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春
很久以前,有一本叫《少男少女》的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说:微笑的女孩最美丽。说一位不起眼的女孩,如何用微笑征服了所有人的心。我看完以后大为振奋,努力练习出一种可以保持的笑容。
现在想来,这本杂志可能还是不懂少女。拿我来说,实际上我还根本不懂动人绚丽的微笑究竟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那种微笑是什么样子。在审美这条路上,我的认识不仅是零,甚至可能是负数。
总之,我通过一再探索,终于练习了一种露出上排牙齿的微笑,因为这样笑不吃力,脸不会抽筋,而且看起来也算是在笑,我以为这就是杂志里提倡的那种笑了。
但是,我也不知道这样整天微微咧着嘴到底好不好看,又到底有没有起到效果。有一天我妈妈手上正忙活着什么,我把自己的脸伸到她面前,假装漫不经心地对着她,希望她注意到我(可能)已经成为一个可爱的少女了。但是我的试验没有进行多久,她终于忍无可忍,发火了:你在干吗?这个样子好看吗?说完,她也咧开了嘴露出上排牙齿,含着怒气看着我。我呆住了。如果我精心练习出的微笑就是那个样子,那真是一点也不可爱,很怪异,甚至是滑稽可笑又惹人厌烦的。我忍着一泡泪水,打消了用微笑征服世界的念头。
没有过多久我去了外地读书,手中有了可以支配的钱,开始自己买衣服了。我现在真不忍心回想我爸妈看到我穿那些衣服时的心情:全身黑色漆皮带链子的夹克和裤子,极度紧身的牛仔裤,完全拖到地上的收身长大衣,必须搭配12厘米的高跟鞋,自己才能不踩到;荧光绿、荧光红的裤子,还经常佩戴着一副骷髅骨架的项链。一个红光满面的胖胖的城乡接合部少女,穿成那个样子,怎么可能会酷呢。想到那些打扮,手不由得离开键盘,深深捂住了自己的脸。
而且,我那时候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胖,也不懂什么是合身的衣服。那些廉价的衣服,裤子经常是卡裆的,漆皮上衣是会裂成一块一块的,毛衣是缩水起球打结的。我还剪过某种非常流行的碎发,把眉毛修成极细的高挑眉。那段时间照镜子我总觉得自己神情惊讶,但是也说不出问题在哪里。毕竟,一切都是照着流行来的,又毕竟,我可是学美术的。硬着头皮,接受了自己已经打扮得入情入理入时的感觉,丑丑地晃来晃去。
现在想想,我如果是我妈,彼时一定闹心得快死了:女儿千辛万苦养到十几岁,刚刚开始发育,就乱七八糟地想着奇怪的事,做奇怪的打扮,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做蠢事,甚至去讨好那些更为愚蠢的男孩,多么难以忍耐。散开头发坐在别人的摩托车上兜风,就以为自己是《心动》里的梁咏琪;编两个麻花辫,不顾手臂粗得像腿的事实,穿上泡泡袖的裙子,就以为自己是《上海滩》里的冯程程;穿白上衣黑长裙,就觉得自己是简·爱。现在想来简直悲从中来。
后来我又长大了一些,终于了解到了一点和异性相处的秘密:首先,他们喜欢快乐的女孩。我发现,如果他们说点笑话我就乐不可支的话,他们就会更喜欢和我说话。我知道我怎么把他们勾到手了——虽然我都不明白勾到手是什么意思,但是有许多男孩子都爱和我玩。甚至我曾做梦,梦见谣传一个大人物要和我谈恋爱,我面红耳赤地说:怎么可能呢,人家怎么会看得上我。醒过来真是久久嗟叹,到底要经历多少事情才能聪明一点。
当然,到后来我对异性的尊敬,随着阅历的增长衰减了不少。我知道了大部分男性都很笨并且不性感,犯不着装模作样,至少再遇到不好笑的笑话,我就不笑了。我渐渐隐约地感觉到,自己的人生和别人是一样宝贵的,为任何事情装模作样都不值得。
如果重活一遍,我能不能用累积的一点点聪明,使自己不那么蠢?我想来想去,还是一样的。重来一遍,我还会是这样。究竟应该怎么打扮,真的是一个终极问题:这意味着你要想清楚,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也就意味着,你要走很多的路,出很多的洋相,干很多蠢事。这个问题至今我没有完结,也可能永远都没有答案,所以,犯了错也无从后悔。不就是出丑吗,如果活着的后果只是这样而已,也不算太可怕。
更新时间: 2019-08-0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