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我们团队招聘,一个应聘者说她觉得如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很难做好,所以她想做自己喜欢的。
我问她之前的职业是什么。她说瑜伽老师。
“那你不喜欢吗?”
“开始挺喜欢的,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
我问她现在喜欢什么,她说喜欢做运营,报了很多网课,也把难啃的《运营之光》啃完了。
于是我让她在运营的岗位上试用。试用期还没过,她就干不下去了。
运营是一个特别琐碎的活儿,需要细心、耐心与决心,这些她都没有。她之前所了解的运营,是像将军一样运筹帷幄、指哪儿打哪儿,实际做起来,发现最重要的,不是你站上指挥塔怎样做,而是你如何爬上这个指挥塔。
这个过程,是平平淡淡加默默无闻,无鸡血、没段子、不励志,无论是讲师做讲座,还是作家写书,都会选择性地忽略。
于是,这个女孩以为自己学了很多知识,其实空有一腔志气和一碗鸡血。
离职的时候,她跟另外一个员工说:“我还是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好。”
女孩才24岁,我很想告诉她,如果你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那么,喜欢就会变成弱者的借口。
02
强者谈坚持,弱者才谈喜欢。一句不喜欢,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为、不坚持。
喜欢是什么?
它代表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短暂情绪,无论是你喜欢的工作,还是喜欢的人,长久相处的时候,都会发现里面包含着诸多不喜欢之处。
主持人窦文涛说过一件事。在《锵锵三人行》火爆之后,台里决定给他一档时事节目,叫《文涛拍案》。与《锵锵三人行》的风格不同,《文涛拍案》讲大案要案,内容黄暴、不设嘉宾。
这个节目,窦文涛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然而这件不喜欢的事,他做了8年。
窦文涛后来在《圆桌派》上回忆这段时光,说因为不喜欢,总担心做不好,常常一期节目反复录四五次。
“有一天录完节目下班,已经是清晨6点,深圳暴雨如注,那一刻我心里只有四个字:生无可恋。”窦文涛说。
你瞧,再光鲜的人、再顺利的人生、再喜欢的事,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刻,心生厌倦,甚至生无可恋。
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人生。
03
小到保持身材,大到养家糊口,做好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仅仅凭兴趣,而是靠专业、信念与坚持。
凡事谈喜欢,动不动还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我敬你是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宝贝。
▲电影《头文字D》剧照
这样的小宝贝,我劝你敬而远之,因为他们不仅自己一事无成,还专业坑搭档、坑队友;说好听是文艺,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说不好听点,就是情绪化,不负责任。
我的副业是开咖啡馆。这个行业,只谈喜欢,不谈责任的人特别多。我一个朋友拿50万出来开店,请了一个合伙人。合伙人特别喜欢做咖啡和烘焙,开咖啡馆也一直是她的梦想。
听上去很完美,对不对?但老司机要告诉你们,创业谈梦想、干工作谈喜欢的,基本都不靠谱,记住这一点,你能规避人生99%的坑。
这个世界上,喜欢与爱一样,都是易耗品,像烟花一样,易冷。
朋友的店开了不到半年,合伙人的激情就余额不足了。产品不上新,管理不上心,四五月正是生意旺季,她却要出门旅游,一走20天。我朋友求她:“等七月好不好,淡季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现在好不容易有点生意。”
她说:“不行,我不能为了工作放弃自己喜欢的事。”
我朋友差点晕过去——姐啊,当初开店的时候,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04
喜欢,是孩子的脸、六月的天。人生漫长,诸多无奈,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抵达成功,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家小美从4岁开始学钢琴。我对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就是希望她能从小坚持去做一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枯燥得要死的事儿。
报班之前,我问过她,她说喜欢。后来每到练琴的瓶颈期,小美都恨不得把钢琴砸了。
朋友来我家看到,建议我别逼孩子,还是选一个她喜欢的事情让她做,才能事半功倍。我告诉你们,这种鸡汤千万别喝。
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
喜欢是我们的本能;同时,喜新厌旧也是我们的本能。如果凡事按照本能,人人都是loser兼渣男、渣女。
而教育本身,一定存在反人性的部分。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两岁会哼歌,三岁唱得有模有样,去妈妈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不想练琴,被他妈叶惠美打得想shi。
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容易被成就感支配。
这么说吧,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
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一定有一段上坡路。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05
喜欢本身,无法成为信念,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
幼稚的人谈喜欢,成熟的人谈责任。
一件事,有所成,一定是10%的喜欢+90%的责任。
成功,是在喜欢与厌倦之间进行螺旋式上升;上升的成就感,支撑我们一次次对抗厌倦,到达柳暗花明的境界。
过度强调喜欢的人,在第一个厌倦到来的时候,就会换一个坑位;于是,他们跳来跳去、筋疲力尽,却永远只能在山底看风景。
我偶像毛姆说:“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然而,爱因斯坦老师又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你瞧,连神仙都打架,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
但如果让我二选一,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世界为之让路,而普通如我们,想要不疯魔、不报废,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炼中,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找到自己的节奏,活成鸡血本血。
更新时间: 2019-11-10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