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年少的我们幸福的整个年华,但是却在画面模糊之前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回忆
文/闫晗
回到高中时代的校园,路过篮球场的时候,想起自己从前也曾在这里驻足。清晨的风拂过面颊,带着一丝凉意,阳光照在身上却是暖的,篮球在阳光下跳跃着,已经不见了那个少年的身影。
听到夏天的蝉鸣时,常想起16岁夏天的某个暑假傍晚,在附近公园的树上徒手捉几只知了,捂在手心吱吱作响。溜达着去学校的篮球场,瞥见那人正在里面打球,新剃了平头,像小学时看过的电视剧《希望之鸽》里的原田浩二。默默坐在球场边的石凳上,他中场休息时看见我,奔跑着过来,挥手致意。我把知了塞到他T恤前胸的口袋里。他朝我笑笑,掏出来,放在手心里,然后看它们飞走。夏夜的空气里是烤串、海鲜和啤酒的味道,混着蓊郁的植物的芬芳。有凉风吹过,夜色温柔。
冬天飘雪的日子里,我课间常在4楼教室的窗前站立,等待他和伙伴们从那条必经之路上说笑着走过。有一次在食堂排队打饭,他碰巧排在我前面。我戳戳他的后背,说了几句话。可是,食堂里人很多,实在太吵了,他也许没听清,就又转过头来问:你刚刚说了什么?哦,没事,我什么也没说。
还有大一那年的10月,在济南,天气还算暖和,意外地接到他从天津打来的电话。他说,我这里风好大,你等一会儿,我过去把窗户关上。你们那里不冷吗?我都穿上毛衣了。他主动给我家打电话,问到我学校的通信地址以及宿舍电话——那是头一次他为靠近我而做出努力,之前都是我在努力接近他。
关于他的许多片段都像一幅幅铜版画,刻在心里。那次电话后不久,我就把他弄丢了。各自交了男女朋友之后,我们的关系便开始微妙地疏远起来。他的女朋友是我隔壁班的同学,高中时他们同在广播站。他写信给我,提到了这些,说那个女孩很温柔。我心知肚明,我跟他之间绝不是纯粹的友谊,只是要处理成友谊的模样,也许为了在他的生活中停留得更理直气壮一些。是的,我悄悄喜欢你,可你最好不要以为我喜欢你。
之后的10多年没有任何联系。那时我们没有手机,他的QQ号码似乎被盗了,想联系时,大学时的通信地址早已作废。仿佛就此一刀两断,彼此进了不同的演播室,在平行的空间里上演各自的故事,再也没有交集。
我过得很好,很努力地生活,摆脱一些不喜欢的人,毫不留恋地奔向更高处。那些被岁月磨损的友谊、没有继续走下去的恋情,统统被丢在记忆的犄角旮旯。唯有他,还时时出现在梦里,一点点时光的“药水”、恰当的天气和情绪,便可以将他的眉眼和笑容显影(liunianbanxia.com)。
我从没想过要寻找他,尽管找他并不难。我还背得出他妈妈家的电话,却没有勇气和理由拨通。很多次,想着会不会在那个城市偶遇他,因为小小的城镇到处是熟人。看到篮球场上奔跑的男孩儿们,总忍不住停下脚步辨认,却一直没有见到记忆中的身影。
那也许只是喜欢,不是爱情吧。他从未表示过喜欢我,我也没有为之奋不顾身的勇气。我有着骄傲的自卑,害怕说穿了,心底的那一点喜欢,会像江边薄薄的晨雾,见了天日,被风一吹,就散了。就让所有的美好一直保持最初的模样吧。
几年前他在家乡办婚礼的时候,我是知道的,也清楚婚礼举行的地点——有熟人是他妈妈的朋友,收到了请柬。那是我这些年来第一次确切地知道他会在某个时间出现在某个地点。很想去看一眼,看他变了样没有,看看他的新娘是什么模样,是不是大学时我听说的那个姑娘。
那一天,还是约了朋友去逛街,却总有些漫不经心,目光游离。装作不经意地提起有熟人今天结婚,拉着朋友一起溜达着去了那个酒店,还是随便看一眼吧。
到现场时,红色拱门已经收了起来,一个清洁工大叔在清理地上的鞭炮碎屑。婚礼已经结束,客人都走了。秋风瑟瑟,地上的黄叶和暗红色的鞭炮屑混在一起,诉说着繁华落尽、烟花盛放后的寂寥。我心里一阵失落,又有点轻松。嗨,来晚了,毕竟我还是来了,老天没给我失望的机会。
后来,听参加婚礼的熟人说,他发福了,结婚的对象也不是隔壁班那个瘦弱的女孩儿,而是另一个我不认识的姑娘。我“哦”了一声,半天没再说话。愿他过得好。
当我走过更多的路之后,某天夜里醒来,半梦半醒间,清晰地记起16岁的天空下他的背影。那种感觉类似被书纸划破了手,有小而凌厉的痛。我多想再遇见他,用不尴尬的方式打个招呼。似乎应该这样做一切才算圆满,不辜负年少的自己萌动的一腔温柔。(完)
更新时间: 2014-01-24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