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池薇曼
你无须适应黑暗,我会给你光芒。
你无须孤身一人,我会伴你身旁。
你无须陷入绝望,我会予你希望。
Scene 01
图书馆人山人海,我跟莫澜避开坐在过道看书的人们,艰难地前行。光线充足,空气里飞舞的尘埃似薄雾。书架上琳琅满目,我不断找寻,终于发现那抹淡蓝色书脊。
“找到啦!”
我的惊呼引来不少白眼,莫澜竖起食指按在唇上,示意我安静。
今天,我和莫澜找遍全城的书店和图书馆,给我们合著的书拍照。
走出图书馆,我开心地问他:“到处都有我们的书,是不是说明我们出名了呀?”
他打断我的妄想:“我们的书印得不多还到处有货,说明它……滞销了。”
我朝他眨眨眼,怂恿道:“帅哥,要不你出卖色相,搞个买书赠照片的活动,带动销量?”
美少年莫澜一口回绝:“我靠才华吃饭,决不出卖颜值。”
经过步行街,我被树荫下鳞次栉比的摊档所吸引。
莫澜形容我看到热闹的地方时,眼神像“馋猫看到水族箱里肥美的鱼群”。
长期跑医院,我见到的多是死气沉沉,脸色灰败的人,医院外面的人精神抖擞,红光满面,散发出我没有的蓬勃朝气,自然令我向往。
混入其中,我会有种错觉:我也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人群摩肩接踵,我起初不时回头跟莫澜说话,不知不觉间,少年不知去处。
莫澜不爱逛街,多半是先去步行街尽头的糖水摊等我。
经过卖布艺袋子的摊位,我想起前些天看过的杂志,打算买一个袋子挂到墙上装干花,点缀下我的房间。
我选定一只米色蓝碎花的袋子,摊主一报价,我才发现钱不够。
“多少钱?我来付。”
我抬头,对上青年含笑的视线,拔腿就跑,似一颗出膛的子弹。
今天是我几年来活动量最大的一天,以我长期病弱的体力,没跑出多远,便像断电的机器人,萎在原地。
排山倒海的眩晕感似潮水席卷全身,意识被一只无形的手抽走,躯壳越发沉重,周遭热闹的世界突然消失……
我醒过来,视线聚焦,发现自己躺在路边的长椅上。旁边的流浪汉龇牙咧嘴地挖着鼻孔,抗议我侵占他的地盘。
季宇替我擦掉冷汗,指尖有我熟悉的西药味道:“渺渺,你感觉好点了吗?”
我打掉他的手:“走开,我不认识你!”
三年不见,季宇愈发俊朗成熟,他的眼眸深邃,摄人心魄。
他陪我坐着,一言不发。时间一分一秒地流淌,我的怒火熄灭,开始后悔对他那么凶。
Scene 02
见我神色缓和,季宇靠过来轻抚我的头顶,像安抚一只炸毛的小猫。
“我们回家吧,我给你买了好吃的。”
莫澜说过,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健忘,任何负面情绪在我身上都无法持续太久。
他不懂我是为形势所迫。人生如戏,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我的人生早被医生剧透了,说我活不过十八岁。与其为一件事生气一整天,不如尽早生完气,再去找别的乐子。
一刻钟前,我还对着季宇张牙舞爪,现在他说有吃的,我立刻将怨念抛到九霄云外。
“是什么?”
他很自然地牵过我的手:“回去以后,你就知道。”
“好,但我得去找莫澜。”
说不定他还多点了一碗糖水等着我,善良如我,得去把糖水喝了,免得他承受一人喝两份糖水的痛苦。
我走到步行街尽头的糖水摊,人来人往,却没有莫澜。
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我赶紧拨打莫澜的号码,没有人接。
我慌张地沿着步行街四处寻觅,季宇追上来,让我别紧张。
不远处围着一群人,我冲上前,拨开人群,一眼看到莫澜:少年倒在地上,蜷缩着身体,手抵在心窝,脸色煞白,冷汗浸透额前的短发,仿佛一尊没有生命的蜡像。
季宇镇定地蹲下,给他进行急救,同时叮嘱我:“渺渺,叫救护车。”
上了救护车,我试图用莫澜的手机给他的家人打电话,却不知道解锁密码。
季宇接过手机,输入四个数字:0331。
这个密码是我的生日,居然成功解锁。
莫妈妈赶到医院,对季宇千恩万谢。她看向我,流露出明显的不悦,只是碍于季宇在场,不好发作。她冷冷地退到门的另一侧,不愿靠近我,更无视我的道歉。
今天一整天,莫澜很可能强忍着心脏的不适陪我到处跑。他知道我身体弱还爱乱跑,总是陪着我。
季宇拉住我,跟莫妈妈告辞:“阿姨,我先带渺渺回家,您要是有什么要帮忙的,随时联系我。”
走出医院,迎面吹来的风有些凉。
我缩了缩脖子,仰脸看向季宇:“我想吃热的东西。”
“好。”
经过7-11,我让季宇陪我进去买关东煮。我挑了一大堆爱吃的,端着热腾腾的食物,跟他在店外的长椅上坐下。
温热的食物让我有了活着的真实感。我不断往嘴里塞食物,试图堵住喉头涌出的抽泣。
季宇轻拍我的后背:“渺渺,不是你的错。”
安慰会使人变得更加软弱,听了他的话,我的眼睛像坏掉的水龙头,“吧嗒吧嗒”地往下滴水。
我哭了不到五分钟,又累了。
季宇蹲下,背我回家。我感觉自己趴在暖烘烘的云朵上,整个人轻飘飘地,声音有气无力:“阿宇哥哥,你还会突然消失吗?”
他侧过脸来,清楚地告诉我:“渺渺,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除非,你不再需要我。
我还没听他说完就睡了过去,后面半句,有点像幻听。
Scene 03
从有记忆起,我跟季宇、莫澜就住在同一个楼盘的同一层楼。
我们三个人中,年龄最大的是季宇,他比我和莫澜大五岁。年龄相差如此大,按理说本来无法玩到一块儿的,但由于我喜欢缠着季宇,莫澜也就跟着一起玩了。
我读初二时,父母到国外工作,把上小学的弟弟接了过去。他们定期往我的账户汇一大笔钱,还雇了保姆照看我,确保我不为医药费和衣食住行发愁。但我清楚,我是被放弃了,真正的爱应该是不离不弃的陪伴。
季宇在本市的医科大学读书,他经常回家,顺带来看我。
每次他来,都会带点小玩意,例如木头雕的猫头鹰,刻着奇怪象形文字的旧钱币,头发像拖把的布娃娃……他说这些都是他的宝物,暂时放我这里保管。
人一旦有了牵挂,就不会轻易放弃生命。我肩负着帮他看管东西的责任,得好好活着。
不知何时起,我也像他一样,喜欢买些奇怪的摆件回家收藏。这些物件,神奇地填上我心底的部分空缺。
三年前的某天起,季宇不再来了。
那以后,只剩莫澜陪着我。
季宇刚消失那段时间,每天傍晚,我都坐在小区入口处的长椅前,边打蚊子边等他,直到门卫大爷赶我回家。
莫澜也来陪我等他。他带着能当枕头的大部头牛津词典或者汉语词典,坐在我旁边一声不吭地看,让我没了以泪洗面的兴致。
世上竟有人爱看工具书。我问他:“学霸同志,你将来不会还要考大学吧?”
莫澜头也不抬,他反问我:“为什么不考?难道医生说我活不久了,我就得每天等死?死神是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走到我们身边,还要花很长时间。等他老人家来到前,我们总得做别的事打发时间。”
风吹拂着他的短发,送来他身上淡淡的药味,他的呼吸很浅,甚至不如风声喧嚣。
我被他豁达而超脱的生死观所震撼:“你还挺有意思。”
“你从来没关注我,当然不了解我。”
说着,少年合上书,抬眼看向我。路灯昏黄,将我们的影子扯到一起,他的眼神有点哀怨。
相比季宇,莫澜陪伴我的时间更长。他一直跟我同班,替我赶跑过凶恶的流浪狗,把作业借给我抄,帮我喝掉我讨厌的牛奶……可一看到季宇,我立刻将莫澜的好全忘了。
莫澜亲近我,大概是因为七岁那年我说的话。
那天,我和他在学校同时发病,被抬上同一辆救护车。
上车时一颠簸,我醒了过来。想起前一天看过的电视剧,我拍拍隔壁担架上的少年:“以后我们就是生死之交,黄泉路上好有个伴。”
我皮了一下,纯情少年莫澜却当真了。从那以来,他总爱跟着我。
我没有等季宇等到变成“望夫石”的毅力。一个月后,确定季宇不再来,我就不等他了。
季宇的离开,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无论一个人对你而言多重要,他不在以后,你的生活还是得继续。
我依旧过得很随意,高兴就去上学,没精神便在家里发呆。
莫澜跟我情况差不多,但他即使一个学期有过半的时间缺课,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让那些昼夜苦读仍无法超越他的同学们,恨得咬牙切齿。
以前季宇还在时,会跟我写交换日记。他走后,我依旧坚持写日记。因为一个人而养成的习惯,即使他离开,也无法立刻更改。
莫澜看着奋笔疾书的我,忽然问道:“渺渺,你有没有兴趣写回忆录?”
“回忆录?”
这种书,不是名人们老了以后,用来汇总自己轰轰烈烈的一生的吗?
似乎看出我的疑虑,莫澜解释道:“你可以把你经历过的趣事记下来,当作给这个世界的告别信。一个人写完一本书太任重道远,我们一人写一半吧。”
我先写好一半内容,其余的,全部交给莫澜处理。
我写书是想让季宇看到。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被遗忘,我不想他忘记我。
如今,他回来了,我的不安烟消云散。
Scene 04
季宇回来,带来一个好消息:他所在的药物研究所,研发出治疗我的病的特效药。
他三年没有联络我,是因为他签订了保密协议,不允许跟外界接触。
但是,药物治疗要有好的身体素质为基础,我之前吃饭一直没什么规律,得先把身体养好。
季宇给我熬了鸡汤,叮嘱我:“吃完早点睡,明天我带你去医院检查。”
我皱了皱鼻子:“会胖的。”
“也对。”季宇居然能理解我的少女心思,他说,“我陪你玩游戏消化一下,你想玩什么?”
“什么都行?”
他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要玩难度太高的。”
季宇虽然很聪明,却不会玩游戏。小学时,我从杂物间找到我爸的小霸王游戏机,兴冲冲地拉他和莫澜来玩冒险岛,当时他手忙脚乱的样子,令我们目瞪口呆。
莫澜为此高兴了好久——他终于有一样东西能赢过季宇。
他似乎认定,我喜欢季宇是由于他年纪大,什么都会;如果有什么季宇不会的事,我就会觉得季宇太逊,没那么喜欢他。
季宇不在的那段时间,莫澜曾问我:“渺渺,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这个问题,我一生都回答不出来。感情从来都没有理由,这世界上最残忍的,就是这种没有理由的事情。
我按照季宇的安排开始服药。或许是心理作用,一段时间后,我觉得自己比之前有了活力。
和我不同,莫澜自那次以后,再没有出院。
我跑到医院看望莫澜。他看到我,很是惊讶:“徐秋渺,你怎么胖了这么多?都从S码变成XXL码了。”
我默念了三遍“他是病人我不能打他”,拢了拢宽松的裙摆,面对他坐好。
“我在吃药,激素失调。等停药了,我立刻瘦回S码给你看!”
“你这样子也挺可爱的。总之,恭喜你。”
我无法由衷地接受他的祝福。对他而言,我得救了,很可能让他更绝望。
见我沉默,少年一反常态地叮嘱我:“你得好好听他的话,他为救你拼了命。”
我不清楚研发新药的步骤,但我知道,他能用三年时间研发出新药,肯定少不了没日没夜的努力,熬夜最容易变老,用“拼了命”来形容,并不为过。季宇相比三年前成熟许多,说成熟是客气话,他和实际年龄二十四岁相比,更像是三十岁的人。
“我当然会。”
我的回答让莫澜很泄气:“三年了,我以为我在你心里有了一席之地。他一回来,你立刻把我忘了。”
我小声嘀咕:“你知道我重色轻友嘛。”
“作为‘朋友’,我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以后每个月来看我一次?”
这个不难履行,我答应了他。
我没有在医院逗留太久,匆匆回到家,我发现季宇已经回来。
他催促我洗手:“我给你做了木瓜银耳糖水。”
我喝了口冰镇的糖水,惬意地晃着双腿:“真好喝,明天继续给我做。”
他点头,随口问道:“你去了哪里?”
我刚舀起的一块木瓜掉进碗里,牛奶飞溅。我定了定神,笑嘻嘻地答道:“出去散步啊,天天待在家吃吃喝喝,觉得自己像头猪。”
“也好,但是不要走太远。”
季宇蹲下来,替我摘下粘在裙摆上的几颗苍耳。
我们住的周遭没有这种植物,医院附近有,他一眼看出我在撒谎,却不揭穿我。
我撒谎是怕他误会我跟莫澜的关系。可从结果来看,我搞砸了。
Scene 05
去年的高考,我发高烧没能参加。现在身体好转,季宇帮我联系校方,监督我复习,参加今年的高考。
周末,他出门不久,季伯母来了。
她告诉我一件事:季宇退出了药物研究所,他凭借之前研发的新药备受瞩目,如今却主动放弃大好前途。
她说:“你能不能劝劝他?他会跟社会脱节的。”
生病后,我的目光日益短浅,更重视眼下须臾的幸福,不去考虑长远的未来。
可季宇和我不同,他是健康的正常人,应该去工作,交友,旅行,而不是舍弃全部陪着我。虽然季伯母和我妈妈是闺蜜,但是我并非她的亲生骨肉,她再怎么疼爱我,这种疼爱也是有限的。
我点头:“我会跟他说的。”
季宇回来,将一袋东西放到书桌上。
“给你的礼物。”
季伯母的话令我压力倍增,我强打起精神,拆开一看,发现是一套崭新的《5年高考3年模拟》。
他送东西真是越来越不浪漫。我想到以后每天要做一堆题目,几乎要号啕大哭:“你能不能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无以为报。”
季宇轻拍我的头:“什么叫无以为报?你以为,我花这么大力气去研究新药治你的病,是因为我慈悲为怀?你错了,渺渺,作为回报,你得永远留在我身边。”
“你这是在跟我告白?”
他点头:“是的。”
在旁人看来,我何其幸运,即使身患顽疾,还有父母为我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有季宇为我研发新药,还有莫澜这样的好朋友。
可我无时无刻不在纠结:我一无所有,该如何回报他们?
季宇的话让我得以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付出。
于是,我将对季伯母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去医院探望莫澜,嘴角快咧到耳朵根了。
医院的饭菜太过清淡,我偷偷给他带来鲜虾馄饨,他吃了几口,停下来打量我。
“徐秋渺,你再笑下去,法令纹要掉到下巴了。”
“本少女青春无敌,哪里有皱纹?”
我作势要打他,莫澜接住我的手,忽然问:“季宇跟你说过生命沙漏吗?”
“生命沙漏?小说还是电影?”
莫澜接下来的话,将我从幸福的云端推落,跌到绝望的深渊之底。
三年前,我的主治医生说我的时间只剩一年左右。然而,我却奇迹般活过三年。
这一奇迹仰仗于生命沙漏的力量。
人的生命,就像沙漏里的沙子,总量早被设定好,无法改变。唯一可以改变的,是生命流逝的速度。
生命沙漏有改变生命流逝速度的力量。不过,这力量的启动,得绑定两个人的生命。其中一个人的生命流逝速度将被放慢,相对地,另一个人的生命将加快流逝,以维持平衡。
季宇启动了生命沙漏,让我的生命流逝变慢,变成常人的二分之一;作为代价,他的生命将以常人的两倍流逝。
他的眼神很冷,像一捧灰烬:“你被宣告只剩一年多生命时,我把生命沙漏交给季宇,告诉他能‘延长’你生命的方法。我不像季宇,没有多余的生命去启动生命沙漏的力量拯救你。我能多活一天,多看到一次你的笑脸,都很奢侈。”
“他毫不迟疑地启动了生命沙漏。随后,他听说某种成分对你的病有效,便投身研究。我多希望他的研究永远不会有成果,那样,你最后的时光,都属于我。”
积雨云飘到窗外,将他笼罩在阴影里:“可是,他成功了。像所有童话一样,爱终将战胜一切。你不喜欢我是理所当然的,我什么都不能为你做。”
听他说完,我冲出病房。
Scene 06
从医院回来,我在房间里不停翻找。
季宇送了我很多新奇物件,其中有一对沙漏。一盏很小,流得极其缓慢;另一盏很大,砂子的流逝速度却很快。
我还记得,我曾盯着慢的那盏沙漏,对季宇嘀咕:“左边这个沙漏走得好慢啊,说不定我不在了,它还没有流完。”
恐惧根植于人的潜意识深处,即使我刻意控制,也总会不经意地流露出来。
季宇拉住我的手安慰我,眼神坚毅:“在那之前,我一定会找到救你的方法。”
不久后,他从我的生命里消失,音讯全无。
我发了疯似的,试图从堆积成山的盒子里,找出那对沙漏。
季宇打开门,听到屋里的响动以为有小偷,担心得大喊我的名字。
看到我蓬头垢面地站在杂物堆成的废墟里,他沉声问道:“你找什么?”
“我在找生命沙漏,你把它藏在哪里了?”
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自己现在双眼充血,搭配圆滚滚的身体,像只愤怒的河豚。
我可以假装不知道季宇为了我放弃前途,但是,我无法接受他以生命为代价,换来我的苟延残喘。
——我不值得他如此付出。
季宇跨过满地狼藉朝我走来,将兀自在杂物堆里乱翻的我揽入怀里。
他的掌心温暖,安抚我剧烈起伏的后背:“你冷静一下,听我解释。”
长期的命悬一线,让我身心俱疲,我敏感而多变,很容易激动。
我张牙舞爪地试图推开他,一脚踩在摔碎的瓷碗上,大声咆哮道:“你让我怎么冷静?是不是根本不存在什么特效药?你就是在骗我,拿你的命来换我的命!我不要你的施舍!你疯了吗?你会死的……”
“啪!”
季宇的一个耳光,将我打得愣在原地,也将他自己吓一跳。
他把失魂落魄的我从那堆狼藉里拉出来,我的脚被碎瓷碗割得鲜血淋漓,他摁着我到水龙头下清洗伤口,将我抱到沙发上,找来医药箱给我包扎。
消毒水碰到伤口,清晰的痛楚,让我清醒过来。
我向他认错:“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骂你疯了。”
他也道歉:“我也不对。我不该打你,还打脸。”
我摸着火辣辣的脸颊,小声抱怨道:“真疼。”
季宇抬手,贴在心脏处:“真疼。”
沉默几秒,我们同时大笑。
我笑着笑着,哽住了:“你为什么要为我做到这种地步?”
季宇没有直接回答,他告诉我一件往事。
小学三年级时,老师布置写作文,题目是老掉牙的“我的梦想”。他洋洋洒洒写满三百字,讲述了他的梦想:他要成为爸爸那样救死扶伤的医院院长。回到家,他打算将这篇满分作文拿给妈妈看,哥哥们先一步看到他的作文,拿起来边读边大笑。
他们告诉他:“怎么也轮不到最小的你来当院长,做什么梦呀!”
小小的季宇自尊心受创,他走出家门,遇到了我。
五岁的我问他去哪里,他自嘲地说:“去流浪,家里人不要我了。”
我拉着他的衣角,使出吃奶的劲把他往家里拖:“那哥哥来我家,我要你。”
季宇回忆起他那时的心情:“每个人都在渴望被需要。渺渺,是你给了我归宿。有你在,我才有活着的意义,这一点也不夸张。”
人若是为自己而活,可能永远一无所成;但若是为了重要的某个人,就会变得无所不能。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生命沙漏的事?”
落日西沉,屋里暗了下来,他眼里闪烁的光芒,让黑暗变得温柔起来。他的存在,是我世界里唯一的光。
“我没有瞒你的打算。我想等你的病彻底治好了,再告诉你。能治好你病的药确实存在,是我为了你,三年来没日没夜地研发出来的。”
他自豪的声音,让我放下心来:“我相信你。”
付出的代价,失去的生命,再无法收回。
他离开三年,我才活过一年半的生命,他却耗费掉六年生命。所以,他看起来远比同龄人成熟。
如今,季宇的生命仍以常人两倍的速度在流逝,我必须尽快找到生命沙漏。
Scene 07
季宇找出生命沙漏后,我将它摔碎。
地板上的碎片,就像散落一地的过往。
折磨我多年的病,在半年后得以痊愈。
停药后,我的体重恢复正常,之前买的大码衣服不得不全部送到爱心衣物回收箱。
我悲痛地打量身上的肥胖纹,却还是没忍住穿上短裙,欣赏自己纤细的小腿。
季宇喝着咖啡,笑吟吟地打量对着镜子臭美的我:“高考结束了,我也申请到假期,正好带你去旅游。”
他重回药物研究所,与优秀的科研团队一同工作,拯救水深火热中的病人们。
这些年,我由于生病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季宇的话让我充满期待。
现在的我,有资格展望未来。
“我们去哪里?”
“先把全国各地名胜都去一遍,再环游世界。”
我拉开窗帘,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落进来,打过蜡的木地板闪闪发光。季宇开始规划旅行路线,我在他旁边,枕着沙发扶手看书。
波澜不惊的生活,像一面放大镜,把我心底隐藏的不安放大。
Scene 08
季宇说出发去机场时,我却迈不动脚步。
“我要去一趟医院,去看莫澜。”
这个念头在我心中埋藏已旧,就像一个不定时炸弹,现在,我压制不住它了。
季宇揉揉我的头发:“那你去吧。”他想了想,取出一张机票交给我:“希望你还能赶得上飞机。”
我接机票的手不停发抖:“对不起。”
季宇凝望我,似乎想把我烙印进他的眼里:“不要说这种告别似的话语。你会让我等很久吗?”
我摇头,坚定地告诉他:“我去去就回来。”
“渺渺,虽然之前我说过,我对你的付出并不是无私的,我希望你能留在我身边。可只要你快乐,无论你最终选择谁,我都能接受。”
直到站在莫澜的病房门外,季宇的声音,仍在我耳边回荡。
我推门而入,莫澜正对着窗外发呆。认出是我,他仿佛以为是幻觉,愣了很久。
我在他面前坐下,心虚地说道:“我答应每个月来看你一次,却爽约了,不好意思。”
他的眼眸清澈,映出我仓惶的模样:“你想说的,不是这些吧?”
我只能如实说明来意:“前些天,我看了你写的内容——”
“渺渺,据说这个世界里,两个无法在一起的人,可能在另一个平行世界成为相亲相爱的恋人。”莫澜打断我,露出自嘲的笑,“这本书,是对我而言的平行世界。在真实世界里,你不会爱我,但我至少能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成为你的恋人。”
我和莫澜合著的书,我一直没敢细看。我怕看到他的回忆。他还活着,不该成为回忆。
当我翻开书页,才发现为迎合市场,书被改成一本两个人的恋爱段子书。我写的内容几乎都和季宇有关,莫澜写的并不是他自己的回忆,而是根据我的内容杜撰的故事。不知情的人看完后,都会认为这两人深爱彼此吧。
他至今,还对我抱有无果的期待。
我不希望任何人陷入不幸,可让每个人都幸福哪有那么容易?我们光是守住自己的幸福,就筋疲力尽。有时候,人为了保护重要的人,必须变得狠心。毕竟,人只有一双手,能抓住的东西有限。为了抓紧某样东西,得放弃另一样。
我今天来找莫澜,是要给我们三个人的事做个了断。
一旦面对他,我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渺渺,你是我人生里最漫长最美好的梦。你来,是提醒我,梦该醒了?”他扭头看向窗外,不再看我,“既然梦已落幕,你以后,不要再来看我。我也不想再看到你。”
我起身告辞:“好,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你要保重。”
莫澜知道我无法狠下心,他推了我一把,让我去追逐我的幸福。
哪怕,他的幸福从此难以企及。
Scene 09
我揣着机票跑出医院,在候车处打了辆出租车赶往机场。
上车后,我给季宇打电话:“我现在来机场找你,堵车挺厉害,你要等我。”
那头人声鼎沸,我听见他带笑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等你。”
经过跨海大桥时,盛夏的天空,毫无预兆地下了一场骤雨,天地模糊成一片。这一刻,无论喜怒哀乐,所有人看到的,都是同一个泪眼朦胧的世界。等到雨停,悲伤或许会跟着止息。
但现在,请让我淋湿在这场告别你的暴雨里。
更新时间: 2021-05-09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