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夜未央
[北]
在莎树的家乡,有一条大江,将南北隔开。莎树小的时候,总期望家里会有江那边的客人过来。他们会带给莎树草莓味的巧克力、粉红色的发夹,以及各种她没见过的东西。作为馈赠,莎树会摘各种好吃的果子塞到他们的手里。但她看得出来,他们兴趣并不大。
放学过后,莎树会多绕一点路,去到一片高地上眺望大江。江可真宽,江面灰蒙蒙的,一眼望不到头。
时值九月,遍地都是芒果树,熟透的芒果挂在树枝上,分外诱人。莎树把书包挂在芒果树的枝干上,像只小猴子一样爬上去。那里的芒果占尽天时地利,长得极大,只要两个,莎树就能吃得肚子圆圆的。
有时候陈蒙也会过来,他坐在对面的树上,能一口气吃下六个芒果。他小小的年纪,总想爬到莎树所在的树上,要不是莎树拼命阻止,他就会没脸没皮地爬上来了。他挖空心思想的一些话题,莎树丝毫不感兴趣,不过他努力想词的样子还是很好笑的。莎树看时间不早了,就会从树上滑下来,径直往家的方向走。陈蒙则会替她把书包取下来,连同自己的书包一手一个,乖乖地跟着她走。
一直走到十三岁那年,江边来了勘测队,架起了工具,望向江北。
那一年,江边多了一分可能。
[一支口红]
陈蒙神秘兮兮地送给莎树一个管状的物件。莎树知道,那是口红,她在表姐的房间里见过。她也知道,涂了口红的表姐美得令人嫉妒。她看着陈蒙嘴边有一些不安分的粗壮的汗毛,便知道他长大了。
莎树接过来,在陈蒙期待的眼神中。若无其事地把口红装进书包里。当然,她的小动作只有自己知道。她把它放到书包里面的小口袋里,还拉上了小口袋的拉链,然后又在外面拍了拍,摸出了它的大概位置。
那天莎树的心情大好,连带着陈蒙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但回到家后。他却挨了揍。口红是他爸爸买给妈妈的,家里丢了东西,自然是他的嫌疑最大。他不承认也不否认,静静地迎接暴风雨。他甚至觉得爸爸应该没吃饱饭,这次打得一点都不疼。
到了第二天,陈蒙才感受到那顿胖揍的后劲。他的右腿青了一大块,一走路就疼。不过那天他得到了优待,是莎树帮他背的书包,和他同行。那天他虽然腿疼。却总嫌路程太短。
虽然莎树只帮了他一次,但陈蒙特别迷恋这种滋味。他和他爸商量:“老头子,如果心情不好的话,可以揍我一顿啊。像上次那样。”
他爸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觉得儿子的脑壳一定是坏掉了。他想,以后可千万不能再揍陈蒙了。
十六岁那年,横跨大江的桥造好了。莎树和陈蒙都考上了江北的重点高中,每到周五放学,两个人便一同回家。他们走在桥两侧的人行道上,望着江面偶尔驶过的小船,迎着不知从何处吹来的风。陈蒙一刻也不消停,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每一个方位都有他的身影。他笑嘻嘻地望着她,觉得她每一个角度都好看。
因为要住校,陈蒙的零花钱多了起来,莎树便能收到各种各样的小礼物。莎树从不拒绝,但陈蒙也从没见她用过。
陈蒙留意过莎树的嘴唇,还和先前一样,可能是她不喜欢那支口红吧。他送她好看的头饰,却很不巧地在不久后看到她剪了短发。他来不及郁闷,只觉得她短发的样子怎么也可以那么美。只看一眼,他的心啊,就快跳出来了。
他知道,那彼岸之美,可望而不可即。
在学校读书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月考揭榜的时候,莎树总能看到陈蒙的名字排在自己名字的前面。他脑子聪明,数理化是他的强项。她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
据小道消息说,有一个男生疯狂地追求莎树,而莎树没有拒绝,和他恋爱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陈蒙正在学校的小课室里临帖,是王羲之的《兰亭序》。后人评价它“飘若游云,矫若惊蛇”,也恰恰是他此刻的心情。他心一乱,就打翻了砚台。
当陈蒙把重重的砚台重新放回桌面时,他想不明白的是,得用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这么重的砚台碰到地上去啊。
[小心思]
再后来莎树去了上海的一所名校,陈蒙则被香港大学录取了。对陈蒙而言,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可得意与失意,是一半一半的。
这已是这个世界的厚赠。
任他有多篤实,在莎树面前,也是有傲气的。他说:“等我四年。”
莎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陈蒙就当她同意了。
四年后,陈蒙被保送读研究生。成年之后,生命的船驶向哪里,已不是他能控制的了。他回来的时候还会多看她两眼,但莎树已经快记不起他的长相了。
追求莎树的人很多。但送她口红的人只有一个。
过年的时候,两个人在同一张桌上斗地主,只一个眼神,就完成了联手作弊的全过程。另一个人输得两眼发直,纸条贴得满脸都是。后来他投降了,说:“你们俩真应该在一起。”
桌上多了一个人,这样解密心思的话只能是玩笑话,而有的话呼之欲出却如鲠在喉。陈蒙低头刷朋友圈,手一碰,就点开了某个同学的自拍。莎树看了看,在心底叹了口气。不管那个人真实的长相如何,至少这照片拍得比她要好看多了。
莎树所在的实验室有一个师哥,微信加了无数美女,无聊的时候就逐个点开她们的自拍。莎树知道,他的师哥有心也有胆,脖子上的草莓见证了无数个不安分的夜晚。
想到这里,莎树还是打起精神,勉力送出一个微笑。她想,自己应该祝福他。更何况多年未见,多少有些陌生,而且,她不想收割一颗不安分的心。
[香港]
趁着年轻,莎树走了很多城市。
陌生的小城风声呜咽,不夜的城池纸醉金迷。路过香港的时候,她没有通知陈蒙,大概已经理清了两人关系的走向。
这些年来,人和人的关系变得浅薄,一件小事就足以悄悄将对方定性,是打入囚牢还是在针尖跳舞,其实心里已见分晓。对于陈蒙,一年见一次就够了。
陈蒙的身边有过一些女孩,毕竟他不想让人怀疑自己的取向。他送花送香水,唯独不肯掏钱买一支口红。尽管他加入了一个科研小组,取得了一些成绩,分得了一笔不菲的奖金,足以将中环商场在售的口红各买一支。
陈蒙驱车路过迪士尼乐园的那个清晨,如果他下车,或许会看到正在排队买票的莎树。她和她的闺密背着双肩包,包里放着昨日的奶黄包。
那天莎树玩得很开心,但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化妆包。她拖着闺密逛夜市,买了粉饼、卸妆水、眼影以及口红。两人打车直奔酒店的时候,附近茶餐厅的服务生很友好地叫醒了坐在桌子旁边吃着吃着就睡着了的陈蒙。
在酒店里,闺密说:“我有个很好的师兄就在这里,我想他一定会喜欢你的。恰好你也没有男朋友……”
莎树摇了摇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或者,只是暂时不想恋爱罢了。
[泪眼]
浑浑噩噩地过了好些年,一晃,莎树已经二十八岁了。别人开始打趣地叫她老姑娘。
拗不过家里的催促,她也干了租个男友回家过年的糗事。假男友姓贾,帅,嘴唇薄,说话又甜,天生就适合干骗人的勾当。家里人对他很满意。反正他所有的孝敬都是由莎树掏钱。莎树长得也好看,所以在她的亲朋好友面前。他牵她的手亲她的脸不叫揩油反倒显得两人很恩爱。一直没谈过恋爱的莎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遇到这样轻薄的人。
大年初一,陈蒙带着他的香港女友过来拜年。她长相清秀,一头短发,与莎树竟有几分神似。她叫莎树姐姐,然后看着陈蒙,眼泪就掉了下来。
莎树看她的泪眼像打开了一扇窗,就知道她有多爱陈蒙。
莎树第一次主动牵起假男友的手,假男友心花怒放,毛爪子死抓着再不松开。莎树无暇反感,伸出另一只手去摸那个女孩的头。两个人完成了一次无声的交流,莎树的心思。那个女孩懂。
“你和陈蒙有故事。”假男友狡黠地说。莎树不想理他,可那个讨嫌的人却不依不饶,“难怪你一直不肯谈恋爱,你还喜欢他。”
“啪”!莎樹气极了,反手给了他一耳光。
“瞧你急眼了,也就说明我说对了。”他也不生气,只是在那儿嘀咕,“这个耳光是额外服务,得加钱。”说完,他低头看了看莎树,觉得她就像一头小狮子,他从没见过她像现在这样。于是他退缩了,从行李包里取出睡袋,摊在沙发上,整个人钻了进去。
没一会儿,睡袋里就传来他轻微的鼾声。莎树怎么也睡不着,在屋里翻箱倒柜,翻出了年少时陈蒙送给自己的礼物。她一直都珍藏着,特别是那支口红。
成年以后,她自己买了很多支口红,可再没有哪一支,像当年那支那样耐用。
从前的物件质量都很好,仿佛还是当年的颜色,但毫无疑问,已经变质了。
所以现在,她都不敢往嘴上涂了。
更新时间: 2020-09-23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