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十年,我和史桃证明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但第十一年,我变卦了,因为我真的撑不下去了。我怎能不喜欢史桃呢?她那么可爱、泼辣、敏感、暴躁,甚至她的自私和奸诈我都爱,甚至她的冷漠我也爱。
文/榛 生
1)琥珀与李明
我和史桃在盛夏横穿马路,去对面的朝鲜餐馆吃带冰碴儿的冷面。学校门口的这一段马路在烈日下饧化,史桃生平第一双高跟鞋的左边一只就那么陷在了软软的沥青里。车辆即将驶来,我拉着她跳离那里,接着又是一辆车,再一辆车。之后,史桃的蓝色小羊皮高跟鞋完整地被嵌进柏油路里去,成了一块琥珀。
因而我们吃完冷面,不得不僵持了两分钟。我拒绝背她回学校,她就坚持她必须有双新鞋。折中的办法是去附近菜场走走,那儿比商场近得多,而鞋子也有橡皮底的人字拖。
史桃穿着一双浅蓝色橡皮人字拖和我走回学校。路过那块嵌了她鞋子的马路时,看到一个环卫工人正一丝不苟地在撬她那只鞋。他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基本上把那鞋碎尸了。史桃有点生气,她把手中那只鞋恶作剧地丢向那个环卫工人,因为扔得不准以及风向的作用,鞋不幸拍在一辆路过的摩托车上,巧的是,正好拍中车主的脸。
十天以后,史桃宣布她恋爱了。她的恋人是她在茫茫人海中一鞋拍来的。和那家伙见面时,我还看到他脸上尚未消散的红肿。史桃说他姓李,叫明。李明,从初中到大学英语课里一贯的男主角,擅长说的一句话是:“What time is it?Let’s go to bed.”
一个只知道上床睡觉的浑蛋,史桃你赢了,你是愚昧界的女王。
2)李明和我
我倒是爱和李明一起打台球。自从他和史桃好上以后,我也假惺惺地和他成了莫逆。他后来到我们学校找史桃,会先喊上我。我们开始称兄道弟。某一天,我在台球桌前讲了一个笑话。有一个精神病,他有一天去院长那儿告状,说他同屋室友半夜不睡觉,总蹲在他的床头柜上以为自己是台灯。院长就说,那明天我就让人把他搬走。结果这个精神病不干了,“你把他弄走我晚上点什么?”
这个笑话把史桃笑得五脏俱焚就地打滚。笑过之后她忽然又无聊地问我:“你什么意思,你是说你是台灯,还是李明是台灯?”
那天半夜我真的睡不着了,不是因为我没台灯,而是我忽然发现我不应该失去史桃。我们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同班,到大三还是同班。人们都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和她的关系,起码前世修了五十年不止吧。我之所以这么想,或许是史桃那句带有挑衅意味的话,或许是她穿的那件吊带背心或者热裤,使她显得很好看的缘故。总之我开始闹心了。
回忆从前的种种。小学时候史桃一到卫生扫除时就跑来和我一组,还特能干。初中时候中午我被老师罚站她主动带便当给我吃。高中更不用提了,每个晚自习下课,她都举着她的手电替我照路,因为我从不带手电。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而直到本人23岁这一年,才发现这些小事的意义不仅仅是代表友情。
我和李明,必须有一个人被搬走,剩下的一个和史桃共度生命中的良宵。
3)我和兔子
我们上实验课。穿白大褂。这会儿我犯贱地发现,史桃穿白大褂也特好看。我主动走过去和史桃一组,这次我们解剖兔子,查看兔子的消化系统。她已经把兔子麻醉好了,我则拿起手术刀。
就在我的刀在兔子胸口划出“丫”字的第一划的时候,那兔子不知道为什么醒了,接着整个安静的课堂上传来尖叫声。兔子在尖叫!天啊,兔子在尖叫!血从兔子的颈侧流下来,马上被我用棉球吸走,兔子,它一共尖叫了三次。
当我们把那只白色的大兔子解剖完毕以后,不知为何,我们都十分沮丧。一只对人类几乎不可能有什么反抗的、被关在笼子中养大的、从生到死的唯一意义就是被当做实验用品的食草动物,它发出了尖叫。那是它最后的勇气,那是最后的微小搏击。史桃说,兔子真可怜。她换下白大褂,拿起手机打电话给李明,“兔子真的很可怜!”她哭了起来。
那天晚上为了安慰史桃,我们又一起酗酒。不是每一个读大学的人都会去酗酒,但酗酒是青春的一部分,是生命的一部分。史桃趴在李明的怀里抽泣,她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伤心。“兔子又不是你爷爷!”我喝多了,开始说一些有的没的,史桃摔碎了酒瓶,“兔子是你爷爷好吧?”然后她又笑了。她尖尖的下巴真的很美,像根小冰锥刺着我的心。
“这样吧,我给你讲个故事。”你也看出来了,我最大的特长是讲故事,“从前,有一个织布匠,有一天他喝醉了,就向人夸耀他的女儿,说他的女儿手艺比他好,能把普通的兔毛织成金兔毛。这些醉话被皇宫的一个差役听到了,就把这女儿抓进了宫中。皇帝说,我给你一晚的时间,如果你能把普通的兔毛织成金兔毛,我就娶你为妻,否则,我就杀了你。女孩当然不会织,于是就哭了。到了晚上,夜深人静,她的哭声引来了一个妖怪。那妖怪对她说:‘小妞,我可以帮你,但是之后我会向你索要一件东西作为回报。’说完这话,天就亮了,皇宫里的兔毛都变成了金兔毛。皇帝实现诺言娶了她,过了三年,生下小皇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没劲,就这样完啦?”史桃揉揉哭红的鼻子,看着我。
“后来,那妖怪果然又出现了,对皇后说,他索要的回报就是小皇子。皇后声泪俱下地求那妖怪不要带走小皇子。于是妖怪说,好吧,那你回答我一个问题,你答对了,我就不带走你儿子。”
“是什么问题。”
沉默良久,我说:“请告诉我史桃喜欢过兔子吗?”
我的外号叫兔子。
我承认,我确实喝多了,那天。
4)兔子的波依斯
人一生里可能办砸的大事一共会有多少件?数一数其实不算多。高考考不上大学,毕业拿不到学位,找工作时候和面试官吵架,要么结婚时发现新娘逃跑了……反正,像我那晚喝多了以后对史桃所说的话,算是一件,可以书写进我生命的办砸史。之后我逃之夭夭,即使是最亲爱的解剖课我也逃。半年过去了,我们开始去实习,基本不会遇见。又过了半年,我们毕业(liunianbanxia.com)。
我是如此懦弱,我甚至没有在毕业散伙饭上主动和史桃碰杯酒。倒是史桃走了过来,她对我举杯相照。别以为她是优雅地劝我干一杯,她是把那杯酒整个慢慢地从我头顶倒下来。
是因为我那个搅屎棍的笑话,她和李明吹了。
史桃的失恋发生在毕业当年倒也有利于她的成长。她进了一家制药公司,据说很快就和主管好上了。这件事是我通过丁昱丽和崔娴娴那两个八婆知道的,她们带来的其余信息是,那主管是个有妇之夫。
那天我遇见她们的时候,正陪一个姑娘去看展览。波依斯的生平回顾展,不知道为什么开在了北京。约瑟夫·波依斯,生于1921年的德国,高中毕业以前逃学加入一个到处流浪表演的马戏团,在团里从事打扫和饲养动物的工作。这些记忆贯穿他日后的创作之中。
波依斯是一位行为艺术家,他的代表作是“如何向死兔子解释图画”。他坐在画廊入口,手中抱着一只死兔子,头上洒满蜂蜜并沾着金箔,口中喃喃有词。随后他穿梭在画廊中,向死兔子一一解说墙上的画作。据说这个很有名的行为艺术寓意深刻,但是对于学生物的我来说,最关心的却是那只兔子是否经过人道的麻醉而死。而一想到麻醉、兔子,再听到两个旧同学在耳边八卦我曾经喜欢过的女人,一阵忧郁就从小腹升起,渐行向上,直抵膀胱,我觉得尿急。
于是很有幸的,我在艺术馆卫生间的门口也表演了一回行为艺术。我摔倒了,很巧,我的头倒栽进了一个洗拖把的桶里,由于它的水很脏,我的脸拔出来时是灰色的。
整个艺术馆里的人没有一个发笑。行为艺术,在如今是一件多么令人见怪不怪的事啊。
5)我和史桃
出糗过后,那个和我看展览实际是相亲的女孩也就再没出现。
听很多人回忆自己的人生时,都会说在大学毕业的第一年过得最窘迫,我也是。进公司是个小喽啰,搞对象又屡遭失败,并且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好朋友,还在艺术馆那样了一回。真的很衰。但这些都不应该是消沉下去的理由,我对自己说:振作振作,我心里还有爱,兔子都会尖叫呢,一个大活人,怎么可以被尿憋死!
我尝试给史桃打电话。她接电话,但从来都不说话。
“史桃,是我的错,你就原谅我吧。”
“史桃,我不应该说那种话,我真的对不起你们。”
“史桃,人生何处遇知己,要珍惜啊。”
“史桃,我们还是朋友吗?”
她冷冷地沉默着,像耶稣。真的,她一语不发地听我忏悔,是我的主。就这样,在我热乎乎的道歉和她冷冰冰的沉默之中,就连大学毕业最窘迫的第一年也过去了。开始有前辈提拔我,我开始交往到一些视我为青年才俊和未来结婚对象的小女子。后来,我遇见了李明。酒肉穿肠过,我们起码在名义上捐弃前嫌,重拾友情。他现在已经结婚,据说老婆是住在北大燕园五十几号某位大学者的外孙女。反正,他的表情和语气告诉我,他很走运。
那晚,和李明分道扬镳后,我独自走在北京夏天的大马路。走着走着,逐渐感觉到某种悲伤,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我,天越来越黑了。我往我的小胡同走,当我走进完全没有光的所在,我的住所也就到了。在这一刻,我感觉到生命的渺小、生活的沉重无边、寂寞的浩瀚,我想念史桃。
其实,男人和女人可能有真正的友情吗?十年,我和史桃证明给这个世界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但第十一年,我变卦了,因为我真的撑不下去了。我怎能不喜欢史桃呢?她那么可爱、泼辣、敏感、暴躁,甚至她的自私和奸诈我都爱,甚至她的冷漠我也爱。我还记得她那双人字拖,浅蓝色,橡皮的,如果我那天不是臭屁地不肯放下自尊,而是顺着自己的心意背着她回到学校,也许我们就可以展开一段美好的爱情,至少,就不会有李明什么事,而她的脚也不会被磨破。
是我不好。
我在漆黑的楼道里打电话给史桃。这次我说:“史桃,我爱你,是我不好。”
她咳嗽了一声,忽然说话了:“你这是认真说的吗?”我说我是认真的。
她停了停,说,“那你等着。”接着史桃回来,对我说:“你终于不嘴硬了?我跟你说,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破坏我和李明的关系,但是,我一直等的就是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啊,你这笨蛋!”
“哪句呀?”我问。
“我爱你。”她回答。
真好听,史桃说这句话真好听呀!
更新时间: 2013-12-04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