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书人

发布时间: 2014-09-02 07:09

分类:故事人生 / 睡前故事

猜书人

文/纳兰妙殊

很多年前,我曾交过一个男友,他有一项奇怪的爱好:猜测人们正在读的书的书名。

某个冬日的夜晚,我从打工的咖啡馆下班,在地铁站台等末班车,一只手托着书,一只手不断从口袋里掏蜜饯梅子填进嘴里。

末班地铁间隔时间很长。我逐渐注意到,有个人影总在旁边晃动。那时我是个长相很不赖的年轻姑娘,咖啡馆里上来搭讪的人每月总有那么几个。我把一根手指夹在正在读的那页里,垂下捏着书的手,抬起头来,冷冷瞪着他。

那是个戴红帽子的年轻人。我沉着脸说,您要问时间吗?

他倒退一步,举起双手,亮出掌心,表示并无恶意,却问出一个奇怪的问题:您正在读的,是不是科塔萨尔的小说?

我很震惊。他望着我的脸,嘴角冒出一个得意的微笑。我眼睁睁瞧着他收割了我的惊诧,像果农从枝头摘下一颗果实。

但我喃喃答道,不,不是科塔萨尔,是哲里科。

他的嘴巴倏地张大,难以置信地瞧着我,就像魔术师信心十足地叫出别人手中扑克的花色,却被告知猜错了。

我不再看他,转身走远一点。想:上来搭讪用这种方式,真蹩脚。不过哲里科的风格确实是模仿科塔萨尔——虽然他一辈子只出过一本薄薄的短篇故事集——因此这人的猜测竟也有点道理。

一个多星期后,我又轮值晚班,坐末班地铁回家,在最后一节车厢的角落里坐下来,书搁在大腿上,一只手从口袋里掏蜜饯吃,一只手翻书页。我的包里总会装两本书,一本白天看,一本晚上看。白天适合读理智一点的文字,历史、科技、传记。夜晚适合读小说或几页诗,奇特得令人晕眩的故事,歌谣式的短句子,回环舞步似的韵律,像摇篮曲一样让人慢慢放松。

整节车厢响着呼呼的风声,咣当咣当的撞击声。我用余光看到一块鲜艳的红色晃过来,在我对面停下。是一顶红帽子。

他在我对面坐下,见我抬眼看他,笑了笑,举起手中一个线圈练习本,本子上白纸黑字写着:恶心。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我正在读的确实是萨特的《恶心》。

坐在我右手的中年妇女恰在此时抬起头来,猛地看到那个词“恶心”,愣了一秒,惊惶地站起身,快步走到另一节车厢去了。

我忍不住笑了,但没敢笑出声来。这时我开始有点晕乎乎的感觉,就像被一根涂了毒液的箭镞射中似的。

他又指指我左手边的人。那是个几乎把头埋在书里的小男孩。他掀开本子的下一页,同样是黑色大字写着“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斜着目光往小男孩的书页上瞧了一眼,看到几个词,“亨利爵士和摩梯末医生……”

好吧,他又说对了。

十分钟之后,我跟他坐在地铁站外的街边,分吃我的蜜饯。我问,你只凭封底图片、书脊上的字体样式、页数的多寡,就能判断出书的名字?

他含着蜜杏子,一边吮指头一边说,不,猜书名又不是巫毒术,在身后路过的时候,瞥见书页上的一个词,一句话,那就够了。其实我很少猜错……每天我都会在这趟地铁上看到你。昨天和前天,你读的是洛尔迦的诗集,四天前早晨你在读亨利贝斯顿的《遥远的房屋》,六天前你在读儒勒米什莱的《虫》……是不是?

我说,你在跟踪我?

他居然并不羞愧,是啊。慢慢嚼着杏肉,他又说,刚才你身边那个小男孩,书皮暗绿色,封面封底都印着做吠叫状的狗头,那当然是斯台普吞先生的宠物。那书还可能是康拉德洛伦茨的《狗的家世》,或巴甫洛夫的《动物高级神经活动客观研究20年研究》,但以他这个年纪,能读懂、又看得那么入神的——再联系到他脸上那种又兴奋又恐惧又激动的表情——只能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啊,我小时第一次看那个沼地故事,也是那样,明知夜里会吓得睡不着,还是飞快地看下去……

在他说的时候,我就不断点头。

他把杏子核吐在手心里,挑挑眉毛。我发现你喜欢给诗集包绿色书皮,小说就一律包黄色书皮,历史书则是黑色书皮,散文是蓝色书皮,是不是?

我说,是。

我又问他的名字。

他想了想,说,你可以叫我“岩莺1947Ⅲ”。其他的?他微微一笑,露出雪白牙齿。你想知道,就猜吧,就像我猜你手中书的名字一样。

从那夜开始,我们成了“一对”,却并不像别的情侣那样一起吃饭、看电影。我和他的约会的所有节目,就是到公共场合去玩“猜书名”。

他说:

你听说过“猜飞机”吗?那是一种很昂贵的游戏。爱好者们带着高倍望远镜、照相机、摄像机,成群结队地去各国观看飞机展,到本国或外国的空军基地去,观察每一架从头顶呼啸而过的飞机,并猜测它们的型号,根据引擎发出的声音判断其系统、马力……某些国家甚至颁发许可证,允许他们收听飞行员与地面塔台间的对话。

为什么人们会爱上“猜飞机”?因为那给人突破肉体和能力局限的错觉。

就像放风筝人的愉悦,来源于有一条线始终拽在手中,风筝在高空中遇风而起的每一丝震颤,都能通过那根线转达回来。“猜”便是那根线——当你认出一样东西,你和它之间就有了关系。它身上仿佛承载了你的一部分。你会觉得,你能分享机翼割裂云团时受到的阻力,凝在高空隐忍不发的雨滴的冰凉……跟天空一样,书是别样的空间,是时间机器,是爱丽丝的镜子,是通往女巫狮子和风雪大陆的衣橱。当人们打开书页,他们把自己最重要的一部分安全地藏了进去。书的字句在他们心中激起的回响,从脸上,从眼底,从唇角,无声地反映出来,犹如云朵的形状颜色因天气而变化。

(他认真地说下去,长长的睫毛不断对剪。说下去。说下去。黑眼睛里像有一簇火焰。他不看我,但我知道,我的凝视让他有继续说的意愿。)

你能感受到吗?偷看、猜测别人手里的书,有一种向另外多个空间窥视的快意。那些人,他们到底置身在哪儿呢?尼罗河边的王国,几十亿光年之外的星体,大西洋底的鹦鹉螺号,食人生番出没的岛屿,十九世纪巴黎的深夜小酒馆……

他们又在做什么呢?有人躲在裸子植物和蕨类植物丛后面,看霸王龙与三角龙撕咬在一起,血滴飞溅在他脸上。有人蹲在侦探身边,一起检查死去金发姑娘高跟鞋底的泥土,屋里弥漫诡异的檀香味道。有人则身处冬季的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乔凡尼•洛伦佐•贝尼尼正一刀一刀雕刻青铜华盖上的蜜蜂、太阳和月桂,每一刀都镌进美术史的肌理……

如果有很多地方是你也去过的,再捉摸他们的表情,就更有趣了。与猜飞机不同,人不可能穷尽世间所有的书籍——据说有位英国猜飞机狂热者,收集了2.7万架军用民用飞机的资料——就像不可能游历世上所有地方,如果猜不中,也就像多路经一处陌生的无名风景……

岩莺1947Ⅲ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他会在我打工的咖啡馆外接我下班,我回学校上课、见教授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去等候。休息日,我们跑去坐各种交通工具,到咖啡馆和公园里转悠,散步。年轻女士多半看有俊美主角的畅销爱情故事书、大众心理学。男人爱读侦探小说。老男人们喜欢人物传记、历史事件解密。

而咖啡馆里的人手里大多捧着诗集、小说,为可能到来的艳遇和搭讪备好道具。他们的眼睛多半并不忠实于书页。我和他常为某个客人手里的书名打赌。我们会在那人身边假装擦身而过,只限一次。再把自己猜测的结果写在纸巾上,扣在手心里。他会贿赂女侍应生,让她在上咖啡的时候询问书名。

几乎每次他都能猜得对。

看书的人,手执书的姿势各不相同。最斯文的姿势是把书在手心里摊开,托在眼前。有人把书的半边身体卷成圆弧,抓在手心里,封皮和封底被迫贴在一起。我们还有一些小花招,比如我会装作上前问时间,等待那人把书放下,翻起手腕看表,封皮就随之露出。

那些封面鲜艳醒目,标题硕大得像一声叫喊的畅销书,隔老远就能认出来。有时我们会不停地进出一个个咖啡馆,数到底有多少人在看同一本愚蠢的畅销书。

乘飞机的时候,夜里阅读灯三三两两地亮着,每盏灯照亮一小块书页、一束清醒专注的目光,在那之外则是黑暗,以及摊手摊脚、淌着口水的酣睡——那情景就像人类世界的缩影。我们轻手轻脚地在过道里走来走去,装作到后舱去取饮料和小食,从那些人身后观察他们和他们的书,并讨论其中我们也读过的书。星空在窗外,黑沉沉的云团在窗外。

岩莺1947Ⅲ是个好情人。他的亲吻温柔耐心,舌尖不漏过任何一个角落,像是在琢磨一段不好懂的文字。他给出的性爱则像一次漫长的朗诵,每个单词,每个段落,细致地咀嚼、吞吃,让它们融合到自己的声音和心里。

我们获取了对方的童贞。他身上的皮肤光滑苍白,不是牛奶的白,是鸽子羽毛的白,血液在其下加速流动时,就呈出淡淡的玫瑰色。

有时我坐在公园的湖边等他,一边等一边看书。天鹅和云朵的影子倒映在湖水里,难分难辨。他就在我专心致志的时候,悄无声息地到来,从后面窥看我的书页,叫出书的名字。然后我们亲吻,他用舌头舔食我口腔里蜜饯残留的甜味。

他对其他事都不太感兴趣,我也曾提议去看电影,去游乐场,去溜冰,做大部分人爱做的事。他只是笑。他有一种消解一切的笑容,不是嘲讽也不是批判,只是不在意。我们甚至很少“交谈”,因为我和他没有一点地方能够重叠。他只是用轻柔而旁若无人的声音,不断讲述他的想法,好像这样最终就能奏效似的。

我曾问他的家乡在哪儿,他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华兹华斯的诗: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我游荡如一片孤云)……

在陌生国家旅行时,异国人手里的书印着陌生的文字。这时我们会玩新游戏:编造那本书的内容。比如我会问:

那个喷水池边吃汉堡的中年西装男人,他读的是什么?

那肚腩汉?他读的是《五十妙方!让女人三天迷上你》。由于毛囊堆积脂肪,他已经开始谢顶了。他喜欢公司里的红发秘书小姐,不过如果能把总在电梯里遇到的、有腋臭的老处女骗上床一两夜,也算一件成就。他打算明早就试验第一件妙方……

那个穿红格子法兰绒衬衣的老头子,坐在毛地黄花坛边的长椅上读书,一位老妇紧挨着他织台布。他在读什么?

他在读《玫瑰花种植栽培技术》,身边是他太太。年轻时他曾许愿要培植出一种新品种玫瑰,并以她的名字命名。他曾靠这个获得了一长串热吻。五十年后,他总算有时间研究这件事了。你能看到,前半本书页子已经被翻得发灰,页边上还有字迹笨拙的标注。他打算明年参加社区“绿拇指”大赛。

瞧那个坐在草坪上戴眼镜牙套的女孩,她又在读什么?

哦,她今年刚十五岁,在读生日时姨妈送的《呼啸山庄》。昨晚她已经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哭过了,今天在读最后一部分。那升华成一种快乐的哀伤,余韵仍在。你看,前边有很多页数她折了角,从折角页的分布来看,那些都是感情激烈迸发的段落。她不漂亮,不富裕,不聪明(她读书时还要张着嘴小声朗读),再长大些也很难成为美人,但这书给予她新的想象:会有一个希斯克利夫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用绝望而恶狠狠的激情,无怨无尤地恋爱着她。

每次他在滔滔不绝的时候,我的喉咙都会逐渐缩紧,手心发烫,既想这样永远听他说下去,又想要扑上去抱住他,堵住他的嘴巴。

那时我真爱他啊,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估量他。我找不到贴近他的路径。

我并不善于猜测。只有一次,我似乎猜中了什么。在一间小酒馆里,大概已是我第两百次猜测他的身份,我带着半杯酒的醉意,半开玩笑地说:我猜你生在一个无比巨大的图书馆里,你是图书馆收养哺育的孩子。自幼至长,你只能与无穷无尽的书、书里的先哲和故事人物相伴,就像鱼类生活在水里一样。你跟它们游戏,枕着它们入眠;把书一本本切碎,拌上辣椒和香芹碎末,咽下去,掺着砂糖和蜂蜜,喝下去……很多年过去,当你终于抬起头来,你发现距离你的同类——人的世界,已经漂浮得太远了。你所熟知的只有书。就像有些人用信仰,责任,血脉,爱或恨,把自己跟世界联系起来,你想要用书作为桥梁,作为摆渡船,进入人世,找到落脚点……

我说完这段话,他罕见地没有否认,黑眼睛闪烁了几下,那目光就像来自一个更神秘更广袤的空间。

我不记得我拥有过他多久,也许是半年,也许是一年,也许只有几个月。某一夜,我和他乘地铁,某站上来一位穿鼠灰外套的高个女士,戴着黑纱帽黑围巾,腋下夹着一本巨大的书,封面颜色殷红。

他凝神看了几眼,低声说,奇怪,那本是什么书?

我说,那样大开本,也许是画册?别急,她会拿起来读的。

待灰衣女士展开书页,他立即向她走去。从她身后走过,又走回来,回来找我。

不是画册。他摇摇头。密密麻麻的小字,“机械师登上了甲板”,“定音鼓、铃鼓和鹦鹉的声音混杂”……你猜得出是什么书吗?

猜不出。也许只是她或她朋友自己印刷的书,你也说过,人不可能认识每一本书。

他面上竟有了忧急,不,我觉得这本书很重要,我得知道书名。

我说,那么,直接去问她好了。

就在这时,地铁到站,车门打开,那位女士下车了。

他捏了捏我的手,语速极快地说,到下一站等我。说完,他飞快地冲出了车门。车门就在他身后缓缓关上。

那顶红帽子在黑压压的人群里一闪,不见了。

就像庞德那首诗,《地铁车站》:人群中脸庞的幻影,潮湿的黑树枝上的花瓣。

我在下一站的站台上等了又等,直到错过最后一班车,也没有等到他。

他离开的时候,腮帮上还鼓着圆圆的一小块,是没吃完的蜂蜜李子。

那晚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后来我发现,不知情的永别,居然就发生在我第一次遇到他的那一站。

他下车后发生了什么事,我永远不可能知道。也许那位女人促狭地把书收起来,不让他看到封面或任何一个词语,只说,明天再来找我,看你会不会猜中?

于是他沉溺在新出题人的谜语里,忘记了我。就像安徒生故事里,小小的加伊跟随冰雪女王、坐着雪橇飞走了,忘了小小的格尔达。

也许干脆是他厌倦了我,倦了这漫长、过于规律、缺乏新意的往还。与已经死去的人交流会更流畅一些——我说的是读书。

我没法去找他。我不知道他的住址、电话,甚至真名。后来有人告诉我,“岩莺1947Ⅲ”有点像是一颗彗星的名字,按照天文界的规则,1947是发现彗星的年代,Ⅲ代表它是该年被发现的第三颗彗星,“岩莺”则该是发现彗星的天文学家或天文爱好者的姓氏。

他早就想暗示我,他只是彗星?

他亮闪闪地飞过夜空,照亮了一些轮廓和我的眸子。又飞去了。

后来,过了很久很久,很多很多年。五年,十年,十五年。我搬到另一座城市,又跨过一个海,搬到另一座城市。

我任凭自己衰老下去,始终没结婚,甚至没法再投入地恋爱。因为别的男人都没有他那么自由自在,不矫饰,痴心于一项隐秘的爱好,兴致勃勃,精力弥漫。那是一段不能再重现的迷恋。

其实我一直深爱着他,爱得比我意识到的还深。只是当时我不相信而已,也没法让他相信。爱人总不能靠无休止的游戏继续下去。玩伴和爱侣是不同的。

他没有切实的质感,缺乏一切能捕捉的细节。爱是光源,是一种热力。他始终是温呼呼的,无法在任何一处烫出疤痕。于是他无可挽回地模糊下去。犹如一篇年纪太小时读过的童话,一场来得太晚,融化太快的春雪。

我时常想起他,就像叶芝想起他的“茵佛岛”(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每夜每日,我总是听见湖水轻舐湖岸的微音。伫立在马路上,或灰色的人行道上时,我都在内心深处听见那悠悠水声。”

地铁,公交车,飞机,街心花园,每个坐着读书的人都像他。在车厢里读书,地铁里的风撩起我鬓边的碎发,我经常因此神经质地回过头去,怀疑他正在身后偷看我的书页,呼吸拂着我耳朵。我怀疑我听到他的声音在背后说:你在读米歇尔图尼埃的书,对不对?……是你看书看得太入神而已,其实我从来没离开过。

有的城市的人心思浮躁,他们不喜欢读书,放弃到其他时空观光的机会,转而选择玩游戏,读网络上简短无用的信息碎片,或是用电子设备聊天。我很快就搬离那个城市,倒并不因为厌恶那些市民,只因在不爱读书的城,我没法依靠别人缅怀他。

最后我定居的这小城是个安静的地方,工商业都不怎么发达,但书店很多,政府不断慷慨拨款,保证城里的图书馆都正常运营。大多数市民都钟爱读书。他们这里的书都比别的地方小一号、薄一层(如果是长篇,就印成很多分册),刚好能放进女士手包和男士的大衣口袋,因此书便和唇膏、镜子、香烟、打火机一起成了随身必需品。人们一有闲暇,就顺手掏出书来读一段。

我心满意足地在这里住了三年,五年,七年。呆在读书的人之间,我感到安宁,安全。

某个晚上,我坐地铁回住处,把一本讲阿尔卑斯登山史的书摊在腿上,一只手从口袋里掏蜜饯吃,另一只手翻动书页。

车厢里很空,回响着呼呼的风声,咣当咣当的撞击声。一个人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轻声说,您好。

我抬起头来。是个年轻女孩,年纪不会超过二十岁,还不到我的一半,颧骨下巴上的皮肤紧绷发亮,满眼是对世界的好奇。

她有点窘迫,但仍迎着我的眼睛说,打扰了,我能不能问问您手中的书叫什么名字?

我呆呆地望着她,手指松开,书的前半部分弹过来,合上,现出封皮。她低头看了一眼,把书名念了一遍,笑道,其实我是替我的男友问的,他跟我经常打赌猜书名。

我问,你男友在哪儿?

她伸手往身后一指,喏,他坐在那边。

我紧紧咬住牙,心脏在肋骨后面疯狂跳动。回过头去,在车厢的惨白灯光里,我看到那边坐着一个戴红帽子的年轻人,帽子下边的黑眼睛里,仿佛有一簇火焰,腮帮上鼓起圆圆的一小块,像是正含着一颗蜜饯李子。

睡前故事

更新时间: 2014-09-0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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