的秋天。要五谷丰登,需要优质的种子,以及辛勤的灌溉。但有丝毫亏欠,总会在某一站有所体现。还有不期而至的天灾,让人猝不及防的倾盆大雨,让路也泥泞,人也疲惫。
淋湿了的衣服,换一身就可以了,但感情却无法如此洒脱。总有人深陷其中,不得安宁。
但未来无非几场雨,总会有人为你倾力撑把伞,在耳边提醒你,雨夜记得早点回家。至于那些永不回来的人,扔入时光的旧盒子里,偶尔翻翻就好,别让自己太勤快。
祝,安好。
更新时间: 2020-11-19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