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回忆是蜂蜜色

发布时间: 2020-09-02 23:09

分类:耽美甜文 / 睡前故事

如果回忆是蜂蜜色

文/苏络离

爸爸又喝醉了。

每次他在外面喝醉酒,回来都得喊我给他洗脚,洗脚盆太重,我一路摇摇晃晃地从厕所走到客厅,最后还是手一抖,整盆水都打翻在地。

爸爸愤怒地:“雨昙!”

我已经害怕地跑出去。

我有两个爸爸,一个是喝醉酒的爸爸,一个是不喝酒的爸爸。

喝醉酒的爸爸躺在沙发上,用毛巾盖住通红的额头,醉眼朦胧地拉住我:“雨昙,你很想妈妈对不对?”

我想啊,当然想,可是妈妈已经离开很久了,我不愿让爸爸伤心。

我细声细气地说:“雨昙有爸爸就够了。”

爸爸使劲攥着我,他握得我手腕真疼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我硬是一声也没吭。爸爸握一会就松手了,他用手背挡住眼睛,呜呜地哭起来:“可是爸爸好想她……好想……”

喝醉酒的爸爸絮絮叨叨地念着妈妈,他清醒的时候从来不提,醉酒后却嚎啕大哭,从沙发摔到地板上,脸颊贴着冰冷的瓷砖,嘴里不断喊着妈妈的名字。

那样子让我觉得有点可怜。

我坐在公园的小象滑梯上,抱着膝盖,看日落。

我把头靠在臂弯里,感觉脸上凉凉的。

对面沙坑里突然涌来一群人,都是住在附近的大孩子,他们把一个人围在中间,不客气地对他拳打脚踢,嘴里还喊着诸如“打死你!”“打死你个小偷!”之类的话。

我害怕地闭起眼睛,在滑梯上紧紧蜷成一团,恐惧让我全身发抖,完全发不出声音。直到对面的叫骂声逐渐平息,我才小心地探出两只眼睛往下看。

打架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挨打的那个男孩趴在沙坑里,抱着头,过了好一会,他才突然翻过身,仰躺在沙地上,直直地看天。

他麻木的眼神里,有一种心灰意冷的死气。

从他怀里掉出一样东西,滴溜溜地滚到滑梯下边,我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半个用纸袋裹着的麻油团子。

我吞了吞口水,悄悄地从滑梯口爬下来,伸手去够那只纸袋,指尖还差一寸,那男孩猛地回过头来,一双冰冷雪亮的眼睛,我吓得一个趔趄,脑门刚好撞上坚硬的梯顶,痛得我哇哇大哭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抱头蜷成一团,拼命道歉。

等了半天,对面却毫无声息,我偷偷地从指缝里看出去,只见那男孩已经从沙坑里爬起来,撇撇嘴,一瘸一拐地走了。

“哼,白痴。”

后来我就老在公园里碰见他,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猜测他是住在附近的小孩。

他的个头很矮,个性却极为凶狠逞强,因而总是被欺负得很惨,身上带着大大小小的伤痕,我不太敢接近他,就躲在滑梯上面看他一个人处理伤口。

直到有一次他伤到背部,弄了好久都够不到地方,他心浮气躁地把东西一扔,用手指着我下令:“你,过来,帮我弄。”

自那以后他的伤口就变成由我来包扎,我感觉自己好像成为了他的专属医生,这样的被需要让我觉得很高兴,可是他从来不和我讲话。

我说:“你为什么要打架啊?你这么矮,比我还矮一个头,肯定打不过那些大家伙的,根本是在自讨苦吃嘛,你以后不要打架好不好?虽然我是不介意帮你包扎啦,可你受这么多伤妈妈一定会担心……”

他不理我,自顾自地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一张脸憋得通红。

“你干嘛这么辛苦啊?做这些有用吗?你是不是想把自己拉得长一点,看上去好像‘拔苗助长’哦……你为什么不讲话?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叫林雨昙,下雨的雨,昙花的昙。”

他跳下单杠瞪我一眼,把沾湿汗水的刘海往上一捋,露出半个光滑的额头和细长的丹凤眼,男孩子为什么会长丹凤眼?这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我呆呆看着他秀气白净的侧脸,单眼皮和卷卷的眼睫毛,“哇,你长得好像女孩子!”

他转头就走。

下次再看到他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居然把头发都给剃光了,变成圆溜溜的一个小光头,眼睫毛也干脆利落地两刀剪断,他站在我面前,双手插在口袋里,冷冷地看着我。

我说:“哇,你好酷哦小光头!”

我还是那么啰嗦,话多得像是老太婆的裹脚布那么长,他有时会表现得非常不耐烦,但依然会忍耐下来,我想那是因为只有我会和他讲话的原因吧,这种强烈的使命感让我变本加厉,以至于很多年后回想起来,我大概把一生的话都在那时说完了。

不知从何时起,公园里多了一只黄色的流浪狗,我喊它“斑比”,他却喊它“辛巴”。

“什么‘辛巴’啊!它又不是狮子!”

他罕见地回我一句:“它也不是鹿!”

我们谁也不肯向对方妥协,最后索性各喊各的,于是这只流浪狗就有了两个名字,一个是狮子辛巴,一个是小鹿斑比。

我在公园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下课了,干脆背着书包坐到滑梯上去写作业。演算的废纸被我丢得到处都是,他做完两百个俯卧撑后和辛巴玩,随手捡过废纸叠纸飞机。

夕阳在他身上淌下蜂蜜色的光辉,那个穿蓝色运动衫,睫毛短短的光头男孩,用纸飞机在空中划着弧线,暮红色的余晖是如此温柔而静谧,他的人影在夕暮中摇曳,仿佛快要融进那片蜂蜜色里一样。

很多年以后,我不再记得他的样貌,唯独这个场景深深嵌进我的记忆,我想起他的时候,永远是那幅融在绒绒蜂蜜色光晕中的样子。

心理医生问我,那后来呢?

后来?我把自己蜷成一团,迷迷蒙蒙地想,人生为什么要有后来呢?如果一切都在美好的一刻里静止该有多好。

黑暗里,不喝酒的爸爸在对我笑,他把我架在脖子上玩骑马。“雨昙,好不好玩?”“好——玩!”他牵着我的手去逛街,“雨昙,糖果好不好吃?”“好——吃!”他站在秋千架后面使劲推,“雨昙,喜不喜欢爸爸?”“喜——欢!”旁边,一袭裙角温柔地飘摇……

我睁开眼,最喜欢的爸爸靠得很近,他醉醺醺的眼睛亮得吓人,一双大手温存地从脸颊滑到我脖颈,轻柔地合住,力道慢慢加重。

“雨昙,你为什么要出去?你为什么回来得越来越晚?你是不是也跟妈妈一样不要爸爸了?……雨昙,你怎么能这样对爸爸,你忘记爸爸以前对你多好了吗?……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跟你妈一个样,好,既然你迟早也会离开我,不如就这样和爸爸一起去死吧!”

“爸……爸……”眼前的景物慢慢变模糊,我眨了下眼,有冰冷的液体落下来,爸爸的呼吸声破败如风箱,伴随一连串肮脏的咒骂,我的呼吸困难,双脚已经踩不上

地。

眼前一片漆黑。

为什么会这样呢,爸爸,雨昙很爱你的,雨昙从来没想过要离开你,雨昙想好好念书,以后买好大好大的房子给爸爸住,雨昙想和爸爸永远在一起。

爸爸,雨昙好痛……

醒来已经是三天后,我躺在医院的重症病房里,浑身插满了塑胶管子,脸上戴着氧气罩,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告诉我,爸爸死了。

他开着煤气,想要先掐死我再自杀,幸好隔壁的邻居闻到浓重的煤气味急忙来敲门,这才从他手里救下我一命,可爸爸当时见事情败露,反而疯癫大笑,将自己反锁在房里,等警察赶来把房门撬开时,发现他已经气绝身亡。

他终于解脱了。

可是我不信。

我坐在楼下单元的台阶上,眼巴巴地等爸爸回来,十二月的夜晚真冷啊,我拼命地呵气搓手,两只小脚晃啊晃,晃啊晃。嘴唇冻得乌青,手脚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可爸爸还是不回来,他为什么不回来,他不要雨昙了吗?

可是心里已经清楚地明白,爸爸再也不会回来。

再也不会了。

“雨昙,这是你姑姑和姑父,以后你就和他们一起生活。”

要离开了,我麻木地任由陌生人牵过我的手,眼角突然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穿蓝色运动衫的光头男孩远远地看着我,旁边站着一只毛色杂乱的大黄狗。

我揉揉眼睛,他们却不见了,我“哇”地一声哭出来:“小光头!小光头!我不要走,小光头!”

不顾我的撒泼打滚,又哭又闹,姑父强行把我抱上了车。

那究竟是事实还是幻觉?终其一生我都没有得到答案。可是小光头,我都还没来得及与你告别,以后没有我在旁边叽叽喳喳地讲话,你会不会很偶尔地想起我?

汽车发动了,窗外滚动的景色如流水般向后退去。

高中是在市里一所三流中学就读,开学第一天,就有一群人因为打架被罚在主席台上做检讨,左起第四个男生穿灰色连帽衫,兜帽竖起来遮住了脸,一根白色的耳机线弯弯曲曲地从衣领冒出来。

轮到他的时候,教导主任把帽子一掀,露出底下短短的板寸头,他脸上贴着OK绷,抬头的时候,一双雪亮锋利的眼睛。

我用颤抖的声音问别人,“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丁锦川啊,你不知道?”

时隔多年,我终于从别人嘴里知道你的名字。

逸夫楼背面的围墙常年缺少翻修,顶部豁了个口子,踩着两块砖就能翻过去,男生把书包往外一扔,后退几步助跑,纵身一蹿便扒在墙头上,和墙底下的我面面相觑。

我脱口而出:“小光头!”

他困惑地:“你喊我?”

忽然笑了:“还是第一次有女生敢叫我光头的,你胆子挺大。”

他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这么多年过去,我想象过很多次与他相逢时的场景,唯独没有这一种,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居然已经把我忘掉。

只有我还傻傻惦记着过去那段孤单的,相互取暖的时光,小象滑梯,单杠,沙坑,秋千,蜂蜜色的夕阳,两个名字的大黄狗,飞舞的纸飞机……眼前的景象慢慢变模糊,眨眼,变清晰,又模糊,这时应该用什么表情才好?最终只是凝成一个微笑。

他从墙头跳下去,走开几步,又回过身来,抓抓头发:“喂!……你要不要一起?”

我用力点头:“嗯!”然后追上去。

是从那时起变得不爱讲话,乌烟瘴气的桌球室里,抱着英文单词发呆,有时他的眼神会望过来,我便露出一个微笑;喧嚣嘈杂的KTV里,他与别的女生调情,我只有缩在角落里黯然,因为清楚再多的话语也传达不出去,最后只有沉默。

丁锦川,小光头,丁锦川,小光头,丁锦川,小光头……

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人规定离开前必须告别,孤单时必须有人陪伴,甚至父母必须养育小孩,只是我私心里早就将他划分为我独属的领地,如果他愿意,我们可以隔着一整个房间用手语交谈,就好像我过去常常对着镜子做的那样。

可是他不愿意,这到底不是我能一厢情愿的事。

“要不要听歌?”递来一个询问的眼神。

“要。”

听同一首歌的时候,你会不会和我有相同的感觉?

“为什么会在人群里忽然间沉默,为什么要与别人赌气喝得酩酊大醉,为什么要与人争执打得头破血流……呐,丁锦川,你寂寞吗?”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神色有点温柔:“别想太多了。”

是这样吗?丁锦川,因为过去太孤独了,所以迫不及待想要忘掉对吗?

可是我和你不一样,真的不一样,你弃之如履的那些回忆,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姑父在浴室外敲门:“雨昙,你在里面做什么?雨昙,你快一些。”

寄人篱下是什么滋味?很简单,掐着秒表进浴室洗澡,多一分钟都会催促,我应了一声,胡乱裹了条浴巾匆匆回房。

身后的目光如影随形,仿佛黏在我背上一样。

毛骨悚然。

你知道什么是生存?来到姑姑家的第二年,姑父把我叫去他房间,一边亲我的脸,一边命令我把衣服脱光,我至今仍然记得那双大手在身体上游走时的滑腻感觉,“好雨昙,让姑父摸一下。”所有的挣扎反抗换来的只有耳光,和愈发猖狂的施暴。

多少个深夜,我躲在后院用力用井水洗刷身体,苍白的月光下,皮肤被刷得泛红,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爸爸,你临死前有没有想过,你最爱的小雨昙会遭遇这种事情?

当姑父摸黑爬进我的房间,大手捂住我的嘴巴,双手被反剪到头顶,用力压住我乱蹬的双腿……好痛啊,爸爸,有没有人来救救我……小光头,救救我……

口鼻浸在冰冷的井水里,肺部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什么才叫绝望?当我赤裸着身体蜷在角落里,看着天边暗沉的夜色,只觉得白日永远不会来临。

爸爸要妈妈,抛弃我;姑姑要姑父,舍弃我,就连小光头也忘了我……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为什么还要活着?

我躲在角落里。

对面的男孩向我投来疑惑的眼神,我露出微笑。

如果我咬着嘴唇扭绞双手,你会知道我很紧张;如果我低下头避开视线,你会知道我没有安全感。可是当我这样对你微笑时,你会不会知道我很想哭?

可不可以向你求救?

他看着我,半晌,“……你怎么了?”

眼泪忍得好辛苦,我后退两步,摇了摇头,明明想要微笑的,嘴角却怎么也扬不起来,手臂横过来挡住眼睛,露出衣袖底下的淤青。

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凶狠的表情,骤然竖立的瞳孔,像是一头被激怒的猎豹。

“是——谁——干——的?”一字一顿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话,我几乎能听见他咬牙切齿的声音。

你看,不管多少年过去,依然只有你在乎我的处境,小光头,你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滋味吗?就是这样心酸到想要落泪的感觉。

可惜,太短暂。

我呆呆地坐在警局里,发生了什么事?我问自己,可是脑子迷迷糊糊的。

“你看见了什么?”有个声音问我。

那个停顿漫长得像是一生,我很慢很慢地抬起眼来。

“……血。”

“你后来有进行过催眠是吗?”心理医生问。

我无限疲倦地点头:“是。”

“你想忘记什么事?”

想忘记……全部都想忘记,那种锐物刺进温软血肉间的触感,喷溅到一身的鲜血,然后被那个人拥在怀里,附在耳边急促地说:“听着,忘记这里发生的一切,杀人的是我,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等会警察来了,你一句话都不要说,记住,什么也别说!”

夕阳红得像血,我眼睁睁看着他被反剪双手押上警车,还不忘回头故作轻松地对我笑:“别哭,小羽毛,我还未成年呢,判不了多重的。”

他是谁呢?我已经忘掉了。

兵荒马乱的警局里,有个陌生人冲过来抱我:“雨昙,雨昙你有没有事?谢天谢地,总算找到你了,看着妈妈,妈妈在这里。”

“妈妈”是什么东西?我困惑地看着她,M怎么念,A怎么念,我的人生缺失这个角色太久,她突然上场,我只有不知所措。

妈妈抱着我哭了一晚,她告诉我,当年离婚时她走得决然,连个联系方式也没留,爸爸去世时她在国外,根本没人通知她,等她好不容易接到消息回国,却没有一个人肯告诉她我的下落。

我迷惑地看着她,这个女人,我曾以为她早就死了。

如果她还活着,为什么我会受到这样的对待?

三个月后,我跟着妈妈去了国外。

两万四千公里的高空,悲伤的情绪灰飞烟灭。

我接受了最好的催眠治疗,最好的精神辅导,妈妈还请来最好的家庭教师为我授课,三年后,我考取了加利福尼亚大学。

妈妈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歉疚,就连把叔叔介绍给我的时候都那样小心翼翼,“雨昙,这是格罗佛叔叔。”

我点点头:“你好。”

“这是你弟弟,修格。”

那个腼腆微笑的混血男孩,有点像小光头剪头发之前的样子。

我们感情很好,他说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我便抽空教他中文,家里养了一只叫海瑞的萨姆耶,我告诉他在中国那狗有两个名字,一个叫斑比,一个叫辛巴。

修格睁着纯真的双眼看我:“咦,好耳熟。”

我微笑,然后落泪。

大一那年的运动会,太阳格外大,热辣辣的汗水一个劲往外冒,我有点中暑,正坐在看台下乘凉,忽然听见跳高组传来惊叹,“Wow!”

我抬头,一条人影已高高跃起,他的姿势非常漂亮,逆着光,我只能看清他笔直的身体线条,还有飞溅的汗水,落地时砰然一声巨响。

好像一个天使。

两个星期后,学院的化妆舞会上,我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孙以翔,英文名是Ken。

华裔的圈子太小,我们很快就熟识了,他夸张地冲我挤眉弄眼:“你的名字真是符合了中国人的古典美,林雨昙小姐,请问我有没有这个荣幸与您共舞一曲?”

我念设计系,孙以翔念建筑系,他的理想是造一座比大贝尔特海峡大桥还要伟大的桥梁。

他每次约我出去地点都在麦当劳,就连期末时温习功课也选在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里,我问他为什么,他笑嘻嘻地说:“你不觉得麦当劳的汉堡很好吃吗?”

我时常望着孙以翔的侧脸发呆,有一回我对他说:“你敢不敢跟我打个赌?”

“赌什么?”

“先不管赌什么,你只要答应我,如果你输了就去剃光头。”

那次我们去啤酒节上比赛喝酒,一瓶又一瓶黑啤下肚,我的脸越来越红,可眼睛却越来越亮,最后孙以翔趴在酒桌上哀嚎,我只是抿着唇轻笑。

那其实是我第一次喝酒,张开双手的时候,掌心已经被掐出血来。

如果你也有过那样暗无天日的忍耐,这些真的不算什么。

孙以翔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下周来上课时果然顶着一个圆溜溜的光头,我摸着他的光头说好乖好乖,他郁闷地直拿眼白剐我。

那天晚上下课,他送我回宿舍,路上有一条很长的林荫坡道,我拉拉孙以翔的围巾,他俯下身来。

我们接吻。

在一起的时候当然快乐,假期时去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购物,冬天逃课去德国巴登巴登泡温泉,马克吐温说:“5分钟后,你会忘记自己;20分钟后,你会忘记世界。”

而事实是,我什么都没忘。

回忆的纹路清晰可辨,犹如那捉不住的月光。

到了第三年,我去找孙以翔,告诉他:“我怀孕了。”

他的反应是立刻带我去了一家私人诊所。“雨昙,你知道的,我现在正在申请留校读研,这时候不能有丑闻,你再忍一忍,等毕业我们就结婚。”他紧紧握着我的手。

我能怎么办呢?只有乖顺地点头罢了。

我轻轻拍着肚皮:“没有把你带到这个世界来,真是抱歉。”泪盈于睫,“可是……还好你没有来。”

直到那一团尚未成形的肉块脱离我的子宫,我终于感到骨肉分离的痛楚。我安静地躺在沾满血污的床单上,心如死灰。

毕业了,我与孙以翔和平分手,他决定留校深造,我却要回国工作,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们彼此拥抱吻别,我看着他短短的板寸头。

“你可不可以再跳一次高给我看?”

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但身姿依然轻盈矫捷,动作非常漂亮,尘土飞扬间,好像有蜂蜜色的夕阳在缓缓流动,荡开一圈圈的螺旋线。

小光头,你长大以后,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修格跟着我一起回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想体验一把所谓的中国式教育。

我成为了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师,老板是美院出身,三十六岁,爱好是收集烟嘴,有一回我在电梯门口碰见他抽烟,手指很细,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点火时,低垂的眼睫毛又卷又长。

看见有人来,他头也没抬,只是侧了侧身让出空位,我半天都没动作,他有点诧异地抬眼,瞥了我一眼。

三个月后,一个穿大红风衣的女人冲上写字楼,当着所有人的面打了我一巴掌:“你个贱货!让你勾引我老公!不要脸!下贱!狐狸精!”

我很平静地去经理办公室递交辞职信,然后回座位上收拾东西,周围人都在档案板后窃窃私语,我只当没听见,抱着纸箱目不斜视地走出去。

不哭,没有表情,有什么关系呢?心早就不痛了,因为清楚没有人会在乎我的眼泪,也再不会有人会来救我。

一路走一路拦的士车,始终拦不到,高跟鞋踩得我脚痛,我索性把鞋子脱下来,拎在手里赤足前进。

经过长江大桥时,我若有所思地停下来,站在桥旁吹了半天的冷风,扬手把纸箱里的东西全倒了下去,然后摇摇晃晃地爬上了桥墩。

这样的我,为什么还活着呢?

阻止我的是桥对岸一闪而过的霓虹灯,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没有把麦当劳的汉堡全部都吃一遍。

我贫瘠的人生啊,居然只剩下这个执念。

我患上了严重的暴食症,胃里像是有一个无尽的黑洞,贪婪地将所有可吞咽的食物囊括其中,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每每大吃一顿后便冲到厕所里用牙刷抠着喉咙呕吐。

我不得不去找心理医生,对方看到我的第一句话:“——你究竟有多厌恶自己?”

大概是,厌恶到想要死掉吧。

简单说明了一下我的情况,医生的表情变得严肃,他正要讲话,突然手机响了起来,他脸上露出抱歉的表情,起身去屋外接电话。

我百无聊赖地打量这个房间的摆设,眼角瞥见对方办公桌上摊开的笔记本。

上面是一首很短的小诗。

缪塞的《雏菊》。

【我爱着,什么也不说;

我爱着,只我心里知觉;

我珍惜我的秘密,我也珍惜我的痛苦;

我曾宣誓,我爱着,不怀抱任何希望,

但并不是没有幸福——

只要能看到你,我就感到满足。】

医生推门进来,愕然递过纸巾,“你怎么了?”

痛哭失声。

六年了,丁锦川,当我终于能够记起你的名字,你却已经不在了。

我千方百计地找到你服刑的监狱,却被那里的看守告知,你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刑满出狱,不知所踪。

我们到底还是没有缘分。

六年过去了,我却一次都没有去看过你,你心里会不会有一点怨我?会不会觉得当年舍命去救的小羽毛,根本不值得?

医生迟疑地开口:“雨昙,你有没有想过……”

“什么?”

“也许丁锦川根本不是你记忆里的小光头。”

我知道啊。

我早就知道不是了。

不过是给自己一个相信的借口,一个不得不依赖的理由,否则的话,当初孱弱的我要如何支撑下去呢?

全世界唯一需要我的那个人。

小光头,我好寂寞,你出现在我童年最孤单的那段岁月里,你变成了我的那颗因缘种。

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像你。

有什么办法呢?我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不过是在其他人身上找寻你的影子,那个虽然满脸不耐烦但绝对不会丢下我的你。

我的你。

我二十七岁那年,修格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对方是他在中国读书时认识的同班同学,看上去文静秀气的一个女孩,有些腼腆,容易脸红,可是在修格面前却意外地多话,啰啰嗦嗦地像个老太婆。

“那就是她爱你的方式了。”我对修格说。

那是我在很久以前就丧失掉的,爱人的能力。

我那同母异父的混血弟弟轻轻拥抱我:“姐,希望你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微笑地看着他,心里却知道怕是不可能了。

为了不让他看出我的黯然,我声音轻快地转移了话题:“说起来,你们的婚礼请柬上打算怎么写?是‘白头偕老’、‘百年好合’,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旁沉默的准新娘忽然插话:“我们已经想好了。”她回头,与修格深情地对视,“就写‘天长地久’。”

婚礼当天,我接到了新娘的捧花。

回去的路上,脚踝一直很疼,我索性抱着捧花在路边坐下,脱下鞋子轻揉。

一只大头埋进花束里使劲嗅,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只上了年纪的大黄狗,脖子上戴着项圈,主人在身后拽着皮绳呵斥它。

“斑比!别闹!”

一瞬间我心跳如鼓。

那人牵着狗从我面前走过去,没有一丝一毫地停留。

我鼓起勇气,喊:“辛巴!”

一人一狗同时诧异地回头。

大黄狗“汪汪”叫着就冲我扑过来。

我低着头,眼前的景象慢慢变模糊,揉一揉,变清晰,然后又模糊,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的傍晚,蜂蜜色的夕阳流淌,纸飞机在半空划下弧线……那个画面定格成永恒。

这么多年,这么多年,我们度过的年岁啊,却好像一声叹息。

人影停在我面前,沉默,我紧张得不敢抬头。

半晌,他问:“你为什么喊它辛巴?”

我含着眼泪:“因为它是有两个名字的笨狗。”

我想,这一次,我大概没有找错影子。

因为全世界,只有一条狗会叫那两个名字,也只有一个人,是林雨昙的因缘种。

他是我的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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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09-1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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