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沙柳
闪闪来北京之后,我不再是我们这个小圈子里唯一一个在KTV里聚会的时候独自窝在角落里玩手机喝酒的人。
野狼嚎叫般的歌声充斥在耳边的时候,我依旧在津津有味地用手机看《1984》。闪闪突然凑上来在我耳边说:“这么吵闹的环境你看得进去啊?”她的气息摩擦着我的耳朵,很痒,我把头偏出去好远:“习惯了,他们经常这样吵。”我的声音被歌声掩盖,我很肯定她没有听清楚,但她应该读懂了我的唇语,她说:“哦,闹中取静啊。”
这时候我才发现她也没有唱歌,独自窝在另一个角落里玩手机。我以为是她第一次和这么多男人聚会,有点儿放不开,就起身去拉正在号叫的阿虚:“你们怎么不叫她一起唱呢?把一个女孩子抛在一边干吗?”阿虚拿着话筒:“她说她不唱歌。”整个包间都听到了他的声音,闪闪也抬起了头,但很快又埋下头去继续看手机,包间又恢复到了野狼嚎叫的场面。
我走过去想和闪闪一起喝酒,凑近她手机才发现她正在看《云图》。
四年前,我们几个想成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伪文艺青年建了一个群,每天插科打诨,不可一世。某一天,群里突然进来了一位姑娘,我们感到灵异,是什么样的姑娘才会加入我们这个叫“狼部落,雌性勿进”的群呢?姑娘发了张两只小猫拥抱的图,瞬间,我们全都哑了。有些人就有那么一种魔力,她做一件很多人都做过的事情,却能收到很多人都收不到的效果。
熟络之后闪闪成了整个群唯一的活跃对象。阿虚说:“闪闪,来深圳吧,我陪你去香港。”耗子说:“闪闪,来重庆吧,我请你吃最正宗的火锅。”鸭子说:“闪闪,来湖南吧,我带你轧遍凤凰古城每一寸土地。”王大说:“闪闪,来我大黑龙江吧,让你看看中国最美的雪是什么样子。”陈胖说:“闪闪,来我家吧,整栋别墅全让给你,你想去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我都带你去。”
几个大男人敲了满满一屏幕,闪闪一句话也没说。我抱着拯救世界的豪迈心态敲出一句话:“闪闪,想来我这儿吗?我做饭给你吃。”
我以为这句话也会石沉大海,没想到闪闪打出了两个字:“讨厌!”
然后,在群里我被屏蔽了很长一段时间。几个兄弟三个月没有理我。
虽然那是一个张狂不羁的年代,但我们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除了吹牛之外我们更多的还是在努力弥补自己的不足。闪闪也写小说,还小有成就,已经在《花火》《爱格》《萌芽》上发表了好多东西。因此,她成了我们几个莘莘学子的文笔导师。
三年后,我们一群人一窝蜂拥到了北京,租了个很大的房子,最开始的那段日子大家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就窝在屋子里煮火锅玩宿醉。
某天,考六级回来的闪闪在群里问:“你们在北京过得还好吗?找到工作没有? ”几个人相互望了望,然后像打了鸡血似的立马起身收拾一屋子的狼藉,第二天又都很快找到了工作。
闪闪那句话完整的话其实是这样的——你们在北京过得还好吗?找到工作没有?我过段时间来北京找你们玩儿啊!
闪闪这个“过段时间”到了一年之后才兑现。那天,我和阿虚去西站接她,见到她的那一刻阿虚张大嘴巴至少愣了十秒。事后阿虚跟我说,沙柳,我敢肯定,即使世界上最妖艳的服装穿到她身上,也掩饰不了她的清纯,她简直就是女神中的女神之王。
闪闪有一种气质,这种气质深入骨髓,即使再怎么掩盖也隐藏不了,锋芒毕露。
她完全震住了我们这一群爷们儿,虽然之前见过照片,但活人的杀伤力和冲击力是再多的照片也无法抵挡的,在她面前,它们会逊色N倍。
大家七手八脚做了一大桌子菜招待闪闪,闪闪吃了一筷子菜,很幸福地看着我们笑,谁做的啊?大家都争着说是我是我。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真的没有做。
我们把最大的房间收拾出来留给了闪闪,铺上了她最喜爱的颜色的床单。
第二天,几个经常上班迟到的家伙居然六点就起来了,做了一顿不成样子的“营养早餐”。我揉着眼睛爬起来的时候,还以为穿越了。
闪闪边吃着难以下咽的早餐边说:“我今天就要去上班了,杂志社都已经定好了。”
王大说:“别去上班了,那么累,我,我们养你,难道几个大男人还养不起你一个女生吗?”大家随声附和。
闪闪没有同意,说都说好了的事情,不能反悔。然后又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正在埋头吃鸡蛋的我一眼。
闪闪成了公主,我们几个成了她的专属侍卫,每天她下班回家都会有一桌子丰盛的菜肴在等着她。厨艺超烂的几个人也因为天天研究菜谱,而大有长进。
闪闪夹了一块耗子做的回锅肉丢在嘴里,边嚼边说:“沙柳,你不是饭做得特别好吗?我怎么一直没见你做过啊?”
我扫了一圈瞪着我的几个男人,打着哈哈:“那也得我有空啊,嘿嘿。”
阿虚说:“等会儿收拾碗筷的事情我们就不帮忙了啊,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某天,暴雨从早晨一直下到了晚上,一大家子男人围着一桌子菜团团转。已经八点了,闪闪还没有回来,电话也打不通。当我们一群人冲到楼下准备打车去找她的时候,一辆牛气的大奔停在了门口,一个气质颇佳的高富帅下车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闪闪从里面走了出来。
大家都没有动,立在那儿。似乎所有的故事都是那样,最后,一群人拼命想要保护闻都舍不得闻的一朵鲜花却插在了一坨牛粪上。
大家都怂恿我:“去给她告白啊!你要藏多久,又不是乌龟,就算是你也只能做一只拼命向前的乌龟,因为你没有坚硬的外壳!”
我甩开袖子站了起来:“不去,谁爱去谁去!”
然后那天晚上,闪闪刚踏进家门就遇到了吓住她的一幕。陈胖西装革履,手拿一束鲜花,单膝跪地,望着她含情脉脉地说出早已背熟的情话:“我最近计划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旅行,需要一辈子才能走完,让我带你走行不行?不行我再想办法。”
闪闪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陈胖又继续说:“你不愿意跟我走,我就陪你走,即使某一天你的影子离开了你,我也会依旧在你身边。”
闪闪手足无措地捋了捋自己的头发,又摸了摸衣服,然后说了声“抱歉”就走进了自己的房间,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那天晚上陈胖去酒吧喝了一整晚的酒,王大陪他一起去的。陈胖喝醉了,他说:“真没意思,为了什么文学梦想离开家跑到北京来,还不如在家做我的阔少呢!”然后他又说:“爱情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从一而终还好,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就出了意外,那这辈子就是陌生人了。”哄女朋友睡觉的小故事
第二天,陈胖收拾东西飞回了老家。
大家依旧像往常一样做饭,收拾屋子,只是少了欢笑,有时候甚至一晚上没人说一句话。
这样的局面是一段故事或一大群人结束或分别的开始。
鸭子和王大搬到龙泽去了。耗子回了重庆,去了一家挖他很久了的出版社。阿虚升职了,在团结湖作家出版大厦附近租了间房子。
偌大的房子一下子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躺在沙发上,把一罐啤酒从头上淋了下来,难过得流出了眼泪。
闪闪也搬走了,她没说去哪儿。
房子太大,我无力承担,只好另外租了个小一点儿的房子。白天上班,晚上和周末窝在家里看电影煮火锅编故事赚稿费,平淡但充实。我想,张狂之后的生活大体都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天,我正被V的演讲吸引得入迷之时,有人敲响了房门。我以为是快递,打开门门口站着的却是闪闪。
我错愕了几秒,好久不见。她微笑了一下,脚直接跨了进来。
她神情疲惫,眼圈浓黑,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却是,我要离开北京了,来和你道个别。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支支吾吾半天却问出一句废话:“为什么啊?”
她没有理会我,起身走进了厨房,一会儿又探出脑袋:“大厨,做一顿饭给我吃吧。”
我的心像是灌了铅般沉重,眼泪差点儿就迸了出来。
我说:“好啊,水煮鱼怎么样?鱼香肉丝呢?回锅肉要来吗?再来个清炒莴笋吧,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吃这个!”
她莞尔一笑:“你说了算。”
四年前,我18岁,在一家酒店的后厨当学徒,干了半年,只学会了做水煮鱼、鱼香肉丝、回锅肉和清炒莴笋。当大家在群里争着叫闪闪去他们那儿的时候,我只是很没底气地打出一句——闪闪,想来我这儿吗?我做饭给你吃。那是我那时候觉得我能给她的全部。
后来,生活开始变得好起来。
当我在车站见到闪闪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就是她了。
某个不眠的夜晚,我在笔记本上涂鸦:
我说:“我最近计划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旅行,需要一辈子才能走完,让我带你走行不行?不行我再想办法。”
她说:“不行!”
我说:“你不愿意跟我走,我就陪你走,即使某一天你的影子离开了你,我也会依旧在你身边。”
闪闪夹起一块水煮鱼,还没送进嘴里,我说:“对了,我最近计划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旅行……”
更新时间: 2021-02-04 21:02