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风吹过蔷薇

发布时间: 2020-10-30 23:10

分类:故事人生 / 睡前故事

因风吹过蔷薇

文/楼海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你总该知道,有些爱情求不得。

C01

其实这并不能算是他们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

在坟墓般的散兵坑里,在长而曲折的战壕里,蚊虫作乱的七八月,阴雨连绵的夏秋冬,沈默在周龄之那里不止一次见到过韩秋月。

两寸见方的黑白照片不及手掌大,照片上面落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郎,穿着最流行的海派旗袍,立领修饰出一段纤长的颈,尖尖的下巴微微扬起,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叫秋月,姓韩。”周龄之说话的时候,脸上有难以言喻的自豪,“我在外白渡桥上认识的,当天她在胸口处挂了一朵玉兰花,见到她的第一面,我便晓得,就是她了。”

队伍行进到集市的时候,周龄之在颜料摊子前赖着不肯走,急赤白脸地跟老板讲价。最后还是沈默借钱给他,他这才提着东西,心满意足地回了队。

夜里,周龄之借着半根残烛给照片上颜色,手稍稍抖了一下,弄糊了韩秋月的眼睛,急得直跺脚,仍旧多亏了沈默,接过韩秋月的照片,对他说:“让我来。”

相片在他手里那么久,沈默竟记不住她的眼睛。今天他亲眼见到她的时候才看清,原来她的眼睛是不大不小的杏仁眼,黑白分明,盈盈亮亮地看旁人一眼,空气都静下来一两秒钟。

这教沈默想起祖父在家中天井放的一缸鱼,缸里还放了自北边运来的雨花石,雨花石在水里泡得水盈润泽、通体光滑,和风习习的初夏里,他捧起一块来看,也是如她眼睛那般,透亮又闪耀。

只是韩秋月的眼白很快染上了红,捧着周龄之留下的一支钢笔,呜咽着道:“这是我送给他的……龄之,他真的回不来了吗?”

他们遭到了敌人的突袭,一场战争在深夜时打响了。沈默与周龄之相继倒在黑暗里,死亡的巨大恐惧降临时,他们彼此交换了信物,请求活下来的那一个带回自己的家乡。

周龄之伤在大腿上,无论他怎么用力按,鲜红的血液仍旧如泉涌一般止不住。他亦受了伤,强撑到半夜还是昏了过去,第二日醒来时,只有他在一片血红、雪白的救护站。

沈默此刻垂着头,说:“对不起,我应该扛也要把他扛回来。”

韩秋月轻轻摇着头,泪如盛夏新洒的雨点:“这不怪你。”她两手紧紧抱着钢笔压在胸前,忍不住低泣着,“起码也要让人看见尸首啊。”

沈默见她穿的仍是海派旗袍,草绿的底色,镶墨绿绲边,不知道是不是她照那张相片时穿的那件,款式看起来很相像。当时他怎会异想天开,给照片上的旗袍填了月白色?

韩秋月胸前的一颗盘扣边,还别着一朵玉兰花。

沈默在送完消息回家的途中,抬手擦了擦鼻子,并不曾离她十分近,怎的一直到现在,鼻尖竟还沾染着玉兰花的香味?

C02

沈默再次见到韩秋月时,她身前挂着一块小板,在人家店前吆喝着“卖香粉”。

午后的阳光仍烈,她热得面孔冒汗,鬓角细软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成了一缕一缕的,粉白的脸上多了两道红,更衬得她那双眼睛如秋水,如碧空一般。

沈默身边的女伴对香粉感兴趣,拉他过去挑,这个也想要,那个也不错,又拿眼睛瞟了一眼韩秋月,问:“有没有涂了能像你的那一种香粉?”

她打心里不愿意承认,对方根本什么也不用涂,照样胜过描眉抹粉的她。

沈默纵容她一样挑一个,都拿牛皮纸仔仔细细地包起来。付钱的时候,他朝韩秋月勾唇笑了笑:“果真不认得我了?”

韩秋月这才抬起她的杏仁眼,漆黑的瞳里闪过一丝惊讶、一丝忧愁,轻声道:“认得的,您是龄之的朋友,沈先生。”

随即她又垂下眼。

沈默知道她并不欢迎自己,因为他就像一块惊堂木,时刻提醒着她恋人逝去的事实。他有自知之明的,道了声再见,就带着女伴去对面的茶楼里吃糕点。

沈默的一双眼睛仍旧忍不住朝韩秋月那边看,一个剃板寸的男人弓着腰,正在掏她挂在腰边的钱袋。沈默立马拍桌而起,吓了对面女伴一大跳。

沈默飞一般地跃出了茶楼,循着那个男人追了三条街,终于扣住他脖颈,捉他回了韩秋月的香粉摊。他摸一把满是汗的脸,说:“偷你钱的小贼我抓着了。”

韩秋月脸上带着心疼和尴尬,她软绵绵的手按在沈默铁一般的胳膊上,声音是比之更软的甜,轻轻道:“沈先生,这是我表弟。”

沈默大窘,一直等到她收摊后,跟在离她一步远的地方,执意送她到家里。“下午的事情很抱歉,我只当那人是手脚不干净。”

韩秋月停下来,等了等他,终于露出一抹笑容,道:“没有关系的,沈先生。”

他因这个称呼再次皱起眉头,说:“你不要喊我沈先生,之前我在部队里与龄之情同手足,我比他大,当他是弟弟,你跟他喊我一声哥吧。”

韩秋月想了想,低声道:“那我就喊你沈哥吧。”

沈默点了点头,说:“那我喊你秋月。”

他忽然无意识地揉了揉自己一只手,韩秋月看到了,问他哪里不舒服。

他满不在乎地说:“战斗时流弹打进了手腕,到现在里面还残留着流弹的碎片。平时都还好,阴天、下雨天或是用力过猛时,才会隐隐作痛。”

韩秋月听得眉心微微蹙起来,从小板夹层里拿出一个瓷瓶,翘着兰花指,用指甲抠出一小块白色膏体,轻轻地涂在他手腕上。

白色膏体也是淡淡的玉兰香,分明冰冰凉凉的,渗进他的肌骨却燃起一团炙热的火。

韩秋月问:“舒服点了吗?”沈默忽地慌了神,她如何连笑脸都带着暖暖的光?

C03

沈默自那后就常去帮衬韩秋月。她住的弄堂窄而旧,石库门在炮火里豁了一个口子,前几日还落了碎石砸中人,是以她过去的时候,总要一阵小跑。

她住在二楼,那是一个只摆得下一张床的小房间,竹竿从这边挑到对面另一户人家,上头挂着几件旗袍。每次见到沈默过来,她总手忙脚乱地收起内衣裤,而他促狭笑一笑,其实他老早就看见了。

沈默给她搬长得茂盛的花草,雨天关窗户,晴天晒被褥。晒床单时,两人各抓一条床单的边,小心、仔细地抖一抖。斜阳之中,空气里飘着打旋的绒线。

阳光给韩秋月那张白皙的脸蒙上一层淡淡的金色,碎光融进她的眼睛里。沈默看愣了,直到她拽了拽床单,他才回神,随她将床单对半折,说:“你不动,我给你晾到外头去。”

有一日,他仍旧坐自家汽车过来,跑过残破的石库门进里弄,韩秋月住着的那一个单元里,她正站在楼梯的拐角处与房东讲话。

韩秋月刚刚买过菜,篮子里装着青菜和豆腐,柔顺地低着头,灵动的眼睛藏在鸦睫下,声音细细的,道:“美娟妈妈,近来生意不太好,你宽限我几日好不啦?”

房东叹了口气:“我老早就讲过你做生意不来斯,脑子又不灵光,还是去学堂里教书好。”

房东讲一句,韩秋月便应一句,乖巧柔顺得如一只猫。眼睛忽地瞥到站在一旁的沈默,她略显局促地笑了笑,用手理了理鬓角和旗袍。

是他的疏忽,他明知道到她日日在街上卖香粉,竟想不到她的生活如此的拮据。那日离开时,他悄悄在桌上放了一沓钞票,刚刚走进弄堂里,就听见她在身后喊他。

韩秋月将钱递到他手上,说:“沈哥,你走的时候忘记带走了。”

沈默想说“这是给你的”,抬眼看见她那张涨红但坚定的脸,他这才知道自己方才伤害到她的自尊了,于是将钞票接过来,说:“是我大意了。”

他抽出一张钞票递到她手里,说:“你上次给我涂的膏油很好,我再向你买一瓶。”

韩秋月小心抿了抿唇,睨了他一会,说:“那也用不了这么多,我上楼去找钱给你。”

“哎,秋月。”沈默用手按住她肩膀,截住匆匆欲走的她,说,“不用着急去找钱,剩下的钱再给我拿一点香粉吧。”

韩秋月不动声色地自他手下走出来,想了想,问:“是要送给上回的女朋友吧?”

沈默的心莫名一跳,急忙说:“不是的,是我妈妈过生日……哪里有什么女朋友,只是一个不算很熟的朋友。”

韩秋月点一点头,声音更轻道:“噢。”

C04

韩秋月发现近来自己的生意好了很多,来买香粉的不仅有姑娘,还有上了年纪的老妈妈。再后来,年富力强的小伙也过来买香粉,她纳闷:“侬也要往脸上涂香吗?”

小伙冲她憨憨笑:“不是我要涂,我是买给学堂里的女朋友,伊最爱你这里的香粉。”小伙跑出这一条街,才敢去找蹲在一边的男人,手一伸,说:“喏,侬要的香。”

沈默掐了手里的烟,从皮夹里掏出钞票来给他。小伙折好钞票塞进兜里,要沈默下回还找他:“侬是要追那姑娘的?眼光很好的,我看了都喜欢。”

哪里来的轻薄浪荡子,沈默脸一沉,揪住他衣领,正要挥拳揍人,却听见一道柔软的女声。他一愣,小伙立刻扭身跑了。

韩秋月额上出了汗,背着香粉,看到沈默的同时,也看到他脚旁一排香粉,又羞又臊,过了半晌,她才讷讷道:“原来是你。”

沈默的尴尬不比她少,一下一下踮脚,抓了抓头,沉沉地笑。

这日收工早,沈默送她回弄堂,路上两人碰到了房东,房东问她以前教书的事,沈默这才知道她竟是念过师范的大学生,曾在市里有名的学堂教国文。

可惜有天一个来接学生的家长起了坏心,把她骗到弄堂里,预备轻薄她。她一发现不对劲,连忙喊救命,幸好被一个见义勇为的年轻人给救下,那家长被揍得鼻青脸肿。

但她哪里知道那个学生家长竟是个有背景的人,她不仅半分同情没收到,还被学校开除了。

韩秋月说:“可是我没有什么遗憾,虽然丢了份工作,但我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人……侬晓得吧,那日帮我的人就是龄之了。”

这么多天来,她头一次提到周龄之,只可惜斯人已远,音容已逝,他们不约而同地没讲话。后来还是韩秋月先打破宁静,慢慢道:“现在又是你帮我。”

秋风扫过的时候带着一丝凉意,她的声音被吹得有些散:“其实不必的。”

石库门上又往下头落石子,沈默有一下没一下地用脚来回踢着,双手插在裤兜里,手心里满是汗。他说:“这是龄之的心愿,答应旁人的事不好不做的。”

他但愿她看不到他心虚,和一旦说谎就会泛红的耳郭。

韩秋月悠悠道:“是这样。可你也不要乱花钱,能帮我搬一搬花盆便很好了。”

沈默低头看着墙角石缝里生出的一株草,心想:不好的,怎么能够好,他不想看她沐风栉雨,只想要她穿一身漂漂亮亮的旗袍,胸前别一朵玉兰。

C05

暗中找人买香粉的事不好再做,沈默一时间也想不出该如何帮韩秋月解困。幸好,年底小妹自国外回来,家里有意给她找一位国文先生,沈默第一时间想到了韩秋月。

起初韩秋月并不肯接受,以为他同之前一样,是在诳她,哪里有什么要念书的小妹,怕又是他花钱雇来的演员。

沈默着急地堵在她的门口,说:“真是我嫡亲的妹妹,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活容易做。”他故意激她,“我妹妹很难对付的,你未必能搞定她。”

规规矩矩的韩秋月当了真,为自己唯一能引以为傲的本领辩护道:“你不要瞧不起人,以前在学堂里,再不听话的学生,我都能治得服服帖帖的。”

沈默心里乐开了花,拽住她的手腕,说:“那你跟我一道去,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

两人笑着下了楼,沈默将她按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直到自己坐上去的时候才恍然回过神——方才抓着她的手,那温热、柔软的触感现在还留在他的指腹上。

直到坐在后座上的韩秋月喊了他一声,他才卖力地蹬起车来。寒风从两耳旁边呼呼刮过,他心里却是火一般的热。

洋枪换土炮是因为上回他带她去办事的时候,她坐在汽车后座咬着下唇、脸色发紫,后来他才知道她晕车,所以他赶紧换了一辆自行车,琢磨着,说不定哪天还能让她搂着他的腰。

今天他早早地回了家,疑惑他近来爱往外跑的爹妈赶紧过来看。在他们并肩上楼的时候,他的爹妈悄悄朝他竖起了大拇指。小妹也夸她好看,用蹩脚的中文道:“我真欢喜侬。”

夜里下课后,仍旧是沈默送韩秋月回家,她说沈默又诳她:“你妹妹明明老好了。”

她哪里知道,这是沈默千叮咛万嘱咐得来的妥协,他怕上课时小妹会故态复萌,特地借着旁听的借口,小心翼翼地盯着小妹。

车子正好骑到外白渡桥,看着极陡的坡,他卖力蹬了一脚,便蹬了上去。随后,车子飞速滑下去,韩秋月在他背后吓得大声叫,侧脸撞到了他的背脊,两只手环抱住他的腰。

可惜亲密无间的时光分外短暂,在韩秋月家的弄堂里,她默不作声地跳下车,沈默去抓她胳膊,说:“明天我同一时间来接你。”

她忽然侧身后退一步,低着头,垂下眼,说:“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坐电车过去,再下去走一小段路,很方便的。”

不等沈默回答,她转身就往楼里钻。沈默一脚踩在地上做支撑,看到二楼她的那间房里亮起了灯,长长叹了一声,悄然地离开了。

C06

沈默总觉得,韩秋月在躲着他。

在她惯常出摊的小店前,在她必须经过的道路边,甚至是在他家为小妹补习时见到他,她都是低头侧身绕过去,顶多喊他一小声:“沈哥。”

沈默自然知道自己哪里冒犯了她,可他怎么也忍不住要接近她,仍旧送她出摊和回家,只是隔着老远的距离,百无聊赖时,双手便插着兜。

直到一日,他左右都等不到她,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上上下下跑了她家好几次,敲门敲不开,便堵在她房东的门口问:“美娟妈妈,你看没看见秋月啊?”

房东琢磨着:“马上快过年,伊怕是回家了,伊不曾告诉你的呀?”

沈默恍然记起小妹也说过,课要停几天。他抹去额头上的汗,说:“告诉了,告诉了,我就是一下忘记了。”

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茶不思,饭不想,父母问起来,小妹拿他开玩笑,说:“哥哥是得了一种绝症,用中文叫‘相思病’,用洋文叫‘fall in love’。”

浑浑噩噩地熬到了年初二,人家回娘家,他就去探望长辈。那是周龄之的父母,住在松江,他一大早就启程,快到中午时才进家门。

失去独子的家庭,年关很难过,因为失去了骄傲和希望。

夫妻俩熬了一锅稀粥搭咸菜,如此吃着过了年。沈默看不下这一家冷锅冷灶,硬是拉着他们去了街上,叩开了市里最豪华的饭店,吃饱喝足才回去。

周家院子的门开着,周妈妈问可是遭了贼,可看着又不像,看门护院的大黄狗没瞎吠,静悄悄的空气里,只有邻居孩子放的一两声擦炮响声。

沈默心里一颤,一只脚踏进周家院子里。门外台阶上果真站着一道熟悉的人影,那人穿夹棉的藕荷色旗袍,外面罩着个绀青色的披肩。

韩秋月见到他,也吃了一惊,随即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那笑容像是报春的第一枝花开,雪融后的茵茵芳草地。

这是教沈默魂牵梦绕的人,也是长在沈默心里的人。

C07

韩秋月没来得及吃饭,沈默递上了从饭店里打包回来的糕点给她,还嫌不够,一路跑到了集镇上,硬是叩开了卤味店的门,给她买了香喷喷的牛肉、口条和肚子。

吃完之后,周妈妈拉着秋月的手絮叨,问她是不是还在等周龄之。韩秋月低头抱着一只掐丝花鸟纹熏炉,不说话。

周妈妈道:“龄之已经不在了,你还很年轻,不要一直死脑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还是要找个好人家。”

周妈妈的声音忽然低下去几分:“我看龄之战友就很好,人长得英俊,家世也很好,最主要是心地善良,不然谁大正月里跑那么些路,专门来看我们老两口呢。”

过了会儿,韩秋月讷讷道:“他是很好的,可是……”

沈默站在门外,吐了一口浊气,抬头看向天空。

下午,沈默和韩秋月两人一道颠簸回了市里。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么多人,电车上挤满了拎着大包小包的市民。韩秋月不知被谁推了一下,撞上了车壁,多亏有沈默扶住了她的肩,不至于跌得太难看。

他身材高大,挡在她面前,用身体为她挡出一点空间,她才得以有喘气的空间。只是两人站得太近,她看不见他的脸,目之所及的,是他上下滚动的喉结。

顷刻间,两人都恍然有一种错觉,世界之大,城市之繁,分明人来人往的电车里却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的手扶着栏杆,他亦然,两人的指尖间或碰到一起。

天气回温后,沈默借小妹之手送给她一件月白色的旗袍,理由是,答谢她这几个月的谆谆教诲。韩秋月只得收下,却在回礼上费尽了心思。

沈默见她进了典当行,出来后便径直去了绸缎庄。她扯了一块布,打算照着巴黎时装杂志上的式样给小妹做一条洋裙,她说这样的衣服穿出去不惹同学笑。

“你当了什么?”沈默问。

韩秋月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过了半晌,说:“是我送给龄之的那支钢笔。笔头是金的,当时买的时候花了我好几个月的工钱。”

沈默心一揪,不知道是心疼还是兴奋,那笔曾经是她最为宝贝的东西,如今她竟肯为了其他人典卖。沈默忍不住扯了扯她的衣袖,她回身看着他。

“你……”可是为的我,可是忘了他?

他只是犹豫了几秒,那句话便如寄丢的信件、远去的鸿雁一般,再也没能说出口。

忽然门外有人喊:“秋月?”

新修的石库门下站着一个熟悉的人影,尽管他拄着拐,迈开的步子却利索又急迫。他一把搂过了韩秋月,也一把搅碎了水中月。

C08

周龄之的回归堪称是一个奇迹。

战友们挤满了韩秋月的家,听周龄之讲述那段绝处逢生的传奇——他原本受了伤,被救护队抬去了救护站,因为急需要血浆,又立刻被送去了后方的医院。

他身上没有证明身份的文书,又因为过于虚弱,说不出名字,这才让部队误以为他阵亡了,其实他早已在他市的狭小病房里慢慢地康复。

他福气大,捡回了一条命,但废了一条腿,下半辈子都要靠拐棍来行走。他来这里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想来看一看旧时的爱人,听一听她声音。

战友们说:“你这是哪里的话,秋月一直等你,连这里的房子都舍不得退,为的就是有天你能回来。看不见你的尸首,她一直不相信你不在了。”

周龄之的眼中闪着光,抓过韩秋月的手,问她是不是。

沈默心中戚戚,眼神飘忽,看了韩秋月一眼。有那么一瞬间,他见她摇了摇头,但现实是,他看见她唇角勾起了淡淡的笑容,说:“你能回来,我很高兴。”

周龄之既激动,又悲切,低头咬着拳头,身体颤抖着,终于还是坐不住,从位子上急忙站起来,可惜事与愿违,他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他敲着自己废掉的那条腿,说:“我不能害了你,如今我是一个废人,已经配不上你了。”

众人都欲去扶他,韩秋月挤在最前面,她扑在他胸前,说:“让我照顾你吧,龄之,你没有害我,是我心甘情愿要陪你走一生的。”

她扶起周龄之,坐回座位上,回身时已不见刚刚站在门口的人。有人也发现了他缺席,低声纳闷道:“沈默方才还在的,这会儿不知窜到哪儿去了。”

窗外下起了大雨,屋里的人陆续都离开了。韩秋月烧了一壶热水,给周龄之泡了一杯茶,顺手关窗时,见到沈默一人站在楼底下。

他手上的烟早已被大雨浇灭,浑身也湿透了,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像是一座冷冰冰的雕塑。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眼神,沈默蓦地抬头看,那双漆黑的瞳、雪白如月的脸果然在。他贪婪地看着她,仿佛第一次看见。

身后的周龄之喊了她一声:“秋月。”韩秋月应了一声,随后挪走支起窗户的木棍,也挡住了他的目光。

C09

他们再见面时,是在周龄之与韩秋月大婚当天。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腰肢十分纤细,胸口仍旧别一枝玉兰花,人不到,香味先到。

所有人都道他们金童玉女,珠联璧合,战友们相约不醉不归。可席上一半的酒都进了沈默肚子里,他拼命地喝酒,道:“今天真高兴。”

新人来敬酒的时候,他步子已蹒跚。周龄之拍着他的肩膀,说:“沈哥还是讲义气,感情深,一口闷,不像那群活宝,说得多,做得少。”

沈默一拳捶在他胸口,说:“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情谊,怎么能不深?你小子是塞翁失马,以后必有福报,要记得对太太好一点,否则我头一个不饶你。”

周龄之点头:“当然,当然。”

他又搂着韩秋月来碰杯,沈默被酒精麻痹了肌肉,因而伸出来的一只手一直颤抖着,酒精也熏坏了他眼睛,所以看向旁人的时候才会酸胀无比。

“你……”他拼命咽了口唾沫,心头有千言万语,混成一口热气涌进嗓子眼,却又什么都说不出,只道,“我干了,你随意。”

曲终人散,醉酒的沈默坐在一个路口号啕大哭。来往众人当他是酒鬼,用他的丑态教育自己身边的人:“以后少灌黄汤,不然就像他一样,长得人模狗样的,这么大还出来丢人。”

二十几年的修养,他一晚上全丢了。

沈默只道不在意。

方才战友凑成一桌的酒席上,人人都曾挂过彩,有人断手,有人断腿,有人缺过手指,有人丢过耳朵,可是,谁的残疾都不如他的伤口疼。

他的心口破了一个洞,分明是炎热的暑天,他却像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冰窟里,听着胸前响起经久不息的哀鸣。

C10

他很久没再见到那双杏仁眼,近年来,他听到的倒全是好消息。韩秋月重回学堂教孩子念书,与周龄之结婚的第二年便添了一丁,两人还计划着来年再添一口。

他接了家里的生意,后来也娶了亲。太太就是当年他陪着买过香粉的那一位,经过岁月的洗礼,人居然出落得更漂亮了,打理起家务,也是井井有条。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一切也都往遗忘的角落走。他终于在战友的邀请下,跟着他们一道去看周龄之家新到的千金。

孩子确实生得极其周正,尚在襁褓里就是美人坯子,一双不大不小的杏仁眼尤其美,瞳仁漆黑又光亮,像是他曾在阳光下捧起的雨花石。

周龄之要战友们帮忙看一看女儿,自己抱着一件衣服急匆匆地出门。沈默看见那月白色的一角,忙喊他停下,问:“这是什么?”

周龄之说,这是韩秋月极其宝贝的一件旗袍,精心压在香樟木的衣箱底,从来舍不得穿,近日拿出来一看,居然被虫蛀了几个洞,她心疼地捧着它坐到了下晚。

“我拿去街口的裁缝铺,看能不能补上,讨她的欢心罢了。”

沈默耳边嗡的一声响,说:“能否给我看一看?”

沈默自周龄之手里接过旗袍,背身翻到那里面。旗袍靠内的地方,他曾用一块同色小布纳在绲边里。粗手粗脚的男人学起刺绣,十指都扎破了,也只绣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月”字。

如今,“月”字仍在,只是不知从何时起,旁边多了一个秀气的“沈”字。

秋月,沈默。

原来他的心事,她一早就知道。原来他的示好,她也曾回应过。只是两人阴错阳差地被一双无形的手扇过,他们便任凭风吹雨打,无奈走向了命运的两边。

沈默走出了弄堂,走出他经过无数次的石库门,迎面恰好遇上买菜回来的韩秋月。时移世易,他们两相对望,也只是两个各有家室的普通人。

她向他问了一声好,他回了她一声早,擦肩而过后,他的鼻尖唯余她身上的玉兰花香。

沈默拐过一条街,不见她的身影后,才自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相片。

在灯红酒绿繁华人世间,在车水马龙的孤独都市里,在蚊虫作乱的七八月,在阴雨连绵的夏秋冬,他曾见过她。

两寸见方的黑白照片不及手掌大,照片上面落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郎,穿着最流行的海派旗袍。照片后来是他填的色,是淡淡的月白色,是他自以为最衬她的颜色。

可惜,他从未亲眼见过她穿月白色的旗袍。

可惜,他们相逢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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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0-10-3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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