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吻玫瑰

发布时间: 2020-10-06 20:10

分类:故事人生 / 睡前故事

和风吻玫瑰

文/兰溪三日

那一刹,不管他是胡南,

还是胡勿止,

玫琳都不在乎了。她这二十一年的青春岁月,

一共爱了两次,爱上了同一个人。

1)分手旅行

玫琳十分重视仪式感,所以在同胡勿止说分手后的第十三天,她决定用一次分手旅行,为他们一个月的恋情画上一个圆满的休止符。

地点选在西藏,行程十四天,然而玫琳一下飞机就觉得自己要死了,强烈的高原反应让她喘不过气来,只能踩着九厘米的高跟鞋,靠着三只行李箱摇摇晃晃。她在这边活受罪,胡勿止却在不远处帮白恩静从传送带上搬行李,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玫琳不高兴,她不高兴就绝不能让准前男友自在,于是在胡勿止正要接白恩静给他的巧克力时,一只高跟鞋砸在了他后背上。

胡勿止一回头,就看到玫琳坐在行李箱上,一只小白脚晃啊晃:“胡勿止,给我拎行李。”

玫琳同胡勿止都是东大名人,玫琳的公主病是有名的,仗着漂亮有钱,作天作地作自己,学生会会长胡勿止则同他的名字一样,死板严肃,出了名的生人勿近,闲人止步。他们两个成为恋人,着实让全校师生大跌眼镜,校园里甚至还开了赌注,赌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分手。

“玫琳,你都同会长分手了,能不能别再这么颐指气使的?还有,谁叫你带这么多东西的,你活该……”胡勿止身后的一个男生忽然冒出头来,义愤填膺地道。

其实,确切点说,这次旅行是学生会的年假旅行,参与的也都是东大学生会的部长级人物。玫琳她是偷偷打听到了行程,硬跟过来的。她告诉自己,也告诉胡勿止这是分手旅行,可她心里真正所想的,自己都尚未清楚。

男生话音未落,玫琳剩下的一只七彩高跟鞋就朝他面门飞了过来,眼看就要敲在鼻梁上,被旁边的胡勿止一抬手握在了手里。

高原的阳光耀目又纯粹,仿佛是天国之光,须臾间,就能涤尽世间全部的污浊。在这道日光中,玫琳赤脚走到胡勿止面前,拿过他手中的鞋,又捡起另外一只穿在脚上,整个过程后背都保持得直直的,目不斜视,只在最后转身时,她向那个部长以及他身后的白恩静微微抬起下巴,微笑道:“旅行结束前,我们还没分手。”

我们没分手,他还是我的,所以,无论是狐朋狗友,还是狂蜂浪蝶,都给我统统退散。

玫琳他们入住的民宿离布达拉宫不远,开窗就能望见金色穹顶,她先拍了一张夕阳中的布达拉宫,接着又对自己又红又肿,水泡破了还在流血的小白脚连拍了几张,一块儿传上了微博。

不去管蜂拥而至的评论,玫琳把手机扔到一边,在床上躺成个大字。望着橘红光芒中的金顶,她在想,胡勿止会看到这条微博吗?他会心疼她吗?他……还喜欢她吗?又或者,他喜欢过她吗?

毕竟,她提出分手时,他都不曾挽回一下,只“哦”了一声便转身走了。他难道不知道女生提出分手,其实百分之九十九是想对方哄一哄吗?

迷迷糊糊间,玫琳眼皮开始打架,不知过了多久,高原之上,秃鹫回巢,夜幕四合,她恍恍惚惚地听到隔壁的敲门声,而且那说话音调很像是白恩静。

睡梦中的玫琳猛地坐起身,鞋都没穿就向门外跑。

她的隔壁是胡勿止,白恩静这么晚来找他干什么?

2)作为女朋友的义务是什么?

玫琳本想在门口偷听,不承想胡勿止房间的门是虚掩的,她蹑手蹑脚地刚把耳朵贴在房门上,门就向里开了,她整个人踉跄跌倒。

胡勿止的房间是个大床房,玫琳跌进去时,白恩静坐在床边,胡勿止站在小桌子边倒茶。两人之间看似没什么暗流涌动,可玫琳的心中就似被塞进了好几个正在充气的气球,不停膨胀,让她愤懑。

此时此刻,白恩静也站了起来,没穿鞋的玫琳个头只到她的眉眼处。玫琳的身高不到一米六,虽然很多人都夸她娇小玲珑、小鸟依人,可她坚持七公分以下的鞋子一概不穿,没内增高的运动鞋统统免谈。

“胡勿止,我脚疼。”玫琳半点都没有企图偷听别人对话,结果摔进屋子后的尴尬,她直接跳坐在胡勿止床上,翘起两只还在流血的小白脚,脖子还扬得直直的,像只优雅又骄傲的小天鹅。

“琳琳,勿止哥,那你们先聊,明早我们十点出发,记得时间。”白恩静微笑着向他们说晚安,表情泰然自若,仿佛对胡勿止没有一丝企图。

说起白恩静,能歌善舞,人美心善,对谁都温温和和的,让人如沐春风。如果说胡勿止同玫琳是东大最不配的情侣,那胡勿止与白恩静就是众望所归,是最相配的恋人。

“恩静是过来通知明天行程的。”胡勿止半跪在明显有些年头的地板上,捧起玫琳乳鸽一般稚嫩的小脚,一丝不苟地抹着红药水。

玫琳把头一别,两腮气鼓鼓的,宛若一只小河豚:“谁有兴趣知道她这么晚过来找你的原因啊,我又没问你。”

胡勿止没抬头,手指却微微顿了顿:“习惯了。”他声音很低,恍若自言自语。

习惯了,习惯了同她解释。

虽然他们只交往了一个月,但不是说二十一天就能让人养成一个习惯吗。

“胡勿止,”涂着七彩蔻丹的脚趾忽然点在他的锁骨上,“这是我们的分手旅行,旅行没结束前,你还是我的男朋友,所以,你有义务照顾我,也有义务避嫌。”

不等他说什么,玫琳又急着道:“我可不是还喜欢你啊,你别误会,只是,只是你得守这个规矩。记住没有?”

弯月高悬,日光城中,众神栖息在苍穹之下的夜晚,胡勿止握住她的小脚,仰望她,说:“那你呢,作为我的女朋友,你的义务是什么?”

“我?”胡勿止的手比他的语气还凉,玫琳下意识地想缩回脚,却被他握得紧紧的,动弹不得,她只能挺了挺胸脯,扬起下巴道,“我的义务就是被你照顾,以及监督你对我的忠贞。”

事实上,玫琳心里想的是:“胡勿止,快点哄哄我吧,哄哄我,我就不分手。”

然而,胡勿止什么都没说,只是把玫琳搀回了她的房间,临走时也仅道了句晚安,亲亲,抱抱,举高高,一项都没有。

这样的冷漠其实是胡勿止的人生常态,只是曾经“热恋”时,玫琳不太在意,如今走向分手,她才对这种态度如鲠在喉。但这也只是刚刚开始,第二天一大早,她就遇到了更糟心的事。

3)你是故意的吗?

第二天的午餐选在大昭寺附近的一家藏式火锅店,这家店的视野、环境与性价比都非常好,然而望着那么多双筷子在铜锅里进进出出,玫琳不自觉就皱了皱眉。

她这细微的表情正好落在某个一直瞧她不顺眼的部长眼里:“大家注意点,公主殿下嫌弃咱们脏呢。”女部长的这句话一下子把餐桌上的气氛降到了冰点,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带着几分不屑、几分讥诮,还有几分谴责。

“这家的尼泊尔菜听说也很正宗。”白恩静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微笑,她拿了菜单递到玫琳眼前,“琳琳,你先点,看看有没有爱吃的。”

玫琳知道,白恩静是在给她“解围”,可白恩静这种从容的好意,反倒让她倍感尴尬,如坐针毡。白恩静同她妈妈一样,总是摆出一副亲善的模样,用自己的温柔大度反衬对方的狭隘小气。

“我不喜欢尼泊尔菜,你们吃吧。”玫琳抬手推了推面前的菜单。

虽然玫琳表现出了十足的抗拒,白恩静却恍若未闻,依然笑着向她推荐菜单上的尼泊尔豆汤饭。

“我真的不喜欢吃。”玫琳用力推开菜单,噌地站起身,结果一个没注意,手机链儿勾住了桌布,哗啦啦,半桌饭菜全扣在了地板上,连热气腾腾的铜锅都晃了两下,虽然没倒,但还是有不少热汤洒到了玫琳的裙子上,另外还有几滴飞溅在了白恩静手上,纤纤玉手上立刻就浮出了红点。

看着满地狼藉,还有怒目而视的大家,玫琳只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多的,她没再说,转身就要离开,结果刚回头就瞧见了姗姗来迟的胡勿止,他胳膊上还搭着她的白色羊毛衫,那是方才从旅馆出发后,走了一半,她说冷,让他回旅馆给她取的。当然,她这娇气做作的举动,也让其他成员们十分不满。

这会儿,他们见到胡勿止,可算是有声讨玫琳的机会了,三五成群地围上来,向胡勿止控诉,说玫琳如何如何挑剔,如何如何不接受白恩静的好意,还如何如何心思狠毒,弄翻铜锅,伤了白恩静的手。

胡勿止站在原地,安静地听他们控诉完,然后转头问已经溜到大门口的玫琳:“琳琳,你是故意的吗?”语调虽沉,却有些柔和。

玫琳停住脚,怔了怔,她以为胡勿止会无条件地相信他那些朋友。他们终究是他认识多年的朋友,而自己同他只交往了一个月。

玫琳这个人,是不能给好脸色的,一旦给了,她就——

“我不是故意的。”玫琳的眼圈迅速红了起来,她跑到胡勿止身边,向上拉起裙子的下摆,委屈地道,“而且我也受伤了,比她还严重。你不在,他们合起伙来欺负我。”

玫琳的大腿白白嫩嫩的,像是顶好的小奶油,而这时小奶油上赫然红了一大片,还长起了水泡。

旋即,只是一眨眼,玫琳整个人就被胡勿止用他的冲锋衣包了起来。

4)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胡勿止一行人的原计划是吃过火锅后,再去大昭寺,但因为玫琳受了伤,胡勿止也没吃饭,行程有了变动。胡勿止用手帕蘸着凉水帮玫琳暂时处理了烫伤,就带着她回旅馆抹烫伤膏。

经过八廓街,他们远远地就望见许许多多磕长头的人,其中一个老婆婆还用藏语同胡勿止打招呼,胡勿止也用熟练的藏语回答。两人闲聊的过程中,老婆婆看向玫琳,同胡勿止说了什么,而他则轻轻颔首,眉眼间一闪而过的笑意比高原的云朵还要温柔。

同老婆婆告别后,玫琳惊讶地问胡勿止:“你们认识?你还会藏语?你这不是第一次来西藏?她看着我同你说什么了?”

“只回答一个问题。”

玫琳转了转眼珠:“那就最后一个吧。”

“她说你漂亮。”胡勿止道。

这话玫琳爱听,她牵紧了胡勿止的衣角,笑眯眯地点头:“真有眼光。”

他们走到八廓街东南角时,忽然下起了小雨,天还是湛蓝的,日光普照,看样子雨不会下很久,胡勿止就握着玫琳的手腕,两个人躲到了临街一家饭店的房檐下避雨。

这家开在土黄色小楼里的饭店,叫“玛吉阿米”。

“我知道这家的,”瞥见饭店招牌的玫琳摇着胡勿止的胳膊,兴奋地道,“玛吉阿米,出自六世班禅仓央嘉措的情诗,相传是仓央嘉措情人的名字。而当年仓央嘉措与玛吉阿米幽会的地方,就是这幢土黄色的小楼。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这就是写给玛吉阿米的诗。”

她说完,眼睛亮晶晶地瞧向胡勿止,一脸“我好有知识,快夸夸我”的表情,可胡勿止只是向外站了站,在漫天雨丝与房檐之下为她构建出一个小小的空间。“不是六世班禅,是六世达赖。”他严肃地陈述道。

玫琳不开心了:“胡勿止,你不是学医的吗?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胡勿止的视线落在她毛茸茸的发顶,目不斜视:“这是常识。”

片刻后,他似不经意地道:“我一直以为你对人文学不太感兴趣。”

胡勿止这么一说,出身舞蹈系的玫琳也有些发愣,胡勿止说得没错,她的确对人文学不感冒,那她怎么知道仓央嘉措的,又怎么会背这几句诗的?

她的脑海中有个少年的身影一闪而过,但是转瞬即逝。

“是小时候一个朋友讲给我听的。”玫琳隐瞒了一些事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个朋友是玫琳在胡勿止之前的唯一一任男朋友。

玫琳与白恩静是就读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一个初中的校友,同时也是解不开世仇的冤家。玫琳的父母是家族联姻,在玫琳上小学三年级那年的一场游乐园事故中,她亲眼看到爸爸选择救助白恩静的妈妈,而自己那被爸爸放弃的妈妈死在坠落的摩天轮中。之后,玫琳患了失语症,也是在那段时间里,她知道了白恩静的妈妈是爸爸的初恋……

初三时,玫琳偶然间发现白恩静似乎对一个转学生有好感,她就主动去追求那个转学生。然后,交往刚好一个月的那天,她甩了他。

提分手的那天也是这样一个细雨连绵的午后,胡南在比对了玫琳的三次模拟考试成绩后,认真地道:“琳琳,只要你稍微努力一点,是能考上二中的,中考时,我再少答几道大题,咱们就可以上同一所中学了。”

当时的玫琳吹了吹自己新涂的红指甲:“不用委屈你自己,我们分手吧。”

胡南的目光一顿,半晌才道:“能不分手吗?”然后,不等玫琳开口,他就急急地说,“我可以帮你记笔记、写作业,或者……你不想去二中,去哪儿我都跟着你。”

“庆熙,你也去?”庆熙中学是全市最贵,也是最差的私立学校。

“我去,只要琳琳你不再提分手。”清高骄傲的少年,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真的是低到尘埃里了。

玫琳站起身,用脚尖点了点被雨水打了一地的玫瑰花瓣:“喜欢就像这花一样,也是有花期的,花落了就是落了,我不喜欢你了就是不喜欢你了。胡南,别让我厌恶你。”

不久后,胡南就又转学了,玫琳也彻底把那个大雨中红着眼圈儿挽留她的少年埋葬在了记忆最深处……

这天下午,玫琳同胡勿止没去成大昭寺,因为在胡勿止给她涂了烫伤膏之后,他们在他房间的大床上发生了一些妙不可言的事情。

他打了她。

5)他是高岭花、云间月,让人够不着、看不透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涂好烫伤药后,胡勿止问玫琳:“还疼吗?”

那时,胡勿止坐在玫琳旁边,玫琳一抬头就看见了他黑曜石般的眸子。他的眸子映着雨后的微微天光,澄澈又深邃,看得玫琳愣愣的,好久才说:“不疼了。啊——”

静谧的午后,玫琳尖叫了起来,因为胡勿止忽然把她抱到他腿上,然后,他……他竟然打了她的屁股。

羞恼,愤恨,难以置信,种种情绪使玫琳有些茫然,甚至没有立刻质问胡勿止。

“你今天犯了两个错误,都是什么,你说说看。”

胡勿止话音落下,玫琳才反应过来,挣扎着要从他怀里逃走,无奈被抱得紧紧的,像只被老鹰按在利爪下的小兔子。

玫琳委屈极了,从来没有人打过她,他怎么敢!他怎么敢……“我都说了不是故意的!是起身的时候手机链刮到了桌布。”她虽然迁怒于白恩静,但她从未想过害白恩静啊。

“不是这个。”胡勿止盯着她的眼睛,一动不动,“既然不是故意的,为什么不解释,而是要逃走?”

玫琳扬起下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不相信我的人,解释有什么意义。”

胡勿止嘴角扬起一丝笑:“文绉绉的,这也是你同他学来的?”

玫琳别开头,不理他,下巴却又被他弯着手指轻轻挑了过来:“既然不是你的错,就解释清楚,一味骄傲矜持,最后受伤的还是你。”

玫琳心里虽然有点认可他的话,可嘴上还是说:“你凭什么管我?”

“不是你说的吗,旅行结束之前,我还是你的男朋友,我有义务教导你。另外——”胡勿止说着,忽地靠近玫琳,两人鼻尖对着鼻尖,呼吸可闻,“以上不是最严重的,最让我生气的是,你让那么多人看见了你的大腿。我是你的男朋友,理论上,只有我能看你的那部分身体。”

“你……你……”玫琳最后还是像漏气的气球一样瘪在了胡勿止怀中。胡勿止用她说过的话将她绕了进去……

这天傍晚,窗外的五彩经幡随风猎猎,玫琳躺在床上给她的闺密发微信,控诉胡勿止打人的恶行。闺密一听到玫琳被打,便急匆匆打了电话过来,结果一听打的部位,立刻没了声,良久后才说:“小玫瑰,你是不是喜欢上胡勿止了?其实现在挽回还来得及,我看得出来,胡勿止对你不一样。”

玫琳当然立刻否定:“我才没有喜欢他。你知道的,我当初追求他的原因。”

玫琳追求胡勿止,同她当年追求胡南是一个原因,她看出来白恩静对胡勿止有意思。

挂了电话,玫琳还有些许惆怅。

胡勿止待她不同吗?并没有吧,除了严肃地管教她之外,没有丝毫温柔与宠爱。而且,他今天下午还对她说过:“不喜欢我管教你吗?不喜欢也忍着吧,毕竟还有十三天,我们就分手了。”

就在那一刻,玫琳恍然大悟,原来,他是那么心心念念着分手的时间啊……

胡南从头到尾对白恩静没有一点意思,这个玫琳可以确信。

那胡勿止对白恩静呢?她确定不了。

她不了解胡勿止,他是高岭花、云间月,让人够不着、看不透。

之后接二连三发生的许多事,更让玫琳犹豫了,也许胡勿止已经喜欢上白恩静了?毕竟,虽然她厌恶白恩静,但白恩静却几乎是全校男生的梦中女神。

6)戴着金色王冠,永不低头,同她妈妈一样

有人说,新交往的恋人要一起旅行才知道彼此是否合适,因为旅行中的困乏、大小状况,最能让一个人的本性暴露出来。玫琳之前也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直到她遇见胡勿止。

胡勿止不管做什么都是泰然自若、井井有条,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文成公主、尺尊公主,释迦牟尼的八岁、十二岁等身像,每个典故,甚至轶事,他都说得头头是道。而且,高原反应对他来说仿佛根本不存在,无论多早起床,行程多么劳累,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甚至还有精力关心同行者。当然,同行者中最受照顾的就是温温柔柔、弱柳扶风的白恩静。

玫琳其实也有高原反应,只是她不想把弱小的一面展现在旁人面前,所以都没叫过一句苦,身体再难受,也从不叫大家等等她。怕被人看出自己苍白的脸色,玫琳还多涂了好几层腮红。

行程过半的那天,他们到了拉姆拉措。据说在拉姆拉措湖中可以看到自己的前世今生,立活佛时,高僧们都会来拉姆拉措寻找线索。玫琳他们的车子只能开到海拔五千二百米左右,剩余到山顶的两百米,只能徒步了,等徒步到山顶,才能看到圣湖拉姆拉措。

刚下车,白恩静的脸色就已是苍白若纸了,可一方面不能把她一个女孩子留在山下,另一方面她又坚持说自己没事,无奈之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人背她走完这两百米。

就在大家把目光都投向拿糖给白恩静补充体力的胡勿止时,穿着一身粉红色冲锋衣,踩着粉色内增高登山鞋的玫琳忽然站出来:“我来背副会长吧。”

众人一怔,但不等白恩静拒绝,玫琳一弯腰就把她背了起来。不到一米六的小个子可爱女孩背着一个一米七的长发美女,着实赚足了路人的眼球。

两百米,看似十几分钟就能走完的路,他们一共爬了将近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里,玫琳一次都没歇息,还好几次用眼神瞪退了想要阻止她的胡勿止。

起初,枚琳背上的白恩静不太合作,总是在大家不注意时给玫琳找麻烦,后来,在玫琳说了一句“我要是摔倒,你觉得谁先着地”后,副会长大人彻底乖巧了起来,并多次要求自己走,但玫琳没理会她。

到山顶的那一刻,不知是谁先起头,素不相识的游客们为玫琳鼓起了掌,而玫琳只是笑笑。说来也怪,登山时严重的缺氧让她喘不过气来,每走一步都觉得心要跳出来一般,可在她真正站到山顶的那一刻,在遥望到拉姆拉措的瞬间,一切身体、精神上的不适仿佛都被圣湖带走了。

前世今生吗?

就算不去看拉姆拉措,玫琳也知道,她的前世必然也是一个公主,戴着金色王冠,永不低头,同她妈妈一样。

五色经幡,苍茫雪山,风过一遍,就是诵那经幡上的经文一次……玫琳回头望向胡勿止:胡勿止,我心中诵读的经文你能听到吗?

“如果我没有主动请缨,你会背她吗?”玫琳微微仰起头,问已经走近的胡勿止,却又在他开口时,抬起水葱一般白嫩的手指捂住了他的嘴。

“胡勿止,你是我的!”

她对着圣湖喊出的宣言很快被四月的凉风吹散,但它的余音久久回荡在众人心田。

当天晚上,在泽当县的旅店里,玫琳再一次受到了胡勿止的“暴力”管教。

7)“你给白恩静糖吃,都不给你漂亮可爱的女朋友糖吃!”

当晚泽当县的小旅馆剩下的房间不多,出乎玫琳意料的是,胡勿止主动要求同玫琳一间房,还是一间令人浮想联翩的大床房。

玫琳自然不会拒绝,其一,她绝对相信胡勿止的人品;其二,她特别享受白恩静心中妒忌,脸上却依旧端庄贤良的样子。

玫琳一进屋子,就被胡勿止抵在房门上,她吓得连忙向后捂住屁股:“我今天没犯错。”她都二十一岁了,怎么能像小孩子一样总被人打屁股。

胡勿止眯起眼,看起来很危险:“明明自己不舒服,还要逞强,你说是不是犯错?”

“那你也有错,”玫琳自觉不公平,“你给白恩静糖吃,都不给你漂亮可爱的女朋友糖吃!”

虽然早就摸透了玫琳的性子,也知道她根本就不喜欢吃糖,可胡勿止还是忍不住在心里笑开了,他又向前走了一步,把娇小的她完全笼罩在他的身影中:“想吃糖?那就承认错误,并且保证以后再不做那种勉强自己的事情。”

照理说,玫琳应该是喜欢男朋友对自己绝对顺从,最讨厌被人管教,尤其是胡勿止这种十分强硬的约束。可如今,玫琳除了委屈,心中并没有厌恶的情绪。

为了确认这种异常心理的来源,当晚,贴着墙角睡的玫琳把自己藏在被窝里,偷偷给闺密发微信:“我有一个朋友,她的男朋友对她特别凶,不准这个,不准那个,可她竟然不讨厌他,你说奇怪吗?”

很快,闺密的回信就到了:“小玫瑰,你就承认吧,你这个抖M公主病患者已经被胡勿止成功驯养了。你,小玫瑰,早就沦陷了。”

手机屏幕在暗夜中黑了下去,玫琳从被子里探出头,胡勿止躺在大床的中间,连睡姿都是双手叠放在胸前,十分正经,一丝不苟。完全是不自觉的,玫琳轻轻爬过去,靠在枕头边,歪头托腮瞧他。这个人严肃迟钝,不解风情,不知道照顾她,还和别的女生暧昧,她怎么可能爱上他……不过,他的睫毛可真长啊,可恶,竟然比她的还要长……

愤愤的玫琳屏住呼吸,手指慢慢靠近胡勿止的睫毛,没错,她要拔光它们!

突然,一只手搭上了玫琳的纤腰,旋即,不等玫琳惊叫出声,她就被胡勿止反客为主地压在身下。

男人的眼睛在黑夜中熠熠发光,哪有一点困倦的模样,他低头,吻住了玫琳微微张开的樱唇。只是蜻蜓点水的一啄,却仿佛吻到了玫琳的心灵深处,连灵魂都一同战栗、绽放……一吻过后,胡勿止把耳朵尖红透了的玫琳揽进怀中,他合上眼,像是立刻又睡着了一样,喃喃道:“忘了给你发糖了。”

一整夜,玫琳都没睡好。这并不是她的初吻,她的初吻是在一个湿漉漉的下雨天,给了那个清瘦严肃的少年。

那天,黄玫瑰花丛中,一向不苟言笑的胡南眼底满是喜悦,像是得到了世上价值连城的珍宝,他捧着她的脸说:“琳琳,你是一颗糖吗?真甜。”

他还说:“琳琳,中考之后我们去西藏旅行吧,去珠穆朗玛,我有礼物送给你。”

当然,玫琳没看到那份礼物,因为他们很快就分手了……

高原四月的深夜冷得很,似梦非梦中,玫琳又向胡勿止的怀里缩了缩。他的怀抱可真温暖,像妈妈一样……

大抵就在这一刻,玫琳下了决心——决不把这个怀抱让给别人。

第二天玫琳起床时,胡勿止已经不在房间了。

玫琳对着镜子整理头发,却发现锁骨的位置有几块红印,还有点发痒,大概是过敏。玫琳本打算用遮瑕膏遮一遮,然而脑海中白恩静的脸孔飘过之后,她放下了遮瑕笔,还特意选了一件一字领的羊毛衫。

枚琳下楼后,老板娘很热情地告诉玫琳,胡勿止带着其他人去附近照相了,临走时拜托她给他劳累的女朋友准备早餐。瞧着老板娘“我什么都懂”的眼神,玫琳大概可以想到胡勿止如何板着一张脸一本正经地说“我女朋友昨晚太累了,今天就不参加我们的行程了”。

误会的除了老板娘,还有一个人。就在玫琳吃过早饭,打算回房间补觉时,她在阴暗逼仄的楼梯转角处,与白恩静狭路相逢。

8)胡勿止是胡南,胡南就是胡勿止?

一直以柔弱为武器的白恩静,这次大概是真的身体吃不消了,她虚弱的眼神划过玫琳的脖子,顿了顿,随即,忽地笑了起来:“唐玫琳,你这样有意思吗?每次我喜欢的人你都要抢,胡南是,胡勿止也是。你还真是同你那短命的妈妈一样,就喜欢抢别人的东西。”

妈妈是玫琳的逆鳞,犯者必痛击之。只是不等玫琳张嘴,白恩静倏地抬起手,自己给了自己一巴掌。

玫琳立刻就明白了,白恩静同她那爱插足别人感情的妈妈一样,看电视看多了,总喜欢使些不入流的伎俩,可偏偏自己那聪明的爸爸次次都上当。

玫琳不用回头,只听脚步声就知道是胡勿止走了进来,走上了楼梯,站在她身后。不一会儿,又有些脚步声陆陆续续响起,窗外乌云渐渐聚拢,想必是学生会的一行人遇到坏天气,不得不回来。

这个当口,白恩静什么都不用说,只站在那里,捂着脸上的巴掌印做泫然欲泣状就足够把大家的愤怒集中在玫琳身上。

不知何时,乌云中裂出一米阳光,正好打在玫琳身上,她在这一米阳光中转过身,对着那些谴责她的学生会部长们道:“我没有打她,虽然她妈妈总是有事没事地找我爸爸看夜光剧本,但我不喜欢打人。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她突然回头,扬起手臂,“啪”的一声狠狠扇在了白恩静的右脸上,“你们可以对比一下手掌印。”

做完这一切,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玫琳拍了拍手,走上楼梯,回到了她同胡勿止的房间。随后,在她只数到五时,胡勿止就走了进来。

玫琳抢在他开口前,先道:“都是你教给我的,第一,不是自己做的,要解释;第二,不要勉强自己。第一个巴掌不是我打的,我解释了,还有,我方才真的很生气,所以也不想强求自己忍气吞声。总之——”她顿了顿,扬起头,“我今天没做错。”

她这么娇小,穿着高跟鞋也只到胡勿止的下巴,胡勿止微微一低头,就可以吻到她的唇瓣。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只是这次,没有浅尝辄止,而是把玫琳吻到气喘吁吁,他才揉揉她的发顶道:“今天做得很好,刚才是奖励。”

他眼中的点点笑意,比高原夜空的星星还要璀璨,璀璨得使玫琳害怕,怕他知道她追求他,只是为了让白恩静不舒服。

但在胡勿止发现她的秘密之前,她先发现了他的秘密。

胡勿止是胡南,胡南就是胡勿止。

这个真相是在他们回到拉萨,准备去珠穆朗玛时,白恩静告诉玫琳的。

那天也是玫琳同胡勿止分手旅行的倒数第三天。

“唐玫琳,我输了,但你也没赢。你以为胡勿止是因为喜欢你才容忍你的公主病吗?他是要报复你。”

之后的,白恩静没继续说,但玫琳完全读懂了她那挑衅又怜悯的眼神——他是要报复你,所以一旦你爱上他,等待你的就只有被抛弃,同你当年对他做过的一样。

胡勿止怎么会是胡南呢?

他们的相貌并不相像啊,但仔细想想,两个人外表的冷漠清高还是很相似的……

带着这个疑问,他们一路来到珠峰大本营。大本营海拔高,白恩静几乎是一路吸氧过来的,她这么拼命也要跟来的原因,玫琳想,大概是想亲眼看到胡勿止同自己撕破脸吧。因为按照玫琳的脾气,她是不可能把疑问装在心里的。

可玫琳偏偏就不顺她的意。

9)“怎么了,想吃我?”

晚上的大本营冷极了,帐篷堪堪只能挡住些风,炉子里燃烧着羊粪球,白恩静同另外一个小姑娘挤在一个睡袋里,而胡勿止则面不改色地用两层羽绒被把玫琳裹严,然后再把这个“小粽子”抱进自己的睡袋。

临睡前,他又吻了她,甜甜的,还带着些熟悉的、淡淡的苦味,他说他吃了红景天糖。这时玫琳才想起来,她每天喝的水里也有这种味道,想必是胡勿止知道她不爱吃糖,就把红景天的粉末放在她的水杯里。她以为他对她漠不关心,其实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呵护她。

只是,他越是对她好,她越害怕,她怕这些美好都不过是陷阱旁边绽放的艳丽花朵……习惯性地,玫琳向胡勿止怀里蹭了蹭,又趁着他低头给她掖被角时,飞快地在他嘴边咬了一口。

这个主动的吻让胡勿止先是一滞,随后立刻笑了起来:“怎么了,想吃我?”

玫琳的两只小白手从羽绒被里探出来,一只放在胡勿止胸口,一只紧紧搂住胡勿止的腰。“暖暖的,像妈妈。”她说。

胡勿止又笑了:“像丈夫,不是妈妈。”

“就是妈妈。”玫琳咬着嘴唇,眸子晶莹透亮,撒娇的小模样让人既喜欢又心疼。

“好,”胡勿止的眉眼柔软起来,放在玫琳腰间的手臂收紧了,“是妈妈。”东大最能辩的辩手,唯一说不过的就是他怀里的小公主。

帐篷外冷风猎猎,宛如诸神的神谕,在星空下降临。

“胡勿止。”

“嗯?”

“明天结束,我们就不是男女朋友了吗?”

“嗯。”

“胡勿止。”

“嗯?”

“你真暖。”

那一刹,风乍停,云且住,流星划过墨蓝天际……

“你也是。”他说。

那一刹,不管他是胡南,还是胡勿止,玫琳都不在乎了。她这二十一年的青春岁月,一共爱了两次,爱上了同一个人。第一次,因为童年妈妈的阴影,害怕被放弃的她,选择了先放弃对方;第二次,既然他想报复她,那就报复吧,终归是当年的她做错了事,还对他说过那么恶毒的话……

第二天一早,红日在雪山之巅升起,胡勿止起床后没看见玫琳,同行的人也都刚刚睡醒,不知道玫琳去了哪里,只有白恩静,虽然说着不知道,却言辞闪烁。胡勿止急匆匆地出了帐篷,但找了一圈儿后依然不见玫琳。这时,白恩静才告诉他,她一早起来时看见玫琳向绒布冰川那边走,末了,她又道:“我查出了你就是胡南,还对玫琳说了,你是要来报复她的。”

“玫琳会不会因为这个心情不好,一时想不开就……今天,今天还是她妈妈的忌日……”说到这儿,白恩静已经担心得小声啜泣起来。

她讨厌玫琳是真的,但从没想过让她出事,也是真的。

10)“是的,她是我的眼前人、心上人!”

绒布冰川比较危险,这段时间并不建议进入,就算进去,也最好是结伴同行。

胡勿止找到玫琳时,她好像正要向冰川水汇聚成的沟涧里跳……一向沉着冷静的胡勿止,只这一眼就吓得冷汗浸透全身,他不敢叫玫琳,怕惊到她,只能一步一步慢慢走到她身后,然后,一把将她扯进怀中。

“你有胆子两次同我说分手,却没有胆量面对我吗?你不是很厉害吗,打起白恩静来,一点都不手软,怎么后来被她一句话就激怒了!你怎么敢有轻生的想法,你……”胡勿止的突然到来,同他难得一见的怒气把玫琳弄得不知所措,只能放任他对她连珠炮一样的语言谴责。

在雪山冰川之间,说话声不能过大,但从胡勿止那青筋暴起的手背就能看出,他有多么压抑,多么生气,多么害怕。“你……你吓坏我了,你这个坏丫头……”胡勿止眼圈一红,强硬的气势突然软了下来,这一刻,脆弱的他终于同那个在大雨中流着泪求玫琳不要分手的少年的身影重合到了一起。

“阿南,”玫琳踮起脚,像少年时代一样,摸摸他的头,如同授予骑士勋章的小公主,“你这么担心我,是还喜欢我吗?可我昨晚问你,是不是今天过了,我们就不是男女朋友了,你还说‘嗯’。阿南,你的态度让我真困惑。还有,我没想要自杀,我只是打算跳到河对岸去照珠穆朗玛峰而已。”

原来,这一切不过是一场乌龙,担心则乱便是如此了。

圣洁的雪山、晶莹的冰川中,胡勿止红着脸,不知是生气、害羞,还是欢喜:“我这一生只喜欢一个女孩子,她傲慢毒舌,张扬骄纵,是公主病重度患者,大家都说我们不相配,但我只想要她。昨晚,你问我,是不是今天我们的情侣关系就结束了,我说‘嗯’,是因为——”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红色绒布盒轻轻打开,里边是两枚王冠形状的钻戒,只不过其中一个款式旧了一些,“是因为,过了今天,你就是我的未婚妻了。”

“所以——”胡勿止单膝跪倒,大概是因为紧张,指尖都在轻颤,“唐玫琳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玫琳没有立刻答应,只是指了指那个款式微旧的戒指说:“这个该不会是你六年前想送我的那个礼物吧?”

胡勿止点点头。

玫琳惊讶得瞪大眼:“我们那时才十五岁啊,你是不是想得太长远了?”

胡勿止眯起了狐狸眼,趁玫琳发愣,小心翼翼地把戒指套在她手指上,又把她紧紧圈入怀中,心满意足道:“小公主那么好,我当然要早点把她定下来才安心。”

小玫瑰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被小狐狸摘到了手,虽然她也没想过拒绝。

回家的路上,玫琳又问胡勿止:“为什么一定要来西藏呢?”

“因为这里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漫天神佛见证了我们的爱情,你就不会抛弃我了。”

后来,她又知道了许多事,譬如,第一次分手后,胡勿止没有怨恨过她,反倒因为知道她童年的阴影后,十分心疼她。他本打算中考后,再去追求玫琳,无奈父母同时要驻外,不得已,他才离开了三年,等再回来,他迫不及待地想去见玫琳,却又在途中遇到车祸,腿受了重伤,脸也毁了。

至此,他的父母才给他改了名,“南”等于“难”,改掉这个字,希望他们儿子的苦难到此为止吧……再后来,他们在大学相遇,他怕倒霉的自己把霉运传给她,便一直不敢去靠近她,可谁知,她又一次主动来接近他,这样,他就再也不能放开手了。

大学这些年,胡勿止每年都会来西藏磕长头为玫琳祈福,那天的老婆婆就是磕长头时结识的,而那日老婆婆说的话也不是夸玫琳漂亮,而是问:“这就是你的心上人吗?”

他说:“是的,她是我的眼前人、心上人!”

很多人都说是他调教了有公主病的她,其实,早在很久很久之前,腹黑的小狐狸就被骄傲的小玫瑰驯养了呢……

睡前故事

更新时间: 2020-10-0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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