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申
1
那场聚会,余晓本来是拒绝的。她刚好患重感冒,整个人一点精神都没有。忘了是什么原因,她还是硬着头皮去了。原以为是场与往常一样乏味的聚会,她静静地坐在角落看着饭桌旁的人插科打诨,轻轻地吸着源源不断往外冒的清水鼻涕,摸摸口袋,只剩下薄薄一张纸,正准备起身与大家伙儿简单打个招呼就走。哪知刚起身,就有一张干净的纸递给了自己。
那双手骨节分明而修长,指头平平的还有些茧,抬起头来一张干干净净的脸真挚地望着自己。接过纸的那一刹那,心中冒出无数句话语,却变成了一句磕磕巴巴的“谢谢”。慌乱之下,靠着客套的话语才能藏住心中的波涛汹涌。
当她壮着胆子第一次找姐们儿要丁彦的联系方式时,姐们儿被吓了一大跳。“你,看上的是丁彦?”脸上带着惊讶,“我以为是丁彦旁边的××。”
余晓不解地问:“为什么?”
姐们儿戳戳余晓,一脸戏谑地说:“××可是局草,每逢组局总有人去要××的电话,你不也是吗?借着要丁彦的号码,顺带……”
余晓这才明白过来,可她至今回忆不起××到底是哪号人物,她只注意到了丁彦。相遇的那一天--本该平淡无奇,但他的光芒照亮了那天的乏味。
2
余晓一直默默关注着那对陌生人开放的十条朋友圈,十条却涵盖了他近两年的时间。其中一大半是分享爱听的民谣歌曲,还有一张拼成的乐高小人照片。
余晓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心下一颤,她也买过同系列乐高。这会不会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不经意间的相似,总让我们满心欢喜以为这次终于遇上,可以轻轻地说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越是欣喜,越是克制。仿佛将这欣喜放在心里久一点,克制一点,就能让相遇更完美一点。
自此,有丁彦的局,余晓必到,姐们儿才知道她是动真格了。直到连续几次饭局混熟脸后,她终于借着那个“民谣”的话题,成功地让丁彦添加她为好友。
通过无数次的“闲聊”,余晓了解到了丁彦生活的各个小角落。他是个生活简单的男孩,喜欢民谣,自学吉他,喜欢乐高。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他不热衷分享,也不太喜欢社交。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男孩,让余晓捉摸不透。虽然余晓和他感觉聊得很“投缘”,但那些投缘像是飘在空中的泡泡,轻轻一扎就破了。她从来都没有机会窥见他的真实情绪,每次话题聊到刚进入内心的临界点就被掐断,他会礼貌地岔开话题,轻而易举地击溃余晓费尽心思的靠近。
人与人若是想走进彼此的心,除了将日常状态展现出来,还有一点就是袒露真实的自我。那些看似平常却不轻易提起的往事,那些生活中让人小雀跃的时刻,因为信任而一点点露出模样。丁彦从来没有,他永远都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礼貌。
她忽略着这异样的感觉,继续找机会与丁彦见面。
越接触越喜欢。丁彦记得她喜欢的菜,每次都会轻轻转动饭桌将余晓喜欢的菜稳稳地落在她眼前。丁彦知道她喜欢喝温水,递给她的总是温水。吃完饭,丁彦还会轻轻塞给余晓一张餐巾纸,这个动作像是一簇火苗,点燃了心房里那座冷冷的壁炉。
3
可是他对谁都很“体贴”,总是笑吟吟地说着话,总是适时为身旁的人递水,总是照顾着他人的感受。
余晓见丁彦的次数越多,心里越不安宁。她喜欢他的好,但讨厌他这样无差别的好。可怕的占有欲,让人心神不安。但说到底,是因为没有资格占有,才不安的。
仔细想想,似乎丁彦一直在被动地接受着自己的联络。这样下去,有什么意思呢?
开头克制着自己的喜欢,小心翼翼地接近,以为能制造完美的相遇、顺遂的相处。没想到最后也是克制着喜欢、慢慢地放弃。
丁彦依旧是那样云淡风轻,仿佛她从未出现过,一次都没有主动联系过余晓。余晓有一种被忽视的委屈,一种自作多情的失落,还有逼着自己面对现实的强颜欢笑。
再次相遇,已是半个月过后。那是一场朋友的婚礼,他们恰好坐在一桌。酒店冷气十足,刚坐下,余晓就冷得打了个寒战。这一幕完完全全落入了坐在她斜角的丁彦的眼中,他脱下了外套,轻轻地搭在余晓的肩膀上。
余晓不得不承认,那一刻,她还是瓦解了心中那座高墙。也许我们还有机会?
动心一点都不容易扑灭,一万遍对自己说要放弃,可是他稍微一回头,那些告诫自己的话全被抛在脑后。
丁彦把位置换到了她的邻座,说一些陌生而客套的寒暄,让余晓简直不敢相信也曾与眼前人聊得火热。而话题不知为何转到××身上,丁彦问她:“最近与××联系过吗?”
余晓一脸茫然,问:“我为什么要与××联系?”
那一刻她反应过来,之前的寒暄都是为了后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原来丁彦以为自己喜欢××。一丝苦笑浮现在脸上,一时不知做何感想。
丁彦后悔的模样藏也藏不住,连忙解释说:“我不是那个意思。”余晓掩住心中的失落,换上笑容说:“没关系,一点也没关系。”
他慌张的情绪,余晓倒是第一次感受到。而丁彦紧接着约她吃饭,也是第一次。
4
她知道丁彦与××之间应该是有些故事的。
余晓从姐们儿那里旁敲侧击了一圈儿,才知道以前发生过“有些女生借认识丁彦的机会接近××”。而丁彦还差一点就真的喜欢上了那位女生,因此闹过一些不愉快。
原来那些戒备是有原因的。这样想着,心里又轻松了起来,为之前丁彦的“云淡风轻”都找到了可靠的理由似的。那被她克制收起来的心意又开始充满生命力,自顾自在心中摇曳着。
见丁彦的那一天,余晓是精心打扮过的,存心要给他留个不一样的印象。丁彦似乎是匆匆赶来的,前面的头发都被风吹乱了,招呼也没好好打,就带着余晓去餐厅了。那一颗悸动的心,因为相见而狂跳不止,也因为丁彦的面色如常而趋于平稳。
丁彦没有一点点慌乱,甚至还带了点轻松和随意,像是真的把余晓当成朋友,甚至不是异性朋友。
一个女生倘若不能使男生带上一点慌张的话,大概是真的捕捉不到他的心了。
第六感似乎是爱情赋予女人的一份礼物,谁对你会不会动心你是能感觉到的。而此时此刻,余晓是憎恨这份礼物的。
此刻的伤心终于能让余晓拿下这片名为“喜欢”的树叶,是这片树叶让余晓看不见别人,只看得见那独一无二的丁彦。
无法接近的爱慕之人,不如抛却喜欢,换眼前一片广阔天地。
再见丁彦,是一次很偶然的聚会了。那个引起丁彦误会的女生也来了,强装镇定又有些别扭的表情浮现在丁彦脸上。
余晓微微一笑,这人真是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啊。原来,面对喜欢的人,什么想法都是藏不住的。
命运总是如此玄妙。当初她挖空心思也不知道丁彦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而现在,只需要一个表情,他的所思所想就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喜欢让人变得盲目,让你的眼里只闪现他的光芒。当放下“喜欢”,远离光芒,会发现他是众多星星中的一颗。靠得近时,足够闪耀;离得远时,也足够普通。(完)
更新时间: 2020-08-0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