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欢筠
只是如果说沈蔓箐是他心尖的朱砂痣,那么他这一生,便再也没了白月光。
楔子
上海早春,三月。
长城喘着粗气,屁颠屁颠地一路跑进傅公馆:“二少爷,你让我找的怀表,有下落了!”
长城话音未落,人还没站稳,就被傅朝辞一把拉住。
长城从怀里颤巍巍地取出一块表面坑坑洼洼的镶金雕花怀表,这块表旧了,玻璃表盘满是碎裂的痕迹。他从典当行里买回来的时候,老板还不理解地问他为什么要花大价钱寻这块不能走针的破表。
这不是一块表,这是我家二少奶奶。
长城走的时候,典当行老板还以为他疯了说胡话。
只是他自己晓得他没疯,他说的是真话。白玉兰花初绽的时候,长城站在如意典当行的外面,握着那块表,仿佛还能清晰地看见沈蔓箐的模样。
傅朝辞接过长城递来的怀表,只觉得恍惚回到了一年前。
他打开表盖,金色怀表带着裂纹的上表盘里贴着一个姑娘的照片。
姑娘的笑容定格在黑白照片上,她戴着满头珍珠发饰,一身朱红的云锦旗袍。旗袍颜色太过艳丽,倒显得原本清秀的面庞有几分俗意。
傅朝辞的指尖触及那张冰凉的黑白照片,照片上她仍旧是在笑着的,那双目光潋滟的杏眸仍旧小鹿一般看人。
只是这张熟悉的脸庞,再也没了任何温度。
“蔓箐。”他低低唤她的名字。
傅公馆外只有满树叶子被风吹起的沙沙声回应他。
一、
傅朝辞没见过沈蔓箐时原以为她会是一个素雅温婉的女子,他读“沈蔓箐”这三个字,宛若是江南瓷瓶上的青花,苏杭的丝绸缎帛。
只是见了面他才知道,温婉的其实是他。
上海富春路的沈家洋行对面,他第一次见沈蔓箐。她穿着一件朱红的云锦旗袍,发间佩戴了两只珍珠发夹,耳朵上还戴着莹蓝的宝石耳珰。沈蔓箐十七八岁的光景,脸上稚气未脱,本不是妩媚的那款,却打扮得花里胡哨,艳丽里透着一股俗气。
当时的上海,人人都道沈家洋行老板沈世昌最宠爱的女儿沈蔓箐物质虚荣,俗不可耐。
傅朝辞见她第一面时就想,他断然不会喜欢这样一个女孩。
傅朝辞手里拿着长城给的沈蔓箐的照片,犹豫了许久。
身边的长城眼看着沈蔓箐的身影就要消失在视线里,连忙小声催促身边的二少爷。
“二少爷,您目若朗星,面如冠玉,那可是翩翩公子。来之前您不是说为了傅家、为了老爷子已经下定决心了吗?”
说时迟那时快,傅朝辞被长城一把推出去的时候,早已被长城收买的路人装作和沈蔓箐擦身而过,悄无声息地把沈蔓箐的怀表撞掉在地上。
“快捡啊。”长城无声地对着自家二少爷做着口型。
傅朝辞无奈地从地上捡起怀表,硬着头皮三两步追上前方的沈蔓箐:“小姐,你掉东西了。”
沈蔓箐转过头的时候,傅朝辞背着阳光站在那里,伸手递给她一块表。
他穿着一身素雅的长袍,眉目温柔,执着一柄绘着山水画的折扇。
耳边传来上海富春路的小贩叫卖声,眼前是真真切切站了一位温润如玉的公子。
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男人,愣了一下才从他手里接过怀表,开口对他说:“有劳。”
傅朝辞下意识朝她浅然一笑,眼角的笑意荡漾得宛若一池春水。
是谪仙下了凡,是话本里的人物活了过来吗?
十七岁的沈蔓箐第一次遇见傅朝辞,她以为是命运赐她的缘分,却没有想到自己早已像一只小虫落入蜘蛛结好的网。
或许是她上辈子欠了他的债,沈蔓箐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心甘情愿地陷进了他为她布置好的那个温柔旋涡。
“先生叫什么名字?”
十七岁的沈蔓箐一把牵住了他的袖子,像是怕他跑了一般,睁着小鹿般水汪汪、圆溜溜的眼睛问他。
虽然装扮俗不可耐,但她一双杏眸圆睁,小鹿一般灵动。她脸颊的红胭脂没抹匀,此刻看起来倒像少女因为害羞而脸颊泛红。
傅朝辞看着这双眼睛,舌头突然打结似的不利索起来。
“傅,傅朝辞。”
傅朝辞结结巴巴地回她。
二、
沈蔓箐爱上傅朝辞,她始终觉得是一见钟情。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沈蔓箐在客厅读着这句诗,脑中却囫囵画出了傅朝辞的模样来,她从来没在上海见过这么美的男子,美得像画上的神仙一般。
“沈蔓箐约你去舞会了?”
看见傅朝辞手里的舞会请柬之后,傅公馆大少爷傅明朗一口茶水差点没咽下去。
傅明朗当初给二弟傅朝辞布置接近沈蔓箐这个任务,不过是想让他知难而退,好继续打理家业,不蹚傅家和沈家之间这趟浑水。哪想到自小斯文至极的二弟真就给沈蔓箐约到手了。
或者说,沈蔓箐真就看上他,把他约到手了。
“二弟。”傅明朗哭笑不得地拍着傅朝辞的肩膀,却突然像想到了什么一样,眼睛里的光芒可见的黯淡下来:“大哥觉得,你还是尽早放弃吧,沈世昌可不是什么好惹的主。”
傅朝辞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把镀金花纹的请柬攥在手心。早春上海的风仍旧带着几分凛冽寒气,但他攥得太紧,手心竟出了一层薄汗。
他何尝不知道沈家洋行沈世昌是什么身份,有怎样的手段,但是为了傅家,他什么都可以做。
他想赌一次,赌沈蔓箐真会喜欢他。
傅朝辞至今还记得舞会那天,沈蔓箐穿了一条鲜红的百褶裙在舞池等他。他赶到的时候距离他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见到她时,她双手托着腮帮正在发呆,皓白如鲜笋的胳膊,被舞池里迷离变幻的光染上淡淡的斑斓光晕。
看见他时,她笑得甜过往常。
“你来啦?”她羞怯地抬头问他,然后一把挽上他的胳膊。
傅朝辞其实是不适应异性这样亲昵的举动的,但是他的手在空气中只是微微晃动了一下,并没有推开她。
她等了很久,他迟到了,但她没有说。
从那一刻起,傅朝辞就已经知道,这场赌局,他占尽上风。只是他这一生从未骗过谁的感情,沈蔓箐抬头时,他总不敢看她小鹿一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澄澈,他每次只无心去望一眼,就几乎要扯掉他脸上那层虚伪的面具。
民国时期的女孩子大多温婉,但她不同,在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里,她仗着沈世昌无条件的溺爱,轻轻松松就可以挽起一个陌生男人的胳膊。
舞池里是悠扬的乐曲,她穿着鲜红的裙子,在哪里都格外显眼。
傅朝辞低头配合她乱七八糟的舞步,小心翼翼,试图不要踩伤她。
她不像交际花,她倒有点四不像。
明明很清秀的一张脸,穿素色会是可人的,但是她偏偏戴了满头的珍珠宝石,鲜红的百褶裙不适合她,倒让人觉得是东施效颦的艳俗了。
她不会跳舞,总是踩他的脚,引得旁边的小姐少爷连连发笑。
那是罗曼蒂克的旋律也遮掩不住的嘲笑声,笑一个试图进入上海上流社会,却无论怎么努力也和贵族气质格格不入的粗拙女孩。
“不过是乡下来的村姑,沈家姑娘终究和上海那些贵气的少爷小姐不同。”
这句话在沈蔓箐脑海里出现的时候,宛若是一首急促的小提琴曲,发出了极其凄厉的声音。
“不用着急。”
沈蔓箐气恼地低下头时,耳畔是傅朝辞清澈如水的声音。
抬头时沈蔓箐刚好撞上一双眸子,那是傅朝辞的眸子,像上海没有杂质的夜一般,纯粹的墨色一点点沉淀下来,清澈温柔。
在一片罗曼蒂克的旋律里,他嗓音清透。而她胸腔里怦怦的心跳和鼻尖的呼吸,却急促起来。
从那一刻起,沈蔓箐像一只鱼,掉进他为她织就的罗网里。
“你只要跟紧我就好。”傅朝辞的声音很温柔,他用手护在沈蔓箐的肩膀后面。
他本没必要说这句话,他本不必把手护在她的肩膀后面。但是他听见耳边那些藏匿在黑夜里嘲笑她的窃窃私语,下意识想要护住这个看起来脑子不太灵光,打扮艳俗又有些不伦不类的姑娘。
只是可怜她而已,傅朝辞想。
他是断然不会喜欢这个姑娘的。她并不是他喜欢的温婉的类型,他只是想利用她换取沈世昌的情报而已。
那时候,傅朝辞每次都这样对自己说。
三、
逛花鸟市场的时候,傅朝辞突然想起来沈蔓箐极喜欢小鱼。
最近他和沈蔓箐的接触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了解她的喜好。她像极了是真的爱上他,总是喜欢黏着他,让他陪她去逛她喜欢的花鸟市场。
她喜欢买小鱼,一种叫朱砂鱼的观赏品种,鱼身上的花纹精美而鲜艳。
她喜欢买花,买花就要买最娇艳欲滴的那种,大红的、明黄的,总之都是极其艳丽的颜色。她尤其喜欢玫瑰,每次都买一大把,身上总是沾着玫瑰的浓香。
沈蔓箐和傅朝辞,其实很不一样。
傅朝辞不喜欢玫瑰的浓香,太过刺鼻。他喜欢那些极淡的花香,喜欢那种清新淡雅的味道久久萦绕鼻尖的感觉。
但有一点是,他也喜欢沈蔓箐爱养的那种小朱砂鱼,它游弋在剔透的小玻璃缸里,灵动得像舒展的杭州丝绸。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他停在一家卖小锦鲤的商户前,出神地望着玻璃缸里游动的小鱼。
最后他买下了一条小朱砂鱼,这条品相极好,又活泼。傅朝辞用鱼兜舀它的时候,它在剔透的玻璃小鱼缸里来来回回地游弋着,似乎在打量着新家,丝毫不肯停歇。
这只小鱼,很像她。
傅朝辞拿着小鱼想去找沈蔓箐的时候,在富春路对面遇见了那个失魂落魄的小姑娘。
沈蔓箐仍旧是一身朱红的旗袍,眼瞳里像是星光熄灭一般,一点平日里那种鲜明的生动也没有。
她不去看傅朝辞手里捧着的小鱼,只呆呆地牵着他的衣袖:“朝辞,陪我喝酒好吗?”
四、
白瓷瓶的玉露琼送上来的时候,沈蔓箐伸手就给自己倒了一盏,抿着嘴小小灌进喉咙里一口,又连连咳嗽了两下。
“辣。”沈蔓箐眨巴着眼睛,只觉得喉咙辣得宛如火烧,呛得她几近流泪。
“不会喝酒?”傅朝辞见她这副模样,皱着眉头去夺她手里握着的酒瓶。但是那白瓷酒瓶仿佛是粘在她的手上,他怎么也夺不下来。
“你让我喝吧,也许喝多了,心就不会疼了。”沈蔓箐呛得眼睛里蒙着莹亮的泪水,却还是一杯连着一杯地倒。
她不是在喝酒,她只是在灌自己酒。
一杯接着一杯的酒灌进喉咙,她一边辣得流泪,一边整杯整杯地咽。
傅朝辞终究是看不下去,伸手捉住她的手腕,把她手里的银酒杯夺了下来。
沈蔓箐已经喝得微醺,脸颊醉酒的红晕像是没涂匀的胭脂。她望着傅朝辞,咯咯地笑。
笑着笑着,眼睛里溢出浅浅的清泪来。
“朝辞,你可收到我沈家的喜帖了?父亲的喜酒,你可一定要来喝。
“我今天偷偷去瞧了我那个没过门的后娘,你猜怎么?”
沈蔓箐贴近傅朝辞的耳郭,轻轻吐出一口酒气,然后咯咯地笑起来。
“她的模样,有三分像我娘。”
笑着笑着,她眼角流下浅浅的泪来。
沈蔓箐的娘亲死得早,娘在兰溪老家等了沈世昌那么久,独自一人把自己拉扯大,到头来竟都是沈世昌的骗局。
沈世昌早就娶亲了,早年生意失利欠债,他为还清钱款入赘到原配妻子家,但他并不爱他的夫人。一次偶然的兰溪之行,他遇见了沈蔓箐的娘,兰溪如水的月华下,他第一次见她,便对她情根深种。沈世昌隐瞒了自己已经娶妻的事实,欺骗了蔓箐的娘。但这段私情最终被夫人发现,妻子对沈世昌百般刁难,不肯让他再去见她们母女。沈世昌只好写信给蔓箐的娘,谎称去了日本留学,不能回来相见。
这谎言薄得像一层窗户纸,轻易就被上海归来的同乡人拆穿。蔓箐的娘得知沈世昌原来已经娶妻,不堪忍受同乡人流言蜚语带来的侮辱,最终病死在兰溪,沈世昌甚至都没回来见她最后一眼。
直到原配夫人死后,他才敢接沈蔓箐到上海。
沈蔓箐想起舞会上那些刺耳的嘲笑声。
他们说,她只不过是兰溪乡下的一个村姑,却真把自己当小姐看了。
流言是真的,沈蔓箐捏着酒杯又哭又笑。是啊,她从始至终,都只不过是一个兰溪乡下的小村姑,沈世昌不入流的私生女。
她戴着满头的珍珠宝石,以为这样就能融入上海的上流社会,却发现她终究一败涂地。
沈蔓箐伸手去夺傅朝辞的酒杯,却扑了个空,身子像折翼的白鸽一般下坠。
傅朝辞向右倾身,右手用力一揽,稳稳当当地接她入怀抱:“沈蔓箐,你醉了。”
“我没有醉。”沈蔓箐笑着连连摇头。
她耍赖般窝在他的怀抱,她的体温很暖,像是寒夜里用来暖手的小火炉。
“我恨他。”沈蔓箐在傅朝辞的怀里低声说,声音轻得像三月的柳絮。
“虽然他每年四月初九都一个人跑去兰溪临水祠祭奠我娘,但我就是恨他,恨他言而无信,恨他娶那个模样三分像我娘的续弦。”
沈蔓箐挣扎着坐起在椅子上,痴痴地笑着看傅朝辞,酒喝得微醺,她竟把傅朝辞看成了她死去的娘。她献宝似的把头上别着的珍珠发夹和琉璃钗子取下来,然后摊开在他手心里。
“娘,你放心,再也没有人欺负我们了。沈世昌给我的珠宝,都很值钱,这辈子我们都可以去过很好的生活了。”
傅朝辞再低头看她,她却仿佛是睡着了一般,脸颊也烧得红扑扑的。
他伸手去探她的额间,她温热的呼吸迎面洒了他一脸。傅朝辞明明没有饮酒,却如同醉了一般,耳郭浮起红晕,仿佛是烧得滚烫。
五、
“四月初九,兰溪临水祠,可行动。”
傅朝辞把这句话低声传给门外的长城。回头望时,沈蔓箐还沉睡在酒楼包厢里的绣花椅上。
傅朝辞望着睡眼惺忪的沈蔓箐,终究是不忍心。他叫了车夫,还陪着亲自把她送回了沈家公馆。
翌日傅朝辞在沈家公馆的巷子口等她,那个小姑娘像一团簇红的小火苗扑到他的怀中。她扬起脸笑,像一只爱撒娇的小猫。
傅朝辞照例是一身素雅的雪浪纹长袍,身上似乎永远有一股极淡的花香,不刺鼻,意外的沁人心脾。
沈蔓箐就问他:“朝辞,你身上是什么香。”
极淡的一缕,细细品来,倒比她身上洒的法国香水好闻。
今岁上海的三月比往年暖和,枝头早有白玉兰含苞待放。傅公馆院子里种了好几株,久而久之,傅朝辞蹭了一肩的玉兰香。那香味极淡,萦绕鼻尖,却经久不散。
傅朝辞对她浅浅一笑,径直走到巷口一个买玉兰花串的阿婆那里。
“阿婆,一串玉兰。”
墨绿色的布上零零散散摆着香气扑鼻的白色玉兰,正是上海早玉兰花开的季节,一簇一簇,开得喜人。
阿婆的摊子上还摆放着玉兰花束和玉兰手串,傅朝辞付了钱,从阿婆的摊子上挑出一串淡白晶莹的玉兰手串。
“阿婆,要这个。”
银发阿婆“欸”了一声,笑意盈盈把那串淡白晶莹的玉兰手串递到沈蔓箐手里。
“小姑娘,侬先生对侬好,小姑娘好福气噻。”
接了手串,沈蔓箐却红了脸:“阿婆,他不是我先生的。”
银发阿婆脸上笑出弯弯的褶子,那笑里暧昧,似乎是认定了傅朝辞和她有关系。
沈蔓箐争辩不得,只得红着脸无奈地垂下眸子,手里摆弄着那串带着清晨露珠的淡白玉兰手串。
“我帮你戴。”
看着沈蔓箐拨弄着手串迷糊半天,还以为她是系不好手串。傅朝辞低了身子,帮着她把手串戴在手腕上。
傅朝辞的身子挨得近,静默间,她听见他浅浅的呼吸。
巷口的日光洒落在他身上,沈蔓箐只觉得手腕上微微的痒。究竟是他的指尖还是不安分的玉兰花瓣,她却不太能分得清。
只是胸口某处不安分的跳动声愈来愈强烈,沈蔓箐看过无数小说话本,却只在这一刻,真正明白何为心动。
手腕上那串玉兰芬芳馥郁,和他身上的淡香并无二致。
“蔓箐。”傅朝辞扣好了她手腕上的白玉兰花串,见她低着头,眸子清澈透亮。
他第一次觉得,她也算是极清秀的。
她的手腕白如鲜笋,她适合素雅,白色刚好能称出她几分温柔可爱。
“其实你穿浅色,一定会很漂亮的。”
不知为何,傅朝辞鬼使神差地说出这句话。心里有个声音要他不要多事,可是仿佛这句话是不经思考就到了嘴边。
“蔓箐,不要在意他人,你就是你自己。”
这个常年衣着鲜红的小姑娘,举止总和上海名媛显得格格不入。她似乎是爱慕虚荣,喜欢最昂贵的首饰衣物,最显眼的旗袍。可她的心是软的、脆弱的,傅朝辞了解她越多,越觉得流言不可信。她看似爱慕虚荣,实则是缺了一那份安全感,若有人肯细心引导,她会活得快乐许多。
以前他在心里说过一百遍,他不会喜欢上这个爱慕虚荣,还有些笨拙,行为举止又带着离经叛道的小姑娘。
只是谎话说再多遍,他也蒙蔽不了那一颗向着她的真心。
他看向她的时候,她那双会说话的小鹿一般的眼睛诱使他摘下所有面具。她的柔软可爱,却使他终究是毫无保留地爱上了她。
是从哪一天起,哪一刻起?他说不上来,他没有理由。
傅朝辞牵起她的手腕,声音清澈。
他说:“蔓箐,走吧。”
六、
沈蔓箐今日约傅朝辞,是想和他在照相馆照一张相片。
沈蔓箐总觉得,虽然傅朝辞待她极好,她心里却总是不踏实。傅朝辞像是天际的一抹流云,那抹云又近又远,若即若离。她总是患得患失,担心某一天睁眼,他便消失在人海,如他当初突然的出现一般。
沈蔓箐总觉得,他会成为她抓不住的风。这个想法来得奇怪,但她说服不了自己,她的直觉总是很准。
所以她总要留下点什么,留下什么都好,来证明他鲜活地存在着。沈蔓箐和傅朝辞去了上海一家颇有名气的照相馆,相馆门口那些鲜明生动的照片让她安心许多。
沈蔓箐很少照相片,她是有点害怕的,从前的兰溪和上海太不一样了,上海的新奇玩意很多,她从未见过。
“来来,两位站得近一些。”
沈蔓箐抿着朱唇,轻轻站在傅朝辞的身边。今天傅朝辞是一套黑色的中山装,她刚好是朱红的云锦旗袍,两个人穿得好像是要去结亲。
连照相馆的师傅都差点误会,说要傅朝辞揽着沈蔓箐的腰照一张。
沈蔓箐的心脏怦怦直跳,她挨近了一点傅朝辞,手腕刚好蹭到傅朝辞那纺绸的衣料,是滑腻腻的料子,温凉的触感。
黑色的照相机架得很高,上头盖着一块纯黑色的布,照相师傅人躲进那个黑布里头。
沈蔓箐圆溜溜的眼睛打量着珐琅蓝的玻璃镜头,那个镜头圆咕隆咚的,像一只硕大的玻璃眼睛,要吞人的魂魄。
照相馆师傅捏着小气囊,旁边灯一样的东西“咔嚓”亮了一瞬,刺眼的白光照得她差点睁不开眼睛。
但是她努力笑得灿烂,她想,她要留下一张最好的相片。
几天后沈蔓箐拿到了那张照片,黑白的照片上,她穿着红旗袍,轻轻歪着头,站得靠近傅朝辞。
她过分喜爱这张照片,甚至把它放在枕头下面,天天枕着,像在守护着什么宝藏。
直到有一天,沈世昌逼着她亲手剪掉那张相片。
亲手把相片上那两个挨得极近的人,分割成两个世界。
七、
傅朝辞很久没有见到沈蔓箐了,上海的白玉兰开了又败,沈蔓箐很少出门,也不再见她去花鸟市场和舞会。
傅朝辞照例打理着公馆的租车生意,直到有一天,傅家的白鸽停在他家二楼的窗户边。傅朝辞打开窗户,那只白鸽携带着一封密信,羽翼下有傅家的特殊标记。傅朝辞打开那卷白色的信笺,上面是大哥的字迹。
“时机已到,除之。”
傅朝辞抬头,原来上海,早已不声不响地进入四月了。
他望着窗外飘落的白玉兰花瓣,有刹那的失神。也许从一开始,他和沈蔓箐之间,就注定会走到这一步。
傅家和沈家之间的隔阂,还要从十二年前说起。十二年前,沈世昌靠私采金矿发家。用钱打点任上的官老爷,靠着妻子家门背景,生意越做越大。不料开采矿脉时的安全措施不到位,一次矿洞塌陷埋下去好几个矿工,矿工亲属不接受沈世昌的金钱调解,有几个甚至闹到了新调任来的傅老爷子的公堂上。
傅老爷子为官清廉,发现采矿工程里牵扯命案,就暗中调查,结果还未公示世间,他却意外溺水身亡。
当年傅家在湖里打捞起老爷子的尸首,却没有发现跟老爷子一起出门的那个用人的下落。傅朝辞和大哥辗转多年找到那个用人,他亲口交代当年沈世昌为逃避罪责销毁证据,不惜谋害了老爷子。用人侥幸逃脱,害怕沈世昌跟踪报复,才隐藏身份四处躲藏。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错了?傅朝辞捏着那封信,像是失足掉进了一个冰窟窿,寒意包裹住全身,直冷得他浑身发抖。
或许从一开始,他和沈蔓箐,就不该相识。
说来可笑,正是因为沈世昌为人谨慎,心细如发。傅朝辞派去跟踪他的手下频频跟丢,丝毫没有下手的机会,他才会想到要去接近沈蔓箐。
还是沈蔓箐告诉他的,四月初九,兰溪临水祠,沈世昌会独身前去拜祭。
沈世昌极是溺爱这个私生女,傅朝辞在沈蔓箐喝醉的那天晚上就明白,溺爱是因为愧疚,沈世昌一辈子只爱过沈蔓箐的娘。
这种愧疚,根植于骨髓,蚕食着沈世昌的骨血。沈世昌追名逐利一辈子,他不信道义,只对沈蔓箐的娘痴心一片。沈蔓箐的娘是他唯一的软肋,他对不起她。
四月初九那天,傅朝辞本来也去了兰溪。
他和沈蔓箐,终究是他负了她。
傅朝辞记起第一次见面时,他雇人撞落沈蔓箐的怀表,只是因为,他要找机会接近她。
但是他爱上了沈蔓箐,一个在传言中是爱慕虚荣,被沈世昌惯得不成样子的私生女。只是她接过怀表时,用那双小鹿一般的眼睛看他,十七岁的小姑娘,眼睛澄澈得像是能照见他的影子,驱散了所有的魑魅魍魉。
他们不能相爱,他们之间的缘分,不过缘于是他骗了她一场。
只是兰溪那天夜里,墨色的天没有一丝杂质,纯粹得像她的眼睛。
傅朝辞终究是缺席了那场刺杀,他过于不忍心。他对着兰溪的月亮看上了一个时辰,终究转过头对长城说:“告诉所有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对沈蔓箐下手。”
他的语气像极了兰溪萦着白晕的月亮。
傅朝辞当晚买了回上海的车票,长长的绿皮车厢里,他夜不能寐,听着绿皮火车的汽笛,望了一个晚上的月亮。
沈世昌的讣告,发在《民报》上,沈家洋行也就此垮台,再不复如前。
八、
只是傅朝辞没有想到,他会算错一步——她会死在兰溪的那个夜里。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派长城特意去保护的那个姑娘,死在他和沈家的这场较量里。长城从兰溪回来的时候,像是丢了魂,整个人浑浑噩噩的,七尺男儿一见他就止不住地号啕。
长城说:“二少爷,我没用。”
枪口对着沈世昌的时候,沈蔓箐扑上前,挡下了那颗子弹。长城赶到的时候,沈蔓箐面无血色,她从不穿淡色衣裳,只有那天为了祭拜母亲穿了素白裙子。
鲜血把白色染成浓烈的红色,她低低地附在长城耳畔说着,气若游丝。
“长城,帮我带句话,对你家二少爷说,我恨他,但我也爱他。”
枪声响起的时候,沈蔓箐就猜到会是他。
傅家和沈家是宿敌,甚至一向宠爱沈蔓箐的沈世昌发现那张她和傅朝辞的合照后,硬是逼着她撕毁。
沈蔓箐知道,她和傅朝辞,不可能在一起。
她也曾怀疑,傅朝辞接近她的目的并不纯粹。只是人年少时总容易犯错误,她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毫不犹豫地爱上了他。
四月初九的兰溪临水祠,只有他知道。这场爱情游戏里,沈蔓箐输得彻彻底底。
只是她醉酒时曾经对傅朝辞说过,她恨沈世昌。的确啊,她有很多理由,她的确恨沈世昌。她恨他抛弃母亲,恨他娶那个模样三分像母亲的续弦。
只是,她也不得不承认,她也爱沈世昌。这种爱,是女儿对父亲的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不可撕裂,不可分割。
沈世昌对她那么好,只恨不得把天上星星摘给她。她只是私生女,却被沈世昌保护成,在上海的乱世都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姑娘。
枪声响起的时候,她没有犹豫地护在父亲前面。尽管他不是好人,甚至做了许多错事,但她始终是他的女儿。
爱而惶恐,却难以记恨。她对傅朝辞,何尝不是这样。
上海富春路的沈家洋行对面,他身着素色雪浪纹长袍对她浅浅一笑,像是谪仙下了凡。舞会上,那些凄厉的嘲笑声里,他护紧她,柔声对她说:“不要心急。”
他说她适合穿淡色衣裳,他给的玉兰花串,她一刻不离地戴在手腕上。
只是来年三月,不能再看他笑着把玉兰戴在自己手腕上了。
傅公馆,傅朝辞手心的怀表里,黑白相片上的少女笑得甜美,只是他伸出手,再也察觉不到她的任何温度。
又是上海的三月,白玉兰落满庭院,一地芬芳。
傅朝辞低声唤她:“蔓箐。”
傅公馆外只有白玉兰的淡白花瓣打着旋飘落,仿佛是在低声回应他。
只是如果说沈蔓箐是他心尖的朱砂痣,那么他这一生,便再也没了白月光。
更新时间: 2021-01-0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