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的最后个童话

发布时间: 2020-09-01 22:09

分类:青春爱情 / 睡前故事

月亮的最后个童话

文/芽

1

十八岁以前我住在茴南,这里气候湿热,雨季长达三个月。

早上下过雨,青木瓜“吧嗒”一声坠在窗外。母亲厌弃雨天,总疑心这湿漉漉的天气对我的腿没好处。

“卿卿,明年我们就搬走。”

我没放在心上,茴南毕竟是父亲的家乡,她年年讲要搬走,却没一次真的成行。

宋妈帮我穿假肢,我抻长脖子,七点一刻,窗外结满雨滴的蛛网后现出一个少年来。十七岁的任平生停在芭蕉树下,穿一件白色短袖衬衫,清晨的雨将他洗出如玉般的光彩。即使认识已有十余年,每一次见他,心中仍雀跃。

“信姨,”他甩甩手里的伞,亲切地喊我母亲,“我来接小卿。”

我出门,自然而然地将手臂挽上了他的。时间尚早,黑色的雨伞很大,我们走得慢,也靠得很近。

和这个人的距离,是我喜欢雨天的唯一理由。

记得早两年,我和任平生是一人一把伞。道路多坡,有个雨天我滑了一跤,隔着两把伞,任平生没法抓住我,我摔了一大跤,手肘上的瘀青一个礼拜也没有散去。

任平生再来时像个剑客,表情冷峻,背着一把巨大的剑。那把剑一抽出来,就把我逗乐了——原来是一把黑色竹柄大伞。

‘‘看,怎么样?”他打开伞。

“很沉,很有安全感,十二级台风也吹不走。”目光下移,任平生的小腿上有两条鼓起的红印子。

“任伯伯抽你了?他怎么这样!明明是我自己摔的。”

我气鼓鼓地抱怨,任平生毫不在意地瞅着自己的腿,眼神忽然黯淡:“可如果你的腿好好的,就不会摔了。”

很快,他意识到这句话无济于事,于是我们都沉默下来。我伸手将他拉过来,强行抱住他的腰。他很怕痒,每次我一碰到他的腰他就要笑。

“我从来没后悔过那天推开你。”我把脸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闻着淡淡的皂角香味,不让他逃开。

“我知道。”他回抱住我,轻声叹息,“现在可以松开了吗?大小姐,我要痒死了。”

走过两个街区,正好是七点四十五。校车来了,任平生收伞,将一只手掌盖在我的头顶,将我迅速扶上了车。雨水打在车窗上,空气透亮且快活。

那时我很天真,以为我们能一直共伞走过下雨的街。

2

林佳乃这个名字,在高二开学典礼再听见时已不足为奇。

尚在暑期时,她的事迹便传遍茴南。报纸、电视上将她一人勇救两个溺水孩童的场面描述得绘声绘色,又何须校领导念三张冗长的稿子?

骄阳似火,大家昏昏欲睡之时,那个女孩登台了。她着一件大T恤衫,一头短发因为漂染过,呈现出淡淡的橘色。

她上台时步调规规矩矩的,等拿到麦克风清了清嗓子,就爆出大料:“大家好,我是林佳乃!喂,后面的同学,别睡了。借着这个机会,我想澄清一件事。”

咦,学校特地挖过来的道德模范生怎么不按套路来?眼看有好戏上演,大家霎时间有了精神。

“其实,我并没有一个人救两个小孩子。我只救了一个,无奈每次跟人解释,他们都不听。”

台下一片哗然。校领导的脸不太挂得住,她却越说越起劲。

“当时,我救了一个小孩,往回打算救另一个的时候,其实已有些体力不支了。那时恰好遇见了一个男生,是他拦住我不让我再下水,他自己救了另一个小孩后,默默地离开了现场。”

“喏!”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亮闪闪的物什举起来,“这是那天他落下的校牌。我真的很欣赏他,也很感谢他,而且他长得还挺帅的,如果有人认识他……”

眼看着话题越来越偏,麦克风被老师忍无可忍地强行接了过去,再几句话带过这小小的变数,就宣布散会。大家发出一阵嘘声,却仍旧陆续起身。任平生也起身,我揪着他的袖子站起来,条件反射般地瞄了一眼他的胸前——没有校牌。

礼堂高台上断断续续响起那个女孩不依不饶的声音:“老师,借一下,就借一下嘛!”

麦克风被她成功抢过,她举着校牌,像一只灵活的兔子在台上躲避着设备老师的追逐,一个字一个字地念——

“他叫任一平——生,如果有人认识他,请来找我……”

我吓了一跳,又隐隐在意料之中。暑期的时候,任平生外出进行了半个月的物理特训,特训地点恰巧在历溪附近。以他的性格,救人是正常的,救了人一声不吭走了也是正常的。

就像此时,即使听见自己的名字他也没回头,有没有这份荣誉,对他来说毫不重要。

倒是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林佳乃。她正一边笑,一边跟设备老师夸张地鞠躬。

那头淡橘色的短发,真的很惹眼。

开学典礼上的事过去了好几天,仍旧被全校同学津津乐道。一个礼拜之后,林佳乃重新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

她的头发被勒令染回黑色,新做的校服很合身,站在讲台上大大方方地做自我介绍。那双异常明亮的眼睛在每个人身上流转,最终停在了任平生那一点上。

这种眼神,我再熟悉不过了。它存在于每一个对任平生心存遐想的女孩眼里。許多年来,女孩们对于任平生的喜欢都有种极其相似的轨迹——被他吸引,忍不住靠近,最后决定放弃。

所以,当老师开始划分课后学习小组,林佳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任平生的时候,我丝毫不感到意外。

任平生像从前一样,去哪儿都要带着我,我们选择了一个自习教室开始小组活动,这也是我和林佳乃正式打的第一个照面。

像绝大多数人一样,她没过多久就从任平生的处处照顾中,注意到了我显得不那么方便的假肢。

我等着她露出惋惜的表情,甚至将客套的回答都准备好了。可她只是挑挑眉,笑嘻嘻地吐出令我始料未及的词:“哇,超酷。”

林佳乃,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孩,从一开始就没有把我当作一个有残疾的女孩。

所以许久以后,当她坦坦荡荡地说出“廿小卿,我们是一样的人,我不认为我有退让的义务”时,我竟没有反驳的余地。

3

有谁会不爱林佳乃呢?

私立高中的氛围肃穆得如同修道院,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形状。半路闯入的林佳乃最不甘心被人揉捏,她喜欢说的话是——“瞧你的正经样儿,多没意思呀。”

我就坐在任平生身边,看着这个素来沉静的少年,因为林佳乃不时冒出的一句稀奇古怪的话,眉心像荡起了涟漪。

那段日子,我常犯些矫情的小毛病,一会儿是脚疼,一会儿感觉自己发低烧。渐渐地,林佳乃发现了端倪。

最夸张的一次,是吃午饭的时候,林佳乃讲了一个笑话,她笑得差点噎住,任平生也笑了,给她递水。唯独我没笑,专注于一颗丸子。它太狡猾,怎么夹也夹不住,最终从餐盒中弹落。

任平生替我用勺子舀了一颗,我没吃。他問我是不是不舒服,我顺水推舟谎称胃痛,余光却小心翼翼地觑着林佳乃。

任平生的神情很紧张,放下筷子就要陪我去医务室。

“多少吃一点吧,下午还有课。”林佳乃对任平生说,眼睛却看着我,这目光里多少有些无声的责备。

“不了,小卿要紧。”任平生没察觉到空气有些微的凝滞,匆匆带我离开现场。

那天下午任平生没能去上课,我蜷在充斥着消毒水味道的医务休息室里,舌下压着发苦的药片,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守着我的任平生。

见我盯着他,他挺不好意思的,伸手捋了捋我的刘海,问:“怎么了?”

我从被子里伸出手,抓住了他的一根手指。他笑了,这笑里分明有一点宠爱,像在看一个孩子:“多大的人了。”

我从没说过,抓住他的手让我有一种安全感。

多年以前躺在病床上,麻醉药的药效还没有过去,我的整个右腿像一块冰一样麻木。任平生就坐在我身旁,握着我的手,从漂亮的眼睛里不停地往下掉眼泪。我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说:“我好疼哦,你能不能别走?”

他一边擦眼泪,一边重重地点头。从那以后,他再没离开过茴南,也没离开过我。

放学后,林佳乃来了医务室。我佯装睡着,于是她将任平生喊了出去。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偷偷看他们,她的嘴一张一合,我突然涌起一阵心虚的恐惧,掀开被子跑了出去。

走廊里,他们面对面站着,见我踉跄着跑来,任平生的脸上满是错愕。他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我翻开它,密密麻麻的——只是公式和重点而已。

“我是来给你们送笔记的。”林佳乃将手里的双肩包背在背上,然后抬抬下巴,“小卿,怎么这么急,鞋都没穿。”

经她提醒,我才发现自己赤着脚,左脚冰凉,湿气顺着大理石地板攀援而上。而我的右脚毫无知觉,有着不自然的肤色的假肢暴露在空气中。

任平生忍不住轻斥我:“你啊,能不能让人省省心。”

见我垂下头不说话,他要背我回休息室。在林佳乃似笑非笑的神色中,我下意识地拒绝了这个展示亲密的机会。与她的善解人意相比,我的所作所为太像不入流的小把戏了。

任平生只好扶着我慢慢回休息室,走到一半,他回头朝林佳乃扬扬手中的笔记本,笑着说:“忘了谢谢你。”

回了房间,我坐在病床上,因为不方便,任平生蹲下来给我穿鞋。我看着他头上的发旋,忽地感觉鼻酸。我吸鼻子的声音很小,可他还是听见了,抬头看我:“你今天怎么了?还疼?”

我摇摇头,我怎么会说真话呢?在他刚刚才对林佳乃报以感激的时刻,我怎么能说——

“任平生,我们不要理林佳乃好不好?”

盯着脚下那双小白鞋上漂亮的蝴蝶结,我胡编乱造:“这双鞋子应该配裙子穿。”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蠢透了。

任平生的眼神迅速黯淡,如同一颗穿越大气层的陨石在摩擦中瞬间燃尽光亮,然后落地,重新变成一块灰扑扑的石头。

4

白色九里香从枝头跌落,第一阵风掀起少女们的裙摆。母亲指挥宋妈从衣帽间拿出浆洗的羊毛斗篷,我蠢蠢欲动。

一切都预示着冬假即将来临,我从没像此刻这样期盼过一个没有林佳乃的冬假。

茴南的冬天很好,气温绝不会跌破十度,一件薄薄的线衫加小斗篷足以应付。最妙的是一到这个季节,所有人约定俗成地放下一年到头的思虑。任平生会骑着自行车来我家,喝上一碗玉竹老鸭汤,我们拿出柜子顶端的飞行棋和大部头的诗集,盘腿凑在一起。长毛地毯很软,高山红茶配上酱梅子,热乎乎的。有时候我们说着说着话,就偎依着彼此睡着了。

这个冬假,我想和任平生做些不一样的事情,比如说去学滑冰。在以前,这是我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我鼓起勇气说服母亲,好不容易才获得了整套的滑冰装备。晚上睡不着,我打开橱柜抚摸着崭新发亮的它们。我是如此惴惴不安,甚至因为身体仅仅拔高了一厘米而提前更换了新的假肢。

是时候试一次了,廿小卿不要做那个走起路来也如履薄冰的人。

冬假如期而至,这一天大家都异常兴奋,走廊上一阵骚动。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冬假的物理封闭特训的名单公布了,任平生的名字赫然在列。更让我意外的是,林佳乃的名字也在其中,她的物理成绩不知何时已名列前茅。

不,或许我早该知道,在我一心一意扮演着被宠爱的脆弱小姑娘的途中,她已在每一次为我们殿后的过程中收割金黄的麦田。

任平生和林佳乃一前一后进了教室,他说了一句什么,她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笑了。我看着任平生向我走来,我能想象到,他会给我一句温柔的抱歉。

送她微笑,却只能给我歉意。失望像一瓶没有发酵完全的荔枝酒,“咕咚咕咚”炸裂出浑浊的气泡。

“不去行不行?”

任平生很为难。上个夏天,他去参加特训的时候,我没有说过这种扫兴的话。因为我知道他很喜欢物理,尤其喜欢天文。他卧室的阳台上永远放着一台星特朗的天文望远镜。他曾给我看过,我觉得挺新鲜,但搞不太懂,只觉得他喜欢,我就陪着他喜欢好了。

不那么娇气,不那么依赖任平生,努力锻炼那只不常用的右腿,还要把功课赶上来。高二时我跟着任平生选择了理科,等上了高三,那些奇形怪状的公式总让我头疼得要命。

我不再麻烦任平生,反而找上了林佳乃,她也总是毫无保留地教我。说实话,女孩之间的友情有时真的很奇怪。

这一年,任平生的眼下开始出现黑眼圈。其实以他的成绩,考一所好学校绰绰有余。但他很用功,有时候下雨天在任伯伯的车上,他会用手指在座椅背后划拉,我认真一看,是公式。

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伯伯却没那么紧张,一路上总少不了和我说闲话。任平生有一次像是忍了很久一样对他爸爸说:“你少说两旬。”

他又转头唬我:“别跟他说话。”

打搅了他思考,我有点羞愧,他却打开车窗吹起了风。他的眼睛看着外面,整个左手手臂却搭在我的肩头,像一个半拥抱的姿势,手指在我的眉毛和眼睫毛上摸来摸去。我躲来躲去,仿佛一个乐此不疲的游戏,在看到后视镜中意味深长的眼神后才猛然僵住。

任伯伯将一沓厚厚的纸推到我面前时,离高考已不到一百天。

不用翻,我就知道这其中有层层审核的出国材料、漂亮的成绩单,还有物理特训的教授诚恳写就的推荐信,这一切都属于任平生。

谁能想到呢?前天还在为高考拼命的那个少年,其实早备通途。

“你不用紧张,小卿。”见我的手都在颤抖,任伯伯往我的咖啡里加了两粒方糖,然后端给我,“慢慢喝,我记得你很喜欢甜的。”

我喝了一口,放下杯子,听见这个我认识了十几年的男人诚恳地说:“你知道的,小卿,平生很聪明,但远远达不到天才的程度。他喜欢天文,我也很支持他,想让他受更好的教育。早些年因为你……是我们家对不起你,但现在有个很好的机会,我想继续送平生出国。”

“他还没有同意,但你放心,只要他答应出国,我可以把你也送过去。”没等我有所反应,他快速说出所有的打算,“毕竟,确实是我们任家欠你一辈子。”

比起我刚截肢时,他的愧悔情绪平缓了不少。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我听见自己这么说。

事实上,这个“想”的动作仅仅持续了一个礼拜。

周六的晚上,我穿着假肢,慢慢地走向任平生的家。他的房间在二楼,楼下花园有一架长椅秋千。我捡起小小的石子,砸向那个亮着灯的窗户。

窗子开了,有个脑袋探出来,看见是我,他便笑了:“你怎么过来了?”

“任平生,”我坐在长椅上晃悠,语气分外轻松,“我要走啦!我要离开茴南啦!”

“去哪儿?不是总说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吗?”这孩子还以为我在开玩笑呢,渐渐的,他的表情变得古怪,“你怎么了?我这就下来。”

“别!”我朝他大声喊,“待在那儿别动!”

他欲言又止,又被我一句“别插话”给噎住,趴在了窗口——任伯伯说的没错,任平生很听我的话。从十岁那年起,他一夜之间变成了对我乖乖聽话的小大人。

真是一个难题,这是愧疚,还是爱呢?是束缚,还是甘心呢?

我想起上周与任伯伯分开之后,回到家,看见一片狼藉。母亲捧着电话,冲着第二个春天也不曾回家的父亲大吼:“你为什么又不回家,你不要小卿了吗?小卿是你的女儿呀……你信不信,我会带着小卿去死!”

电话那端终究还是挂断了,看见目瞪口呆的我的第一眼,她捂住脸,顺着墙坐在地上,无助地痛哭:“看看我都说了些什么呀!小卿……妈妈不是故意的……”

我面前的这个女人,二十岁一厢情愿地放弃了所有的一切,亲人、门当户对的婚姻、少女的纯洁,跟着父亲私奔到他的家乡茴南。

后来呢?掺杂着负疚与怜惜的爱,保质期能有多久?我不知道,我只是嗅到了危险。这种危险曾来自林佳乃,来自任伯伯,也来自面前崩溃的母亲和同样弱小的我自己。

我必须离开,必须变得强大。思及此,我拾起头,对着窗台上的那个少年大声问——

“任平生,我很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任平生,我不应该再被你照顾了,你答不答应?”

“任平生,我会变得很独立,很骄傲,回来的时候你会夸我吧?”

每一个问句我都没有哭,并且是很凶地吼出来,让他始终只能沉默。可是看见这个傻瓜在夜色中大幅度地点头,生怕我看不到,像个出了bug的机器人时,我转过身去,还是捂住眼睛哭了。

“现在,看着我。”我的嗓音变得嘶哑无比,一步一步背对着他开始行走,用一双不完美的腿,走一条离开他的长路。

“我走得很稳,对吗?”我没回头,却能想象出他的答案。

所以别哭啊,我的少年。你应该祝福我。

8

十八岁以后,我和母亲生活在离茴南很远的一个小镇上。这里四季分明,很少有雨,空气凛冽干净。

林佳乃常常给我打电话,我知道了她很多事情,考上大学啦,和室友闹矛盾啦,学会做饭啦。后来她谈了男朋友,还给我发了照片,和任平生是很不同的人。

“我这辈子是没办法撬动任平生那块顽石啦,所以话千万不能说太满,认输了,认输了,他就死心眼地喜欢你。”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爽朗,“你还没和他联系吗?”

“有的。”

听到我这样回答,她总算放心了,话筒里传来狭促的笑声:“你是不知道,你走了之后,他偷偷哭过。”

晚上有电话打来,我接通,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听林佳乃说,我走了之后你哭过。”

“是啊。”对面的男人喉咙有些沙哑,“天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想你想得睡也睡不着。”

我们都被逗笑了,听见他在那边咳了两声,我问他:“又抽烟了?少抽点吧。”

“心疼我啊?你不喜欢我就戒了。”他笑起来,像是不经意地问,“小卿,今年回国见一面吧?别总躲着我。”

说到后来他竟然有些委屈,任平生每年有一个月的归国长假,我都会避开他选择出去旅游。不是为了逃避什么,我只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完全做好准备,我还不够好。

电话那头很安静,像是屏着呼吸。这一次,我终于下定决心握着手机问他:“那……回来了,还会走吗?”

他显然没想到我会这样问,立马反问:“如果不走了,是不是可以天天见你?”

“是。”我吸了一口气,平静地说,“高兴吧?”

“高兴,已经在床上打滚了。你等着,我忙完手头的观测任务就立马买最早的机票回来。趁着茴南的雨季还没停,我们回学校看看。”

“嗯。”

我也高兴,也高兴得想打滚,躺在床上,四肢百骸感到一种彻骨的愉悦。

终于要再相逢了,终于变得厉害一些了啊,廿小卿。

任平生总盼着这一天,他说他很受煎熬,其实我从前又何尝不煎熬呢?记得刚离开的时候,我很不习惯,每天看一些稀奇古怪的天文知识,假装他就在我身边。后来,偶然间,我看到一个天文博主写的某篇博文。

那篇博文里说,月亮被地球的潮汐锁定着,但它依然在以每年3.8厘米的速度逃离地球,并让地球自转速度放慢20微秒。如果这个速度持续下去,数百亿年后,地球将反过来被月亮的潮汐锁定。

那时,地球和月亮都将永远以同一面朝向对方。

这美好得像个童话,我被治愈了,想着这段话,重新打起精神。等到和任平生重新见了面,我一定要跟他讲这个故事,并恬不知耻地将自己描述成那轮痴心的月亮。

四月,任平生给我打了一次电话,说他要进沙漠,会有半个月信号不好。

五月,是出沙漠的日子,他没有打电话给我。

六月,天气预报说,茴南的雨季结束了。

他没有回来。

9

二十四岁以后,我仍然住在那个小镇,但很少回家,流浪各国的时间居多。

健身和四处游走让我的皮肤晒成小麦色,右腿早就不用长长的裤脚遮掩,假肢表面模拟皮肤的材料被我剥离,只剩下发光的骨骼金属。

在假肢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大多数陌生人见到我的瞬间,会情不自禁地像林佳乃第一次见我一样说:“哇,超酷!”

小孩子指着我大喊:“看,女机器人!”

我再也不会不知所措,笑一笑,眨眨眼睛说“thank you”。

有时候人们也会问我为什么到处跑,我会调皮地说:“因为,我在追雨。”

追雨,許多外国人还以为这是来自东方的神秘巫术。只有我知道,一年前,当最权威的机构宣布任平生在那次观测中迷失在沙漠深处后,我就彻彻底底失去了雨天。

他失约了,茴南是回不去了,那个暂时停留的小镇干燥到让我窒息。

所以我追啊追啊,带着一把黑色竹柄大伞追着满世界的雨跑。火车在慢悠悠地向前,黑暗中我摸出手机,发现很久之前我看过的那篇科普博文又被人转了出来。

下面有人说着和当初的我一样的话:哇,浪漫得像个童话。

另一个人回复他:如果是童话,那也是月亮的最后一个童话。

“为什么呢?”我和那个提问的人一样,喃喃自语,继续往下翻。

——因为月亮和地球的相逢需要百亿年,但是约五十亿年后,太阳会膨胀成一颗红巨星,地球终将被它吞没。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任平生,你看,命运是个多么愚人的东西。我像那轮可笑的月亮拼尽了力气离开你,到头来竟是为书写最后这个愚蠢的童话。

来不及,谁知我竟来不及。

睡前故事

更新时间: 2020-09-08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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