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鹏
我很喜欢邓丽君的一首歌,叫《小城故事》,因为我的家乡就是一座小城,总觉得她就是在唱我们。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首歌,觍着脸起名叫《新小城故事》,里面有一段歌词是这样的:“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我们牵手来一点浪漫吧,虽然这座城市有些小了,放下我们的爱也足够了。”
写这首歌的时候我才十五岁,现在肯定是写不出这种歌词了。家乡的那条江,别说当成海了,现在被污染得当成河都很难。
歌里的女主角其实是我的一位女同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初恋。等我讲完这个故事,你可以帮我判断一下。
她是一个转学生,初一的时候突然降临到我的班上,就坐在我身后。那时候我真的很生气自己的身高,如果再高一些就可以坐到后排了,每天就可以多看她无数眼。不过这样也好,每天她可以多看我无数眼,无论她是不是情愿。
她的样子不是最出众的,但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很特别,可能是因为她的短发吧,那时候所有的女生都是长发;还有,她的皮肤有一点黑,那时候所有的女生好像都是白白的;还有,她穿衣服的风格,因为是外地人,和我们都不太一样;包括她的口音,那是一种和电视上差不多的、很洋气的、我们学不来的口音。我们倒也不是学不来,只是说出来会很奇怪,会被其他同学笑,但是她说就不奇怪,那口音就好像长在她的身上一样自然。
那时候我给自己定了配额,每天都要想办法让她对我说一句话,一句就足够了。有时候说了两三句,就算赚到,可以存起来留给明后天用。
我觉得全班的男生都应该是喜欢她的,为了能让她对我印象深刻,我采用了一个比较极端的方法,绝对不会有其他人这么做。我发现她特别喜欢看书、看杂志,就拼命写文章,给杂志投稿。我希望有一天她打开那些《少男少女》、《当代歌坛》、《中学生博览》什么的,可以看到我的名字。
几个月后,她知道了这件事情,并不是因为她在杂志上看到了我的名字,因为我的文章根本就没有被发表过。她应该是逐渐察觉到我对她的好感,察觉到我一直在写些什么的奇怪举动了吧。后来她问起来,我也没有承认是因为她才写的,只是说自己很喜欢文学,希望有一天能够把自己写的东西变成铅字。她说:“那好吧,我给你一点动力。如果有一天你的文字发表在杂志上,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惊天动地。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写作,散文、议论文、说明文、歌词、小说、诗歌,各种各样的文体都尝试,疯狂投稿。我想着如果真的有一篇发表了,她就可以答应我,和我交往了。可是这过程实在太漫长,漫长到足够让人忘了当时的那句话,我的文字被发表出来,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了。
是的,终于在两年以后,在1996年第七期的《中学生博览》杂志上,我的文字被发表了,那是一则笑话。凭借那则笑话,我还获得了当期杂志的“最佳笑星”奖,笑话的内容是:
《哥白尼的学说》
老师:天文学家哥白尼创造了什么学说?
学生:好像是……《进化论》吧!
老师: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知道,重新说!
学生:对,是“重新说”。
哈哈哈哈,你到底是因为这则笑话的内容,还是因为我折腾了那么久,到最后只发表了一则笑话而笑的呢?尽管只发表了一则笑话,也已经很拉风了。很快全学校就都知道了这件事情,大家投来的目光中开始有崇拜,来自全国各地的想要和我交笔友的信件也纷纷寄过来,但是我最在乎的还是她的反应。
果然在我的提醒之下,她才想起当年的那句话。她说:“好吧,你希望我答应你什么要求?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同意。”
她依然轻描淡写,我依然惊天动地。我想了想,很认真地对她说:“请你答应我,帮我起一个笔名吧,我到现在还没有笔名呢。”
就这么简单的一个要求?对,就这么简单的一个要求。
是不是太怂了?其他的我实在说不出口,那就求一个笔名吧,何况经过那么长时间的积累,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文学。她说:“既然你喜欢唱歌,而且唱得很好听,你的笔名就叫‘悠扬’吧。”从那以后,我陆续又在杂志上发表过几篇文章,笔名都是“悠扬”。
其实我不太喜欢“悠扬”这个笔名,本来我想给自己起一个笔名叫“佚名”的,因为我觉得那个叫“佚名”的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很棒,我经常在各种地方看到他写的文章和歌词,很崇拜他。后来才知道,凡是在不知道原作者叫什么名字的情况下,署名都是“佚名”。
除了写文章投稿,还有一件事儿我也觉得很浪漫。我们的小城有一个习俗,每到端午节,男孩儿们都会折很多纸船,写下自己的愿望,约上喜欢的女孩儿一起去江边放小船。有一年,端午节前一天放学的时候,我递给她一张纸条,大概的意思是“我想约你一起去放小船,你要是同意,今晚就点亮你房间那盏小台灯”之类的。
谁家晚上不点灯呢?但是当时我默认她当晚点的那盏台灯是因为我。
端午节早上天还没亮,我就已经等在她家楼下了。她穿了一件长长的格子衬衫,我第一次看见有女孩儿那样穿衣服,衬衫也没有掖进裤子里,就松松垮垮的,但是比现在很多紧紧实实的更加诱惑。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约会。据目击的同学们后来回忆,场面相当诡异,我和女孩儿,一个在街这边,一个在街那边,两个人隔着整条街,一起并排往江边走。同学问我:“你确定你们是在约会吗?”我说我确定,只是因为胆子太小了,怕被别人看到,不敢走在一起。同学又问:“可是她的身边怎么还有其他男同学呢?”
那真的是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约会,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尽管到后来我们走散了,我自己放了小船。
放完小船没多久,在初中升高中之前,她回到了她的城市,我就再也没见过她。后来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听说,她已经嫁到了深圳,生了一个宝宝,很幸福。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到我现在的那些剧集和节目,如果可以的话,也算用另外的方式实现了当年我在纸船上写下的愿望:长大后要和她在一起。
我们甚至都没有过一个正式的道别,只是突然的某一天,她就不来上学了。后来她就只能出现在我的歌里:“就把这江水当作海吧,我们牵手来一点浪漫吧,虽然这座城市有些小了,放下我们的爱也足够了。”这些都只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的美好幻想罢了,江既不可能是海,我们也没有牵过手,而那座小城并没有放下她,甚至我。
写到这里,我似乎找到了喜欢她的原因。那时候对于小城里的我而言,她就是外面的世界,所有她带来的一切,都充满神秘,让我好奇。而现在,我已经来到了这样的世界,也在用她那时候的口音说话,就好像长在自己的身上一样自然,那座小城反倒成了我的远方,令人向往。
更新时间: 2014-07-27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