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木迩
零
香火味在逼仄狭小的正堂散开来,熏得人想要流眼泪。二姐坐着轮椅一下一下地朝着菩萨画像鞠躬,嘴里不停地说着保佑的话。从前二姐也是个知识分子,现在大概是“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
千梦提着行李在门口站了有一会儿了。她已经有几年没回来了,电话打得都少。如今望着这座翻新过的还带着点复古风格的房子,不禁觉得与记忆中相差得太远了。
从前的院墙是用红砖砌的半截,院里也没有水泥地,下雨天总会把一双鞋踩脏。父亲健在的时候喜欢抽烟,于是家里的烟味和潮湿混在一起,叫人从里到外感到不舒服。
二姐的精神时好时坏,不过看她刚刚娴熟上香的模样,这会儿应该是清醒的。千梦像是远处来的客人,拎了好些营养品走进家门,二姐听见动静回过头来,瞅了好久才问一句:“是三三吗?”
千梦在离二姐一两米的地方停下脚步,放下东西点点头:“二姐,是我。”
程三三是千梦之前的名字,这三个字总是带着厚重凄厉的过去,并且提醒着千梦——她不是那个站在发言台上优雅如有千千绮梦的女新闻人,而是从来到这世上之前就不被祝福的程家老三。
“吃了吗?”二姐也不主动靠近,只是待在原地客客气气地问上一句。
“吃了点面包,大姐呢?我去看一眼她。”
二姐皱着眉指了一下里屋:“床上躺着呢,废人一个,还能往哪儿去?”
千梦垂眸,低头走进里屋。里屋的木门关着,打开来的那一瞬间酸臭味扑面而来。大姐肥胖的身体半躺在床上,窗帘闭着,昏暗的屋里大姐咧着嘴朝千梦笑,口水滴在被褥上。
千梦与大姐对视了好久,终究没走进去,而是重新合上那道木门。合上的那一瞬间,大姐在身后嘶叫起来,一句一句,叫的是“程三三”这个名字。
那是一种令她头皮发麻的声音,小时候千梦晨起时背着书包去上学,大姐就这样在她身后拼了命地嘶叫。她总是捂起耳朵,埋着头朝学校跑,仿佛她跑得越快,就越能摆脱不想要的东西。
千梦想,大概大姐的心里也是埋怨上天不公的吧。同为困兽,千梦和二姐有背着书包逃离这个家片刻的机会,而大姐,至多只是抬起头看看院里这片不开阔的天。
千梦提过要把他们带到城市的疗养院去,二姐却在这件事上过分执拗,她看着千梦的眼睛:“你从前最想的不就是逃离这个疯人院吗?既然已经走出去了就别再回来,就算有一天我们一命呜呼你也少管。”
二姐冰冷的声音诉说的仿佛是与自己无关的生命,这些年她的生机早已被磨灭了,留下的只是布偶娃娃的靈魂。
千梦倚在墙角,看着院落里一小簇绚烂欲哭的花朵,久久静默着。她从没想过,在从天涯海角归来之后,自己会回到这个曾叫她厌恶至极的地方。
或许二姐说得对,高贵和低贱都刻在了骨子里,不是读几本书、改个名字就能剔除的。
根就是根,斩断不了。
“二姐,我辞职了,”千梦转过身,倒了杯水握在手中,“我想……回这里来住一段时间。”
二姐眼也不眨:“这没你住的地方。”
刺鼻的汽油味在鼻腔里打转,千梦吞了一口水,说:“二姐,等我六个月,行吗?”
壹
千梦本来就没准备在家里住,太久没回去的地方,不是说回就能回得去的。她早已找好了房子,小城南面的一座民宿长期外租,那周边环境宜人,是个逃离人世的好地方。
老板不在,是店员接待的她。小姑娘脸圆圆的,有些羞涩地与千梦对视:“我在电视上见过你,程小姐,你是外交部新闻司的吧?有一次新闻发布会,你就站在林司长身边。”
千梦笑笑,点头。
小姑娘给千梦办信息登记,打开了话匣子:“是来这里旅游吗?看你要租这么久的房子。”
“不,我家就在这里。”千梦办完手续自己搬行李上楼,小姑娘要过来帮她,她没让,那小姑娘分明长得比自己还要娇小。抢夺之间,另一只手从她们之间插进来,男人臂力惊人,单手就拎起了厚重的行李箱。
“老板,你回来了。”小姑娘打了个招呼,退回了前台坐着。
男人走在前面,宽大的白色短袖、米色的短裤,脚上穿了一双几千块的球鞋,不像小城里其他男人那般不修边幅,倒像是校园里的少年郎,在知慕少艾的年纪总能收到一打一打情书的那种帅哥。
何东君一直把千梦送到房里,其间一句话都没和她说,丝毫没有生意人身上能说会道的品质。
房里一片漆黑,男人把行李箱靠墙放下,径自去拉窗帘,屋里瞬间大亮。千梦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红色钞票,叫住本欲离开的男人,朝他伸手:“辛苦了,一点心意。”
何东君停下脚步,低头看了一眼千梦手上的那张人民币,垂着的眼睫毛长得过分,随着他轻笑出声而扇动一下。他仿佛是见识了多可笑的行径,大步朝前,不发一语地走了出去。
见他拒绝,千梦也不意外,把钱放回钱包后关上了房门,嘴角若有若无地笑一下。
这个人啊,一如既往的乐于助人,而她所好的,就是一次次用这种有些幼稚的方式碾压他。
一墙之外,何东君站在楼梯口,一只手撑在栏杆上,另一只手去口袋里掏烟。弥漫的烟雾中他将自己放空,久远的回忆就像手中这支烟,忽明忽灭,他感觉快要记不住的时候,又电影一般在脑海里重映。
他掐了烟,把廊上的窗打开来通风,这里离千梦的房间挺近的,他想起她从小最讨厌的就是烟味。
贰
何东君第一次见千梦是在秋天,早上五点的窗外,他第无数遍看着满天星辰化作晨光,百无聊赖地坐在窗口。那小姑娘从街角转了个弯便落入他的视线,她走得很慢,一步化三步,一下一下地把道路上干巴的枯叶踩碎。
还未全亮的天色,却仿佛有圣洁的白光落在她的身上,他不知怎么就移不开眼了。若追溯心动的始末,那一刻大概就是起点。
之后的每一天,早上五点的窗外总能看见她的身影,他小心翼翼地窥探这个隐秘美好的小世界,以为这世界独属他一人,直到那个秋过去,寒冬降临的某一天。
冬日的早上五点还是一片漆黑,千梦裹着一条黑色的围巾,整张脸埋进去,只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睛。她走在雪地上,犹如置身电影《简爱》里女主穿过的那片荒原,他看着她,心里想的是这漫天大雪纷纷扬扬,她怎么也不带把伞?
忽然,千梦隔着这片雪色抬起了头,她在他家楼下驻足,直直地与他对视。
何东君以为自己过于直接的目光冒犯到她,可她问的是:“你怎么总是醒得这么早?”
他幡然醒悟,原来这从不是他一个人的清晨。
千梦的发与衣衫都被雪打湿,何东君没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扔了一把折叠伞下去,他从那时起声音中就有一种沉金冷玉的气质:“衣服湿掉的话会冷的。”
千梦没伸手接,伞无声地落在她面前的雪地上,像上帝从天而降的礼物。
冷?她的每个冬天都冷得出奇,这把伞是为她挡掉风雪的第一把伞。
千梦弯腰去捡,遮在脸上的围巾松散开来,一片雪白中,何东君看见那张雪地一般苍白的脸上印着红色的巴掌印子。
程家三个女儿,她挨打的次数不是最多的。但每次父亲的巴掌落在她身上时,她的胸腔之中总会燃起一团火焰,她想,若是那团火焰再烈些,恐怕她会一把推倒本就醉得站都站不稳的父亲。
但她的理智总会浇灭那团火,起码在考上大学之前她不会做自毁前程的事,她唯一能做的是尽可能在学校待得久一些。于是她总是很早就起床,然后睁着一双困倦的眼,蹑手蹑脚地出门去,虽然大姐总是会嘶吼着把所有人吵醒,但没人会理一个疯子。
千梦不理解何东君,他不像自己,他拥有自己的房间,这么一个寒冷的早上,他为什么不在温暖的被窝里多赖一会儿呢?
千梦若无其事地重新将围巾遮住脸,无视楼上窗边那双充满同情的眼睛。她从那时起就很想告诉何东君,她不缺同情的目光,她缺的是把她从这片沼泽抽离的力量。
之后他们依然是陌生人,千梦经过他的楼下时,神色仍如走过其他路那般平常,只是那把伞一直被她揣在书包最里层,无论晴天雨天,她总是背着它。
千梦在这个小城中没有朋友,也不打算有朋友,因为她不想在以后离开的时候心怀任何眷恋不舍。一把伞的恩惠,这本该是他们唯一的交集。
可偏偏她一再地成为故事的焦点,而何东君恰恰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扮演了从天而降的英雄。
千梦的二姐程媛媛是这座小城的明星人物,不同于大姐从出生起就有智力缺陷,二姐的智商可以称作是天才。她曾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取了一流名校,是整個学校的一段传奇。作为程媛媛的妹妹,千梦的成绩虽然不能和二姐比,但在校园里也是被高看几分的。
所有人觉得千梦的特立独行是因为她自诩清高,直到二姐出事,才有人发觉她面具后藏的不过是恐惧。
智商超群的天之娇女程媛媛,在一个春天的午后被一辆面包车送回来,扶着她下车的是城里精神病院的一位护工。那天是周末,千梦原本正闷在房里背单词,透过玻璃窗,千梦冷眼看着笑得痴傻的二姐,一颗心像是坠入岁寒三尺的冰窖。
英文单词变成了她看不懂的火星文,她揪着书角,想着命运独独饶过自己的概率能有几分。
后来有人将她围堵在偏僻的巷子里,嘲笑她虚假的清高终究是遭到了报应。虽然都是些小孩子的把戏,也没人挥拳头伤她,但充满棱角的话语叫她觉得,就是从那一刻起,她变作了追逐明天的幽灵。
何东君挥拳头揍了那群人。他像个善战的斗士,意图夺回她失去的自尊。她冷眼望着何东君的背影,就像那天冷眼望着二姐的春日落败,她面无表情地转身走掉。
何东君追上了她,他站在她身后,右手搭在她的左肩上,能感觉到轻微的颤动。
“我有纸巾,你要吗?”
她的睫毛沾染的泪像上一个冬日落下的雪,她把自己变作一个永久冬眠的刺猬,无论施舍还是援助,通通拒绝:“何东君,离我远一些,我们应该永远是陌生人。”
凡事加上“永远”两字,要不尤其动人,要不尤其伤人。
显然,她对他所做的向来是后一种。
后来有一天的早上五点,少年站在那扇窗户里问楼下的少女:“你会放弃吗?”
——你会放弃与命运厮杀搏斗,接受它丢给你的一切伤害与恐惧吗?
春天的风吹乱树的头发,也吹乱了她的。
千梦没有抬头,但到底停下了脚步,她说:“不会。”
就算化作幽灵,她也不要放弃追赶苍穹中唯一的太阳。
“程三三,无论以后在哪里,你都像这样心怀梦想吧,如果一个不够,就心怀千千万万个。”
她抬腿走掉,也不知把他的话听进了几分。
也是那一天,少女在纸上写下了“千梦”这个名字。
叁
千梦不知道何东君后来去了哪里上大学,他们本就是泛泛之交,是彼此人生中仓促而过的一笔。可就是那仓促一笔,叫她每每经过有窗的楼房时,总是不禁抬头看一眼。
千梦时常问自己,她究竟想从那扇窗里望见什么呢?
然而总是无解。
千梦大学读的是新闻专业,二姐也曾在这样一所一流大学读新闻,后来二姐进了外交部新闻司,是外交部新闻司首屈一指的女发言人。
千梦选择新闻的原因很简单,她要在二姐跌落的地方爬起来,她要自己的声音不再轻若鸿羽。如果可以选择,她们都不想做幽灵。
那几年千梦很刻苦,书本上能背的知识她都一一刻在脑中。她仍然没有朋友,偌大的校园,她总是一个人在路上行走。小城市与大城市的差异正是体现在此,小城里特立独行是异类,大城市到处都是特立独行的人。
千梦喜欢这样不被注视、寡淡地过活。
而何东君,那个存活在记忆里,一日比一日遥远的陌生人,千梦总会在看到别人成双成对的时候想起他。
她想,如果自己是个正常女孩,那么过去的每一个早上五点,她都会抬头看一眼那个少年。
在还未亮起的天色中,浅浅地对他笑一下,她不会把那把伞一直放在书包最里层,而是挑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伞还给他。当他把手放在她的肩上问要不要纸巾时,她才不舍得用冷言冷语中伤他,而是回过头去,重重地拥抱他。
可反过来,如果自己是个正常女孩,怎么可能出现在早上五点的窗边,怎么可能需要那把伞,他又怎么会有给她递纸巾的机会?
这一切就像一个无解的迷宫。
日子乏味地流过,转眼大四临近毕业,千梦为了进外交部新闻司把书啃了千百遍,偶尔从繁重的课业里抬头,会想起几年前那个难得放纵自己一次的黄昏,那也是她与何东君一起走过的唯一一个黄昏、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那一个黄昏。
千梦回学校拿录取通知的下午,站在学校门口等了何东君两小时。她像是不顾一切,拽着他的衣袖走进一段无人的巷子里,拉开书包拉链,露出她偷偷在父亲的房里拿的几瓶酒。
他们的关系微妙,比陌生人多一步,离朋友差千百步。可就是对着这么一个人,那天的千梦史无前例地笑了许多次,在她众多模糊的记忆里有那么一段清晰的记忆——空酒瓶“哐”的一声掉在地上,她扯过他的衣领,在十八岁的夏天,埋在何东君的颈脖中,抬首咬了一下他的耳垂。
“何东君,你身上有烟味,我最讨厌烟味了。”她的声音与她的人一般纤柔,何东君的怀里像是被塞了团海绵,酥麻了半个身子。
烟味和少年身上洗衣粉的味道都落在千梦的鼻腔里,她呜咽着又说了句什么,然后推开他。夜色落幕,她踢开挡路的酒瓶,摇摇晃晃地往回走。
千梦望了一眼身后倚在墙上的少年,天上是缺角的月,她的思绪越发模糊起来。
这黑夜擅杀戮,而死的不过是一只狗。
肆
其实千梦没敢指望能在二十几岁的年纪就站上新闻发言台,即便优异如二姐,也用了整整十年才站上去。
但二十四岁的千梦,眉眼之间有天生的沉冷之色。她总是穿着严严实实的正装,衣领处只露出小小一段颈脖,却也能看出冰肌玉骨。
林司长说这么一张精妙的皮囊,不在台上站着真是可惜了。于是林司长手一挥,千梦就成了司长秘书,即便不是发言人,但到底跟着林司长站上了发言台,成了外交部新闻司有史以来站上发言台年龄最小的一个人。
流言正是因此传开来的,人们的嘴巴一张一合,就坐实了千梦和林司长暧昧不清的罪名。
“你介意那些闲言碎语吗?”
有一次晚上加班,千梦正检查第二天要用的新闻稿,听见林司长问她。
千梦轻轻一笑,说:“不在乎”
她的笑未及眼底,空空洞洞,是真的不在乎。
“你和你姐真是不一样。”
夜静了一瞬。
千梦合上整理好的文件夹,去摸杯子,发现咖啡早已经冷透了,但她还是喝了一大口。
林司长从文字密集的屏幕上猛然抬头,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失态,整个外交部新闻司没几人知道程媛媛是她的姐姐。
良久以后,久到林司长以为千梦不会再接话,她却问了一句:“我姐工作的时候是怎样的?”
“说起来,”林司长从办公桌里起身,将刚泡好的一杯热咖啡放到千梦面前,眼中有跳跃的星火,“我从没见过像媛媛思维那么发散的人,她的性格活泼,是我们枯燥乏味的办公室里为数不多的乐趣。她那时候说总有一天要坐上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位子,她那么优秀,我是赢不过她的……可最后赢的人却是我。”
千梦接过那杯咖啡,徹底静了下去,思绪如月色一般在这个夜里蔓延。
第二日,千梦被指定陪林司长出席一场晚宴,接到任务时办公室的同事们都愣了。
这场晚宴的承办方是圈子里大名鼎鼎的何老先生,这位老先生红字当头,年轻时曾驻外多年。如今虽说在家中颐养天年,但何家人或从商、或从政,地位都可见一斑,任谁见到他都得弯下腰毕恭毕敬地叫一句“何老”。可就是这么一位孰轻孰重的老先生,亲自给林司长打电话说:“叫你们部门那个叫千梦的小姑娘和你一起过来。”
去晚宴之前,林司长第无数次问千梦:“你真的不认识何老吗?”
千梦摇摇头,裹起披肩就下车,高跟鞋落在毯子上,深秋的风吹过来,叫她打了个寒战。
有人专门上前接待她:“是程小姐吧?跟我来,何老正在书房等你。”
她与林司长对视一眼,独自跟着那位服务生走上了楼梯。
这栋别墅地处郊外,整个装修是一种低调的奢靡,但显得年轻,看得出来,设计的时候费了一番心思。只是她不明白,住这种房子的人怎么会认识自己?她一无名小卒,在外交部新闻司摸爬滚打也不过两年,属实没理由被何老认识。
书房的门露出一条缝隙,首先入千梦眼的,是年轻男人西服袖口上掉落的一颗扣子,小小的扣子像是瞅准了时机,在她打开门的一瞬间落在地上,滚到她脚边,叫她没来由地想起许多年前上帝从天而降的那把伞,也是刚好落在她的脚边。
千梦赫然抬起头,熟悉的身影好似比几年前又高了些。他朝前走了几步,蹲在她面前捡起那颗掉落的扣子,却像是陌生人,从头至尾没与她寒暄一句。
何老坐在沙发上,英雄即便迟暮,举手投足之间仍有一番威严。
“程小姐和我孙子是旧相识吧?”
千梦点头,却仍未弄懂她被叫来的缘由。
何东君站在书架边,沉冷的声音中有些不耐烦:“爷爷,我说过让你别多管闲事。”
“我多管闲事?我看多管闲事的是你吧?放着建院不去,跑到小城里去开民宿,还免费给别人家建房子,人姑娘到现在却什么都不知道,你可真是个闷葫芦。”
千梦想起上个月二姐给她打电话,说社区拨款给家里建了新房,她还想最近也没听到什么新政策,但也没深究,原来是何东君。
何老把书房留给了他们,身后那个高高的书架,仿佛随时有倾斜而倒的可能,给她一种不可名状的压迫感,就像此刻面对何东君时的感觉。
面上她却要故作轻松:“没想到你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
“这样一个家庭又怎样?”他笑了一下,“除了爷爷,家里每个人都把我看作一枚废棋。”
一个身患抑郁症的富家少爷,是注定要被家族抛弃的,当初他的父母在经过一番努力无果后,把他送到了小城里,就像落魄的王子被囚入黑色的城堡,他的人生被盖上“毫无指望”的印戳。
“你在我面前说自己是废棋不太合适吧?”
“千梦,”他第一次叫她这个名字,“你现在这样已经很好。”
书桌上放了一杯何东君喝过的威士忌,千梦毫无避讳地拿起来尝一口,唇齿间通通是浓烈的酒香。千梦走近他,食指划过他的袖口、手臂、肩膀,然后又继续往下,直到她的手被他握住。
“何东君,你可以告诉你爷爷。”
“告诉他什么?”
“你看过我发病的样子,知道我那时有多丑恶,”千梦的手心发冷,却离他越发近了一点,“谁也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再发病,发了病还会不会重新清醒。这样的我,如果你爷爷知道了,还怎么会点我们的鸳鸯谱?”
伍
这世上许多事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譬如出身不好就努力读书,这世上许多事命中注定,再努力也无济于事;譬如从她的外婆开始,到妈妈、姐姐,无一人逃过的遗传性精神病。
事实上,千梦已经中招了。
她的生命中曾有十二个混沌不知的日子。
她第一次醉酒的那晚,那晚的酒精像是一种毒药,不仅叫她咬了他的耳朵、呜咽着对他说喜欢,还叫她在抬头看了一眼缺角的月色后陷入模糊的意识。
千梦后来回忆起,想自己那时的样子大概就和被送回的二姐一样痴傻吧。何东君把她带回了自己独住的那栋楼房,每天悉心照料她。偶爾,她那双无光的眼中会露出惧怕,她的眼中向来会有这种惧怕,清醒时怕疯,疯了之后又怕些别的什么。
何东君那时候想,如果她真的一直这样恢复不了,那么他就陪着她一起永永远远困在这栋楼房里、沉寂在这漫长无边的黑夜中,这也算是一种别样的天长地久了。
可十二天之后,盛夏的太阳冲破云层,何东君醒来时看见千梦站在他总站的那个窗口,就像十二点的钟声之后,一切又恢复了原样。
也像此刻的书房,明明还滞留着她停留过的气息,却已然剩下他一个人了。她总是这样,在他的世界匆匆来去,在他以为他们又近了一步的时候提醒他,他们还只是陌生人。
千梦刚刚的话还在他的耳边萦绕:“何东君,你知道我为什么想离你远远的吗?”那么清清冷冷的女孩子,在那一刻却染上了几分妖冶,“因为这世上只有你见过我的不堪,人最厌恶的便是落魄时的朋友,他总会令你想起不愿想起的。”
那年千梦十二天未归家,再回去时二姐正坐在门口的树荫下,不知是不是在等她。她知道,二姐与她已经算是被命运眷顾了,不像大姐,时时刻刻都活在一团混沌之下。
可清醒的人,偏偏是最痛苦的。
千梦在二姐身边坐下:“姐,像我们这样的人,如果爱上谁要怎么办?”
“《圣经》说,”姐回来之后总是读各种各样的经书,“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慈悲,我们的慈悲,大概只是离他们远远的,别搅乱他们原本的人生。”
就像年轻气盛的父亲偏执地把母亲娶回家,可最后又怎样呢?还不是人到中年,每日借酒消愁,她们三姐妹轮番做父亲的出气筒。
所以二姐选择坐上那辆面包车,远离理想和林司长。千梦选择无视何东君的所有温柔,做一个不通爱意的冷血动物。她们这一生都不会孕育生命,因为新的生命也意味着新的噩梦开始,她们要斩断厄运,就注定要一个人走在寂静的永夜里。
陆
千梦花了五年摆脱司长秘书这个职位,二十九岁,她真正站到发言台上,不再是一声不发的花瓶,新闻大厅的每个人都要安静地聆听她说话。
千梦第一次发言那天下了大雨,新闻大厅里仿佛氤氲了湿气,蓝色幕布前架满了摄像头。千梦扣上西装的扣子,高跟鞋落在地毯上,一丝声音也无,整个大厅异常寂静。千梦跟在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后面登台,她被郑重地介绍给大众。
那时的千梦是愉悦的,骄傲的,以至于她差点就觉得自己的明天也有美好的可能。
她被评为外交部新闻司有史以来长相最优越的发言人,名字又叫千梦,于是就有媒体以“千千绮梦女发言人”为题,大肆赞美她。她一时间被捧上了云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她,可爬得越高跌得越惨,是个亘古不变的规律。当“程媛媛”与“程千梦”两个名字同时出现时,千梦便知道,再美好的梦也没法一直做下去。
他们的工作场合总是严肃而神圣的,可那段时间总会有似是而非的目光打量她,下台之后也总有人会凑到她的耳边问她:“你姐的精神还好吗?”
她无处遁形,就连林司长也问她要不要休息一段时间。
千梦觉得自己的心胸脆弱又狭窄,根本装不下千千万万个梦,就这么一个梦最终也仍要跌入幽深的井里。
她知道自己无形中给外交部新闻司抹了黑,没犹豫太久就递交了辞呈。离开外交部新闻司那一天恰巧是她三十二岁生日,这么年轻的生命,她还未来得及大闹一场就要悄然离去。
三十二岁,她的心跳却仍是为那一人。
千梦摇摇头,心想算了。于是又给了自己一个梦,这一次,她的梦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她打算为那短短一瞬而活。
千梦故意订了何东君的民宿,她一次性交了六个月的租金。距离上一次见面转眼已八年,这一次,她给自己六个月的时间,编织千山万水的梦境,去拥抱他、亲吻他,爱他。
她看到他郁闷地在栏杆前抽烟,他从很久以前就有抽烟的习惯,可几分钟后他又掐灭,打开窗,不断用手去扇廊上的烟味。
他还记得,她说过最讨厌的就是烟味。她无奈地笑笑,她又有什么是他不记得的呢?就像他记得她说他们永远是陌生人,于是他从刚刚见面时就装作不认识她。
“何东君。”千梦站在他的身后,第一次觉得烟味也不是那么难闻。
“嗯?”他的眉眼轻佻,眼中仍有少年人的风采。
她看着他的眼睛,这世界像是被蒙上一层玫瑰色,暗暗流转着花香:“你知道吗?《楚辞》里,东君是太阳神的意思。”
“所以呢?”
她忽然抱住了他:“你也是我的太阳神。”
在每个早上五点的窗边,在那十二个永夜,照耀她、指引她,即便她至今都没来得及说一句谢谢,他也静默地等在这座小城。
千梦想,这六个月,就把所有冰天雪凝的爱意融化给他吧。
终
那是一场深夜里燃起的大火,烧毁了那座复古风格的屋子,也带走了程家被命运折磨了多年的三姐妹。那之前院落里有隐约的歌声,那首老歌叫《十二个永不》,歌词里其中有两句是“永不再见你,永不说爱你”,就像是那十二个永夜的另一种解读。
何东君站在火光中问千梦:“你为什么要点火?”
明明只要好好活着,她便能得到他永生永世的爱意。
千梦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其实道理他们都懂。
一个妖精最美的时候是她以为自己是神的时候,一个疯子最美的时候是她还能清醒地爱的时候。可是爱注定有一天会以一种极为丑陋的方式消耗殆尽,还不如让它在灰烬里永生。
他在满头大汗中惊醒,因为梦境而皱缩的心脏渐渐舒展。
还好,只是个梦。
何东君站在落地窗边。
黎明已近,月色还未退场,天地交际的地方闪烁着昏黄的光,大概是还未升起的太阳,又或是哪一轮坠落的月亮。
更新时间: 2021-05-29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